厚厚的阴影朝她脸上罩了过来,拿着手机的手迅速别于背后。
宋猷烈一步步逼近,她一步步往后退。
手机还在她手掌里头震动着,安娜贝儿甜心耐心可真好,不过,像宋猷烈这样的漂亮男孩,花点时间是值得的。
最终,退无可退,拿眼睛瞪他:你敢?
“把手机还给我。”宋猷烈冷冷说。
“我不。”冷冷回。
一个月没见,她可不是来看他冷眼的。
宋猷烈改成以行动讨要手机。
她力气怎么可能及他,几下之后手机就回到宋猷烈手上,巧地是,手机铃声到了宋猷烈手上戛然而止。
他站着,她气喘吁吁站着。
“我还有功课没完成。”他和她下起了逐客令。
都说了,她不是来讨冷眼的。
猛地对他扑了过去,在她的想象中,这么出其不意的出击肯定会让他非常狼狈,最好,给他弄出了一个脑震荡什么的。
也许是力气使用得太猛,她把自己也搭进去了。
双双往玄关和卧室间的装饰柜撞去,装饰柜微微摇晃着,她上他下往地上倒。
惊魂未定间,宋猷烈一个反扑把她压在身下,她从背朝天花板变成面朝天花板,放在装饰柜上的水晶球在摇摇晃晃着。
水晶球有一个成人头颅那么大大,要是被砸到了,水晶球更加距离摇晃着,大有最后一搏的架势,眼看——
吓得戈樾琇一下子闭上了眼睛。
转而,又想,水晶球要是掉下来的话砸到的也是宋猷烈,被那么大的一个家伙砸到,有可能让宋猷烈变成脑震荡,这不是她所想要的吗?
不,不要,不行!
也不知道从哪里生出来的力气,身体结合手部力量一个回旋,差点……都差点成功翻倒宋猷烈了,最后一下还是功亏一篑。
身体依然被他牢牢压在身下。
心惊胆战睁开眼睛。
谢天谢地,水晶球没有掉落,反而经过一番摇动稳住了。
细想他把她压在身下的那番原因,戈樾琇心里有一点点快活,可是……也得等弄清楚到底是不是她想的那样,才能把那快活吃进去。
“你是不是怕我被水晶球砸到?”直直看着他,问。
目光轻飘飘往她脸上一扫,回答的声音也是轻飘飘的:“不是要我记住,你就是这里的小主人吗?”
“什么意思?”
“如果你不偷懒的话,明天早上六点起床,六点十分,在跑道那边,你就可以听到管家的训话,每天早上,管家都会说,当你在劳作合同签上你名字时,你就有责任照顾,保护这个家庭的主人,小主人,虽然我没有劳作合同束缚,但有那么一句话,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我会牢牢记住我和妈妈的衣食住行来自于谁。”
微微敛眉,宋猷烈似乎变得会说话。
变得会说话了,说话语气也似乎和以前不一样了,细细听的话,可以从那些话语中窥见到一丝丝的嘲讽。
虽然,她嘴里说“我才是这幢房子的小主人”但心里并没有那个意思。
落在她脸上目光很淡,带有一丝丝的游离。
就是那丝游离让戈樾琇心里产生了不适感。
明明,之前她和他还好好的。
为了找回那个会很耐心给她采摘花朵的他,她低声和宋猷烈说我想你了,每天都在想你。
他没应答。
“知道你会来接我,我昨晚都梦到你了,不对,在昨晚之前,隔几天你就在我梦里出现,有时候看得清楚,有时候看不清楚,我也不知道那是为什么。”低低诉说。
是啊,这种征兆连戈樾琇也不知道为什么,但又隐隐约约知道是为了什么,从小姨背叛她之后,她就只剩下格陵兰岛来的孩子。
那是她的甜莓。
她的甜莓,她很珍惜,想一直拥有着,想和他亲吻,还想看着他手躲在她毛衣里,在她的感觉中,那是一种很亲很亲的关系,虽然,每次慌张又不安,但不能否认地是,她一点拒绝的想法都没有,红着脸,垂着头,心里住着一头小鹿。
很近的距离,她看到他的眼睫毛抖了抖,眼睫毛又长又密集,一抖,轻柔得像羽翼,直把她看得恍恍惚惚的。
恍恍惚惚间,他拉起她的手。
朝南的那扇窗打开着,她被露珠打湿的鞋就放在窗台上,连同一盏橘黄色的台灯。
问他为什么要把台灯搬到窗台上去呢,他说橘黄色的光线可以起到烘干作用,问他是怎么知道这些的,他说是在夏令营学到的。
他在学外语,她坐在摇摇椅上,窗外吹进来的风有一下没一下吹着她的裙摆,窗台上的台灯招来了若干只飞虫,飞虫围绕着橘黄色的光晕。
一时之间,戈樾琇像坠入梦中,这光景,是她喜欢的。
喜欢,想靠近。
拉来一把椅子,和他并排坐在书桌前。
每隔五个分钟就问他,宋猷烈,好了没有?
