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出日落,余胤是看不见的,他的囚室里有一盏孤灯,他没有狱友,只有他的影子在陪伴着他。狱卒眼看着他的须发一点点变白。“这个时候仲康的处境非常微妙,在太康的眼里,他就是自己的一个替身,什么事自己不想做,就让他去干。后羿也没有注意到他,请示大家脸面都非常客气,并不知道彼此是怎么想对方的。其实余胤能够活下来,出了太康有意包庇,还有一个重要的因素就是仲康在暗中提供了保护。作者想象过最理想的生活状态,声名在外,而居住地附近,很少有人认识他。作者不喜欢被人注意,被人指指点点。人是一个复杂的矛盾体,作者也是如此,也许就因为这个,作者永远成不了自己想要成为的人。仲康其实一个心思非常缜密的人,在朝中还没有人能看透他。
终于有一天,余胤忽然被释放了,那是一个秋天,他被人秘密的接了出去,安置在一个极为隐秘的地方,他身处高山之间,密林之内。忽然有一天,他看见一个人出现在那里,余胤显得很紧张,那人拱手说:“在下仲康,先王启之四子也!”余胤立刻还礼,说:“是你救了我?”仲康点点头说:“然也!”余胤说:“我的家人呢?”仲康说:“你节哀吧!”余胤说:“一个都没有活下来吗?”仲康点点头说:“我能力有限,对不住了。”余胤强忍者眼泪,说:“后羿,你好狠!”仲康说:“人死不能复生,你节哀吧!”余胤说:“你想让做什么?”仲康说:“暂时没有什么是需要你出力,希望你好好恢复身体,需要什么,可以飞鸽传书给我。”余胤点点头说:“你想做王。”仲康说:“方才我没有告诉你真相,真正要留你性命的是大王。哟不过是帮他的忙。”余胤说:“大王不相信后羿。”仲康说:“无所谓相信不相信,重要的是不能把鸡蛋摆在一个篮子里。”
余胤笑着说:“如此说来太康是明王?”仲康说:“怎么说呢?如果说他是明王,他就应该勤于政务,可他把所有公务都交给后羿处理,后羿是一个武人,果断有余,虑事不周。”余胤点点头说:“他为什么不把政事交给你处理呢?”仲康说:“你这就是明知故问了。”余胤说:“做王不能太懒,因为这很容易大权旁落。”仲康说:“你还是不要想太多事,专心修养就可以了一。”仲康走了,余胤的心情非常之复杂,他继续坚持冥想,但他渐渐的重新充实自己。太康经常把一些礼节性的工作交给仲康,而把真正的大事交给后羿处理,两个人的工作都非常出色。后羿对仲康的印象不错,每次见到后羿,仲康都显得非常谦逊。虽然未必是一条心,场面上总是过得去的。太康把自己的工作派出去之后,每天都沉浸在各种形式的娱乐当中。
列位看官,你是否有这样的感觉,当你过的忙忙碌碌的时候,才真正体会到闲暇的美好,当你穷极无聊的时候,才知道工作其实没有那么坏。当你孤独的时候,才知道知心之人难得。大概很少有人认为人生就应该庸庸碌碌的度过,大多数人还是觉得生而为人是非常幸运的,作为一个健康的人,更是弥足珍贵,所以你应该努力在有生之年做一点有价值的事情。孙异和绿珠是一对网红夫妇,作者第一次知道孙异是大概十一年前了,那个时候作者听到了一首歌叫做《重回汉唐》,这首歌在汉服圈有着广泛的影响,作者不能让算是汉服圈的人,只能算是一个生活在汉服劝边缘的人,因为作者虽然非常认同汉服,实际上却并没有真正像样地穿过一件汉服。孙异是一名歌手,而绿珠方式是一名电视台的记者。
