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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千二百二十六章清风明月落花流水

  范蠡独自站在绣娘村的那条小河边上,前面就是那个池塘,此时已然入冬,四面都显得十分萧条,柳树挂着干枯的枝条,在火光之中显得是那么无奈与落寞。

  绣娘村是范蠡依着一头牛的风水布局来建造的,河水贯穿全村,几乎每家每户前都有一条小河经过门前,是名副其实的水乡之地。

  在村子四周以前都是良田万亩,可此时却已然荒废。

  四年前范蠡攻伐吴国之时,那时他带大军就从这里通过,原本他就想一把火把此村烧了,可想到十年前鬼谷王禅入吴时所言,此村虽然以牛形而布,但牛头太低是为拉梨耕种之牛,虽然一时安稳,可牛老必衰,十年之后终必难逃被屠之命。

  那是当时王禅对于此村的判词。

  而此村在施子成为吴王西王妃之后也是盛极一时,可当吴国最盛之时,吴王却不顾众人反对,把越王与他放回了越国,在吴国兴兵北上与晋国争霸之时,越国趁此良机攻伐吴国,几乎险些灭了吴国。

  从那时开始,绣娘村也开始盛极而衰,现在四年已过,终还是逃不过战乱之祸,此时的村庄已荒凉无比,并无人烟。

  所以此时范蠡亲自来此,一把火把整个村庄烧了,成建于他,毁之于他。

  虽然此村依水而建,本就防火,可此时的村子已然败落,水虽然依旧清澈,可却已物是人非。

  其实早在四年前此村已然达到当时王禅所言,只是范蠡那时对于王禅还心存一些不甘,所以有意留下此村,可这四年来村还是村,却已无人居住,原来的村民也四处逃窜,已然早就衰败了。

  可范蠡不想王禅预言成真,只是今日的心情却又不一样,此时他对于王禅已然是心服口服,十分感叹。

  吴越争霸,楚国风云,田氏代齐,三家分晋,于王禅出道十四年来说,纵横列国可以说是无往不利。

  当年许多人都不看好他,觉得他过于傲慢,可现在看来,那些看不起他的人才是真的傲慢。

  对于像鬼谷王禅这样如此大才之人,所谓傲慢其实于普通人而言已然是谦虚了。

  而他也从绣娘村明白了一个道理,同时也明白自己该如何选择了。

  此时他一生的志向似乎已然实现,却依然遗憾不已。

  他知道越国能打败此时的吴国,非是君子所为,这其中用尽了不仁不义不信之生策,几乎用尽了所有卑鄙的手段,而他就是始作俑者。

  他无颜面见吴都父老,更无颜面见鬼谷王禅,也无颜面见他这一生深爱的女人施子。

  是他毁了施子看似幸福的一生,纵然此时他已攻下吴都,可他却没有半分欣喜,就如同面对这曾经热闹而繁华的绣娘村一样,面对他亲手设计建造的村子已经失去了往日的荣耀。

  现在他并无半分留恋,亦不想此村成为他的耻辱留着。

  他本来是想证明给鬼谷王禅看,证明给施子看,他的本事,可他知道这一切甚至可以说是鬼谷王禅从一开始就设计好的。www.33ýqxsś.ćőm

  因为他知道越国此时的情形与四年前的吴国一样,而越国的命运也难逃被灭亡。

  历来作为一个靠卑鄙手段得胜的列国,只能一时得胜,却不可长久屹立于列国之中,最终的结局都是一样。

  而对于中原一统,范蠡知道与越国不会有什么关系,虽然此时越国吞吴已然会空前强大,但强大的同时,也吹响了灭亡的号角。

  范蠡看着火光余烬,青烟袅袅,自嘲的冷笑着。

  人一生的宏图大志其实最后都会像绣娘村一样烟消云散,一切就好像一个梦而已。

  当初施子嫁与吴王之时,他心里怀着仇恨,可当施子打开城门放进三千越甲之时,他知道其实吴王夫差也是一个失败者。

  因为在施子的心里,从来就没有爱过他范蠡与夫差。

  施子的心里从来就没有两人的位置,她爱的只有一个人,而那个人却飘泊远方。

  所以他们都是失败者,是列国伐的受害者,施子也不例外。

  生于乱世,身不由己,宏图大志又能如何,海誓山盟亦如何,在大势之人,人能存活已然不错,所有一切只是大梦一场。

  “范蠡将军,越王有请将军去吴国王宫议事。”

