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只发表于晋、江、文、学、城,如有转载,全是盗版他唯一一个练到大师级的生活技能就是厨艺。
不过这是常态,多数玩家等级最高的生活技能都是厨艺。
全息网游里饥饿值太高真的会让人觉得肚子饿,嗑药能保持体力,可是饥饿值不会有变化,只有吃食物才会减饥饿值,这意味着尽管嗑药之后你活力十足,但是你还是会觉得饿……你要是十天半个月在游戏里不吃东西,你就得饿上十天半个月的。
不会饿得很过火。
但还是很饿。
那些年大家等级都低,无数玩家在神眷大陆中有生以来头一回体验到“饿”是个什么感觉,被困在特殊地形里瑟瑟发抖。
玩游戏之前文卿了解过,再加上吟游诗人就是要到处跑来跑去,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被困在哪里出不来的尿性,文卿第一个练、并且持续不断地坚持练下去的生活技能就是厨艺。
做出来给自己吃的东西,怎么勤奋做任务都不为过。
所以即使是在条件非常简陋的情况下,文卿也认认真真地为一只兔子采集了不下于十五种调味料,用小刀在兔子身上割了几道,将一部分调味料均匀地撕碎后塞进刚才割出的缝隙里,然后小心地转动表皮渐渐泛光的兔子,一边转动,一边把另一部分调味料涂抹在兔子表面。
野生的动物一般没有太多油水,文卿挑选的兔子已经是他看见的最为肥厚的一只,随着温度的升高沁出油脂,但也没有达到滴下来的地步。
在材料不足的情况下,最容易掩盖骚腥的无疑是麻辣,颜色越来越鲜亮的兔子散发出稍有些冲鼻的、可是又极其吸引人的香味。如果有口薄皮铁锅就更好了,文卿一边调整根据火光调整兔子位置一边想,搭个灶台就可以做麻辣兔丁,想一想都口舌生津。
烤好的兔子呈现出诱人的橙红色,文卿把它取下来,也不嫌弃烫手,抱着就啃了一口兔腿。
鲜嫩是第一感想。
在游戏里文卿也经常馋虫一上来便就地打猎弄吃的,但或许是为了真实度,游戏中野生的动物肉质坚实,有嚼劲,相对的也就稍有些老,想吃嫩的就必须猎幼崽。文卿不太猎幼崽,除非是大型动物,因为幼崽肉少,吃起来不过瘾,而且大的会保护幼崽,弄起来也麻烦。
这只兔子绝对不是幼崽,但它的肉质非常鲜嫩,一口下去竟然还有肉汁浸出来,随着咬开肉冒出的热气冲到舌头上。
被文卿塞进去的调味料也发挥了作用,轻微的麻香和辣味同时刺激着味蕾,削弱了野生兔肉的腥气,或者说将这种腥气转化为了鲜味。咀嚼的过程中饱受锻炼的腿部肌肉细嫩又嚼劲十足,随着牙齿的碾压研磨,被一起吞进口中的调味植物和兔肉混合均匀,舌头也逐渐习惯了带刺激性的麻辣,于是另一种清澈的,略微带着甘甜的气息包围了口舌。
那是一种不知名的植物最为细嫩的茎干才有的味道,尝起来像是不很甜又足够脆的甘蔗,又像是略带甜味的薄荷。
这个味道一直都在,只是在最初它负责调和附着于肉质表面的麻辣,直到最后才被食客发觉。
但这并不意味它太清淡,或者它太温和。两者相比较是不公平的,它的冲击力和麻辣不是同一个风格,麻辣像是狂卷风一样席卷人的感官,却不够深入,而这种后味更像是绵密的细雨,打湿每一寸土地,像是吃了一块薄荷糖,连嗓子眼儿都能感觉到它的清爽。
这时候兔肉已经被嚼碎了,于是才显露出这种“藕断丝连”一般的植物,它不仅能讨好人的舌头,还有极脆的细小纤维让牙齿留恋。
一口肉终于咽下去了,咬上第二口,又是一个由麻辣开始清甜结束的,喜滋滋的味道轮回。
文卿说不出话来,只是低着头猛吃。
在卡瑟加顿山顶他吃的是一种树上结出来的果子,那上面也只有这玩意儿能食用,跟陈年白米饭似的,总体味道就是没啥味道,吃起来像是松软的塑料泡沫。
对有一根好舌头的文卿来说,这才是他五年里所经受的最大的折磨。
好在他已经解禁了,从此海阔凭鱼跃天高任我飞,爱上哪儿上哪儿,爱吃什么吃什么,再想起来他在游戏中找到的那些美味食材和他发现的优秀调料,他还能找到更美味的食物和更优秀的调料……此生无憾了!
