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一些留守船舱上的将士,大概还有八万人起早用完早饭便开始清理植被,前往淡水湖这一路要清理出来。
更有工匠开始在附近寻找适合的地方建砖窑,寻找适合的烧水泥的材料准备建水泥厂。
而钢铁,他们来时在岭南收集了一部分,临时搭建房子暂时够用,如果想在这片陆地大搞建设,就必须寻找到铁矿。
而清理路面的队伍,如果遇到大树挡路,他们也会顺便砍下来,将它们堆在路边,之后可用于建房做家具所需木料。
中午小厨房做了海鲜全宴,孩子们看到一样一样海鲜被端上桌,两眼冒光,馋得差点口水都流了下来。
这些食材是他们一起劳动所得,闻起来都觉得比以往的饭菜更香。
唯一遗憾的就是全桌海鲜,却没有绿叶蔬菜。
李景福和夏婧洗了手,坐上桌,他们动了筷子,孩子们才拿起筷子夹自己面前的海鲜。
夏婧喝了口海鲜粥,筷子伸向了香辣蟹,“还好我们在岭南时收集了不少干辣椒,要不然这一路行来怕是想吃口辣椒都是奢望。”
李景福几年下来,也慢慢适应了吃辣椒,听了夏婧的话,筷子转向香辣蟹:“还是你有先见之明,别说有点辣味,很开胃。”
“嗯,开胃是开胃,唯一的遗憾就是没有绿色蔬菜。”说着夏婧看向几个埋头苦吃的孩子,“上午我们去了赶了海,下午你们跟着我去摘野菜,如今到了这片陆地,大家都要劳动,好尽快适应这里的生活。”
孩子们刚到这片陆地,对这里一切都感到新鲜,这会儿别说夏婧让他们跟着她出去摘野菜,就算她不说,他们也打算下午到处转转。所以他们听了吩咐二话没说便应了下来。
李景福见孩子们都答应了下来,喝了口黄酒,问道:“那朕要去吗?”
夏婧瞥了他一眼:“随你,到时别拖我们后腿就成。”33ýqxsś.ćőm
这话李景福不愿意听,嘴上啧了一声:“啧,你这话怎么说的,朕这么大个人,难道还不如这几个小屁孩?”
夏婧笑了笑没说话。
饭后,几个孩子凑在一起商量着要带什么工具,到野外摘野菜,这是他们从小锦衣玉食的长到现在,还真没有做过这活,对他们来说挺新奇的。
“大哥,你说我们要带些什么工具?这野菜怎么摘?”
李明悟微微皱起眉头,想了半天也没有头绪,老祖宗说了饭后休息半个时辰便出发,他们得提前将工具准备好。
李明同感受着海风拂面,微眯着眼一脸享受,听了李明悟的话,微微勾起唇角:“这事不用你操心,跟在你身后侍候的人会替你准备好。”
李明悟不悦地蹙眉,转头看向身后的奴仆,见他们对他谄笑,眉头拧得更紧。
作为皇室的子弟,从小身边就跟了一堆侍候的仆人,一些琐事还真不用他们操心,一切都有人帮他们打理好。
但李明悟就想着有人操心,但自己也不能什么都依赖仆人,要不然,离开仆人不就成了废物一个了吗?
李明东看了看两人,问出自己最关心的问题:“哥,这摘野菜有赶海好玩吗?”
“应该好玩吧......”李明同不确定了,因为他也没摘过野菜啊。
李明东没有得到确切答案,他转头便问站在自己身后的奴仆们:“你们可知道摘野菜好不好玩?”
一众奴仆:“......”
他想说看情况,如果是闹饥荒去摘野菜那肯定不好玩,如果是闲得没事体验生活肯定好玩。
“当腊,你说!”李明东直接点名。
小厮当腊上前一步,笑道:“东公子,摘野菜好玩。”
李明东得到确切答案,一脸期待,他看了眼主帐篷,又看了眼天上的太阳,显然是有点等不及。
临出门前,夏婧让丫鬟拿来一块帕子将头上的头发包了起来,找野菜和赶海不同,在山上有树枝勾头发,还怕有虫子掉到头上,用布包住头发最方便安全。
从帐篷里出来,李明东第一眼就发现了她,他颠颠地跑了过去,“老祖宗,您出来了,我们现在可以出发了吗?”
