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给她任何脸面,浴袍在半空中被拦截。
更过份地还在后面。
宋猷烈代替她接了伊万的电话,还是用她听不懂的语言,从说话节奏可以猜到是萨米族语。
优等生们要学什么都容易得很。
简短几句,宋猷烈把手机交还到她手上。
手机显示已终止通话。
“你到底和伊万说了什么?”大声叱喝,让戈樾琇耿耿于怀地是宋猷烈抢走她的手机。
从前宋猷烈是不会这么没礼貌,偶尔有,但性质不一样,从前的没礼貌类似打闹较劲,现在的没礼貌一举手一投足间的侵略性前所未有。
想找样东西砸他以此来说明,你还是那个格陵兰岛来的孩子,但考虑到现在情况特殊,只能按兵不动。
往浴缸更靠近,宋猷烈以居高临下之姿。
冷冷说:“戈樾琇,你眼光也不怎么样。”
这话简直是火上浇油。
躲在水里的手形成拳头状,恶狠狠盯着他。
“之前和你说过,那位有过两任同居女友。”
“刚刚在电话里号称对你一见钟情的伊万,伊万诺维奇和前两任是在很不愉快的情况下分的手,第二任,也就是那位在夜总会上班的姑娘,她怀孕了,希望能把孩子生下来,但那位以尚处于求学阶段无固定收入让其打掉孩子,两人因孩子的事情多次争吵,最后,在没有任何通知的情况下那位打包走人。”
看着她,从声音乃至表情无不嘲讽:“要不是因一次意外,孩子没了,戈樾琇你也许一不小心就成为一个五岁孩子的后妈。”
这混蛋……这混蛋……到底是谁给的权利让他去窥探别人隐私,抖动嘴唇,可就是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宋猷烈还在继续说:“这还是号称对你一见钟情的伊万诺维奇两次不愉快分手稍好的版本,第一个分手版本更糟,戈樾琇,你想不想听……”
终于,戈琇琇口中能发出声音:“闭嘴,宋猷烈,你给我闭嘴。”
置之不理:“第一任是一名莫斯科姑娘……”
宋猷烈的话被泼在他脸上的红酒阻断,她干的。
大半杯红酒往他脸上泼时动作做得潇洒极了,手速也快,紧握酒杯,站起,手腕一抖,淡红色液体如她所愿,成功让宋猷烈停止说话。
看看,宋猷烈那张漂亮脸蛋宛如遭遇石化,嘿,小子,有必要这么震惊吗?只不过是被漂亮姑娘泼了点酒而已,戈樾琇心里有小小的快活,下一秒……遭遇石化的人是她。
她忘了,自己身上不着片缕,还没来得及去体验那种快活劲戈樾琇就傻眼住了,怎么办,要怎么办才好?从头到脚都被他看走了,换言之,就是被看光了,真得很不应该来着,她不是故意让看的,她是被他气坏了。
这是意外,格陵兰岛来的孩子多聪明,他应该意识到这一点啊,意识到这一点不是应该把脸别开了吗?可他没有,不仅没有还看了不该看的所在,是,是她以前死都不让看的,是的,是的,他是说过想看,可她怎么也不肯让他看,他提过几次可她坚决不让看,但别的地方都给看了。
怎么还在看?想叱喝。
是的,她叱喝他了,但从口中说出地是“闭嘴”而不是“不许看”。
此时此刻,他是闭嘴没错啊,又想。
可,可她为什么这种时候脑子要想这些,让他不许看才是当务之急,他的眼神让她慌张,慌张极了。m.33ýqxsś.ćőm
慌张得她就只能想出蠢法子。
扑上去,身体紧紧贴着他,这样他就没得看了,起码,起码有些地方是没得看了。
