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记忆里依旧是在教室里听课,然后一睁开双眼,就来到了一个陌生的世界。
“天呐!我怎么又……穿越了?”
又!她为什么要说又?
不过这些都不重要了,谁能告诉她,这到底是什么地方?
还有,这跟前的一大盆衣服又是怎么回事?
就在她诧异之际,一连串记忆在脑中浮现。
她现在叫小奴,是当地一户小财主家的奴婢。
每天早起做饭,伺候完主家就拿着脏衣服到附近河边涴洗,然后拿回主家晒好。
你以为这就完了,古代奴婢苦逼的一天当然没有那么轻松!
更何况这主家还抠,一家六口,就一个小厮一个丫鬟。
她每天洗完衣服还要赶回去给主家做午膳,主家用完膳还得清理。
清理完后院子里的衣服差不多也干了,就把衣服拿去熏香,叠好放进柜子,然后再做晚膳。
靠!这一天一点没闲着,净伺候这一大家子了。
生为平等社会的现代青年,洛小乙哪有什么卑躬屈膝伺候别人的觉悟。
一脚将那盆衣服踹进了河中:“让我伺候别人,想都别想!我这拥有现代思想头脑的人,还不能在这古代立足?!”
说罢,转身就要离开。
可刚走两步,脑中突然回想起原身小奴的回忆。
卖身契在主家手里,逃不了,被主家找回不是打死就是送去青楼。
被官府找到,轻则落狱受苦,重则被主家污蔑斩首。
这并没有让洛小乙觉得害怕,反倒想着茫茫人海,她走远点不就好了。
然而,小奴的回忆再次让她陷入了沉思。
因为当初小奴也是这么想的,但后来很快就被抓了回来,被狠狠打了一顿,便再没了逃的想法。
想到小奴被打的遍体鳞伤,还要带着伤伺候主家,洛小乙咽了咽嗓子。
随即瞪大双眼,慌忙转身,想都没想跳进河里去捞被她踢进河里的衣服。
好在最后衣服都捞了上来,但盆却飘到了河对岸,她只能游到对岸去拿盆。
当她拿着盆准备游回来的时候,河上游飘来了一个人。
本不想多事,毕竟她现在这身份,万一救上个死人惹个人命官司还不得吃断头饭,再万一这人碰瓷……
不过,她现在这连穷逼都算不上,碰瓷她也不可能。
随后一想,与其伺候别人一辈子没出路,还不如吃顿好饭,说不定还能回去。
要是她救了那人,那人有良心报答她,给她赎身,那……
正当她想着各种结果的时候,那人已经从她身旁飘过。
要不是那人一把抓住了她,恐怕还没等她捋清楚,人已经被冲走了!
被一只冰冷的手突然抓住,洛小乙猛然回过神,这才反应赶紧拉着人游到了岸边。
看着被自己拖到岸边的人,面色苍白,甚至都没有了呼吸。
可刚才这人明明抓了她的手啊!难道是呛了水?
这回她也没再多想,上手就是一系列心肺复苏,人工呼吸。
片刻,那人终于睁开双眼,但整个人却依旧面色苍白无力,就连呼吸也没有恢复。
一心只想着救人的某人,见人醒了激动的不得了,哪里还注意那些。
“还好,你终于醒了!”
说着,便收拾起刚捞起的衣服,看了眼一旁披头散发瑟缩着的人,洛小乙随手拿了一件岸边未湿的衣服给他披上。
“这衣服是我主家的,先借你,明天这个时候记得还我!”
说罢,便清洗起那些乱七八糟的衣服。
因为时间紧,任务重,她着急忙慌的洗完衣服,装上就离开了。
也没发现自己救的人,一直坐在一旁守着她。
次日。
寅时一刻,鸡还没有叫,她便早早被头顶滴落的水滴惊醒。
水滴在她头上并不是意外,而是小奴怕自己睡过头,误了主家的安排而做的‘闹钟’。
拖着疲惫不堪的身体,洛小乙开始忙里忙外的打扫,直到卯时二刻便开始张罗主家的早膳。
“人没多富,事儿还挺多,一家人吃的都不重样!”
