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三言情小说>仙侠小说>重生旺家小锦鲤,开荒种田成首富>114 比寻常女子更不如
  大帐内再次安静了下来,谭戟拿起盛姣姣搭在扶手边的布巾,看着盛姣姣的侧脸,姑娘偏过头去,留了个后脑勺给他。

  谭戟也没整理自己的伤口,只缓缓的扶好方才翻倒的椅子,坐在盛姣姣的身边。

  沉默许久,谭戟才是忐忑开口,试图化解彼此这尴尬的氛围,说道:

  “其实,姣娘的手不惯做这些事,但能做别的,而且姣娘做的,也都是别人做不了的。”

  他安慰她的意思很明显。

  这让盛姣姣不由得又笑了起来,她并不看他,依旧用后脑对着他,故意说道:

  “跳马湖上的人,都说我做不得事,没人会将我娶回家里去供着的。”

  “那是因为他们并不懂得姣娘的好。”

  谭戟偏头看她,即便只能看见她的后脑,他也依旧对着她说话。

  他的双手揉着指上柔软的布巾,仿佛个正在诉衷肠的楞头小子般,说出去的每句话,都在肺腑中激荡过后,又不经大脑的脱口而出,

  “你会写文章,会译书,会种地,会做生意,心思也巧妙,人也好看,大局也好,但书上也说了,术业有专攻,不能让你上得厅堂,又下的庖厨,若你一人都将所有的事情都做全做好了,还要别人做什么呢?”

  盛姣姣终于转过头来看他,她的眼中带着笑,心中极为认同谭戟这话,这让她的笑容明媚了几分,听他说了她的多样好处,也生了些投桃报李的心思,只道:

  “那我也觉得,戟郎也有许多的好。”

  “除了比你大哥哥好,还有哪些好?”

  谭戟的嘴角上扬,陪盛姣姣坐着聊天,也未处理身上那些的伤,不是不想处理,是忘了。

  他同她说着话,全然忘了自己身上还有伤。

  其实这样说说话也很好,方才的气氛让他太紧张,盛姣姣也没想到会造成那样的气氛。

  于是对于方才的举动,双方都很有默契不不再提起。

  盛姣姣“嗯”了一声,抿唇想了会儿,十分豁达的比划了一下,

  “戟郎最好的地方,便是你这样千好万好的儿郎,竟听了我的话,愿意与我订婚。”

  这话说的极为坦荡,他负责任,武功高强,用兵如神,长相英俊,身材精瘦高大,威武神气这些等等,在盛姣姣看来,她都不在意。

  谭戟最好的地方,便是不管前世今生,他多么的优秀,都对她言听计从。

  帐中陡然又安静了下来,谭戟看着盛姣姣脸上的明媚笑靥,心口猛然被撞了一下。

  他感觉到了脸颊上熟悉的温度,通红着脸,撇过头去,掩饰自己的这股心悸感,声音低沉下来,

  “只是帮忙罢了,没什么的。”

  他说不清这是一种什么感觉,盛姣姣活得太过于灿烂,恍若无边的黑夜中,一颗灼灼生辉的明珠。

  她有她的夺目光芒,她说的任何一句话,对于谭戟来说,都像是圣旨那般,从心上就无法忽略。

  他以为所有人都应该是这样的,盛姣姣那么美的姑娘,她身边所有人,对她都应当纵容到言听计从的地步吧。

  听她的话,舍不得违逆她,不该是天经地义的一件事吗?

  但谭戟从不知道,他做的再平常不过的事,在盛姣姣这里,却成为了她觉得他“最好”的理由。

  顶天立地的儿郎,紧张仓皇的手脚都不知该摆放在哪里好。

  他低着头,敛着目,又低声道:

  “都是如此,只要是你开口,任何人都不会忽略你的难处,任何人都会帮忙。”

  “你把我看的太好了,哪里有你说的那样好呢,如果真的有,我也不止于此了。”

  盛姣姣笑着,与谭戟并排坐在椅子上,她坐的不太端正,身子靠在椅背上,手指绕着裙带,一圈一圈的将自己白嫩嫩的手指缠起来,又解开。

  这副模样儿,与人前表现出来的端庄相差甚远,

  她想,谭戟不会明白她上辈子,虽然当了皇后,走到了一个女人的人生顶点上,却处处凶险,处处不得如意。

  她有丈夫,丈夫贵为九五之尊,可她与她的丈夫却勾心斗角,互不信任,互相算计,互相提防,同床异梦......其实连同床都少。

  谭戟以为她该是众星拱月,受所有人敬仰,集三千宠爱于一身。

  他总说,她对他十分自信,一直坚信他能当上大将军,实则,谭戟对她不也自信过了头吗?

