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知情况后,同知二话不说,当即便来到从苏州府首县吴县,从县衙存放的卷宗中找到了封氏目前的住处,并派府衙的小吏与赵捕头三人一同前往。
《大晋律》中白纸黑字写的明明白白,一次拐卖两人及以上或造成一人死亡的一律判处死刑,绝不轻恕,但这种事从古至今向来都是屡禁不绝,无法根治的,总会有丧心病狂,灭绝人性的畜牲为了从中牟取利益而铤而走险。
无奈于刑侦技术的落后,想从茫茫人海中找到被拐走的孩童无异于痴人说梦,经验老道,出手利落的拐子不是傻子,比如一个拐子今天在苏州府拐走了一个孩童,过几天后他可能就在百里之外的无锡府将孩童给卖掉了,来无影去无踪的,却叫官府怎么将他绳之于法。
没办法,官府只得记下每个前来哭告自家孩子失踪了的父母的信息,包括名讳、年龄、居住地,并承诺会尽可能的为他们寻找,一旦有所发现,必将第一时间上门通知,就像那些和香菱一起被拐子卖来卖去的年轻女孩们,她们获得解救后都被江宁县衙依次送回家了。
当年,因为下人的粗心大意,香菱在元宵节灯会上被拐子抱走了,甄士隐和亲朋好友和左邻右舍在苏州城内找了三天三夜,仍然未果后便将此事上报给了吴县县衙,小吏按照规章制度记下了香菱的性别、年龄、体貌特征以及她父母的情况,所以苏州同知很轻松的便给赵捕头三人找到了一条明路。
......
封氏是苏州本地富户封家的小姐,后嫁到了资产丰厚的甄家,与甄士隐为妻,婚后的生活也算美满,可这份美满并没有维持几年,厄运便找上了门,先是女儿失踪,没几天家中又突发大火,几代人积累的财富毁于了一旦。
甄士隐只得去投奔老丈人,封氏的父亲封肃是个见利忘义,捧高踩低的市井小民,见到东山难再起的女婿自然也不给什么好脸色,像打发叫花子一样,随便给夫妻二人几亩劣田,几座破屋,还时不时夹枪带棒的指桑骂槐几句。
封氏选择直面命运给予的痛苦,两眼不见封肃的冷脸,两耳不听封肃的冷语,每日做一些针线活养家糊口,时时刻刻期待官府能给她带来找到了她女儿的好消息,而不堪欺辱,万念俱灰的甄士隐却选择了逃避,和一个招摇撞市的跛足道人走了,至今下落不明。
当得知自己女儿不仅还活着,并且活的很好时,封氏呆立当场,她张着嘴巴“啊”了好一会儿也“啊”不出个所以然来,强烈的喜悦感让她几度晕厥了过去,待清醒之后,她简单收拾了几件衣物,跟着赵捕头师徒三人离开了娘家。
本来两到三天就能回到应天,却不曾想天降暴雨,雨天视线不佳,道路泥泞不堪,车马难行,赵捕头临时决定在苏州城外的某家野店中等雨停了再走,顺带歇歇马,于是便耽搁了几天,
......
应天城,兴安坊,杏花巷。
一个两鬓斑白,满脸都是泪水的妇人从马车里探出头,她东看几眼,西看几眼,嘴里一遍又一遍叫着“英莲,你在哪”,眼见她就要一脚踩空,贾琬一个箭步冲上前扶住了她,真好,自己又做了一件好事,自己真是一个好人呐!
“夫人,您不要急,香菱...也就是您的女儿甄英莲此刻就在院子里洗衣服呢,我带您去见她,请跟我来。”
赵捕头完成了使命,带着两个徒弟牵着马车悄悄的离开了,待贾琬想要回头向他们致以谢意与谢礼时,却发现巷子里已经看不见他们的身影了,只剩下一只在追逐一只黄色蝴蝶的小狸花猫。
“香菱!香菱!英莲!英莲!”
