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三言情小说>历史小说>大焱文王>第96章 咏梅
  大焱的皇上要是杀了谏臣,那这位大臣就会名垂青史,而这位皇上就得遗臭万年。

  所以大焱从不缺少死谏的臣子,这也让大焱的政风有着不少清明之处。

  只可惜在这样的大背景下,谏臣里面也会混进去一些别有用心之徒,所谏言之事,也未必都那么合理。

  另外谏不谏是大臣的事,听不听的皇上的事。很多好建议得不到执行,大臣也是没辙。

  以死相逼或者干脆自杀,那性质就变了。

  不被皇上亲自下令砍是不会青史留名的。

  这是赔本买卖,不值……

  不过不管是不是“真·死谏之臣”,大多数大焱文人都会觉得梅花与自己最为相配,咏梅的诗文也非常之多。

  至于齐老夫子所说的“簪花”,是以洛文的审美不太能接受的大焱的又一“全民习俗”。

  在大焱,不论男女老少,都喜欢在头上戴一枝花,这就是所谓的“簪花”。

  这一习俗,几乎可以算得上史无前例和绝无仅有了。

  至于为什么喜欢簪花,原因也是多种多样的。

  首先,花这种东西在国人心中的地位比较特殊——其实从大焱文人对于梅花的喜爱就可见一斑。花卉被视为美好事物的象征,或是显示品行高洁,或是代表风骨卓绝,或是寓意富贵吉祥,或是表明志向高远。总之都是很多花的寓意都是美好的,所以大焱人民愿意把花戴在头上。

  再有,上流社会的习惯和兴趣爱好往往会引领潮流。在大焱,“插花”、“点茶”、“焚香”、“挂画”被称为“四艺”。这几样都是在上层首先流行起来,然后慢慢把习惯渗透到平民百姓的生活之中的。

  簪花这事,不说别人,真宗就是最大的爱好者。

  他经常簪花,尤其喜欢牡丹,曾经多次把大臣叫到身边,就是为了赏赐一朵牡丹花戴在头上。虽然只是普通的花朵,但在大臣眼中那可是皇上的褒奖,是无上的荣耀!

  最后,不得不说,簪花算得上是平民百姓最有能力追赶的潮流了,所以普及程度特别特别特别高。

  琴棋书画诗酒花茶,除了这“花”能戴得起,其他哪样都是银子!虽然花也有贵的——比如牡丹花在大焱并不多见,并不是所有百姓都戴得起的,但菊花梅花这种相对常见的花问题就不大了。

  所以大焱全国上下一年四季皆爱簪花。

  要是在洛文的前世,头上戴一朵花一般会被说成臭美。但女孩子爱花也无所谓,大家都可以理解。虽然在头上戴鲜花的不多,实际上女孩子把饰品做成花的样子和直接戴花又有什么两样呢?

  至于男孩子嘛……要是男孩子也喜欢戴花,那跟女孩子又有什么两样呢?

  大部分鲜肉,被说成“娘炮”总不会开心吧?

  “长生……长生!”太子的呼唤,把洛文的思绪拉回了现实。www.33ýqxsś.ćőm

  “抱歉,我想些闲事,有些晃神了。”

  “可有佳作?”

  “写娘炮能有什么佳作?”

  “嗯?这‘娘炮’是何物?”

  “呃……太子恕罪,我已酿得一首。”

  “哦?那速速写来!”

  边上有仆人研好了墨,洛文舔饱了笔,写下四句:

  墙角数枝梅,凌寒独自开。

  遥知不是雪,为有暗香来。

  太子等人看了半天,齐老夫子道:“平实质朴,寓意高远,耐人寻味,实乃不可多得的佳作。长生一出手,仍然还是那般不同凡响。”

  洛文谦虚了一番,就自顾自地坐下吃饭喝酒了。

  现场有点冷。

  其实刚才也有不少才子已经写成了诗词,不过今日他们理论上都是洛文的“陪衬”。

  但又有几个文人心甘情愿做别人的陪衬呢?

  写罢了,交上去,然后被洛文碾压,不真就成了彻头彻尾的陪衬了?

  尤其是二皇子请来的京城十二才子。

  他们都憋着趁机扬名呢!这洛文是出了名的大焱第一废物纨绔,谁知道那些好诗词是从哪里买来的?如今竟然混到这样的文名,连官家对他都赞誉有加。

  今日正好借他上位,不仅完成了二皇子交办的任务,另外也会获得极高的名气。

  所以大家只等洛文先交诗稿,然后看他出丑呢!

  可谁曾想他竟然随手就写出一首好诗,难道洛文真的如此厉害吗?

  沧州的众位才子自然是领教过的。他们的心态要好得多。

  顶多有人会觉得洛文多喝几杯可能发挥失常,跟自己打个平手。这就算是最好的结局了。

  不过洛文是抄诗,又哪会出现那种意外呢……

  太子见众人都不交诗,便鼓励了几句,但大家实在不好意思拿出自己的“拙作”。

  太子就又对正在连吃带喝的洛文说:“长生,你若有好诗便再写来,不必藏拙。”

  洛文正吃着一块牛肉,这东西在大焱可不多见——平日家里是不做牛肉的,毕竟杀牛可是犯法的——今日好不容易得着个解馋的机会,得趁机多吃两口。

  他费了半天的劲儿才把牛肉咽下去,打了个嗝道:“遵命。”

  然后又在纸上写下四句:

  梅雪争春未肯降,骚人阁笔费评章。

  梅须逊雪三分白,雪却输梅一段香。

  萧荣看罢感叹道:“妙趣横生,韵味十足。短短一杯茶的时间竟然连写两首好诗,洛公子厉害!不愧是陛下看重之人。”

  有几位才子也在诗中写了“梅”与“雪”,但看到洛文的诗后,都偷偷把纸撕了。

  有两位邻桌互相看到对方撕诗,两人尴尬得直想用脚趾抠地板。

  话说大焱真的有地板,还是纯实木的那种,贼难抠!

  太子见洛文连写两首好诗,镇住了萧荣,兴致大盛,又对他说:“长生,可还能再写?”

  “遵命。”洛文提笔又写八句:

  众芳摇落独暄妍,占尽风情向小园。

  疏影横斜水清浅,暗香浮动月黄昏。

  霜禽欲下先偷眼,粉蝶如知合断魂。

  幸有微吟可相狎,不须檀板共金樽。

  “好!好!”齐老夫子读罢闭着眼品了半天,拍案叫绝道:“‘疏影横斜水清浅,暗香浮动月黄昏。’老夫自诩饱读诗书,咏梅佳句何其多?然未见能出其右者尔!”

  太子站起身来,直接坐到洛文旁边:“长生,可还有思绪?”

  洛文看着眼前的空盘道:“若是再来点儿牛肉,还能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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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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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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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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