当作者听说了孙异和绿珠的故事,你会发现原来有的人可以那么幸运。孙异作为一个歌手,虽然他已经有作品对社会产生很大的影响,但我们很难说他是一名成功的歌手,因为他没有把他的音乐做成产业。绿珠因为受了孙异的影响,放弃了在电视台的工作,把重回汉唐注册为商标,然后开了你家汉服店,到目前为止,这是吾国最大的一家汉服店。当作者说文化产业这个概念不存在的时候,可能许多人会觉得作者是一个对商业存在偏见的人。其实不是如此,作者的观点是任何一种东西,最重要的生存,所谓生存,就是你要把他做成一种产业,让他源源不断的生长出财富来,这个时候,你再拿出一部分精力去做文化,文化是一种公益事业,文化和商业的过度融合,会让文化变了味道。
绿珠的说法作者是坚决同意的,可以这么说,很多文化是借助商业的力量传播的,尽管如此,我们不能简单的把它们看作是一回事。比方说佛教,如同许多宗教一样,它是沿着商路传播到世界各地。但谁都知道,佛教禁止僧人储蓄财物。如果和尚把佛教做成了一种产业,每天都能从信众那里收割大量的钱财,这样的和尚是没有必要去尊重它的。今天寺庙的功能被严重的扭曲了,出家当和尚,很多时候不是为了解脱,信众去庙里,不是为了聆听佛法,而是为了求菩萨保佑他升官发财,或者是保佑他能讨一房女人。商业化的寺院,商业化的道观,商业化的学校,这些都给人不好的感觉。尽管如此,我们也不告诉大言不惭的指责人家,人家也会说生存是第一位,人家也想改善生活之后弘扬佛法,我们生活在一个充满矛盾的世界,所以你可以相信佛法,但千万不要相信和尚。
孙异和绿珠的故事会激励许多怀有理想的人,我们有理由期待孙异能够让自己的音乐生长出源源不断的财富,这样就会激励他创作更多又影响力的作品。也有理由相信绿珠的重回汉唐汉服店能服务更多的人。相信美好的人,会拥有一个美好的人生。且把闲话摁住,再说太康在后宫饲养了大量的棒小伙子,人们对他的后宫充满了各种离奇的想象,渐渐的太康的身体就不行了,可他仍旧以近乎垂死之躯坚持娱乐。这个时候后羿的心情非常复杂,太康如果死了,他当然会很高兴,可他还能够过那种大权独揽的美好生活吗?仲康虽然和他关系说的过去,可他若做了天子,之后回发生什么仍旧很难说。为了能够延续自己的辉煌,他尝试加强与仲康之间的关系。仲康能够感受到他的焦虑,两个人的确走的越来越近了,而这让太康感到不安。
仲康总是装出一副非常愚钝的样子,一方面这样可以减轻太康的疑虑,一方面可以让后羿放心,让他感觉,即使大王驾崩,他的地位仍旧可以非常的稳固。一天,从大内出来,后羿拉着仲康的袖子,低声说:“之后我们在大王驾前不要表现的很亲近,这样会让大王产生不适。”仲康立刻说:“还是你想的周到。”太康躺在一张珍贵的兽皮上,屋子里散发着一股近似霉烂的味道,于是说:“真是烦死了,屋子里晾一晾吧!”身边大总管说:“大王审题虚弱,请你移步到别的地方歇一歇。”太康说:“算了,我懒得动。”明日晌午,外面阳光灿烂,大总管说:“大王,去外面走一走吧!”太康说:“好。”他被扶起来换上一身新衣服,出了寝室的门,宫里的许多服务人员都在偷偷的瞧他。太康一下子就烦了,说:“我又不是怪物,他们为什么要这样盯着我看?”