贾琬单手扶着快站不住脚的封氏,用力的敲了敲院门,经过大半个月的亲密相处,贾琬发现香菱有一个小癖好,她在做家务时喜欢边做边唱歌,而且是全身心投入的唱,完全沉醉在她的小世界里,叫她的声音不大一点,她有可能都听不到,这不,她现在就在唱,唱的是贾琬教她的那首《梦里水乡》,萝莉音软软糯糯的,煞是悦耳动听。
“看那青山荡漾在水上,看那晚霞吻着夕阳,我用一生的爱去寻找那一个家...”香菱一边唱歌一边打开了院门。
“爷,英莲是谁呀,我...”陡然看见贾琬身边的陌生人,她后退了两步,一脸的怕怕,当时贾琬把她带去孙大娘那儿时她也是这个反应,她就像刚入幼儿园的小朋友,拉着他的衣袖哭着求他别走,她以为贾琬把她卖给孙大娘了。
贾琬永远都不会忘记,忘记那天的黄昏,自己踩着橘黄色的晚霞,拎着一盒酸甜的梅子去接她,她看见自己时所绽放出来的笑脸,无比的甜蜜,甜蜜到让他的泪水差点夺眶而出,那是他许久未曾感受过的温暖,来自家的温暖,从那以后,她就成了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一个人,一个值得用生命去守护的人。
或是看见了香菱眉间那颗最具标志性的胭脂痣,又或是母女连心,封氏一眼就认出了香菱正是与她失散了,也想念了整整十二年的女儿,她两眼一翻晕了过去,贾琬连忙去掐她的人中。
封氏悠悠转醒,她朝香菱伸出手,颤抖着两片嘴唇,含着泪呼唤道:“英莲,英莲,我是娘,我是娘啊。”
香菱怯怯的看了一眼封氏,又怯怯的看向贾琬,两只还沾染着些许泡沫的小手紧紧的攥在一起,她很害怕,不知道自己为什么突然之间多了一个娘,更不知道这个娘会不会伤害自己。
贾琬鼓励道:“香菱,有我在,你别害怕,我会保护你的,她真的是你娘亲,乖,过来给你娘跪下。”
香菱乖巧的点点头,走到封氏面前跪下,日思夜想的人近在咫尺,是那样的真实,封氏大叫一声,一把抱住她,放声大哭起来,其声之大,把几只站在枝头上交头接耳的喜鹊都给吓跑了。
母连子心,子亦连母心。
当封氏的泪水落在香菱身上时,她终于有了反应,似乎是隐约想起了自己娘亲的模样,又似乎是隐约想起了那段阖家欢乐的美好时光,她也哭出了声,相认是有些仓促,但没关系,只要她在封氏的怀抱中能有安全感就好。
贾琬关上院门,将聚成一团指指点点的街坊邻居们挡在了门外,闻讯赶来以为发生命案的两个衙役也被他客气的打发走了,香菱的一声“娘”唤醒了封氏深埋在内心深处的母爱,她哭成了泪人,上气不接下气的一遍又一遍摩挲着女儿白皙细嫩的脸颊,纵使生死未卜,纵使天各一方,杳无彼此音信的母女二人依然用另一种方式陪伴着对方,度过一个又一个用眼泪堆砌而成的深夜。
“谢谢老爷!谢谢老爷!民妇这辈子、下辈子、下下辈子就算是做牛做马也报答不了您的大恩大德啊!”见到女儿不仅白白胖胖的,身上穿的裙子一看也不便宜,发髻上还有一根银簪子,脸上和手上也没什么伤痕,可见眼前这位是真心疼爱她的,封氏拉着香菱跪下来就要给贾琬磕头,除了磕头,她找不到第二种方式去表达她的感恩之情。
贾琬将母女二人扶起来,道:“甄夫人,我有一件事要跟您说明。”
“您说您说。”
“您女儿已经是我的女人了,我很爱她,她也很懂事,对我很重要,我是绝不会让您把她从我的身边带走的。”
“娘,香菱不想离开爷。”
封氏连忙道:“不带不带,老爷放心,民妇没读过书,但也是懂规矩的,民妇看得出来,您是真心对她好的,民妇是做娘的,怎会让她伤心呢?”
