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三言情小说>科幻小说>重生归来丧尸是我的幸运值>第53章 第五十三章
  想到这里,向歌站起身来,准备去找警察叔叔帮忙。可谁知道刚走两步,脚上却传来一阵钻心般的痛楚,向歌低头一看,发现自己右腿小腿的肌肉被割伤了。

  向歌有些恼怒地咬紧牙关,用左手扶住墙壁,慢慢地往前移动。

  等好不容易走出门口后,向歌才注意到,自己居然忘记拿衣服换下来!

  向歌:“……”

  向歌只好转过身来,又折返回去。

  回到自己的卧室,向歌打开柜子拿衣服。

  但是,当他打开柜子以后,眼睛突然被柜子最底部的东西吸引住了目光。

  那是什么?

  向歌伸出手,轻轻地摸了摸放置在抽屉里面的黑色硬壳盒子。

  这个盒子很奇怪,没有任何标志和logo,而且外表也十分普通,如果不是因为盒子的材质特殊,向歌甚至都要怀疑它是不是某种高科技产品了。

  但这并不妨碍向歌对它的兴趣,他伸手将它从抽屉里取出来,放在手掌中细细端详。

  这盒子的形状似乎像是一把钥匙。但这个世界上能够使用钥匙的人屈指可数,除了警察,就是医院或者军队之类的地方。所以,向歌猜测,这应该是一把钥匙。

  向歌将它握在手里,感觉它沉甸甸的,而且还散发着冰冷刺骨的凉气。

  向歌的眉毛微微蹙了起来。

  虽然他现在已经完全不记得前世的事情了,但是,他总觉得自己身上发生了很多事情。

  比如说,这把钥匙,又比如说,自己现在手上的力量……

  向歌将这把钥匙贴近额头,仔细地观察它,试图从它的造型上看出一点端倪。

  但无论怎样,这都是一把看起来毫无异常的钥匙罢了,根本不足以让向歌联想到自己前世的事情。

  向歌摇摇头,不再纠结于这个问题。

  算了,既然想不明白,索性不想了,反正他已经决定重新开始,那就顺其自然吧。

  向歌将这把钥匙重新放回到抽屉中,随即又将另一个盒子拿了出来。

  向歌盯着盒子的表层,眼神闪烁,思绪万千。

  这是一把银制的链条锁,锁上镶嵌了五颗宝石,每一颗宝石都闪烁着熠熠夺目的光芒,仿佛在诉说着主人非凡的财富和权势一般。

  向歌盯着这个盒子看了许久。

  这个盒子,他曾经见过。

  在前世的某个夜晚,他和父母在家吃饭,父亲喝醉了酒,大发雷霆,扬言要给他娶一个名门望族的女孩儿做老婆。他的母亲劝阻他别胡闹,他父亲却执拗地坚持着。最后,父亲将他叫进了房间,给了他一份资料。

  这份资料就是眼前这个盒子的照片,同时,还附上了一串钥匙。

  这串钥匙,是他父亲送给他的,他一直收藏着。

  而这个盒子,就是他父亲在离开的时候留下来的。

  向歌的嘴角扯出一丝苦笑。

  他想起了前世父亲在临死前的嘱托。

  父亲告诉他,他会尽快将这个盒子交给他,希望他能保管好这个盒子。

  他当时答应了。

  他答应,并不仅仅是因为父亲是他唯一的亲人,更多的,则是因为父亲给了他一次重生的机会。

  如果不是父亲,恐怕他早就死了。

  他欠父亲的太多了,所以,父亲的遗愿,他必须遵守。

  但是……

  这个盒子的存在,真的能让他复活吗?

  他真的可以拥有新的人生吗?

  向歌的眸中掠过一抹幽深的光芒,他缓缓地闭上了眼睛。

  如果这个盒子真的有用的话,那么,他会遵守父亲的遗言。

  如果,他复活了。

  那么,他就会兑现他的诺言,让那些欺负过他的人统统付出代价。

  ……

  向歌将盒子合上,塞回抽屉里面。

  接下来几天,向歌每天都去警局报道,配合警察调查,但却没有任何实质性的线索。向歌不禁怀疑,是不是自己弄错了什么地方。

  这时,向歌的手机响了起来。

  电话铃声在安静的客厅里显得格外刺耳,但向歌仍旧没有理会它。

  向歌继续专注于工作,直到手机屏幕变成黑色,他才停下了笔,看向屏幕,发现竟然是一个陌生号码。

  向歌皱了皱眉,迟疑了片刻,终究还是按下了接听键。

  电话那头,传来一个温柔的声音。

  “请问是向先生吗?”