大总管满脸堆笑,说:“大王这身新衣服太漂亮了,所以大家才来瞧。”一听这个太康也笑了,说:“你让他站远点瞧,不然也就治他们一个不恭之罪。”大总管说:“大王,你总也不出门,许多人都想念你,这样情不自禁忘了礼节,你就多体谅一下他们。”太康说:“光是我体谅别人,别人就不能体谅一下我?”大总管说:“你是民之父母,生活中子女很少人能体谅父母。”太康说:“有你在我身边,我就是想做一个昏王也难。”大总管笑着说:“你真是太谦虚了。”一听这个,太康一下子火气就上来了,说:“你给老子说什么?”大总管立刻知道自己失言了,立刻拱手说:“我的意思是你太过于自谦,过分的抬举我们了。有你这样的明君,才有我们这样忠于你的奴才。”太康沉默不语,大总管接着说:“大王,你应该有空就出来走一走,屋子里闷的太久了,会放坏的。”
一听这话,太康哈哈大笑,说:“你这是把我比作猪肉了吗?”大总管笑着说:“龙肉也会放坏的。”太康说:“所以你打算把我晒成肉干儿?”大总管说:“如果小的是一堆猪肉,宁愿被晾成猪干儿,不愿意变成腐烂之肉。”太康说:“我跟你能比吗?”大总管说:“正因为如此,所以你会你更不能腐烂。”一听这话太康再次警觉起来,说:“你这话什么意思?是不是嫌弃我生活太过于糜烂。”大总管匍匐在地,说:“大王,像天底下所有的臣民一样,臣希望你能够健康长寿,现如今你年纪轻轻就已经如此虚弱,怎么能不让人担心呢?”太康一听这话,也感到十分心酸,说:“都怪你没有照顾好我。”大总管说:“实不相瞒,大王的龙体欠安,多半是我的责任,请大王重重地责罚我吧!这样我的心里还能好受点。”
太康一摆手说:“行了,你也别矫情了,横竖我不怪你就是了。”一听这话大总管也好不再说什么。余胤心系朝局,但身处清静之地,每天都坚持锻炼,通过冥想让自己的内心保持一种空明的状态。这样他的健康状况不断好转,一天闲来无事给自己卜了一卦,卦象显示,他还有一次发挥才干的机会,他喜的手舞足蹈。而这个时候,后羿却在一次围猎的时候被野兽所伤。郎中顺怎么也得躺够一百天。太康心里非常难受,摊开双手说:“这可怎么办呢?”大总管说:“也许可以传仲康来商议。”太康摇摇头说:“他也是大禹王孙子,先王启的儿子,你怎么可以让他来,难道说你另有所图。”大总管说:“我不过是顺嘴一说你不要太当回事。”太康叹口气说:“去把仲康叫来吧!”大总管说:“为了避嫌,你还是派别人去吧!”
太康说:“为了避嫌,你是不是应该把大总管的位置给辞了呢?”大总管说:“如果大王认为有必要,小的没有什么不可以的?”太康一听这话就急了,说:“好,你辞职吧!”大总管解下印绶,用双手捧着放在太康身边然后拱手说:“大王,你保重,小的走了。”一边说一边流下泪来,太康冷冷的说:“别矫情了,快走吧!”大总管一步步退了出去,有一个细节很有意思,作者看过一部电影叫做《女王》,演的是伊丽莎白二世女王在戴安娜车祸发生之后,王室一点点走出危机的故事。里面有一个细节让作者感到十分意外,当阁揆带着他的夫人来到王宫拜见女王的时候,一位礼仪官告诉他,不可以用自己的后背冲着女王,让他就看到阁揆夫妇面对着女王一步步从房间里退出去。这让作者感到非常意外,原来不止是吾国有这样的规矩。
其实无论是在什么样的时代,人类永远是这样,少部分人显得非常尊贵,而部分人则显得非常卑微。一般来说在社会动荡,各方面都在发生剧烈变化的时代,往往是普通人成就个人传奇的时代。如果你生活在一个稳定,没有变数地时代,一切看起来都是那样平凡。毫无疑问,长久以来,作者高估了自己,却又不甘心过平庸的生活,同时又不敢冒险。其实冒险不是人人都能做的事,像作者这样就不行。因为喜欢冒险,其实只是一种假象,一件事如果你不懂,你就会感觉他非常有风险。如果你做足了功课,最后认为是可行的,还有什么可疑虑的呢?还有一节,如果你要做的事却有风险,一定要确保他在你可以承受的范围内。一个有能力规避风险的人,才是真正具有冒险精神的人。一个人如果一味向前,无视风险,这不是勇敢,这是犯二。彡彡訁凊