其他孩子落后一步也跑了过来。
夏婧揉了一下他的脑袋,对孩子们道:“走吧。”
“欧!走咯!”孩子们欢呼。
隔壁的帐篷,听到外面的动静,李景福带着阿奴从帐篷里走了出来。
他对夏婧笑了笑,拍了拍最大的曾孙李明同的脑袋,“这会儿别太兴奋,等会儿有你们的苦头吃!”
李明同歪着脑袋问他:“老祖宗,摘野菜很苦?”
“你说呢?”
“我不知道呀。”李明同耸耸肩。
“等会儿你就知道了。”
李景福见夏婧已经走到了前面,忙不迭地跟了上去。
夏婧首先爬上小山坡,查看大路清理情况,别说,山上原本植被繁盛,被清理一遍好走多了。
山上有不少树木都被砍倒扔在路边,想来是想等要建房了才会往工地搬运。
而清理路面砍下来的树枝杂草等植被,等晒干了可以当柴火烧。
山下是一块盆地,一直延伸至淡水湖边,而湖就坐落在盆地中央的位置。
“如果将这一片地方清理出来,是目前建城池的最佳地点。”
夏婧对这块盆地非常满意,城池建好,盆地剩下的地方可开荒造成良田,湖水不仅可供居民饮用,还可以灌溉良田。
李景福对此地也满意,他大手一挥:“走,我们下去瞧瞧,看下这盆地的土地肥不肥沃。”
如果肥沃可以让人开荒,先种上一茬庄稼再说。
从山坡上面到盆地,从清理出来堆在一旁的杂木杂草可看出,盆地的植被比山上更茂盛。
被清理出来的地面,除了堆积起的柴火,夏婧还发现堆在一起的橙色瓜类,她以为自己眼花,待走近一看,还真是南瓜。
这些南瓜有的已经全是橙色了,有的橙色中夹杂着青色,都是老南瓜,而且个特别大,扁圆扁圆,原始品种,没有经过后世改良过。
后世南瓜传入中原,似乎就是因为是从南边传进来的,所以叫南瓜,难道原产地就是这里?
夏婧虽然疑惑,但现在已经无从考究,且摆在眼前的是事实,她在另一个时空的大洋洲发现了南瓜。
说不定,这片盆地还有其他品种的蔬菜,只是无人发现而已。
“这是什么?长相这么奇特?”李景福见夏婧脸既惊又喜的神色,弄得心里好奇极了。
夏婧回头看跟过来的李景福和孩子们,笑着指了堆成山的南瓜,“这应该是一种瓜类,我曾经在一本书上见过,可以食用,能当粮食饱腹,且味道似乎还不错。”
“能当粮食?”
李景福听了,心中一惊,好不好吃他不关心,他只注意到可以当粮食,要知道他们舰队从大禹来到这里,目前最缺的就是粮食。
毕竟十几万人,每天消耗的粮食可不少,舰队运载来的粮食终究是有限,总有消耗完的一天,自力更生或寻找新的粮食才是重中之重。
要不然,带来的这十几万人就真的来当原始人了。
夏婧激动地点了点头:“嗯,晚上让伙头营煮瓜粥,让大家都尝尝这瓜的味道。”
在大禹生活多年,夏婧一直让人留意岭南的外来船只有没有带回来稀奇的种子,一直没有发现南瓜种子,且她的空间里也没有南瓜种子。
现在想来,南瓜原产于这里,应该是航海的西夷人还没有发现这片大陆,毕竟如今现有的航线,西夷人更喜欢从马六甲海峡穿过,沿着孟加拉湾和阿拉伯湾航行,一直到非洲再到南美洲。
而大洋洲这一片大陆却并不在他们既定的航线上,是后来被航海家无意发现了这片大陆。
李景福听了她的话,欣喜过后就是担忧:“夏氏,这瓜真能吃?万一......要不,还是等让人试了毒再说吧。”
夏婧抬起眼眸,看向他,思忖片刻,挥了挥手:“行吧,现在马上去安排,晚上就让大家尝尝这瓜好不好吃。”
李景福一听,见她仍没改变初衷,非要大家晚上吃这瓜,无奈地看了她一眼,让阿奴去安排。
孩子们比大人更好奇这瓜好不好吃,他们稀奇地转着堆成山的南瓜转。
“老祖宗,这瓜好吃吗?”
