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选自《念奴娇·天南地北》施耐庵〔明代〕
……
史思明手下有员勇将辛万年,乃是辛皇后的族人,特别受史朝清的宠信。
皇城动乱、诛杀史朝清的党羽时,张通儒有意放过辛万年。可是动乱结束,对名单上的史朝清党羽行刑时,张通儒却遗忘干净,敕令将领高鞫仁、高如震砍下辛万年头颅。
辛万年不仅是史思明的妻族,更是幽蓟当地的汉人豪强。
高鞫仁、高如震所属的高氏家族也是燕蓟地区著名的汉人大族。两人与辛万年关系十分友善,结拜成兄弟。
高鞫仁、高如震接到张通儒的命令后,设宴款待辛万年。欢宴上,酒过三巡,高氏兄弟告诉辛万年:“兄弟,张通儒教我俩杀你。今日这场酒,就是给你的送行酒。”
辛万年颇有燕赵之士的豪迈,提起一坛酒,一仰脖,将烈酒一饮而尽。
辛万年用衣袖一抹嘴角,把酒坛摔个粉碎,跪下叩头,朗声道:“如今,燕帝已死,辛皇后伏诛,我们辛氏大难临头。做兄弟的别无所求,只希望死个痛快。动手吧!”
辛万年慷慨赴死,眼中毫无惧色。
高鞫仁、高如震对望一眼,眼中露出赞叹之色。相比史朝清的孬怂样,这种英雄气概才是燕赵游侠的范儿。
高鞫仁一把将辛万年从地上扶起,大声说:“我们杀史朝清,是因为他凶残暴虐,禽兽不如,并不代表我们完全听命于张通儒。
我们兄弟宁可去杀张通儒,也不能以你的首级换取富贵。
咱们三个是结义兄弟,不求同年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日死,无论如何,我不能杀你。”
一番话,说的辛万年直抹眼泪。
……
话既然说开了,这送行酒也就不用再喝了。
高鞫仁、高如震、辛万年仗着酒劲,率领私人部曲一百余人,再次杀入皇城,在皇宫南廊下斩杀张通儒。
皇城杀戮再起,范阳城再次骚动。
高如震道:“大哥,范阳军的将领中有不少都是安禄山的旧部,素来瞧不起咱们这些城旁少年。今天一不做二不休,干脆把他们全部杀个干净。”
高鞫仁豪气上涌,大声道:“好,弟兄们,随我杀出去,将这帮胡狗杀个干干净净!”
说罢,三人率领私人部曲,诛杀数位范阳军首领,这些人都是他们几兄弟平日一向怨恨的胡蕃将领。
此时,张通儒已死,范阳城内群龙无首,高鞫仁、高如震等人共同推举伪燕中书令阿史那承庆为范阳留守。
为了解释张通儒的死因,高鞫仁把张通儒的头颅装到木匣里,派辛万年送到洛阳,诬称张通儒打算把蓟城献出,借此向李唐朝廷投降。
史朝义得到张通儒被杀的消息后,大惊失色。
此时,向闰客南下赴洛,刚走到贝州(HEB省清河县),便接到史朝义诏书。
史朝义命向闰客立即折返范阳,担任范阳留守。
……
阿史那承庆虽然是被高氏兄弟推荐为范阳留守,但他并未感到安全,觉得高氏兄弟不怀好意,仅是利用他过渡军权。一旦范阳周边的卫戍部队完全落入高氏兄弟囊中,他们一定会对自己痛下杀手。
与此同时,高氏兄弟也意识到,阿史那承庆在蕃族中的地位和号召力实在太强,不可不防。
阿史那承庆跟高鞫仁等人互相猜忌,彼此都觉得对方不怀好意,自己极不安全。
高鞫仁、高如震等将领分成数支队伍,各率数百人,每日顶盔贯甲、刀枪剑戟,战马披甲,沿城巡查。
这番举动,让范阳城的人心越发恐惧。家家户户大门紧闭。
这日,阿史那承庆率蕃族数十名骑兵出皇城,对沿街店铺、城内风光指指点点,看似很随意的闲逛,晃晃悠悠、漫不经心来到高如震府邸门口。
阿史那承庆拉住缰绳,让战马停在门口。
阿史那承庆对高府的门房道:“老夫逛街过程中,临时起意,有个小事需要跟高将军商量一下。
老夫这边都是胡蕃粗鄙汉子,不知礼数,就不进府叨扰了。烦请高将军委屈一下,出府相见。”
高如震得到管家禀报,虽然一头雾水,但仔细打听阿史那承庆一路的行程情况,不像蓄谋策划的军事行动。
高如震这才放下心来,不认为会出现什么危险,于是出门相见。
阿史那承庆一见高如震,开怀大笑,命左右侍从递给高如震一个礼物,打开一看,竟是一条镶满宝石的马鞭。
高如震挥舞两下,轻重趁手,不由心生欢喜。
阿史那承庆指了指攀在左臂上的猎鹰,道:“高将军,这是老夫刚训练好的爱鹰,想着将军或许也会喜欢,特意上门,呈送给将军。”
高如震定睛一看,只见一头猎鹰双爪如钩,站立在阿史那承庆的左臂上,身姿矫健,羽翼油亮,一双鹰眼,炯炯有神。此鹰神情倨傲,一幅桀骜不驯的样子,正是鹰隼中千金难觅的极品——辽东海东青。
高如震大喜过望。
阿史那承庆微笑道:“海东青刚训练好,还有些欺生,请将军近前一看。”
高如震快步走到阿史那承庆马前,伸手轻轻抚摸猎鹰的羽毛,试图建立跟猎鹰的感情。
当高如震的注意力集中在猎鹰身上时,阿史那承庆右手偷偷伸向马腹另一侧。
说时迟,那时快,阿史那承庆右手举刀一挥,快如疾电,手起刀落,高如震的人头应声落地。
事发突然,高府仆从们还来不及反应,阿史那承庆率兵冲入府邸,逢人便砍。
在高如震书房找到虎符后,阿史那承庆遂进入燕军卫戍部队的东军营,会同户部尚书康孝忠招集蕃族及羯族将士。
高鞫仁得知族弟高如震被杀后,怒不可遏,率军攻击阿史那承庆。
高鞫仁和阿史那承庆两方冲突终于全面爆发,双方将领开始火拼。
两军在皇城内的宴设楼下相遇,在街巷中交火,从中午厮杀到黄昏。
高鞫仁士卒都是他平日刻意网罗的游侠少年,武功高强、英勇善战,骑马射箭,百发百中;近身搏杀,飞檐走壁,来去如飞。
阿史那承庆率领的卫戍部队,善于野战奔袭,不善于巷战。步骑人数虽多,却不能抵挡这帮游侠少年。半个时辰后,阿史那承庆军大败,死伤惨重,尸首层层叠叠堆在一起,如同山丘。33ýqxsś.ćőm
阿史那承庆、康孝忠见势不妙,只能仓皇出逃,在城外集结残兵败将,向东进入潞县(BJ市TZ区)固守。
当夜,阿史那承庆军再次遭到高鞫仁军攻击后,继续南撤,沿途补给,全靠劫掠所属各县。
阿史那承庆军屡战屡败,如同惊弓之鸟,担心被包围,不敢入城,夜晚都在野外扎营。
就这样,阿史那承庆军走走停停,在河北南部兜兜转转一个月有余,疲惫不堪,终于决定南下前往洛阳,面见史朝义报告事情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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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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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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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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