  一个传令兵匆匆骑马赶来,看起来也是找了范蠡许久,此时见范蠡独自站在绣娘村的废墟之前,脸上带着焦急与欣喜。

  “不啦,你回去告诉越王,范蠡已无心列国之争,就此作别,望越王能善待良臣,善待吴国百姓。”

  范蠡说完一跃而起,跨上他的战马朝着远方就奔驰而去,只留下传令兵一脸懵逼。

  若说此时越国大败吴国,吴国灭亡,而范蠡是最大的功臣,正是享受荣华富贵无尽之时,可这个范蠡却不告而别,实在难与理解。

  而范蠡向来斤斤计较,寸步不让,在战场之上也是算计精准,可当富贵来时却如此大方,毫不在意,世人无知,可范蠡心里明白越国之梦已然结束,是该到离开的时候了。

  ……

  ……

  吴国王宫,其实已然不能称之为吴国王宫了,因为整个吴都都已被越军占领,四周都是越国的兵甲。

  而越王显然也自觉惭愧,给吴国王宫留下后花园一片安详之地,没有被越军所叨扰。

  此时的后花园内已然透着一股寒意,不仅园内萧条一片,而且似乎整个后花园很久没有人打扫清理了。

  处处都是枯黄的野草,地上也铺满了落叶,一些阴寒的地方却反而长出了一些青苔,嘲笑着整个冬天。

  整个看来并不像一个诸侯君王的后花园,看起来到像是一片破败的荒野。

  只是在吴王及西王妃寝宫之外,却如以前一样,太阳总是照了下来,照在花园之中,十分温馨。

  这里是当年吴王阖闾最喜欢的地方,也是他的伤心之地。

  他在这里他喜欢与最亲近的大臣谋事,也喜欢在这里与最喜欢的妃子迎着朝阳温情儿童会更片,同时在此间饮酒作乐又送走落霞。

  可此时的这里已然已非昔日,并没有欢声笑语与温情,更没有男人这宰列国争伐,纵横捭阖的高谈阔论。

  只里只有一个孤单的女人,她穿着十分普通的衣服,略施粉黛,却也难掩其国色天香般惊艳列国的容颜。

  她在抚琴,似乎抚琴是一种最能平静心灵的方式。

  无论是欣喜之人,还是忧伤之人,亦或是落寞之人,都喜欢抚琴,用琴声来寄托着自己的一切情思。

  她就是吴王西王妃,世人称之为西施,此时她的身边并没有一个知音,甚至连一个侍女下人都没有。

  只有她一人在此花园之中,感受着一切落寞。

  可她却抚得十分平静,琴声之中静如秋水,却包含着天水一色的万千世界。

  晶莹剔透的十指在琴上缓缓拔动着,不知是在拔动着琴,还是在拔动着心弦。

  阳光照耀下,让她的脸显得有些苍白,就如同一抹冬霜一样,洁白之中带着冷冷的寒气。

  她很专心,一点也不受外面的影响,甚至对于吴都的陷落,对于吴国的灭亡,她一点也不在意。

  对于这个王宫,对于她的家,她似乎已然十分厌倦,眼神里十分淡然,既无半分忧虑,亦无半分期盼。

  而她又像是完成了一桩使命,完成了自己此生所有的任务一样,显得十分轻松,整个人都沉醉于琴声之中。

  就连吴王夫差来了片刻她都未察觉。

  或许她本也不想察觉,此时除了抚琴之外,她什么也不愿意做。

  “你回来了,孩子们都送走了。”

  “是,都送走了。”

  夫差看了看手中的巨阙剑,上面还沾着鲜红血迹,那是他与施子两个儿子的血迹。

  “你真是一个狠心的父亲。”

  西施说完眼中还是流下的几滴清泪,她知道夫差杀了她的两个儿子,不想让吴国王族血脉留下来受辱。

  “是,我确实是一个狠心的父亲,我不该生在王候之家,不该姓姬,而他们也不该生于吴国王宫,更不应该有我这样一个无情无义的父亲。

  所以他们都应该死,只有死了才不会让他们遭受父亲辈带给他们的耻辱。

  或许他们下辈子投胎会寻个普通人家,过着普通的生活,幸福安详一直到终老而死。

  想来你也不想他们受越人之辱,这才主动打开城门放进了三千越甲。”

  夫差语气十分平缓,并没有半分责备,心里虽然悲愤万千,可脸上却无半分悔恼的表情,依然十分坚毅。

  “可你并非没有选择,越王勾践也曾答应在东海边上给你留下一座小城可以颐养天年,你为何不答应他呢?”