  “嗯。”向歌应道,“你哪位?”

  “我叫苏雅,今年二十四岁,是一名医学院毕业的博士。这周六,是我爷爷八十岁寿辰。”

  向歌愣了愣,“哦。”

  “向先生,你有空吗?如果你有时间的话,可以陪我参加我爷爷的寿宴吗?我爷爷很喜欢你,希望能邀请你来参加寿宴呢。”苏雅说。

  向歌抿唇,淡漠地说:“抱歉,我没空。”

  苏雅的声音顿了一秒钟,随后,她继续说:“爷爷说,如果你不来的话,他一定会生气的。他这个人脾气不太好,你确定不来吗?”

  向歌的语气依旧冷淡:“如果你爷爷要生气的话,就让他来找我。”

  挂掉电话,向歌的视线落在桌子上那把银钥匙上。

  这把钥匙他已经戴了整整三年了,可以说,是他最珍贵的宝贝。

  向歌叹了口气,他将银钥匙重新拿回到手中,看了一会儿,将钥匙放到抽屉里。

  ……

  向歌的日子平平稳稳,但是,却并不平静。

  这几天,向歌一直在琢磨那把银色的钥匙。

  据他所知,这把钥匙是父亲交给他的,而这把钥匙的来历又是什么?

  如果,这把钥匙能够帮助他解脱的话,他倒不介意去一趟苏雅的家,探究一下这把钥匙的秘密。

  向歌拿起手机,拨打了林晓雪的电话。

  “喂?晓雪。”

  “向歌啊~~”

  林晓雪的声音带着一股子甜腻的味道。

  向歌皱了皱鼻子,“晓雪,你是怎么了?”

  林晓雪娇笑一声,说道:“没什么啦,就是想你啦!”

  向歌撇撇嘴:“少来,你肯定是在跟谁煲电话粥。”

  林晓雪轻咳两声,掩饰尴尬:“哎呀,没有啦,真的是在想你嘛。”

  向歌翻了个白眼,“行了行了,你赶紧说,到底有什么事?”

  “唔……”林晓雪犹豫了一会儿,说:“是这样的,我今天下班回家的时候,遇见了一件事。”

  “什么事?”

  “是这样的,我刚才回家的路上突然有辆车超速行驶,差点撞上我们。我当时吓坏了,但是,等我反应过来后,司机已经跑远了。我就追了一段路,但还是被甩掉了。我担心出了事故,所以立刻给你打电话了。”

  向歌沉默了半晌,忽然说:“我知道了。我马上派人去处理。”

  “好哒!”林晓雪乖巧地答应着,随后,又补充道,“对了,我刚才忘记说了,我没事,那个肇事者受伤了,逃逸了。我没碰到什么危险。”

  “嗯,那就好。”向歌松了口气,随后,又说,“没事就好。”

  “嗯嗯!”林晓雪连忙答应。

  向歌又叮嘱了两句,便挂断了电话。

  向歌站起身,走出办公室,喊道:“陈队长,麻烦你帮我准备一套衣服。”

  陈队长正在审讯犯罪嫌疑人,听到向歌的话,他转过头,诧异地看着向歌,“向总,您要干嘛?”

  “有点私事需要处理。”

  陈队长挠挠脑袋,有点摸不清楚情况。

  向歌说完之后,便径直离开了,只留下陈队长和他的同事一脸懵逼地坐在原地。

  向歌换上一身休闲装,戴上鸭舌帽,背上一个双肩包,便匆匆往小区门口走去。

  他没有开车,而是步行朝着苏雅家走去。

  此时,已经是傍晚六点多。夕阳西下,余晖染红了整座城市。

  向歌抬眼望去,只见高楼耸立,灯火通明,繁华无比。

  这座城市,从未像现在这样美丽过。

  向歌的脚步不由得慢了下来。

  在距离苏雅家只剩下两百米左右的时候,向歌停住了脚步。

  他低头,看着自己的鞋尖,沉默良久。

  向歌伸手捏了捏眉心,似乎在努力压抑内心的冲动。

  他深吸一口气,迈步,朝着苏雅家走去。

  向歌按了门铃。

  “来了。”

  不一会儿,大门打开。

  苏雅穿着浅绿色睡裙,乌黑的长发披散在胸前,露出白皙精致的锁骨。

  苏雅一边打量着向歌,一边微笑着问:“向总,请进吧。”

