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听这话,疑胜一下子火冒三丈,劈手抓住了正林的脖领子,大声说:“混账东西,你也不看看你爷爷我是什么样的人,敢杀老子,真要是动起手来,你小子一点胜算都没有。”本来启也看不惯正林说话时那种不容置疑的口气,便想在这个时候给疑胜行方便,站起身来就往外走,这个时候正忠突然扯着嗓子说:“疑胜大人,当着主公的面你都敢动手殴打他的亲信,过几年你是不是敢殴打主公了啊!”启一听这话就停住了脚步,正忠立刻再加一把火,说:“你眼中还有礼法吗?还有主公吗?”疑胜当然不能接受这样的指控,扑过来劈面就甩给他两记耳光,疑胜并没有就此收手的打算,心说既然打了正忠两记耳光主公都置之不理,为什么不索性杀了他呢?
启一看疑胜的表情不大对,立刻说:“德胜。”德胜拱手说:“在!”启说:“把这个目无王法的东西给我拿下。”德胜没有丝毫迟疑,就过去了,疑胜平日里防守反击的疑胜非常强,于是两个人当场打了起来,下手之狠,令在场的人瞠目结舌,启大声说:“来人呐!把疑胜这个贼人给我拿下。”一听里面有主公的喊声,外面的侍卫们立刻拥进来,真是双拳难敌四手,没一会儿,疑胜就被制服了,启说:“你们议一议吧!如何处置这个歹人。”话音未落,疑达跪下了,说:“如今正是用人之际,杀此武力超群之人,着实不吉利,不如给他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吧!”看见疑达在那里求情,启感觉自己不能不给疑达脸面,更何况疑胜的确是一个出色的将才,于是说:“将他贬为庶人,交给你管教,倘若他再做出什么越礼之事,我连你带他一起杀。”
疑达一听这话冷汗下来了,嘴里却说:“谢主公恩典。”疑胜被勒令搬出府邸,疑达自己的府邸给他腾出一间屋子,按照礼制,庶民住的屋子非常之简陋,吃的东西也是揍一顿没一顿,他被安排一些下人做的工作,他心中极为不满,心说昨日老子还与你是一殿之臣,如今老子就变成了人下人。看来你之所以救老子,就是为了专门羞辱老子,他越想越恨,禁忍不住破口大骂,当然很快这些话都到了疑达的耳朵里,他被叫到祠堂,当他走进祠堂,看见先人的排位,心里别提有多难过了。疑达像是一个竹竿,笔直的杵在那里,说:“疑胜,我的确和你曾经是一殿之臣,也的确给你的待遇很差,但你不能怨我,根据礼制,这是你应该享受的待遇,我不能为了你违背礼制,对吧!你现在吃我的,喝我的,住我的,嘴里还那么多零碎,你不觉得自己有点太过分了。”
疑胜是个好面子的人,听到这里实在是忍不住了,不容他说完,疑达接着说:“你不要激动,我也不愿意伺候你了,现在你就可以离开我的府邸,去寻觅更好的生活。”一听这个疑胜一下子就蔫儿了,不容他再多想,过来两个壮汉,生生的把往外面拖,疑胜被丢到了门外,一个壮汉缠着他吐了一口唾沫,说:“你算什么东西?忘恩负义,毫无廉耻。”这个时候心中只有一个念头,就是死。不知道是不是曾经有过求死之心,作者有过。死是不是很可怕呢?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看法,假设人都不死,世界会不会很美好呢?还是不然。其实这就是所谓老龄化社会,满大街都是七老八十的人,到处都有一群人围着一个音响跳广场舞,走进公交车或者地铁,不管你累的什么程度,只要你敢坐在座位上不动,旁边的老人立刻把你训的比孙子还孙子。