湿漉漉的脚如生根般地钉在地板上,浴室门关上,闷闷一声,心轻抖了一下。
回神,戈樾琇拢紧身上的外套,外套是宋猷烈给她披上的。
宛如游魂,来到全身镜前。
宋猷烈那件墨绿色短外套穿在她身上长度都过了膝盖。
通过那件外套戈樾琇如此清晰认知到:那个破坏她婚礼;不知会一声就拿走她手机;以恶劣言语对她的结婚对象评头论足的宋猷烈和“格陵兰岛来的孩子”渐行渐远。
在她所不知道的时日里,格陵兰岛来的孩子像那株茁壮成长的杉树,以凌云之姿脱离那片森林,变成现在的样子站在她面前,只言片语就把她气得直跳脚。
不,她不允许,不管怎么样,那都是她的甜莓。
呆站于镜子前,眼睛一眨也不眨地看着镜子里的女人。
那件男式外套穿在她身上空荡荡的,头发一半干一半湿,湿透的那一半横七竖八或贴在颈部上,或贴在外套上,双颊绯红,那层绯红从脸部一直往下扩展。
转过身,手轻触脸颊。
烫得厉害。
换上轻便衣服,打点好一切,戈樾琇离开浴室。
宋猷烈还没走,他站在落地窗前,一边放着餐车,外套狠狠往他身上扔,表达不满。
刚想转身。
“戈樾琇。”他叫她。
脚步不停使唤,顿住。
“你现在应该肚子饿了,是中餐。”宋猷烈指着餐车。
还真是中餐来着,而且都是她喜欢的菜式,一看就知道会很好吃。
心满意足,把汤碗放回去。
回过神来,戈樾琇才意识到自己又受宋猷烈摆布了一次。
抚额,就算他长高长强壮说话强硬了又怎么样?
她还是那个想什么时候打开他房间就什么时候打开他房间的庄园小主人,更有,即使他拥有一副让人沉醉的好皮囊,也不能改变他是贺烟的孩子。
贺烟,这恶心的女人。
宋猷烈是让她恶心的女人的孩子。
脚一蹬,把餐桌蹬出半米,横抱胳膊,脸朝一直站在窗前的宋猷烈,说:“我要你收回对伊万的言论。”
戈樾琇得承认,被宋猷烈那么一说,想象里伊万买的咖啡似乎不怎么好喝了起来。
大致是对跟着她来到终点站的卷发青年感觉淡了,细细想,其实那更像一种在特殊时刻所产生的特殊感觉。
戴上戒指时的伤感和难过也许是特属于女人某段时间产生的多愁善感,好比经期。
只是呢。
“戈樾琇,你的眼光也不怎么样。”这话言犹在耳呢。
宋猷烈怎么说伊万无所谓,有所谓地是态度问题,怎么也不能让宋猷烈误以为,戈樾琇变成好糊弄好说话的人。
宋猷烈似没把她的话听进耳朵里。
太可恨了。
快速移动到宋猷烈面前,说:“我要你收回对伊万的言论!”
“怎么收回?”淡淡问。
怎么收回?是啊,怎么收回?
脑子转了一圈,说:“我相信我的眼光和选择。起……起码,他是孝顺的孩子,他……也懂得感恩。”
可不是,族长的帮助他一直记得,听从家人的劝不是孝顺是什么?
“戈樾琇。”宋猷烈往前一步。
“不许反驳!”格陵兰岛来的孩子变得会说话了,而且说起话来头头是道让人无法反驳。
当务之急,就是让他安静下来,她才能凸显作为庄园小主人的优势。
“明天要赶飞机,你得早点休息。”宋猷烈说。
皱眉,摸不着头脑的话。
“明天中午的航班,票已经订好了,从摩尔曼斯克飞莫斯科,再从莫斯科转洛杉矶。”
瞬间明白,到底是谁给他这样的底气。
戈樾琇再次被宋猷烈气坏了。
叉着腰:“带着我这枚胜利果实吗?”
宋猷烈目光快速从她脸上扫过,说:“戈叔叔希望你回一趟洛杉矶。”
“不,我不回去!”