“等晚上你们尝了就知道了。”
“现在有了这瓜,那我们还用不用去摘野菜?”
夏婧看着有不少南瓜被清理植被的将士砍烂了,便对叶飞道:“让他们将这种瓜收集起来,别砍烂了,烂了没法保存。”
吩咐完叶飞,她才转回头笑着对孩子们招了招手:“这片盆地应该是聚宝盆,走,我们再四处走走,看有没有可食用的野菜。”
别说,这片盆地还真是聚宝盆,他们看到有一群将士在挥舞着锄头,走过去才发现将士们在挖红薯。
“这是红薯?”李景福以前在岭南时,是见过红薯藤的。
之所以见过,是因为夏婧在岭南时,连院子里的花坛她都种上了红薯。
这会儿看着扔在一旁边的红薯藤,他有点不确定,因为红薯藤的根茎,是长条,和岭南种植的红薯长相不一样。
夏婧拿起一个白皮红薯认真打量,并掰成两段,有白色红薯浆渗出,且这种红薯白皮,白肉,白皮下有一圈紫色的圆圈,非常漂亮的原始品种。
而目前岭南产的红薯是夏婧从空间拿出来的种子,红薯是经过后世培育的杂交品种,高产,口味已经过改良。自然不可能和这种原始品种相比。
“这应该是红薯,只不过和我们种的品种不一样,这些只因为生长在野外,肥力不足,所以长得细长,不够壮实。”
洪富中在另一块地指挥人砍树,发现夏婧他们来了,他跑过来正好听到夏婧的话,便证实道:“主子说的对,这就是红薯,只不过品种不一样,中午的时候属下让人烤了几个,尝了下,味道还不错,粉粉糯糯的。”
要是不确认,他怎么可能下令让人在这里挖红薯。
孩子们一听粉粉糯糯的好吃,瞬间来了神,“老祖宗,这红薯比在京城吃的还好吃吗?我们可不可尝尝?”
夏婧用食指戳了一下李明东的额头,“你小子怎么总是记着吃啊,生在王府从小应该没有饿着你,怎么什么都想着吃。”
她让他想吃自己捡几个带回去,让下人帮他煮熟才能吃。
几个孩子一听,连忙让自己的小厮去挑几个装进箩筐里。
发现了两样可做食物,夏婧便没有再去寻找,而是转去了山脚下的砖厂。
砖厂这会刚清理出地面,不少人在挖坑,将表面的腐土铲走,露出地下的黄土才可以用于制砖。
制砖要挖泥、浸泥、和泥、制砖坯,最后再烧制。
这几道工序虽然简单,但很耗体力,而且很辛苦。
想建设城池,砖瓦是必不可少的建筑材料,所以想大量建造房屋就必须先烧制一批砖出来。
好在,这次带了几百各行各业的匠人出来了,要不然,单靠一支舰队是很难在蛮荒之地立住脚。
查看过砖厂,水泥厂还没有选好址,夏婧便没有去过问,而是叮嘱洪富中,让他们开荒时,如果遇上不认识的稀罕植物就来问她,看能不能从中发现一两样蔬菜。
当然,也不能全靠去野生蔬菜,明日让人开垦一些地出来,种上从大禹带来的蔬菜种子,相信过一两个月就有种植的蔬菜吃了。
李景福从小到老都没有吃过多少苦,上午赶海,下午去了盆地转了一圈,回到营地后就叫苦不迭。
累死他了,这一天天的,都没有消停的时候。
想在新大陆生存下来,真不容易。
躺在软榻上,他问阿奴:“你说,我们什么时候才能回去?听夏氏说要再过几个月才会返航,而在这里又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住上舒适的房子,让朕天天过的这么苦,太难熬了!”
这个晚上,说难熬的不止李景福,同样苦不堪言的还有两个王府的女眷。
她们娇生惯养,锦绣堆里长大的人,哪受过这种苦,在她们看来,这里的生活就跟个野人似的。
这哪是分封,明明是流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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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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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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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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