  她活的其实比寻常女子更不如。

  “翼长!”

  外头突然有人来唤谭戟,他恍然起身来,向盛姣姣一拱手,便匆匆的出了营长。

  帘子一打开,谭戟与盛姣姣同时撇见外头将晚天色,都是一愣,

  不过是在帐中说了会子话的功夫,天都黑了吗?

  时间过得这样快?

  再回想方才二人在帐里,仿佛也未曾说些有用处的话,你一言我一语的,半点正事都没说上。

  谭戟出了大帐,盛姣姣坐在帐内,想了会儿,干脆往长桌上的那盆水里,又蓄了她的一些水。

  再仔细一看,长桌上有一只匣子,正是谭戟方才脱重甲时,转手递给她的。

  她便拿起那只匣子,瞧见匣盖子上,雕了几朵花儿,想是女人用的东西,必然里头又是什么金银珠宝?

  盛姣姣回头,往帘门看了一眼,谭戟站在帐外同人说话,暂时应当不会回来。

  她闲着无聊,便打开了匣子的盖子,露出里头的七八支珠钗。

  往常谭戟、齐漳与秦瓦,经常会将打来的属国珠宝送到齐家,让盛姣姣当了换银钱,再拿给他们换军饷。

  是以,金银珠宝首饰环佩并不少见。

  有盛姣姣特别喜欢的,舍不得交给张晋拿去当掉,便留下来把玩些时日,待她把玩腻了,再交给张晋拿去当了。

  左右张晋一个人,每回也带不了多少珠宝去当铺。

  所以盛姣姣也是闲得发了慌,在这匣子里挑挑拣拣的,拿出一根银钗,上镶一颗翠蓝的宝石,在昏暗的光线中,反手,想插在了脑后辫子处的后压上。

  却又没有铜镜,怎么都似插不准一般。

  “姣娘,我要上......”

  帘门处,谭戟的声音突然顿住。

  昏暗的帐中,盛姣姣双手往后抬起,手中还拿着那根银簪,后脑上的银簪流动着蓝色的光,衬着她雪白的手腕子,越发的雪腻腻。

  她回头,身姿聘婷的看向谭戟。

  他的手中拿着重甲,显然是要进帐中来。

  盛姣姣反应过来,一脸歉然的放下插银簪的手,看向站在帘门边,笑道:

  “我就想试试这根簪子,戴着好不好看。”

  并没有要昧下的意思。

  她说着,将手里的银簪又若无其事的放回了匣子里,脸颊微赫,仿佛做了个贼,被主人抓住了一般。

  谭戟走上前来,一只手拿着重甲,一只手拿起那根被她放下的银簪,抬手,插入了她的发辫后压。

  他后退两步,仔细的端详了盛姣姣一会儿,眼中遮掩不住的惊艳,露骨的让人心颤。

  盛姣姣一瞬就不自在了起来,她垂目,头略低下,肩头的发辫乌黑,细长的颈子扭过去,不看谭戟的双眸。

  又听谭戟低声说道:

  “我得走了,属国人又来了。”

  顿了顿,谭戟捏了捏紧张到微颤的手指,拿起桌面上的珠钗匣子,朝盛姣姣递送过去,

  “这一盒,本来就是要送你的。”

  盛姣姣抬手,缓缓的接过那只珠钗匣子,垂目看着盒子上雕的花儿。

  谭戟深吸口气,声音沉沉的,

  “很好看。”

  说完,他动了动,仿佛说了句十分大逆不道的话,急忙转身,出了大帐,一面穿甲一面大声喊,

  “准备,景邵、郑岭,随我出营!”