  “嗯。”

  苏雅让开身体,让向歌进屋。

  进屋后,向歌环顾四周,只觉得一切熟悉而陌生,他的目光扫过茶几,看到那把古朴的钥匙时,他微微蹙眉,收回了目光。

  “喝杯茶吧。”

  苏雅端着一壶水过来,放在茶几上,然后坐下来,说:“向总,这是你爱喝的铁观音,我特意让人送来的,希望你会喜欢。”

  向歌淡淡瞥了她一眼,并未多说什么,端起茶杯,轻抿一口。

  他的神情淡漠,看不出丝毫的喜怒哀乐,仿佛眼前这个女孩儿根本入不了他的眼,也勾引不了他分毫。

  向歌的态度令苏雅感觉有些挫败,她咬了咬牙,说道:“向总,你别误会,我绝对没有恶意。我只是……我只是想要感谢你一下,你救了我妈妈一命,我爸爸一辈子都念着你的恩情呢。我妈妈说了,等你醒来后,她会亲自登门拜访。”

  闻言,向歌的眉毛微微挑起,他抬起头,看着苏雅,“哦?你妈妈要登门拜访我?”

  苏雅点点头,“是的。我妈妈一直都非常感激你,如果不是你的话,她恐怕早就死了,所以,她决定亲自登门,感谢你。”

  向歌眯眸看她,问:“她为什么要感谢我?难道,她不该感谢我吗?”

  苏雅怔了一下,随即,她说:“我妈妈说了,虽然当初是因为你,她才会变成植物人。但是,你毕竟救了她。所以,我妈妈想要感谢你。”

  向歌嗤笑一声:“这个理由听起来不错。既然你妈妈执意要来的话,那就让她尽快过来吧。”

  “……”苏雅惊愕地瞪圆了眼睛,一瞬不眨地看着向歌,“向总,您、您这是同意了吗?”

  “嗯。”向歌点头,说,“我会在家里等她。你告诉她,她欠我一条命,我让她还。”

  “好好好!我这就告诉她!”苏雅高兴极了,“向总,我这就去告诉我妈妈,她肯定会很高兴的!”

  “嗯。”向歌点头。

  ……

  另一边,叶氏集团。

  向歌离职后,叶氏集团的业务就暂时全权交给沈浩管理。

  向歌不在的这几天,沈浩做的挺好的。

  这天,叶铭从国外回来了。

  他刚踏进公司,就被沈浩拦了下来,“叶哥。”

  “什么事?”叶铭瞥了他一眼,淡淡地问。

  沈浩笑嘻嘻地凑到叶铭跟前,贼兮兮地说:“叶哥,咱们公司来了个新人,叫苏雅,长得可漂亮了!要不,你找机会约她吃饭呗?”

  “滚犊子。”叶铭冷冷地骂了一声。

  沈浩嘿嘿笑了笑,说:“你别急着拒绝嘛,先去试试,说不定就成了呢?再说了,你要是真喜欢她,大不了娶她过门咯,反正也不用花钱买老婆。”

  “呵。”叶铭冷哼一声,说:“娶她?亏你敢想!”

  沈浩说:“那你就是不喜欢喽。”

  叶铭瞥了他一眼,没有说话。

  沈浩笑了笑,说:“其实,你喜不喜欢,关系也不大,反正嫂子是个好相处的人,不管你喜欢谁,她都不会在乎的。”

  叶铭没有再搭腔,迈开脚步,大步流星地朝着办公室走去。

  ……

  向歌回到家中的时候,天色已暗。

  他掏出钥匙,拧开房门。

  屋内漆黑一片,安静得厉害。

  “咚咚咚!”向歌敲了敲房间的门,“小夜?”

  “咔嚓。”房门开了一道缝隙。

  向歌推开门,就瞧见小夜站在床前,抱膝而立,眼泪顺着眼眶滑落。

  向歌走近她,蹲下,将她揽入怀中,柔声问:“怎么哭了?”

  小夜靠在他怀里,抽泣着说:“向歌,你不能抛弃我啊!呜呜……”

  向歌拍着她的肩膀,温和地安慰道:“傻瓜,我什么时候说过要丢下你了?”

  “呜哇……你骗人。你都说了你不会结婚。”小夜哽咽地说道。

  “我确实不会结婚啊。”向歌叹息了一声,语带歉意地说,“小夜,对不起。我这次回来,是想和你说清楚。我今年28岁了,已经成年了,我有权利寻求一段属于自己的恋爱。”

  小夜愣了愣,突然问:“向歌,你真的要离开我吗?”