  “我不是勾践,更没有他如此卑鄙无耻的性情,苟且偷生非是大丈夫所为。

  大丈夫生于天地之间,即有生必有死,谁都逃不过一死,而我夫差流着姬氏王族血脉,又何惧于死呢?

  我不惧于一死,我的儿子妻女也不惧于一死。”

  夫差说得十分绝决,没有半丝含糊,看来在越军攻进吴都之后他就做好了一死的准备,更不想他身边的人有谁苟活,这样会有辱王族血脉。

  “可你为何不杀了我呢?”

  “我为什么要杀你,你是这个世界是我唯一爱着的女人,纵然你并不爱我,可我却不会杀你,因为我爱你超过爱自己超过爱这世间任何人,任何事,甚至于整个吴国。

  我的爱并没有错,也没有罪,它不应该为任何人赎罪,它应该长存于世。

  所以我不会杀你,想反我想让这份爱永远随着你延续下去,纵然我下了地狱,我也要这份爱一直延续下去。

  而我并不奢望得到什么,只希望你能为我做最后一件事。

  不知道你是否愿意满足我最后的愿意?”

  夫差此时席地而坐,就坐在西施的面前,两人之间隔着一把琴。

  爱有的时候可以超越一切,而一个可以爱另外一个女人可以超越一切的男人,从来也不会真的想伤害他所爱的女人。

  甚至于知道这个女人从来也未曾爱过自己,但这确实是这个男人的爱,毫不会有人怀疑是如此执着,又是如此残忍。

  而夫差就是这样一个拥有普通人不可能拥有无私爱的男人,一个执着而痴情的男人,像极了他的父亲,一生受的只有一个女人。

  纵然这个女人最后成为别人的妻子,他依然爱得深切,甚至最后也因为这个女人而死都不愿意玷污自己这一份爱。

  “你若有什么愿意,我自然愿意成全于你,你不必求我,我是吴国西王妃,是你的妻子。

  可你为何不问我为什么要这么做,这是在毁了吴国,也毁了我自己的家。”

  “我不想知道,但我知道你必然也有不得己的苦衷,你非是一个残忍的人,你也是一个身不由己的苦怜人。”

  夫差苦笑一声,不知是在说自己还是在说西施。

  “我的父亲是前太子庆忌,他不爱我的母亲,他爱错了人,可却也爱了一生。

  我的祖母就是南海婆婆田淑惠,我的祖父是前吴王僚,可我知道我的祖母并不爱我的祖父,就算最后两人成为夫妻。

  更不爱你的父亲,纵然你的父亲同样爱着我的祖母一辈子,直到最后在雁落九转死去,他似乎也从未恨过我的祖母。

  可我的祖母一辈子只爱着一个人。

  你传承了吴国血脉,一生只爱一人,而我也传承了祖母的血脉,一生只爱一人。

  只是从祖父母开始,我们的爱就错失了一人。

  如果祖母能爱上祖父那该多好,或许现在我也会爱上你。

  只是可惜世事弄人,从来没有人能真正掌握甚至改变自己的命运,让我们都成为错爱之人。

  我不知道他有没有爱过我,可我依然爱着他,而我却又能如何呢?