运气好你只是挨骂,运气不好,你可能会被打半死。你会看到有的人带着心脏起搏器,你只要敢在车里跺一脚,立刻就死过去几个。这样一个社会,是你喜欢的社会吗?作者没有办法提别人回答,作者本人不会喜欢。许多人也许会说,你愿意你的亲人吗?你不希望他们永远陪着你吗?不会失去的东西你永远不会珍惜,死亡让你懂得生命得可贵。乔布斯说:“死亡是很棒的发明。”他死的时候好像不满六十岁,他赚了很多人,为社会贡献了许多有意思的东西,但是如果他一直活着,人们总有一天会看到他创造力枯竭,总有一天会发现其实他只是一个普通人。到了那个时候,他就会失去所有的光芒,人生如同小说,不是越长的越了不起,篇幅太长的东西往往让人心生畏惧,即便是它真的很美好,也会让因为恐惧而让他没有机会进入大家的视野。
作者曾经表示过,如果自己真的写满了十部长篇小说,最后仍旧没有机会进入众人的视野,就放弃做这件事,因为十部长篇足以证明自己真的不适合做这个。那么这十年会不会带给作者一些隐形的东西让作者受益呢?鬼知道事实是什么样子。最近作者在追一个很有名的辩论节目,原本以为参加这个节目的,都是一些非常了不起的人,有哈佛的高材生,也有从清华大学毕业,从事很多工作的人,有一位姓杨的先生言语之间总是透着一种轻狂,他以为自己的这种会让别人心生崇拜,事实上这导致了很多人对他的反感,遭遇搓着之后,他尝试过去扮演一个深情的人,结果更加令他失望,最后在众目睽睽之下说自己活的像是一条狗,这为他赢得了掌声。其实很多人都会有这样的感觉,自己活的像一条狗,辛苦、卑微。
作者也曾经轻狂过,那个时候对未来有不切实际的幻想,后来现实狠狠的打了作者的耳光。作者说不清楚自己曾经的遭遇算不算被猥亵,也许最后被证明根本不是,但是那种作为当事人,如果不能接受某些行为能不能拒绝呢?你也许是他是恶意,如果你得善意让我不愉快,我还要必须接受你的善意吗?作者长期被孤立,这种感觉让人不愉快,一个夜里,当时正是冬季,有人把一盆凉水浇在作者身上,对方百般挑衅,作者就是不敢反抗。曾经作者以为自己走出了阴霾,其实这种感觉完全错了,如今的作者又走进了一条死胡同,而且很可能再也出不去了。看官应该很反感作者动不动就要甩闲话吧!其实作者也想干干净净的讲一个故事,可是你了解吗?每天耗费很大一部分精力去写一本根本不会有人看的小说。这种痛苦让作者没有办法把全部的注意力用在故事本身。
多么希望有一天,作者可以有一群志同道合的朋友,多么希望有一天,可以在闲暇时约三五好友一起去郊游,去谈论很多有意思的事。其实作者是一个很有幽默感的人,而且正在学习说评书。之所以被周围的人认定是一个性格内向的人,只是因为彼此的价值观不同,酒逢知己千杯少,话不投机半句多。作者与每天遇见的那些人其实没有什么彼此都感兴趣的话题。人生有一大痛苦,就是你明知道那是万丈深渊,可你没有办法躲开它,就这样沉下去,灵魂出窍、粉身碎骨。大概从二零一二年开始,作者与父母之间的矛盾不断升级,说实在地作者永远不想缓解这种矛盾,如果说作者要为此付出非常可怕的代价,那就让这一切快点到来吧!因为他们正在做的事远远超出自己的能力,如果你帮不了别人还自以为是,其实就是在裹乱不是帮忙。www.33ýqxsś.ćőm
作者无数次想象自己的未来,贫病、衰老,死在一个角落里,遗体腐烂发臭,最后被埋在荒郊野外。细想起来真是令人感到绝望,三十多年的时间,作者到底做了些什么,以至于活的这么丧。不过细究起来,其实并没有那么遭,对与死人来说,生前的一切都说是浮云,人死如灯灭,历史对与现在的人来说意义重大,对于那些已经逝去的人来说有什么意义呢?有人担心日后没有人烧纸,自己会受穷。其实这种感觉非常的荒谬,没有眼睛你看不到炎热,如果你的舌头坏掉了,你尝不出味道来了。体内所有的器官都衰竭了,色身香味触法都没有了,一个人没有了感觉,怎么能够感到饥饿和寒冷呢?一切消费都建立在感觉的基础上,没有感觉就算是给他金山银山也没有用。