  向歌说:“对啊。我们分手了,我必须得离开你。”

  “为什么?”小夜仰着小脸,泪汪汪地看着向歌。

  向歌盯着她的眼睛,说:“因为,我已经不喜欢你了。”

  小夜愣愣地看着向歌,“为什么?”

  向歌垂下眼帘,掩饰住眸底那抹复杂的情绪,缓缓说:“因为,我有喜欢的人了。”

  “你……”小夜咬唇,“你怎么可以背叛我?”

  “不算背叛。我答应过要陪你玩游戏,我就不会食言。”向歌揉揉她的脑袋,“乖,以后别胡思乱想了,好不好?”

  小夜摇摇头,说:“我不信。向歌,我知道你在撒谎。我不相信,你说过要一直陪我玩游戏的。你怎么会说话不算数呢?”

  向歌皱眉,耐着性子解释说:“小夜,我不是不陪你玩游戏了,我只是想换个方式。”

  小夜仍旧固执地摇头,她的眼圈红红的,“向歌,你别骗我了!我知道你讨厌我,我也不怪你,你想怎么对付我都行,我只希望你别不要我,我不能失去你,我好怕……”

  “小夜,我是认真的。”

  向歌摸了摸她的脑袋,“我不会离开你的。”

  小夜仍旧哭得伤心欲绝,她抓着向歌的衣袖,哭喊着:“向歌,你别走,好不好?我真的好怕……”

  “不怕,不怕,没事的,乖。”

  向歌抱着她,轻轻哄着。

  半晌后,小夜终于止住了哭声。她抬起满是泪痕的小脸,问他:“向歌,你说的是真的吗?”

  向歌点头,说:“是真的。”

  “那你现在可以陪我玩游戏了吗?”小夜吸了吸鼻子,说:“我不会耽搁你太久的。”

  “嗯。”向歌说:“明晚陪你。”

  “好。”小夜破涕为笑,她拉住向歌的手臂,说:“向歌,我们一起去逛街吧。”

  “逛街?”向歌微怔,“我们两个去?”

  “对啊,我好久没有和朋友一起出去逛街了,今晚就放纵一下吧!”

  向歌无奈,宠溺地揉了揉她的头发,“那好吧,走吧,我们先去洗澡。”

  “嗯。”小夜甜甜一笑,蹦蹦跳跳地跑去卫浴室,拿着干净的睡裙,又蹦哒着跑出来,扔到沙发上。

  她坐在向歌身旁,歪着脑袋,问道:“向歌,你平时穿什么颜色的睡衣呀?”

  向歌说:“灰色或者黑色。”

  “那好吧,我帮你选白色好了。”小夜拿起睡衣,走向卫浴室。

  向歌倚在沙发上,嘴角勾着浅浅的弧度。

  小夜很快就洗完澡出来了。她擦拭着湿漉漉的头发,一双大眼睛忽闪忽闪地看着向歌。

  向歌拿起吹风机,帮她把头发吹干。

  “向歌,我们一起洗澡吧!”

  向歌:“……”

  向歌沉默。

  小夜眨巴着眼睛,一副纯洁无辜的样子,“难道你不愿意吗?”

  “我们才第二次见面吧?”向歌问,“你不觉得这样太随便了吗?”

  “我们之间不需要这些繁文礼节啦。”小夜笑眯眯地说:“我不是早就说过了,我们是最亲密的人嘛。”

  向歌:“……”

  小夜继续说:“如果连这种程序都不能遵守,那还谈什么恋爱啊?”

  “……”

  “你快点啦!我都洗好了!你快点哦~”小夜催促道。

  向歌:“……”

  向歌无奈,只好拿了一件t恤走进浴室。

  他站在镜子前,脱掉上衣,看着自己胸膛上的疤痕。

  当初,为了躲避追杀,他不慎跌下山崖,虽然捡回了一条命,但是胸口却留下了一个大窟窿。医生说,他以后可能没法恢复健康。

  这些年,他努力锻炼,想尽各种办法减少它的存在感。

  然而,每当深夜独自躺在床上的时候,它就会像噩梦般缠绕着他,让他喘不过气。

  向歌深呼吸一口气,拿起淋雨器,打开水龙头,冲刷着疤痕,任凭冰凉的水洒在身上。

  “向歌?”外头传来小夜的叫唤,“你洗完了没有?”