终于,他完成了俄语课程。
手掌托腮,问:给你打电话的安娜贝儿是谁?
没回应,继续收拾课本。
“安娜贝儿是谁?”好脾气问着。
“我在夏令营认识的一名华裔女孩。”课本重重往书架上一搁,脸对上她,“如果,你还想知道更加详细讯息的话,我可以告诉你的是,她的性质和约翰差不多。”
“约翰是佛州男孩,我们三人是小组成员关系,所谓小组成员,就是有人负责后勤,有人负责野外作业,通过合作一起完成任务。”
她的甜莓,还真变得能言善道了。
不,应该说是十五岁的少年变得强大自信,以强大自信为背景,性格开始有了一定的侵略性。
这种侵略性也可理解为攻击力。
这应该是戈鸿煊想要的吧,以前,戈鸿煊总是说阿烈太安静了。
“还有什么要问的吗?”
“她漂亮吗?”
“据说,是好看,但不是漂亮。”
好看?但不算漂亮,这是什么意思?
似是听到她的心里话。彡彡訁凊
“大致意思是你在干活过程中会忍不住去看那张脸,你以为那是因为漂亮,把那张脸和那些贴着漂亮美丽标签的电影明星们摆在一起,你觉得那张脸压根不漂亮,但这个发现一点也不妨碍你眼睛去找寻那张脸,以上,就是约翰对于安娜贝儿是否漂亮的言论。”
原来……这就是所谓的“好看,但不算漂亮。”
看来,那位叫约翰的佛洲男孩被安娜贝儿甜心给迷住了。
那么,三人小组的另外一位成员呢?
问:“那你觉得她漂亮吗?”
答:“我可以不回答这个问题吗?”
摇头。
等了近一分钟,戈樾琇还是没等来关于安娜贝儿是否漂亮这个问题的答案。
在她的一再催促下,宋猷烈语气无奈告诉“我想不起她具体的样子,就知道她和你一样是长头发。”
这个答案让戈樾琇还算满意。
“问完了吗?”
点头。
宋猷烈把她的鞋从窗台上拿下,摆在她面前。
她的甜莓这是在以行动在和她传达逐客令来着,但这会儿她心情不错,距离他睡觉时间还有半个钟头呢。
“你学了社交课程?”歪着头问,不去理会他的冷眼,“告诉我,都学了什么?”
无动于衷。
好脾气说着:“你告诉完这个,我就回去。”
宋猷烈这才不情不愿告诉她,他目前在学习如何在不同场合给不同身份年龄段的女士拿包。
这话惹来戈樾琇浓浓兴趣,她和宋猷烈提出自己的建议。
“戈樾琇!”
扯了扯他手:“反正我现在回去也睡不着,我保证未来一个礼拜时间里不会打扰你学习外语。”
戈樾琇眉开眼笑穿上鞋,理了理头发。
接下来,她要充当某某大文豪的遗孀,岁末,她不得不出席自己丈夫的基金会,前来接她的是一位年轻的先生。
她要暂时忘记自己是穿着睡裙的,她现在穿一件深色大衣,手里的包是丈夫生前赠予物。
一踏进大厅,就看到迎面而来的年轻人。
年轻的先生落在大理石上的脚步很轻,赶在她上台阶前来到她面前,微微欠腰,眼睛没有直直而来,而是在侧方四十五度角注视着她,年轻的先生真细心,自丈夫离开她深居简出,如果这个年轻人的目光是直面而来的话,会让她很不自在。
年轻的先生很自然的从她手上接过包,和她保持一个台阶距离走在她身后,她许久没穿高跟鞋,心里就深怕着一不留神在上台阶时摔倒了,身后的年轻人让她产生安全感,当真摔倒了,这个距离刚好可以让他从容伸出手,很稳接住她,从而让她避免在大庭广众出丑。
上完台阶,走在走廊上,年轻人和她保持平肩状态进了会所,征得她同意,年轻人把包交给一边等候的侍者,欠腰说了声“女士,再见。”
走了几步,回头,年轻人还站在那里,以微笑目送。
不由自主松开嘴角,这次出席公共场合,她还算愉快,从前来接她的年轻人身上,她看到基金会的诚意。
行为表演完毕。
有那么一瞬间,戈樾琇还当真以为自己是深居简出的某大文豪遗孀,拜这位年轻人所赐,她度过短暂的公共假日时光,不,是十五岁的少年宋猷烈。
低头看了自己的睡裙,轻笑。
十五岁的少年还在那里目送大文豪遗孀离开呢。
背着手,一步步折回到宋猷烈面前。
把手交到他面前,说:这一次,是著名的交际花。
扮演完交际花,接下来就是总统夫人。
几轮过后,戈樾琇相信,负责宋猷烈社交礼仪课的老师会非常满意这名学生的表现。
交际花,总统夫人之后,是年龄相仿、从各自朋友口中知道彼此的存在、但一直没机会见上面的青年男女。
这对青年男女来自于名门之后,两家人在考虑联姻,没见面之前这对青年男女对彼此已心存好感。
提出的想法被宋猷烈拒绝,原因十点二十分了,这个时间点他要做睡前准备。
真是一板一眼的家伙,他们管这种叫做时间观念,这也是戈鸿煊想看到的,遵时是一名成功企业家必备元素之一。
只是,这会儿她兴头正起呢。
一再求他,和他保证这是最后一次。
“真是最后一次?”
