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三言情小说>言情小说>我喜欢的女孩子们>第344章 发心(五十五)
  想一点一点地找回遗失的那个自己……

  进入小段模式。

  第一小段:

  终于,在一个平平无奇的日子里,以“麻甩佬”的装扮,突破了那努力了半个月才赶得上的一秒,并且以5分26秒反超了那5分28秒两秒……鸡血满满,今天的工作效率将会非常的高!

  嗯,上班的每个早晨,只要我骑着“大运”一进入公明南环大道的那条路线,就会神经绷紧,时刻想着如何更快地骑完那条路线,并且打破那个排在榜一的5分28秒纪录。

  那天早晨,我的精神状态也就一般,但那时我有着一股很强烈的信念,我要打破那个5分28秒的纪录!特别是在爬坡喘气的时候,每一个呼吸,几乎都在为打破纪录而用力!

  最后,皇天不负有心人。

  那纪录还真的被我打破了,而且还快了两秒。嗯,最神奇的是,我还是穿着拖鞋骑的车……m.33ýqxsś.ćőm

  是不是当人内心的信念足够强的时候,整个宇宙都会帮助你?

  也许吧……

  至少,有信念代表着有目标,有方向,也是个不错的存在。

  第二小段:

  我希望在路上遇到骑车的大神,感受一下大神骑车的速度……但,总有些事与愿违……

  昨天晚上下班的路上,遇到了一位穿着美利达骑行服,骑着美利达自行车的阿姨。嗯,是阿姨,没有伴,只有她自己。她引起了我的注意,特别是她骑行服的后背写有“环深200公里”几个字,噢,酷!有机会,我也想这样骑……

  我本想跟着她,感受一下她骑车的速度,但,路不同。

  而今晚下班的路上,有幸遇到了一位骑着崔克山地车的大哥,他是在突然间从我身旁超车的!而且,他骑得挺快的!

  瞬间,鸡血就沸腾了!

  终于遇到个高手了,我要追上去感受一下!

  嗯,经过半分钟的努力,我追到了他的身后。因为那里所处的位置是新开不是非常久的华裕路,路宽人少,非常适合骑车,所以我能很好地发力追上去。

  也许,那位大哥也在等待着我追上去。毕竟,他时不时都回过头来看我。从他超我车那一刻开始,他就已经选我做他的对手了。

  很好,我喜欢!

  然而,在进入学校门口的那条上坡路时,意外发生了……

  当我追到他身后不远,正准备发力超过他时,他却因为回过头看了我一下,然后车头小转了一下弯,车轮掉下了台阶,他一下没反应过来,顿时整个人都摔了下来,还往前擦了一小段,掉到了我的车轮前方!

  我也差点没反应过来,还好,刹住了,没往他的头轧过去……

  然后,我就问他有没有事……

  他踉跄地爬起来,摇摇头,表示没什么。

  我指着自行车道和人行道之间,表示这里是有台阶的,以后要小心点哟。

  他微笑地表示,好的,谢谢。

  可能,他是第一次走这条路吧……

  呼,说实话,华裕路的人行道和自行车道设计真的好有问题,从正面看,一般看不出那是台阶,如果不小心的话,很容易摔倒。虽然有贴着黄线,但也没太大作用,除非是熟悉这里环境的人会自然躲开,但外来的人就说不准了。无论是人不小心踩到,还是车不小心蹭到,都很容易发生意外。

  嗯,就这样,我还是没能感受到高手的速度……

  其实嘛,我骑车不是为了锻炼身体。

  锻炼身体是需要有坚持不懈的心态哒,还要懂得克制自己。这个于我而言,是很难的。所以,我并不喜欢锻炼身体。

  但,我喜欢骑车,单纯就是喜欢,都不会觉得有压力。而且,我根本都不需要强迫自己去骑车,反而还迫不及待地想去骑车呢,还嫌骑车的时间太短以及路程范围太窄呢。而锻炼,不过也是因为骑车而顺带产生的而已。

  所以说,喜欢是有魔力的。

  做自己喜欢且有益的事,真的就是一种享受,而痛苦则完全不搭边。

  如果说,一个人能做自己喜欢的工作,并能享受其中,那也算是一种幸福了。

  我当下的工作,虽然说不上完全喜欢,但至少能感觉到快乐大大多于痛苦,也算是不错了。

  毕竟,这条路,本来就是我自己选的。如果我当初不喜欢,我又干嘛要选这条路呢?既然选了,那么自然就要让我选的路成为我心里认可的正确道路。

  第三小段:

  今天看到我大家姐在朋友圈发了一些消极的内容,然后我就评论了一段话,就是希望她听听上世纪九十年代的老歌,找回一些美好。

  她则表示自己年纪大了,心态不同了。

  我后来就回复了一段我当时才突然想到的话:快乐也可以像存款一样,如果当下没钱用了,自然就要从存款里拿点出来用。换言之,当下的快乐不够用了,那就从以前存下的快乐里拿点出来用。为什么说快乐美好的童年能治愈人的一生,意思是差不多的,因为童年存够了足够的快乐来消费未来的各种不堪。

  嗯,快乐只要走进过你的心,并且存在于你的回忆里,那么它就会一直存在。

  当然,至于快乐会不会变质,那就取决于快乐的主人是怎么保存它的了。

  我已经听了一个多星期的九十年代老歌了,特别是四大天王之一黎明唱的歌。感觉他唱的电音,好潮!哪怕现在听都觉得很适合!是老歌却没有老歌的味道,豪不过时,秒杀现在那些不知所谓的流水歌。

  在听这些有感觉的好歌时,我的快乐也在加倍地叠高高。

  快乐,不是没有了。而是,很多人忘了它被储存于心里的哪个角落而已。

  最后,该午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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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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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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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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