  “……嗯。”向歌关上淋雨器,用毛巾擦拭着身体,穿上衬衫,走出了浴室。

  小夜正坐在床上等他,看见他从浴室里走出来,忍不住惊叹道:“好帅啊!向歌!”

  向歌淡定地说:“我习惯了。”

  “……”小夜撇撇嘴。

  向歌走上前去,伸手搂住小夜纤细的腰肢,低头吻了吻她的额头,柔声道:“小夜,我保证,我以后肯定不会跟别的女孩子走太近,更不会不理你。你放心吧,我不会负你的。”

  小夜被吻得晕晕乎乎的,听到他这句话,顿时破涕为笑,扑到他怀里,搂紧他的脖颈,说:“向歌,你说的是真的?”

  向歌点点头。

  小夜说:“你要记住你说过的话。”

  向歌点点头,说:“放心吧。”

  小夜松开手,从床上跳下来,说:“我去洗澡了。”

  她飞奔到浴室里,关上了门。

  向歌望着浴室的玻璃墙,看着小夜娇俏的身影消失在视线中,他轻轻地叹了口气。

  ……

  小夜洗完澡出来,看见向歌依旧坐在沙发上。

  她走过去,坐到他身边,抱着他,靠在他肩膀上,说:“向歌,谢谢你。”

  向歌抚摸着她的长发,温柔地说:“傻丫头。”

  小夜闭上眼睛,将脸贴在他的肩膀上,喃喃地说:“向歌,我好喜欢你……”

  向歌轻轻地笑了,他低下头,凑到她耳畔,温热的呼吸拂过她的肌肤。

  “我也好喜欢你……”

  ……

  向阳市,某酒店内。

  房间里,一群人围在桌子周围吃饭。

  其中一名男士说:“老大,你今天怎么突然带我们出来聚餐了?”

  楚航扬起下巴,说:“当然是给你们找媳妇儿咯。”

  “哈哈哈哈哈哈!”众人纷纷笑出了声,“原来是这个目的啊!”

  “不然你以为是什么目的?”楚航翻了个白眼。

  另一位男士说:“哎,老大,你这个月的压岁钱还剩多少啊?”

  楚航说:“一千五百块,还够你买几个包子吗?”

  “我呸!”男士拍案而起,“老大你竟然只给我们这点压岁钱!简直太抠门了!我告诉你,我不服!”

  楚航冷哼一声,“那你想怎么样?”

  “至少得加点零花钱啊!”

  “……”楚航无语凝噎,“你特么还敢再狮子大开口一点吗?我告诉你,没有!没有!绝对没有!”

  “啧啧啧。”男士摇着头,一脸遗憾地说:“我刚才已经通知嫂子了,你猜嫂子会不会同意呢?”

  “……”楚航瞪了他一眼,咬牙切齿地说:“算你狠!行,老子给!”

  众人闻言,皆是一阵欢呼,举杯庆祝。

  ……

  向歌坐在车子的后座,他戴着蓝牙耳麦,拨了一串号码。

  电话响了许久,才有人接听。

  “喂,向总。”

  电话那端传来一个陌生的男音。

  向歌挑眉,问:“哪位?”

  “是我。”顾安南的声音缓缓响起,“你的伤好了吗?”

  向歌说:“差不多了。”

  顾安南淡声问:“怎么?你找我有事?”

  向歌说:“我想请你帮个忙。”

  顾安南说:“说。”

  向歌说:“我有一件东西落在你家楼下的草坪上了,麻烦你帮我取一下。”

  “嗯。”顾安南应了一声,挂断电话。

  向歌收好手机,转动方向盘,驶离这片区域。

  半个小时后,向歌将车停在路边,准备去取那枚戒指,但是,他并未注意到,不远处,有辆车子正悄悄地尾随着他。

  向歌走进小区,乘坐电梯上楼。

  他按下门铃,门很快就开了。

  向歌愣了一下,没料到顾安南会开门,因此他根本没有提防,直接撞入了那具熟悉的怀抱里。

  “嘶……”向歌皱眉,抬眸,看着他。

  顾安南微微弯腰,和向歌平视着,他伸手捏了捏向歌的鼻尖,似笑非笑地看着他,说:“胆肥了?连门都不敲?”