拼命点头。
橘黄色的台灯还放在窗台,更多的飞虫来到了灯前,夜色深沉,花香浓郁。
聚会结束,青年男女完成了初次见面,青年从服务生手上接过大衣披在女方身上,右手再从服务生手上接过包,包并没递到女方手上,而是换到左手,女方就处于他右手边。
前往停车场得经过一段花园小径,两人肩并肩,他的右手时不时帮她赶走迎面而来的飞蛾,花园小径走完,两人不约而同收住脚步,凝视着彼此眼眸,她踮起了脚。
表演结束了吗?
戈樾琇摸着自己的嘴唇,从唇瓣上传来的火辣辣触感在提醒着她,刚刚她和宋猷烈接过吻,此时她已经不在书房窗前,而是在房间门前,和她进入这扇门时的情景差不多,只不过,她的鞋子已经干了,裙摆也是。
一时之间,戈樾琇不知道是那对初次见面的青年男女在花园尽头接吻,还是她和宋猷烈在玄关处接吻。
但总归是接吻了,是不是?
“我们刚刚接吻了对不对?”她问他。
“是你先踮起脚的。”他回答。
“所以,我们是接吻了?”
他淡淡应答了一句。
“是宋猷烈和戈樾琇在接吻,不是别人。”继续问。
“没别人。”他答。
扬起嘴角,却在他打开房间门时稍稍收起,看看,刚吻完她就迫不及待想打发她了,不需要他说,她也会信守承诺。
轻声说了一句“晚安”。
“戈樾琇。”
“嗯。”
他在门里,她在门外。
“不要走花园的路,免得鞋子又弄湿。”他轻声和她说。
点头。
那扇门关上,她朝回她房间的走廊方向,走着走着,心里越来越喜欢宋猷烈刚刚和她说的话。
“不要走花园的路,免得鞋子又弄湿。”笑,再想一遍再笑,继续想继续笑,刷完牙继续对着镜子笑。
笑得戈樾琇都以为自己要得病了。
她的甜莓,开始知道怎么去关心一个人了,怕她鞋子弄湿,穿着湿气的鞋子对身体总归是不好的,这不是关心是什么?
次日,戈樾琇一大早就来到小姨房间里,说小姨我喜欢上挪威语了。
“那小姨就打电话联系外语老师。”
大摇其头:“不要,我要阿烈教我。”
“阿烈没时间。”
“小姨,你也知道的,我讨厌陌生人,我现在特别喜欢挪威语,它太优美了,小姨,你也别太担心我会霸占阿烈很多时间,说不定我几天后就不喜欢挪威语了。”
晚餐时间,当着戈鸿煊和宋猷烈的面,小姨提起这件事,戈鸿煊听完问阿烈你觉得可行吗?
戈樾琇心里叫苦,戈鸿煊在某些事情上表现得很强硬,一点也不顾及她脸面,那话大致意思就是一旦宋猷烈否决了,她想都别想。
一直以来,格陵兰岛来的孩子对她采取地是能避则避战术。
出乎意料,宋猷烈答应得很爽快。
这是为什么呢,难不成她的甜莓被她迷住了,就像她被他迷住了一样。
关于“被迷住了”这个具体概念戈樾琇还是比较模糊,昨晚她想了一整晚,她那种“我要和宋猷烈一直呆在一起”应该算是一种“被迷住了”的征兆。
因为呢。
要是和宋猷烈一直呆在一起,时间就不无聊了,即使什么都不做。
于是,接下来每天下午三点到四点之间,戈樾琇都会来到宋猷烈房间。
这一个钟头时间里,她当真在和宋猷烈学习挪威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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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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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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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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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章 回忆杀.金丝雀吃了猫免费阅读.https://www.33yqxs1.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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