  因为蝶儿也是我的妹妹,是姑姑伍若水的女儿,不,应该叫姬若水。

  我不知道我是谁,甚至从小就不知道我是谁。

  现在我更不知道为何会打开城门,对于自己是一个什么样的人更是模糊不清。

  或许和你一样,只知道自己所爱的人,并不知道自己是谁了。”

  西施的话还是让夫差十分震惊,他虽然知道西施爱的是谁,可他却并不责怪,却从来未曾想西施其实也是吴国王族血脉。

  (只是至死也没有人告诉西施,因为大家都不想伤害她,不想让她因为前人的错误而误了自己的幸福,毕竟嫁与了夫差,也算是达成一个女人最大的荣耀了。

  没有人告诉她,其实她并不是吴王僚的血脉,因为他的父亲也不是姬姓血脉,而是赵氏血脉。

  所以西施才真正的可怜人。)

  “你不必心有遗憾,你打开城门放越国三千铁甲进城,其实只是做了一个男人不敢做的事,承认了一件男人永远也不会承认的失败。

  若说不是你打开城门,那么我必然会率吴国大军死守到底,到最后的结局必然是城破人亡。

  不知多少将士、多少百姓会因为我的固执而陪我殉葬。

  我夫差不配,不配让那么多人陪我去死。

  是你成全了自己的仁义,也成全了本王的仁义,做了一个天下男人皆不敢、不会做的事。

  所以你不必有任何迷茫,大势之下人如蝼蚁,偷生不易,更何况还要留一个好名声呢,唯有一死或许才能不被世人所骂。

  纵然世人会骂我当初不听伍相国所言杀了勾践与范蠡,可我依然不会后悔,再重头走一遍依然会保持着心中所想,做该做之事。

  吴国之败非败于越王勾践与范蠡,而是败于本王的骄傲。

  几年前鬼谷王禅就曾提醒本王,可本王在吴国兴盛之时忘乎所以,忽视了越国,也因此忽视了勾践与范蠡这两个卑鄙之人。

  吴国之败败于夫差我,与人无忧,你更不必为此而自责。”

  夫差此时安慰着西施,他觉得眼前心爱的女人才是这个世界最可悲的人。

  她即得不到自己所爱,而且怀着如此悲情的身世,纵然是天纵国色之香,却不能得到自己的幸福,是上天的不公,更是世间的悲剧。

  而夫差自己呢,虽然得不到施子之爱,可却也成为夫妻,这也算是给他的爱一点补偿,相比施子既未跟所爱的人在一起,反而跟了一个不爱的人勉强度日,这种痛楚,他自己明白,也体谅眼前的西施。

  而他更不想自己所爱的女人为此伤心,为此而有半分自责,这不是她的错,只能是上天的错。

  “我这一辈子,能得你所爱,其实已然满足。

  有些事就是如此,就好天上的清风与明月,若曾经有相识、相伴已是满足,又何必一定要拥有呢。

  又如同落花与流水,落花有意于流水,而流水无情于落花。

  有情无情皆是情,化成落花与流水。

  落花不因流水无情而不恋流水,流水不因落花有意而恋落花。

  它们都各有所爱,各有所忠,各有所守,落花守着流水是落花之愿,纵然流水无情,其实已然心满意足了。

  此世已然如此,无法改变,只是希望来世做个普通之人,那怕是卑贱无比的爱,只要有而且能有人应,那一定是人生最美满的爱了。

  你的愿望其实是希望着我看着你死,虽然残忍,可我却会成全于你,你用一辈子的爱换来如此残忍的成全也算是得尝所愿了。”

  西施还是十分了解夫差,知道他最后的心愿,而此时外面有脚步声响起,所以西施此时已无话可说,因为夫差不愿任何人看着他死,只希望她一个人见证他生死的最后一刻。

  夫差站起身来,而西施也站起身来。

  夫妻两人对着中间的琴行了最后夫妻之礼。

  “希望你能带着我的爱好好活着,我知道天地之间无人会再伤害你了。”

  夫差说着,看了看王宫的屋顶,同时快速拔出手中的巨阙剑,对着颈部猛地一划,一股鲜血溅出倒在了地上。

  西施并没有哭泣,也没有眼泪,因为眼泪都已流干。

  她缓缓的走了过云,轻轻的把夫差的尸体扶正,再为他抹下眼帘,整理好衣冠,这才缓缓的站起身来,看了看已然气绝的夫差,同样也看了看王宫已残败的屋顶,最后却露出一丝苦笑。