宋猷烈没说话。
戈樾琇抢到宋猷烈面前,一字一句:“我不回去,我绝对不会回去!!”
短暂沉默。
“戈樾琇。”顿了顿,“半小时前,你所有的卡已被冻结。”
哈,哈!
戈樾琇不知道自己该笑还是哭,她也当了一回电影人物模板,这是标准的有钱人家对付自己不听话的孩子的伎俩,但执行这事情地来自于她儿时的私有物。
酷!
让她去睡觉是吧,这个时候去睡觉才怪。
脑子转得飞快,戈樾琇被自己的想法弄得十分亢奋。
打开衣柜,她爸爸的俄罗斯合伙人可真不错,一衣柜衣物,家居服休闲服礼物红黄青绿紫应有尽有,款式要端庄有端庄,要性感有性感。
短款皮草外套时尚又保暖,但那不是重点。
重点地是外套底下结合内衣设计的大U领内搭,白花花两团在领口碎蕾丝衬托下,肯定会吸引很多夜店男人的目光。
再挑一件紧身裤。
揽镜自视:先生,不要光看胸部,腿也不错。
接下来轮到涂抹脸蛋,是典型的夜店装,幻彩霓虹灯下,男人们的目光会被媚眼如丝嘴唇红艳的女人吸引。
很好,很好,是男人喜欢的那款深夜女郎,又艳又俗又辣。
再来点香水。
镜子里的女人眉笑目笑的。
长发往一边肩膀拨,鱼鳞手拿包配上高跟长靴,打开门,毫无意外,宋猷烈等在那里。
看,她的甜莓不高兴了。
她的甜莓不高兴可她心里却是高兴坏了,给了宋猷烈一个媚眼。
对了,她这身行头再配上一辆超跑会很拉风,正好,酒店车库停着一辆KoenigseggCC8S等着她大驾光临。
戈樾琇找出车钥匙,看也不看宋猷烈一眼按响酒店服务。
八点半左右,酒店大堂人很多。
恰逢太阳节,酒店举行若干活动,这边是奥地利歌剧表演;那边是法兰西美食鉴赏;天花板上是激光秀,目光溜了一圈,嗯,不少男人在看她来着。
来到贵宾候车区,时间刚刚好。
被誉为全球十大超跑的KoenigseggCC8S宛如一抹魅影,隔着旋转门,悄无声息。
酒店经理拉开旋转门,戈樾琇从泊车小弟手里接过钥匙,想起自己的卡遭冻结,手从包里缩回,现在她给不起小费,包里只有两百美元,也不知道能不能买一张夜总会入场券。
给不起小费,就给别的。
稍微扯了扯衣领,泊车小弟的眼神可爱极了,是要放肆看呢还是不放肆一点看呢。
泊车小弟眼神可爱,冷冷站在一边的人眼神可就一点都不可爱了。
眼神不可爱的人是她的甜莓。
酒店经理给她弄了摩尔曼斯克名声最好的夜总会导航路线,就在科拉港附近,第十二层,可以一边跳舞一边看科拉港,据说,今晚百分之六十几率可以看到极光,这也是二零一二年摩尔曼斯克极夜时节最后一场极光,极光覆盖率范围广,科拉港是观看最佳位置。
酒店经理走了。
戈樾琇钻进驾驶座位,副驾驶座位也进来了人。
还能有谁?
宋猷烈不仅没经过她的同意坐在副驾驶座位上,还把手径直压在车钥匙上。
这家伙是戈鸿煊授权前来破坏她婚礼的,包里只有两百美元,这异国他乡,和他硬碰硬不适合。
泫然欲涕的一张脸朝着宋猷烈。
说:“你随随便便在路上拉一个女人,问她在一场婚礼举行时,新郎在众目睽睽之下,选择他的族人而没有选择她,这会是什么样的一种感觉。”
宋猷烈目光转向前方。
垂眸:“宋猷烈,现在,我依然一事无成。”
片刻。
“你没有一事无成。”他低低说出。
“我人生中的第一场婚礼以那样一种荒唐方式结束,不是一事无成是什么?”幽幽说到。
片刻。
“戈樾琇。”
“嗯。”
“你现在很难受吗?”