他心满意足地咽下最后一口兔肉,因为舌头得到满足和对未来的美好憧憬而容光焕发,火堆映照下碧绿的瞳孔晶亮。
卡瑟加顿山顶的湖泊中清晰地显出文卿眉眼带笑的模样,他舔了舔油乎乎的十指,姿势十分放松,华贵的服饰上镶嵌的珍宝和繁复的发丝般的纹路簇拥着他,额前与瞳孔同色的绿宝石作为点缀也不过是不失颜色。
他让人心折的俊美面孔上浮现出的甜蜜的饱足,仿佛远离了世间的一切纷扰。
然后他才用一开始摆在另一边的枯叶子搓手去油,又凝出一个水球洗干净手上的碎屑。
这让在山顶注视他下山途中一系列行为的的李哭笑不得:“我就说他是个小孩子!这小鬼下山第一件事就是吃东西!吃个兔子费的心思比练剑还多!”
另一道徐缓的声音说:“你不是一直夸他只花了五年就到了圣域?”
文卿在卡瑟加顿山住了五年,经过这面湖泊的次数不少,还跳进去洗过澡游过泳。他没有注意到李得知他这么做之后古怪的表情,不过假设他能见到此刻水里的景象,想必也能明白这面湖泊绝不简单。
也没有特别特殊的地方,就是这面湖能够监控到神眷大陆的任何角落,不过这种景象的显示是完全随机的,谁也控制不了。
但根据经验,每一件显示过的景象都是足以改变神眷大陆的大事件。
“那是他天赋高,我敢打赌,他就算这五年天天躺着睡大觉也能到圣域,最多剑法没有现在这么好。”李说,“他生来就是强者,我教他的不是剑法,我只是让他看到自己不断变强的过程。”
“那么用心?”另一个人说,“你还真是喜欢他。”
李凝视着湖泊,在兜帽下笑了笑:“你会比我更喜欢他。”
“这可真是,”另一个人的语句中这才有了情绪的起伏,“你评价得这么高,倒让我好奇了。”
湖泊中正用泥土掩埋吃剩的骨头的文卿不断缩小,视角正在上移,好像感觉到了什么似的,他抬起头望过来。湖泊最后的景象定格在一片无邪的碧色里,而后逐渐转为清澈,倒映在水中的,是斗篷的黑色,和另一种更为深沉的,森林的色泽。
文卿仰起头,寻找他刚刚听到的那一声鹰啼的主人。
当初练剑的时候他就老觉得听见这个声音,不过鹰啼和破空声很像,而且他也没看到鹰,所以一直以为是他自己想多了,结果刚刚又听到鹰啼,那就绝对不是多想,而是真的有一只鹰了。
要是别的动物也就算了,那可是鹰,空中霸主,传说中风神的化身,而风神又是自由之神,严格来说吟游诗人只有信仰这位神灵是受到允许的,毕竟自由和吟游诗人,一听就配。
神眷大陆的神就是不在乎信徒。
可别的神虽然一不发展神教,二不宣传教义,三不强制旁人信教,却都是有神教有信徒的,换句话说,虽然态度高冷,但你真心信仰神,神也不会将你拒之门外,你也会得到或多或少的好处。
只有自由之神,好清纯不做作,宣布说“凡有自由心灵者皆为我之信徒”,不许立教,也不许有人公开说信仰自由之神。
换句话说,自由之神才是对信徒要求最高的一个,他要求自己的信徒只是纯粹地信奉自由,而非信奉神灵。
这种信仰没啥用。信仰自由之神不会有任何属性加成。
可这个中二的调调……它听起来酷炫啊!它潇洒啊!它帅啊!
一个游戏里有为了实力什么污糟事情都干得出来的小人,可一个游戏里最多的,永远都是随便瞎玩儿、想到啥干啥的无聊人士。
所以信仰自由之神的玩家反而非常多,多到几乎占据游戏人口的三分之一。自由之神不允许人们公开宣布信仰,人们为了寻找组织就想方设法地暗示自己的立场,经过长时间的游戏,从npc所展露出的端倪里,玩家们得知了“鹰”就是自由之神信徒的标志。
不管什么,服饰、纹身、武器,只要有“鹰”的元素,就一定是自由之神的信徒。
又因为自由之神除了“鹰”作为标志以外最为神秘,连带着鹰的地位也水涨船高,哪怕是一只最为普通的鹰,也没人敢捕捉。
不过鹰会自己选择主人,而且他们选择的无一不是自由之神的信徒。
作为游戏里等级最高的吟游诗人,文卿当初得到的系统奖励就是一只鹰。
他从来没见过。
那个漂亮的图标上鹰飞翔在苍穹,躯体用黑白组成了一种华丽又不失凶猛的纹路,双翅打开的姿态介乎于打开或是收拢之间。这个力量停顿的姿态让它的线条格外凌厉瘦削,几乎有一种陡然的、苍劲的美。
像一个天下独醒的大书法家醉后一笔。
多么孤傲的鹰啊。
文卿抬头四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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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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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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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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