三三言情小说>仙侠小说>重生之王妃不善>第469 章 番外之沈清秋(一)
  我叫沈清秋,来自四大世家的沈家。

  四大世家中,玉家在仙气飘飘的流苏城,白家在大气磅礴的白城,李家在四季如春的天水城,而沈家算是在满是古堡的清河城了。

  清河多山,多石头,少雨,由于地形的原因,房屋多盖在山上,房屋也多以石材建造,并且一般都是三层。

  远远望去,很是壮观。

  沈家嫡系中,和我同辈的,男子居多,女子只有两个,就是我和姐姐。

  我有两个哥哥,一个姐姐。

  大哥名唤沈天骏,二哥名唤沈天琪,姐姐名唤沈清歌。

  大哥是清河书院的院长,二哥是一名小有名气的大夫。

  姐姐身子骨不好,这几年所以一直在别院静养。

  不过前些日子听二哥说姐姐的病好的差不多了,大概今年年底就可以回家了。

  大哥、二哥和姐姐都待我极好。

  我们兄妹四人自小关系就非常要好。

  父亲对两位哥哥的要求甚高,因为两位哥哥将来总有一个是要继承家主之位的。

  两位哥哥也没有辜负父亲和母亲的期望。

  两位哥哥皆是相貌堂堂,文武双全。

  只是两个人都不想当家主,这一点让父亲和母亲颇为头疼。

  父亲和母亲也曾考虑过让姐姐继承家主之位。

  姐姐婉约娴静,沉稳大气,才学不俗,做事更是顾全大局,周到有加。

  可惜,姐姐身子骨不好,父亲和母亲担心姐姐病情加重,所以打消了这个念头。

  别人家争破头的家主之位,在我们家被嫌弃了。

  对,就是被嫌弃了。

  无奈,父亲只好自己先熬着。

  是,家主之位对父亲来说也是熬着的。

  父亲同样的不喜欢放任家主。

  爷爷很早就想把家主之位传给父亲,可父亲一直找各种理由推脱。

  一直到推脱不了了,才无奈的继承家主之位。

  父亲当时继承家主之位的时候已经三十好几了。

  父亲性格豪迈,更像是一名江湖侠客。

  父亲常说他若是去闯荡江湖,想必会闯出一番名堂出来的。

  父亲喜欢舞刀弄枪,喜欢和母亲四处游历,喜欢酿酒饮酒,喜欢。。。

  总之,父亲的原话就是他爱好广泛,唯独不喜欢任家主。

  这大概就是传说中的有其父必有其子。

  母亲思来想去,觉得两个哥哥就算不想担任家主,那么也到了可以说亲的年龄了。

  于是就在大哥休沐的时候,二哥在家的时候,跟大哥和二哥说了这事。

  可大哥和二哥说暂时还没有成家的打算。

  后来母亲每每提起此事。

  大哥就说书院的事情忙,二哥就说山上的药材快成熟了。

  总之就是一个字,忙。

  自从母亲提及亲事一事,大哥、二哥就时常不见人影。

  云中城

  说说我自己吧。

  我觉得这两年我过的真是舒心极了。

  不得不说云中城真的很难让人不喜欢。

  不论是繁华的主街,还是烟火气十足的小街,亦或者是诗情画意的茶馆、酒楼,都充满了格调。

  云中城的生活节奏很慢,有时候慢的让人觉得时光仿佛静止了一般。

  让人觉得岁月静好。

  其实我在云中城待了三个月之后,也去过其他的城池,比如白城、京城等,可我发现我最喜欢的还是云中城。

  是的,我喜欢上了这个低调婉约的江南水乡。

  于是我在云中城买了一栋宅子。

  阳光微洒,给清冷的早晨添加了一丝暖意。

  我推开了书房的窗户,一阵阵令人舒适的香气扑鼻而来,这香气令人心旷神怡。

  看着窗外刚刚绽放的腊梅,我亦是十分欢喜。

  只见刚抽出枝头的腊梅白里透黄,黄里透绿,美而不艳,香而不腻。

  当初买下这个宅子,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这个宅子里有几棵腊梅。

  有人喜欢出淤泥而不染的莲花,有人喜欢篱笆下那淡然清寒的菊花,有人喜欢国色天香的牡丹,有人喜欢妖艳无格的芍药,有人喜欢。。。。。。

  而我独爱腊梅。

  爱腊梅那小小的花朵,幽幽的暗香,傲雪凌霜的傲骨。

  “小姐,奴婢发现云中城之人性格好像都特别好。”碧莲手上拿着刚买回来的烧饼兴奋的说。

  “这里的环境造就了这里的人的性格。”

  “小姐,你喜欢的那家烧饼,奴婢给你买来了。”

  我接过碧莲手中的烧饼,轻轻咬了一口。

  外酥里嫩,齿留唇香,好吃极了。

  “对了,小姐,我还遇见了一个长得像天仙的姑娘。”

  “那个姑娘也喜欢那家的烧饼。”

  “天仙?”我笑了笑摇头。

  “是真的,小姐,我从来没见过那么美的女子。”

  “这女子美的我都不知道用什么词来形容。”

  “比起白月儿如何?”我笑着问道。

  碧莲自小就跟在我身边,她是见过白月儿的。

  当时她说白月儿就是天仙。

  “和白姑娘相比的话,怕是还要略胜一筹。”

  “主要是那姑娘的气质极好。”

  “怎么说呢?就是她身上那种清冷好像是从骨子里散发出来的一样。”

  “嗯,有点像天山的雪莲。”

  “对,就是这样。”碧莲想了想肯定的说道。

  “还有,那姑娘身边的男子也是极为的出色。”

  “那男子容貌出色,身上的气场更强,大部分人只敢远远的看着。”

  “不过,那男子的目光一直在那姑娘的身上。”

  “不过呢,想来也不奇怪,毕竟那姑娘太漂亮了。”碧莲边说边点头。

  “被你这么一说,我倒是有点好奇了。”

  听碧莲这么一说,我倒有些想见见这位姑娘了。

  白月儿的容貌和气质在世家女子中已算是顶尖的了。

  比白月儿还要出众的女子,我很难想象。

  我和白月儿以及李南烟的关系还可以。

  小时候,每每世家有活动,她们几人就会聚在一块。

  白月儿明艳活泼,李南烟英气洒脱。

  白月儿嫁给了鼎鼎大名的顾家二公子顾尘,李难烟则是嫁给了和她自幼就定下亲事的慕容四。

  不论是白月儿,还是慕容四,她们都算是遇到了世间的好男儿。

  顾尘的名气自不必说,天下皆知。

  慕容四的人品自不必说,以李家人对李南烟的疼爱,慕容四的人品绝对没问题。33ýqxsś.ćőm

  慕容四的身份地位亦是很高,年纪轻轻就是那位高权重的户部尚书,官拜一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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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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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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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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