“那就好,甄夫人,既然您不带走香菱,也不想回苏州府,如果不介意,那就留下来一起生活吧,我自幼失孤,现在是一名秀才,不是说大话,三个月后的乡试我肯定能通过,八个月后的会试我也肯定能通过,也就是说,不到一年后,我就会做官,最低也会是到一个县做县令,正七品官不算高,但照顾你们娘俩还是绰绰有余的,行吗?”
赵捕头在来的路上就已经将贾琬的大致情况和封氏说了,他口中的贾琬是一位有为有守、有胆有识、有礼有节、有情有义还有前途的少年英雄,听得封氏是又高兴又惶恐,高兴是因为上天有眼,女儿遇到了好人,惶恐的是贾琬要是不许她留在香菱身边该怎么办?
不过赵捕头随后的一句话就打消了她的担忧,赵捕头笑着说“小贾相公要是不想让您留在您女儿的身边,又为何要大费周章的让我们把您从苏州接到应天?这不是多此一举吗?可见他是一个真真正正的正人君子,您女儿跟了他那是十辈子修来的福气,准没错的。”
“行行行!只要能让民妇留在英莲身边,您让民妇做什么民妇就做什么,民妇娘俩以后就跟着您了,您去哪民妇和英莲就跟到哪,民妇不会吃闲饭的,民妇会做针线活,可以挣钱补贴家用,只求您别赶民妇走。”
贾琬哑然失笑,道:“我都请您留下来了,又怎会赶您走?我一个有头有脑,有手有脚的大男人还用您做针线活养活?金银财帛于我而言如同是地上唾手可得的灰尘,我要是不科举了,一心一意做生意,多了不敢说,一年挣个百八十万两银子还是易如反掌的,而且最多半年后,我们家就能日进斗金了,根本不需要你们娘俩做女红挣钱,还有一件事,我只能给香菱一个良妾的位份,我知道这可能有点不合适,但是请您放心,我一定会把她当成正房夫人去对待的,从今天起,您就在家里带香菱,我去府学里读书,等我考完乡试,咱们就从水路进京,到京城定居,我到时候会在京城里买一套两进半左右的宅院,钱的事您不用操心,一切有我在,对了,我想问问,香菱父亲如今身在何处?”
“不知道,几年前跟一个老神仙走了,许是还活着,许是...”封氏说不下去了,背过身用手帕擦了擦眼泪。
“娘,香菱的爹爹呢?他怎么没跟您一起来呀?”香菱不解的问了一句。
贾琬轻轻一叹,摸了摸她的头顶,安慰道:“你爹爹暂时脱不开身,你放心,他总有一天会来找你和你娘的。”
“喔喔喔,您快来看看,香菱洗的衣服干不干净,香菱还会缝衣服呢,是跟孙大娘学的,她对香菱可好可好了,香菱明天也带您去给她帮忙。”
到底是小傻子,就是好哄好骗,自己无论说什么她都会信,参观完女儿的住所,封氏犹豫了一下,小心翼翼的问道:“老爷,民妇晚上睡哪儿?”