“嗯。”
宋猷烈松开手。
小子,上当了吧。
看着一动也不动的宋猷烈,眼睛打着问号:还不走?
“你想去哪里都可以,但前提是我得在你身边。”宋猷烈目光直直看着前方。
这可是怕到手的胜利果实出乱子,他无法和戈叔叔交代来着。
要跟着她是吧?也不错。
宋猷烈身手了得,是不错的保镖人选,让这小子见识见识表姐勾引男人的手段也不错。
注意打定,戈樾琇来了兴致。
高昂的兴致一直延续到摩尔曼斯克名声最好的夜总会。
这家夜总会名叫“美杜莎”。
传说,摩尔曼斯克极夜最后一场极光是翡翠绿的,当地人说像美杜莎的眼睛。
这晚,很多人涌进这家叫“美杜莎”的夜总会,想一堵那场有着“美杜莎的眼睛”美称的极光盛宴。
夜总会舞池和吧台表演台为开放式设计,没人看表演,寥寥几个坐在座位上,其余的人都来到舞池上,高举双手跟随电子音乐摆动腰肢扭动臀部,小半个足球场面积的空间人满为患,人挤人,身体贴着身体,在DJ的引导下像田园上的麦浪,一拨又一拨,这会儿站在你面前是鼻钉少女冲你挤眉弄眼;那会儿是留着性感腮胡的男子朝你做出挑逗性十足的肢体语言。
但,那是别人的事情。
戈樾琇眼前就只有一个宋猷烈,不管她怎么摆脱眼前还是宋猷烈,还真是见鬼了,她要认识性感男人。
更见鬼地是,她身边没围着一群性感男人,而宋猷烈周围倒是围着一群虎视眈眈的妖艳女人。
外套搁在宋猷烈臂弯上,简单的白衬衫面无表情不做任何肢体的宋猷烈不惹人侧目都难,怎么说呢,好比是坠入恶魔窟的天使,其身上的光环就足以让人垂涎三尺。
戈樾琇气坏了,第三次企图想脱下皮草外套,第三次被宋猷烈的手死死按住。
她怎么也非得脱下皮草外套不可,否则那件勒得她都要喘不过气来的性感内搭就白穿了。
自然,她是不会告诉宋猷烈脱外套的真正目的,周遭的女人都衣着清凉,就只有她把自己弄得就像在北极生存。
“我热。”她大声喊。
“那我就带你到凉快的地方。”宋猷烈的声音和着高分贝噪音。
“不,我要跳舞。”大力扯他的手。
不为所动。
不让脱是吧?
低头,牙印在他手腕上,快发力,戈樾琇在心里催促自己,可,没有,她安慰自己那是在先用吓吓他战术,她才不是因怕咬疼他。
戈樾琇得承认,宋猷烈说的那句“你想去哪里都可以,但前提得是我在你身边。”一直在她心里窜来窜去,一会儿有小小的高兴;一会儿不高兴了;一会儿又有很奇妙的感觉;一会儿又嫌弃上了,就这样一会儿这一会儿那来来回回着。
怎么还不咬,得把他的手咬出血来,要把他的手腕咬出血来吗?那得有多疼。
疼?那是他疼,又不是她疼!
是的,又不是她疼。
好不容易下定决心。
忽地,周遭所有声音骤停,在头顶上乱晃的五彩灯光变成她喜欢的橘黄色。
世界安静得出奇。
这是怎么了,惶惶抬头。
在一股力量驱动下,身体被动朝他倾斜。
缓慢的音乐旋律响起。
她于他怀中。
从头顶传来——
“戈樾琇,我们跳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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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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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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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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