  ……

  ……

  长亭外,黄草地,小溪东流水,十年岁月情意浓。

  王禅初入吴境之时走的是吴都西门,现在走的依然还是吴都西门。

  只是人依旧,景已非,当年来时吴都正盛春意连连,此时再来已是吴都不吴,寒冬漫漫。

  王禅骑着一头瘦马,一身斗蓬,像极了一个历经江湖却又极尽失落的过路客。

  而他其实也只是一个过路客而已,一个人世的过路客,什么地方不像他的家,也都不可能成为他的家。

  像天边的云,说天是它的家,可天太大,说风是它的家,风却又太忽然,或许云的家是大地,化成雨之后,大地才是它的家

  官道很真,可影子却是弯曲的,因为风吹动着云。

  一路萧条,一种苍凉,百姓流离,万物凋零。

  十四年了,改变的是旧模样,留下的是新沧桑。

  兴百姓苦,亡百姓苦,世间最苦莫过于百姓。

  小河水浅声轻脆,柳条无风影自垂,西风不解夕阳情,徒留落霞独自醉,老藤尚有一分青,昏鸦却无半分白,小桥日夜候流水,流水一去不再回。

  一条长长的影子留在王禅马前,整个官道上此时已无行人,只有前方的一匹骑马一个女人,拖着长长的影子,不急不慢,似走还留。

  而王禅呢却也是欲追还停,欲停不舍。

  前面就是十里亭了,那里有王禅一些得意的记忆,可此时却连半分霞光都不如,再多的记忆都会遗忘,可此时的霞光却让他不舍得让它落下。

  前面的骏马之上坐着的女人带着落霞的余晖显得十分耀目,让王禅不敢正肯观之,就像不敢正眼去看正午的太阳一样。

  这个女人看起来身形娇弱,却又英姿勃发,无论是衣裳飘动,还是身姿轻摇,亦或是发长发轻荡,都让人魂之舍。

  这是一个让列国王候公子梦寐以求,却又求之不得的女人。

  她此时身上半没有俗艳之气,像是重生之后的清纯,又像是解脱之后的自由,更像是一种超越自我的洒脱。

  一身白衣,一条大红的披风,腰间一柄木剑,在晚霞之下显得十分显眼,又十分孤独。

  她也是走走停停,似乎对于吴都也有些不舍。

  不错这里是她应该留恋的地方,或许将来她永远也不会再来了。

  十里长亭,她停下了马。

  而王禅则却并没有向前走着,心里总有一种恍惚若失的感觉。

  这或许是他留在尘世最后的记忆了,当然并不包括虎踞的青裳与他的儿子。

  神仙生活做得久了,有时也会怀念做普通人的日子。

  可他觉得他做普通人的时候像一个神仙,什么都懂,当真正修道之后,他确像一个普通人一样,总喜欢这种平凡而平淡的生活。

  像照在他脸上的这的末晚霞一样承载了他太多的记忆。

  “你不用送了,我要走了,而你也并不想送我。

  就好像我不会送你一样,既然来了,也应该走了。

  落花虽然随流水,可落花永远也跟不上流水,只希望最终能葬于流水之中。

  我本是落花,你只是流水,可我却也想做一回流水,让你做一回落花吧。

  不管你走多远,也不管我走多远,这一辈子你欠我的,记得下辈子一定要来还。

  我走了,迎着明月而走,我走了,伴着清风而走。

  而我希望,你就是那清风明月,既不属于我,也不属于她,属于所有有心之人。

  我走了,再见。”

  回头说话的是施子,此时她已然没有悲伤,也没有喜悦,可她的脸上却带着晚霞一样美丽的笑容。

  可她却说得十分轻快,边说边扬了扬手中的一柄木剑,正是当年王禅送与化蝶的迎月剑。

  施子挥着手,既有不舍,又有决绝,像是清风与明月一样,明月依旧,清风依旧,伊人依旧。

  “哦,一定,一定,再见。”

  王禅还想说点什么,却一时之间什么也想不起来了。

  马蹄声急,眼前的身影很快就消失在了晚霞之中,变成了晚霞的一部分,慢慢的慢慢的被远处的山影所笼罩。

  王禅看了看这一片熟悉的土地,看了看这熟悉的十里长亭,看了看这落日的余晖,再看慢慢变黑的天空之中,明月已然升上了半空,刚才的宁静随之被一缕清风吹醒。

  王禅笑了笑,看了看明月,感受着清风,理了理额头的乱发,轻轻拍拍马背,瘦马依旧,不紧不慢踏着最后一抹晚霞归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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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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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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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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