有没有这样一种可能,人已经死了,但他还能感觉到什么。有人住在千里之外,梦见自己的父亲说他感觉自己住的地方潮的要命,回到家里把父亲的坟挖开,棺材里面果然进了水。也有人梦见自己的父亲说被人给打了,回来一看,周围不是添了新坟,就是发现了旧坟。阴阳先生在看坟地的时候一定要问清楚这里有没旧坟,如果有,就不能让新亡人埋进去。一旦住进去,他们就会打架。感觉到底是建立在肉体的基础上,还是建立在别的什么基础上。女娲氏造人的流程大致是这样,先用泥捏出一个人形,然后吹一口气,这口气就是一个人的灵魂。陕北方言把灵魂叫做魂灵,人死之后,会在另外一个世界继续自己的生活吗?二哥出车祸之前,作者曾经做过一个梦,村里原本一个很荒凉的地方,忽然建起来许多居民楼,作者还被邀请去一户人家里做客,也不知因为什么没有去。
后来埋二哥的时候经过那片区域,原来那是一片坟地。看到那个作者忍不住倒吸一口凉死。如果说人死之后,还要面对复杂的人际关系,还要为生计发愁,那真是太可悲了。之前作者说过,其实和尚和老道都没有活的那么洒脱,和尚和老道也有贫富差距,他们也是众生之一,众生有的苦难,他们也有,他们来普渡众生,有时候就是一个笑话。和尚和老道很多时候,他们并没有承载一种叫阴阳的东西,他们不是和尚和老道本身,他们只是扮演这么个角色。我们整天给泥菩萨磕头,其实不知道,泥菩萨真的帮不了你,真正帮助你得是佛法。而佛家所说的法是一种玄之又玄的东西,每个人的情况是不一样的,所以每位高僧得道的方法完全不同的,你没有办法通过因循别人的做法得道。
得道到底是一瞬间的事,还是需要一个渐进的过程,其实这两种说法都成立,如果你是一个大根器的人,一般来说这种人都是累世修行,这样的人往往一点就透,一说就通,所以瞬间就能够悟道。而那些小根器的人,这些人成佛就像是把石头磨成镜子一样困难,渐进之路能导人向善,距离成佛还非常的遥远。许多事情看似简单,做好了其实非常难,只是因为你不能以百分之百的虔诚做事,你的注意力永远是被分散掉的。越能够把注意力集中起来做事的人,越容易把事情做好。曾经有这样一件事,一个小女孩成绩差的要命,父母开始开始怀疑人生,带她去测了智商,结果她的智商远远高于常人,她之所以考不好。是因为她没有办法集中注意力,这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注意力不集中,再高的智商都没有用。
郑渊洁的智力据他自己说相当于几个月大的一条狗,他的这种说法是有问题,我们不能用想象一条几个月大的狗能够儿童教育有远远超过一般人的见识。根据他当时的回忆,他之所以表现不佳,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他的注意力一直不再课堂上,他自己说人坐在教室里,想到却是海边沙滩上英雄救美的事。作者也有过类似的记忆,老师在讲课的时候,发现有的人眼神呆滞,有一种灵魂出窍的感觉,这就是当年作者印在老师脑子里的画面。面对这种情况,最稳妥的做法就是让他去学习自己感兴趣的东西,选择从事什么样的行业,这是一个大难题,一旦入错了行,就等于投错了抬,那一行都需要真正爱这一行的人。那一行的兴旺都不开这样的一群人,有的人因为这一行好挣钱来了,他对于这一行的贡献是有限的。
你应该很少听说一个人不喜欢这一行,最后成了这一行的翘楚。什么是真正喜欢这一行,看到这一行很风光,你加入进来,这不足以证明你真的喜欢。为了这一行,你付出了无法形容的辛劳,但你从不后悔,这就是真正的喜欢了。作者是真的喜欢文学吗?虽然已经坚持了六年写长篇小说,但因为不是以百分之百的虔诚在做这件事,所以不是真正的喜欢,但相对来说,作者对文学付出更多一点。如果有一天,作者能够有机会进入公众视野,到真是太高了,那个时候作者之前所有的付出都是值得的。如果在生前一直默默无闻,那作者的付出真的是白费了,不过横竖自己的人生都是要被浪费掉的,把有限的生命浪费在自己喜欢的事情上,有什么不好呢?