一个人最痛苦的事莫过于做一个不愿意做的选择,作者曾经以为自己又选择恐惧症,后来再想似乎并非如此。想辞职去省城寻找机会,结果被家人禁止,还在当地买了房。看官一定要知道,世界上没有一次性的妥协,当地第一次让步,请你相信这只是一个开始,后面还有无数你被迫要做出的选择。这种选择题你没有选择拒绝,你会眼睁睁看着自己距离想要的生活越来越远,这样的感觉是令人崩溃的。作者听说社交网络上有这样一个群体,他们生活在这个社会最阴暗的角落,他们每天想的只有一件事,就是死。大多数人都没有勇气把自己吊死,或者从高楼上跳下去,所以他们一直期待一种平静的没有痛苦没有痛苦的死法。生命是非常珍贵的东西,但如果你的生活如果只剩下痛苦,你就有了轻生的念头。
作者也有过轻生的时候,但那个时候只是有这种想法,并没有真正去尝试。如果你不想让自己陷入这样的绝境,你就一定要告诫自己,一定不要活的过于虚幻,你不停的问自己一个问题,你能依靠自己的力量在这个世界上活下去吗?如果你得答案是肯定的,你就可以开始自己的梦想了。所谓梦想,不是整天去想象,然后什么都不做,你要努力让自己变的富有,无论的你的梦想是什么,富有都会让你距离自己的梦想更近。作者因为没有迈出人生关键的一步,所以输掉了几乎是整个人生,在念大专的时候,花费大量的时间在图书室看书,跟朋友闲聊,甚至因为情感问题陷入空前的危机。完全没有想到过找一份工作,锻炼一下自己。等到毕业的那一天,作者陷入了迷茫,这种迷茫很容易让人陷入绝望。
如果作者有机会教育自己的孩子,一定要在很早的时候,就让他尝试自己赚钱,如果在离开校园的时候,自己在职场的经验已经非常丰富,相信发生作者身上的危机就不会发生在她的身上了。作者是一个很喜欢思考的人,如果到最后作者没有办法去验证自己的思考,无疑事一种莫大的悲哀。作者用自己的亲身经历告诉列位看官,在人的一生当中会发生一些能够被预期到的变化,比如你从入学的时候,就知道升学这回事。你也能够预期到自己会毕业。明知道要发生这样的变化,而你没有不做任何准备,这绝对是非常愚蠢的。有些变化事预测不到的,比如没有能够预测自己会在那一天突然遭遇车祸,然后死掉,忽然突然再某一天变成残疾人。这叫做无常之祸,没有别的办法,尽量多多积德行善,谁也不知道你的善行会在将来的某一天给你带来好运。
有一部电视剧叫《猎场》,里面的男主人公是一个特别能折腾的一个人,他继续变成一个富翁,从事各种冒险活动,他的事业一再陷入困顿,但是最后他在监狱里邂逅了人生导师,之后一点点走出危机,最终成了一个家财万贯的人物。作者不是一个特别能折腾的人,但也不是一个跟安分的人,不知道作者的人生最后会怎么样。也许作者应该辞掉现在这份薪水微博的微薄的工作,问题是不能在率性的辞职之后陷入失业地困境,如果是那样,西元二零零九年的故事又要重演一遍。如果作者在省城有一份自己可以胜任的工作,如果还能够寻找机会让自己继续长进,那回事非常令人开心的一件事。可这样的事情能发生在作者身上吗?作者想象自己后来是什么样子,总之听父母的话,一定不会有好结果。
与其听父母的话,还不如死来的痛快。相信大多数人不会喜欢作者这样的人,不得不承认我们生活在一个非常凉薄的社会,当有人轻生的时候,有人叫骂,有人怂恿,所以作者绝不相信世上的好人多于坏人。如果不是法律管着,我们能天天看到人吃人的景象。我们能够看到一些以好人自居的混蛋这些人高举着道德大棒,今天指责这个,明天声讨那个,俨然把自己当做了检察官和法官的结合,不紧当辩手,而且兼职干裁判,这样的人是最坏的。说好话的不一定是好人,开好车不一定是明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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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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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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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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