  “呵呵……”向歌尴尬地抓了抓脑袋,“我忘了。”

  顾安南说:“进屋吧。”

  向歌走进去,换鞋后,顺手把门关上。

  两人一前一后走进客厅,向歌扫了一圈,没看见戒指,于是问:“戒指呢?”

  顾安南漫不经心地说:“扔垃圾桶了。”

  “扔垃圾桶?”向歌一怔。

  顾安南说:“我不认识什么叫‘戒指’,所以,直接丢了。”

  “……”

  “向歌,我饿死了。”顾安南朝厨房喊了一声,“赶紧做饭去,我饿死了。”

  “……”向歌说:“现在才四点钟……”

  “四点怎么了?我又不是三岁小朋友,晚上不吃饭会饿死的!”

  向歌扶额,“那我先煮碗面吧,你想吃什么?”

  “青菜鸡蛋面。”顾安南说,“快去做吧,饿死了。”

  向歌:“……”

  向歌只好去了厨房,开始做面条。

  顾安南脱掉外套,坐在沙发上,随便翻看杂志。

  过了一会儿,他抬头,瞥见茶几上摆着一堆文件夹。他拿起一份文件看了看,忽然发现文件里夹着一张照片。

  他把文件夹翻到最后一页,看见了一张合影。

  向阳市的秋天有些萧瑟,一棵梧桐树下,站着两个高矮相仿的男生,他们都是一副桀骜不驯、懒散傲慢的模样。

  他们中间还夹着一个女孩。女孩扎着马尾辫,露出白皙精致的脸庞。她睁着一双乌黑清澈的眼睛,看着镜头,表情呆萌,嘴角噙着浅浅的笑意。

  向歌盯着照片,眼底浮现出一丝疑惑。

  “……”

  他仔细地看了看照片里的人,确定自己不认识她,但却觉得她很亲切,就好像……在哪儿见过似的。

  向歌甩了甩脑袋,觉得这或许是错觉。

  他把照片塞回文件夹里,然后继续看杂志。

  向歌做好面,盛了一碗,递给顾安南。

  顾安南抬眸瞥了一眼,说:“太咸了,再去重新煮一碗。”

  向歌:“……”

  他默默地又重新煮了一碗。

  等他端着碗过来的时候,发现顾安南已经睡着了。

  他靠在沙发上,单手支着额头,侧颜如玉雕刻般完美,睫毛浓密纤长,薄唇轻抿,神色恬静。

  向歌把筷子塞到他手里,说:“吃吧。”

  顾安南缓缓睁开眼睛,接过筷子,看了看他,又垂下眼帘,安静地吃着碗里的面。

  向歌在旁边看了一会儿,感觉自己的心脏有些发酸。

  他忍不住走过去,俯身吻上他的唇瓣。

  顾安南微怔,反应过来之后,立刻搂住他的脖子,与他激烈地拥吻在一起。

  向歌吻得深沉,他捧着顾安南的脸颊,吮吸他的舌头,辗转缠绵。

  良久之后,向歌终于分开,他喘息着,说:“我真的很想你……”

  顾安南握住向歌的手腕,将他拉近自己,“你知道这段日子我每天晚上都做梦吗?梦到你被火烧死了,梦到你躺在血泊里,浑身是伤……”

  向歌猛地用力推开顾安南,吼道:“胡扯什么?你给我滚!”

  “……”

  顾安南怔怔地望着向歌,他从来没有见过他发这么大脾气。

  他的眼眶渐渐红了,低哑着嗓音说:“你知不知道当时有多害怕?我宁愿死的是我……”

  向歌闭了闭眼,不再看他,转身上楼去了。

  顾安南跟着向歌往上走,一边走一边说:“我也没想到,居然能活下来。”

  向歌脚步顿住,回头看向顾安南。

  顾安南走到他身旁,牵住他的手,“你放心吧,我不会再让你受伤了,谁也别想伤害你。”

  向歌的心跳突然漏了半拍。

  顾安南带着他进卧室,“早点休息吧。”

  “哦,好……”向歌有些慌乱地松开他的手,“晚安。”

  “晚安。”顾安南摸摸他的脑袋,“晚安。”

  向歌关上灯,背靠着门,捂住胸口,深吸一口气,努力平复内心的躁动。

  ……

  第二天一早,向歌醒了过来。

  他洗漱好,下楼准备吃早餐,结果在餐桌上看见了顾安南。

  向歌走过去,说:“早啊。”

  顾安南正在喝粥,听见他的话,抬头看了他一眼,“早。”

  向歌说:“今天周末,你不用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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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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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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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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