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人愣了一会儿,将手中纸扇合上,不停用扇子打着手掌;有些手舞足蹈地哈哈笑了几声说道:“这么多年,第一次见到同路人。”
陈枫皱了皱眉,心想同路人?他不会以为鬼新娘也是汉服爱好者吧。
“这位朋友,你是不是误会了。我身边的是......”
陈枫还没说完,那路人直接无视陈枫,对着鬼新娘行礼道:“本公子姓司马名云博,未知这位小娘子芳名。”
陈枫一惊这个名叫司马云博的路人不怕死居然问红衣厉鬼的名字,立马开口道:“喂,朋友。我劝你还是到别处去玩吧。”
“本公子在和你家小姐说话,你这个家丁有没有一点教养。”
“我?家丁?”陈枫有些气不过,好意提醒还不识好歹,这路人穿汉服还玩起了角色扮演?
不过就在这时,司马云博静了下来,似乎在侧耳聆听某人说话。
半晌,司马云博又哈哈笑了几声说道:“原来姑娘已嫁作他人为人妻。算是本公子莽撞,冒犯二位了。”司马云博一边说着,一边拱手道歉。
陈枫越来越摸不着头脑,正想说些什么的时候,路上又来了两个路人。
那两个路人一男一女,看得出是对情侣。男的搂着女的,女的手中捧着手机,经过陈枫的时候,女人有意无意的斜眼看了看陈枫。
不过神奇的是,那对路人情侣竟然直接穿过司马云博,边走边嘀咕道:“那个人为什么一个人打着红伞,怪渗人的。”
“走快一点,怕不是变态。”
这时陈枫才意识到,面前的司马云博,原来不是人。
“你是鬼?不...你不怕阳光,你究竟是什么人?”陈枫有些紧张地问道。
“对,本公子是鬼,不过我更愿意称我自己为修魂。”
“修...魂。”陈枫瞪大着眼睛,似乎不敢相眼前看到的一切。
陈枫回想起久叔的话,久叔对修魂的评价,是比红衣厉鬼还要厉害的存在;虽然这种修魂不像厉鬼那般动不动就杀人,陈枫面前的司马云博也确实很有礼貌,但久叔说过不排除修魂会以某种目的进行杀人,所以修魂仍然是极度危险的对象。
陈枫下意识牵起一旁鬼新娘的手,起身想带着鬼新娘远离修魂。
“修魂大哥,我们只是来散步的,无意打扰,我们走了。”
“哎,这么快就走?过门也是客,到我舍下喝杯酒水吧。”
“不了,谢谢。我开车不能喝酒。”陈枫一边慢慢拉起鬼新娘一边应付着修魂道。心想这些修魂所谓的舍下,不是阴森洞窟就是满是白骨骷髅的坟地,还是走为上策。
司马云博似乎有些热情,继续劝道:“来吧,喝杯酒水不耽误功夫,本公子家中几百年没有人作过客了。而且本公子舍下绝对不是什么洞窟或者坟地,为何这位仁兄会这么想?对了,还未请教仁兄的尊姓大名。”
这个司马云博还会读心术是陈枫未预料到的。
“呃...我叫陈枫...关于洞窟坟地...是我这个时代电视剧里鬼魂修炼之地都是这些阴森恐怖的地方,无意冒犯。”
“戏剧都是为了舞台效果,就算本公子是鬼,我住在那些地方也是会觉得不舒服的。”
陈枫有些不知所措,与这修魂对话一直很小心,生怕说出什么不敬的话。陈枫下意识看了看一旁的鬼新娘,发觉鬼新娘对这个修魂的出现一直表现得很平静,似乎还能与修魂对话。
“说实话修魂大哥,我不知道你出于什么目的,但我们尽量还是保持距离。”
司马云博有些疑惑,问道:“你是在害怕我吗?”
“我不是害怕,而是尽量避免我们之间不必要的误会。所以,请你放我们走。”陈枫的心跳得飞快,说不害怕那是骗人骗鬼的,只是不知道为什么不想在鬼新娘面前向他人认怂。
“枫兄是不是对本公子有什么误解,本公子只不过是邀请你们喝杯酒水而且。”
这时的司马云博有些沮丧,似乎真的很想挽留陈枫到他家做客。
陈枫看了看鬼新娘,眼神似乎在说要不要去?