  外头有条不紊的组织起来,盛姣姣站在原地,手里还拿着盒子,微微偏头,看向还在摇晃着的大帐帘门。

  帐后没有点灯,也幸好没有点灯,否则她这脸上的烫热,怕是根本遮掩不住。

  夜一点一点的深下来,远处有听不真切的厮杀声,不断的有伤兵从前线被抬下来,进入营地里的医疗帐篷。

  盛姣姣只在谭戟的大帐内坐了一会儿,就去权棚那里帮忙了。

  因为扩营,郡北的部署改变了许多,权棚和简托调到了一处,又征集了不少的军医,在这里集中处理伤患。

  重伤的在这里处理过后,会往集上挪,再从集上的南北营抽调兵员补充前线。

  轻伤的会在这里养几天,继续拿起武器上战场。

  盛姣姣趁着医疗帐篷里外的军医都在忙,就专帮忙取点水,在取水的途中,用自己的水,将原来融化掉的雪水换掉。

  面对战争,其实盛姣姣能做的不多。

  忙碌半夜,伤员陆陆续续的被抬过来,军医们已经够用,权棚便赶着让盛姣姣离开。

  目前军医够用,药材也足足的,一袋一袋的垒放在医疗帐篷里,这些都是托了盛姣姣在周旋。

  因而她只需要做好自己该做的事,保证后方辎重的正常运转便行。

  谁也不敢累着她,因为她做的事,远比亲手帮几个小兵清理伤口重要的多。

  盛姣姣坳不过权棚,又没有人安排她的住处,只能又回到谭戟的大帐,点了一盏灯,在谭戟的床铺上睡了一晚。

  第二日早,谭戟还没从战场上下来,郑岭一身是血的跑到盛姣姣面前来传话,翼长已经安排了人,今日将状态还算好的汗血宝马,送到齐家去。

  盛姣姣无心想别的,只问郑岭,

  “你们翼长如何了?他脖子上的伤还没有处理好,昨日就匆匆的上了战场,现在人如何了?”

  “阿嫂放心,咱们翼长可是铁打的身子,哪里有那么脆弱,这一战,我们又是稳赢的。”

  一身是血的郑岭说的真切,他们之前给盛姣姣拿药端水的,其实都是为了替翼长制造机会。

  其实这点小伤,对于在战场上拼命的儿郎们来说,根本就不算什么。

  郑岭回完话便要去挑马,盛姣姣仿佛想起什么来,喊住了郑岭。

  少年回头,一脸茫然的看着她,

  “阿嫂还有事?”

  “喏。”

  盛姣姣笑了一下,往前一抛,丢出一块银子,被郑岭接了去。

  她笑道:

  “这是阿嫂赏你的,下了战场,你们翼长有什么事,记得同我说。”

  郑岭一开始没明白,后来想想,少年立即笑开了,手里拿着银子,眨眼笑道:m.33ýqxsś.ćőm

  “阿嫂,我知道您想知道什么,我们翼长可不是那种会逛寮子的人,他从未去过,放心放心,往后他若要去寮子,我们一定告诉阿嫂,让阿嫂教训翼长去。”

  说罢,郑岭抛着银子,喜滋滋的去挑马了。

  世上讨赏之路千万条,谁说一定要会说话,才能讨到阿嫂的赏?替阿嫂做内应不成吗?替阿嫂时刻盯着点翼长,不让翼长乱惹桃花债,不行吗?

  郑岭高高兴兴的走了,留下盛姣姣站在原地半晌。

  她只是放心不下谭戟的伤,又不能上战场去看谭戟究竟如何了,给郑岭银子,是因为谭戟说上回她赏了谭小剑银子,却又没赏郑岭,引得两个少年好生不对付。

  怎么又扯上了,谭戟逛不逛寮子的事儿?

  盛姣姣哭笑不得,想了这事儿一路,回了齐家,连那些汗血宝马都来不及看,便回了屋子开始写信。

  九十几匹汗血宝马,谭戟吩咐着郑岭,挑了二十匹最强壮的给盛姣姣,公母分别为十匹,连带着粮草一同,绕过黄土村全村人的视线,秘密运送到了齐家后面,盛姣姣指定的那块空地上。

  剩下的七十几匹汗血宝马,谭戟如法炮制给了属国,驱着这些汗血宝马去冲击属国的军队,能冲开多少就冲开多少。

  能活下来多少,就活下来多少。

  毕竟,这汗血宝马太娇贵,一丁点儿的折腾都受不住。

  而他挑给盛姣姣的。都是这批马里最强壮的,至少得保证这二十匹汗血宝马,能活到开春时候,到时哪怕留下一对种马,都不枉费这一番折腾了。

  这一下来了二十匹马,让齐家人又是手忙脚乱了一阵,还好的是,自从谭戟同盛姣姣说了养马的事儿后,盛姣姣就让牛菊在土坳上面搭了个马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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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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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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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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