贾琬居住的院子坐北朝南,进门正对着的是正堂,左手边是一间小屋,它既是厨房又是餐厅还是柴房,右手边没有房间,靠墙放着一只大水缸,栽着一棵石楠花树,四五月份是它的花期,每到这时它都会散发出一股不可描述的浓重气味,贾琬闻得直作呕,几次操起斧头想从根源上解决问题,但一想到它很有可能是父母种的,便生生忍下了。
石楠花树下是一块一平方左右的菜地,原先种的是一群半死不活的香葱,香菱来了后贾琬便举起屠刀送它们上了西天,他从花市买了几盆秋菊移植了进去,有黄色的、白色的、还有粉色的,眼下它们差不多都开出了花苞,有几个刺头连花瓣都绽开了,就像青楼里的妓女一样在初秋的凉风里搔首弄姿,不过它们也得意不了多久了,三个月后就是它们的死期,贾琬早就做好了搬家以及抛弃它们的准备,只待乡试落幕。
东南角还有一口水井,平时上面会盖着一块青石板,雨水或者诸如青蛙之类的小动物进不去,倒也还算干净,不过贾琬只用里面的水洗澡和洗衣服,做饭和煮茶的水都是用扁担和木桶从巷尾的大水井里挑来的,据说那口大水井挖掘于前前朝的天显年间,距今已有五百多年,快送走二十代人了,里面的水是又清又亮又甜,冬天不但不结冰,还会往外冒暖烘烘的热气,夏天则凉到可以直接开怀畅饮以解暑气,简直就是大自然的恩赐和奇迹,兴安坊周围好几个坊的数万百姓都吃它。
正堂西侧的房间既是卧房又是书房,中间的隔间很小,小到只能放下一张桌子和四把椅子,算是会客厅,东侧的房间倒是空着的,但它里面放了出恭用的马桶和洗澡用的木桶,既是淋浴房又是卫生间,显然不太适合用来睡觉。
而且多了一个人不仅仅是多了一个人,在贾琬看来,封氏算是他需要避讳的丈母娘,要是光明正大的住在一间屁大点的小院子里,传出去后难免会有人传他的闲话,说他母女同吃,有道是树大招风险,脸大遭人扁,他脸这么大,该注意时还是要注意的。
“你在卧房里睡,让香菱陪你,想必你应该有很多话要和她说,我去厨房里对付一晚,明天我会在附近租一间院子给你住,就这样,听我的安排,我去牧月山庄买点好菜回来,今晚就不做饭了,明晚再开火,香菱啊,快去烧洗澡水,你和你娘先洗,你们洗完我再洗,唉,要怪只能怪我沉迷于学习而无法自拔,竟然忘了要给你提前准备住处,这也不是怕赵捕头他们找不到你嘛。”
......
翌日,清晨。
鸡鸣三遍贾琬便醒了,他从长凳上起身,活动活动僵硬酸痛的四肢,洗漱后去买了早饭,吃完早饭后,贾琬将封氏和香菱带去了孙大娘的裁缝铺。彡彡訁凊
封氏比孙大娘小不少,但并不影响她们刚说几句话就熟络了,请孙大娘给她多做几身衣服后,再把香菱抱起来原地转了两圈,贾琬去了昨天上午和薛蟠约定好的地点,去看看糖厂的选址。
昌乐坊,甜水街。
“哈哈哈,贤弟,你总算来啦,愚兄和妹妹等你好久了。”薛蟠仰天大笑三声,搓着大手热情地迎上前。
“薛大哥,抱歉,我来晚了。”
贾琬道了恼,然后看向脸上戴着白色面纱,只露出一双妙目,明显是在微笑的薛宝钗,笑着拱手道:“薛姑娘,上午好啊,十多天不见,别来无恙乎?”
“公子,小女子...”
“哎,你我是同龄同代人,又是朋友和合作伙伴,还叫什么公子啊,多别扭,多生分,我听着老不自在了,你要是不嫌弃,就叫我‘琬哥儿’吧!”
薛宝钗抿了抿樱唇,叫了一声“琬哥儿”,薛蟠凑过来起哄道:“贤弟,你好像比我妹妹大几天吧?不如让她叫你‘琬哥哥’,你叫她‘钗妹妹’,不行不行,这个称呼不好听,你叫她‘宝妹妹’,如此方才合情合理嘛,嘿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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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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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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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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