一边絮叨,一边靠着小奴的记忆做出了相对的早膳。
忙碌一早上后,她还不能安心吃上一顿饭,就被催促着去洗衣服。
将木盆架在腰上,边啃着馒头边向河边走去。
狠狠咬了一口馒头,她仰天质问:“天呐,我该不会一辈子被困在这里吧?!”
就在她迷茫之际,身后传来了一道温柔的嗓音:“姑娘!”
闻声,洛小乙诧异的回头,只见一名身着靛蓝色云纹长衣,头发高束的男子出现在身后。
要不是那张毫无血色冰冷的脸,洛小乙差点就没认出这是她昨天救的人。
“是你啊?”
看着男子苍白的脸,洛小乙鬼使神差的将手中的馒头分成了两份递了过去:“吃了没?来点?”
微笑着点了点头,男子接过馒头:“在下龙熙安,多谢姑娘昨日相救,敢问姑娘怎么称呼?”
被突然问起称呼,洛小乙也不知该怎么回答,犹豫了一下:“我…叫小奴!”
就此两人便相识,后来每天龙熙安都会在河边等着她,还帮她洗衣服。
她也义气,每次做饭都藏了一些,带给了龙熙安。
可好景不长,她借给龙熙安的衣服,主家突然要穿却找不到,而后质问她。
虽然她谎称不知道,但还是被主家狠狠打了一顿。
但没有消停几天,却被发现之前偷拿主家食物去养外人。
这让本就对她不满的主家,更是变本加厉的打她,还将她关进了柴房。
足足被饿了三天后,她终于体力不支,就在她晕倒之际,只见龙熙安冲进柴房救出了她。
后来再次醒来,她莫名成为了且弥国的王妃。
之前虐待她的财主家,一夜之间房屋被大火烧的精光,财主一家流落街头成了乞丐。
洛小乙后来才知道,这一切都是龙熙安的杰作。
而龙熙安是且弥国的王子,她能成为王妃,自然也是她救下龙熙安的功劳。
她的这一生活的很精彩,在龙熙安继位成王之后,她成功上位成了王后。
自然君王后宫三千,秉着不争宠就能长命百岁的心态,她在这三千中各种摆烂。
但任她如何弃宠,最后反倒成为了最后的赢家。
然而,她却不知背后操控这一切的人就是龙熙安。
大结局——
最后一波小彩蛋。
孙悟空:“真没想到,你们一个个的城府这么深?”
唐僧:“……”拿着手机翻看着最近最火的小说。
天蓬:“大师兄,平时让你多看书你偏喜欢耍棍,这能怪谁?!”www.33ýqxsś.ćőm
卷帘:“师父,我借你的那本修仙小说什么时候还我?”
孙悟空:“淦?都成佛了还去修仙?”
唐僧:“悟空,注意言行,你越来越像那丫头了!”
没有理会唐僧,孙悟空转头看向一旁的天蓬。
天蓬也不藏着掖着,拿出手机翻出最近他看中的一本小说,凑到孙悟空跟前:
“大师兄,这个百年你该不会还是平淡过完吧?”
瞥了眼天蓬手机上的小说,孙悟空自信的抱着双臂:“平淡,有何不可?”
不想三人都嫌弃的看了他一眼,讨论起了他们下一个百年的剧本。
卷帘:“师父我觉得这个《霸道总裁爱上我》适合你!”
天蓬:“你那不行,师父还是适合这个《揽君心》!”
卷帘:“我觉得我这本适合师父!”
天蓬:“你那不行,还是这个行!”
……
看着两人争论不休,唐僧放下手机闭目打起坐。
一旁的孙悟空看不下去,一把抢走了卷帘手的手机:
“肥水不流外人田!老孙,去也!”
看着跑走的孙悟空,三人都不满的“切”了一声。
下一个百年开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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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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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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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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