现实生活大多如此,做一份自己不喜欢的工作,与一群价值观完全不同的人朝夕相处,终其一生,不知道什么叫爱,什么叫被爱,耗费了大量的精力,去讲自己完全没有经历过的事,多么无力,多么可悲。希望作者进入晚年之后,内心能够保持一份平静。不知道看官是不是见过老年人打架,那个是你真的感觉人真的像蝼蚁,减少了尊重,增添了悲悯。作者希望自己可以平静的接受死亡,而不是被吓得痛哭,想想自己活的有多失败,走了对于很多人就是解脱。没有机会去善待自己喜欢的人,一直在夹缝中仰望苍穹,想想自己终于成为被自己看不起的人,对于永远升腾不起来的火焰来说,熄灭有什么不好呢?看到这里也许有人会感觉不耐烦,恨不得作者立刻去死,在这里向你道歉,作者是个随缘的人,如果阎王要把作者请了去,作者往之,如果阎王没有发出邀请,作者也不会硬要去。
终于把闲话摁住,直说疑胜离开哥哥的府邸,原本以为自己会很爽快的把自己给办了。在他下手之前,被一个遭到的阻止了,疑胜被坏了,说:“你为什么阻止我自尽?”疑胜说:“我为什么要告诉你?”对方笑着说:“如果你现在要走,我就是你见到的最后一个人,咱们也算是有缘,把你的故事告诉我,能够让我活的更通达一些。”疑胜说:“我要是活成你这样,早就死了?”对方拱手说:“说不定我听了你的故事,感觉自己也没法过了,你是从大官府里出来的人,也许黄泉路上需要一个跟班。”一听这个疑胜说:“你看你这幅样子,配做我的跟班吗?”对方说:“我的确不配做大官的跟班,庶民的跟班也许可以试试。”疑胜本来想拒绝他的要求,又怕他被拒绝之后真的离开,于是说:“让不让你做我的根本以后再说,我可以告诉你我的经历。”
他把自己的故事讲了一边,实指望对方能够义愤填膺的那些伤害他的人骂个遍,没想到对方听完之后站起来就走。疑胜一下子就急了,一把将对方的肩膀抓住,说:“你不说句什么就要走吗?”对方说:“你的故事我也听了,你也不接受我做你的跟班,我留在这里做什么?”疑胜一下子愣住了,对方一拱手转身就走,疑胜心想反正要死了,何不杀个人给自己垫背?出乎意料的事情出现了,对方的反应快的如同闪电一般,他连人家的影子都摸不到,疑胜一下被激怒了,就在这个时候,对方一下子就没了,疑胜立刻追了上去,两个人一前一后在平阳城的大街小巷穿梭,整整忙活了一整天,巡街兵丁自然被惊动了,邱苗亲自带着兵丁拿人,最后疑胜北拿住了,而对方却不知道去了哪里。邱苗下令在全城搜捕一个人月过去了,就是没有那人的踪影。
后来经过反复的确认,邱苗得出一个结论,对方与疑胜很可能根本就算是一个人。他把这件奇闻报告给了伯益,伯益有把他报告给了大禹王,大禹王听了说:“这可能是邱苗拿不到凶犯,编这么一个故事蒙骗上官。”伯益说:“在城中奔跑,这也不是什么大罪啊!”大禹王说:“这属于寻衅滋事。”伯益说:“有人在后面追赶,他当然要跑。寻衅滋事的是应该是那个追赶他的人。”一听这话大禹王立刻说:“疑胜已经是白丁了。你还要怎么样呢?难道非得杀了他你才肯罢休。”伯益一下子不知道该说什么了,匍匐在地,哭着说:“大王明鉴,如果我真有那个打算,你现在就杀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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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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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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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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