鬼新娘心领神会,只是微微指了指陈枫胸膛。
陈枫似乎与鬼新娘心有灵犀一点通般,知晓了鬼新娘的意思,是说让陈枫拿主意。
陈枫心里想着,如果一直拒绝不去,反而可能会激怒修魂;如果我答应去了,就算他想害我,我与鬼新娘两个对他一个,正所谓双拳难敌四手。好,要不去一下好了。
想到这里陈枫笑着说道:“那么修魂大哥。”
“哎。不用那么见外,枫兄你直叫我云博就行了。”
“那好,云博兄。我和潇潇就去你家作客吧。”
“好啊,没问题。枫兄,那走吧。”
“云博兄,能不能叫我陈兄,枫兄听起来感觉怪怪。”
“哈哈,有趣,有趣。”
陈枫打着伞和鬼新娘跟在司马云博身后,司马云博悠闲自得地大跨步走在前头,手中不停地摇着纸扇,抬头挺胸,趾高气扬。
路程中,陈枫与司马云博有一句没一句地打哈哈。看得出这个修魂有些健谈,似乎隔了几百年没与人聊过天一样,一下子把他这些年看到的听到的事全部说给了陈枫听。
陈枫从中可以了解到,这个叫司马云博的修魂是宋朝时期的人,与现代相隔了近千年。司马云博生前是一富家的公子,由于一次在湖中游船失足落水,被水鬼所害成了替死鬼。当了水鬼的司马云博几百年内都未杀害过一人,而且还多次救落水者;后来被地府赋予一官半职,做城隍的文书。不过司马云博天生好玩,喜欢游山玩水,甘愿放弃文书一职去当修魂。阎王念他生性善良,就赋予他不受太阳所伤的能力,所以司马云博一修炼,就修炼了千年,目前是此森林公园的地仙。
陈枫了解到了司马云博的身世,确实放下了不少戒心。但又想到久叔说地仙不是正神,他们和人一样是有各自的脾气,所以陈枫可不敢放肆,依旧是客客气气的。
跟着司马云博走了许久,来到一处茂密的竹林。竹林小路有些雾气,空气非常湿润,虽然很凉但让人很舒服,不像厉鬼散发出刺骨的寒意。
沿着竹林的小路一直深入,在朦朦胧胧的水雾中,渐渐出现一座房屋。靠近房屋,雾气散去,陈枫看清楚了这座房屋的面貌。
房屋是由砖石垒成的斜顶砖瓦房,房子外头有围墙,陈枫只能看到面前的围墙与高耸的房屋。
这个森林公园虽然陈枫不常到这里来,但他能肯定这栋房屋绝对不是公园的资产。
司马云博来到围墙的大门前,将纸扇合上插在腰间的腰带里,便用双手推开大门,又招呼着陈枫。
“陈兄,柳姑娘,里面请。”
陈枫与鬼新娘,来到房子的前院。这里很朴素,两旁简单的种了些花草,脚下一道鹅卵石路一直通往房屋门下。
司马云博朝房屋呼唤道:“小梅,小梅。”
很快,从房子内走出一个全身皮肤煞白,穿着古时丫鬟的服饰,但她的脸部两侧涂了极其刺眼的圆形红腮。眨眼一看,陈枫还以为从屋里出来一个寿衣店铺卖的纸人。
只见那个叫小梅的,来到司马云博面前,不说话,只是恭恭敬敬地屈身行礼。
“小梅,我请来了客人。你吩咐厨房,炒几碟小菜;然后拿壶酒,送到后院的亭子。”
小梅再次屈身行礼,立即就走回屋里。虽然这小梅走路轻飘飘的,看着一风就能吹倒;但实际上她走起路来还挺快的。
司马云博转过身对陈枫说道:“这边请吧。”
陈枫带着鬼新娘跟着司马云博,陈枫一直对刚刚的小梅很是好奇,忍不住问道:“云博兄,刚刚那个小梅,也是和你一样是修魂吗?”
“他们可不是修魂,只是流浪的野鬼,我是前些天收留的。见他们怪可怜的,就给了具纸人当躯体,让他们在我这里当下人,算是报答我收留他们吧。”
“那他们为什么不回地府?”
“不是每个人都喜欢待在地府。虽然说想投胎转世就必须回去地府,但像我这样,也不挺好的吗?不过可能寂寞是寂寞了点,但也不用再为转世为人的而苦世俗的烦恼。”
“但他们阴寿一过,再不回地府投胎就会烟消云散。”
“那就看他们想回去投胎还是当修魂。”
陈枫斜眼看了看鬼新娘,想到鬼新娘是不是也有阴寿,不知道她的阴寿还有多少。
“那如果不想云消云散,是不是只能当修魂。”
“不一定,如果某个鬼魂足够凄厉,执念足够强,变成红衣厉鬼就能不受阴寿的限制——就像陈兄你娘子一样。”
司马云博说完,突然停住;转过身看着陈枫说道:“我们到了。”
一直仔细听讲的陈枫这时才反应过来,自己已经来到了后院的亭子。
司马云博挥挥衣袖,伸手做出请的动作,说道:“二位,请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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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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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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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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