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三言情小说>仙侠小说>我寄人间白满头>番外:连城(壹)
  这群国之中,景兴盛世为最,景兴之中,长安公子最是群国盛名。

  而名满长安城第一世无双的公子,是那昭王二公子――连城

  他不负盛名,是那最年轻的将相,文武有名,却拒王上赏府邸,封将候,只做那王府深邸的二公子。

  公子不理人情世故,一心只用那朝堂之上,军中之里。

  公子盛名,群国皆知,自成丁,便得那公主郡主齐齐求亲。

  宫里的宁公主也来求皇帝赐婚,那宁公主仙姿玉色,袅袅婷婷,是个极美的人儿,可偏偏公子也瞧不上,不喜欢。

  此来落了皇家面子,被皇帝禁足一年,听闻那深府里的公子爱倚窗看书,清风徐来,静影沉璧。

  后来,公子便直至十八岁时还未得同枕妻,无妾氏红颜,相比之下,隔壁的顾府大公子十七岁便得红颜同出入,显得更是难得。

  长安城的姑娘们极美,日日施朱傅粉在那府外探头,等着那公子见上一见。

  公子不解风情,不曾多眼瞧上一瞧,不知那团扇遮羞后,美人袅袅。

  一日,府外来了个清稚的姑娘。

  她与别的姑娘不同,别的姑娘都躲得远远的瞧上那公子一眼便羞人答答,她却是坐在那王府门外。

  府外的下人问她来此做何?

  她指着不远处那群佳丽:“我与她们一般,要等上你府中的二公子瞧一眼。”

  那姑娘是个有趣的,在府外坐了一天,与那府外看门的下人搭起话来,姑娘可亲,下人与之聊得甚欢。

  而那一日,本是要出城打猎的公子未出城,也未曾出府。

  第二日,姑娘又来了。

  府外的下人告诉她,公子早她几步出府了,暮色苍茫而归。

  那弯月挂当空,夜色无边,公子未归,姑娘告诉府外的下人她要回家了,她家中兄长不允她夜不归宿。

  姑娘前脚走,公子便归了。

  第三日

  晨光熹微,王府开门,便瞧见那姑娘坐在那外打着瞌睡。

  半磕半醒间,街市有了嘈杂声,姑娘才醒来。

  她打探着:“你家二公子出府了吗?”

  那下人答:“未有。”

  姑娘放安心,等得手脚麻痹,等那时辰一个个过去。

  姑娘又问:“你家二公子出府了吗?”

  那下人答:“公子一柱香前自后门出府了。”

  那姑娘也不恼怒,又在那府外等了一天,等到那夜幕降临,府外的下人瞧她可怜,偷偷告诉她:“二公子早已自后门回了府。”

  闻言,那姑娘望着那王府大门许久,后起身时因脚下麻痹,摔得一小堆沙石上。

  额上出了血,脸上破了皮,瘸着腿狼狈得走了。

  第四日

  那姑娘不来了。

  公子自王府大门而出,站在门口许久。

  长安城里人人都知道,那姑娘喜欢公子,喜欢极了。

  喜欢缘由为何?也满城知晓,因为公子好看。

  同她的兄长一般好看?

  不,还甚几分。

  ﹉﹉

  ﹉﹉﹉

  顾稚初来到顾家时,并非是襁褓婴儿,已是个四岁的奶娃娃了,一双黑溜溜的圆眼睛就盯着他看,认生得很,任谁都不肯给抱,就趴在顾伯庸的肩头不时的盯着想要逗她玩的人。

  那会他已经九岁了,对于这个突然来到顾家的小娃娃,他是知晓得这是意味着什么的。

  顾家小孩们对于这个小娃娃很是喜欢,尤其顾之恒,好长一段时间常把“我家小妹”挂在嘴边,又是炫耀又是得意。

  他与顾之恒走得近,便常跟着他每日去那院子里看那小娃娃,她似乎从小便与顾之恒不对头,学会叫爹爹,大哥,啊姐,便是不唤声:“二哥”。

  还故意奶声奶气的先唤他:“连城哥哥”来气顾之恒。

  把顾之恒气得恼火,她便乐得两眼弯弯,笑声呵呵。

  初那一年,他几乎都每天都往顾家跑,与顾之恒带着她玩,那个年纪的小孩极是可爱,他瞧着也稀罕,也乐意带着她,后来她甚至更黏着他,顾之恒又气又是吃味却不能耐她何。

  不过也只第一年,第二年他十开岁便去了姜山求学艺,一去就是四年,期间未曾回过长安。

  再回时,顾稚初已有九岁多,他十四岁,是个少年郎了。

  她与小时候可真是天差地别,顽皮得不行,听闻还同城里其他比她的男孩子打架。

  起初只是听说,因顾之恒同他上姜山学艺期间有回了几次长安,听他提过几句,甚是气急败坏。

  没想到回长安那一日,他便亲眼撞见了那小丫头在小巷子里堵那上官虹大人家的儿子上官齐,插腰怒指着那比他高一个头的上官齐:“你个小孬种!你有本事咱俩再打一架啊!”

  彪悍得很。

  顾之恒没忍耐住,上前一把抓住她的耳朵:“顾稚初你是个姑娘家!满口胡言粗俗不已!”

  她倒是油滑得很,一见顾之恒,便连声求饶:“哎!我的好哥哥!二哥哥!我不敢了不敢了!你饶了我吧,疼呀。”

  顾之恒嗤笑:“你不敢?你可是好大的胆子!我定将好好罚你让你长长记性。”

  “我的二哥哥!误会误会,你听我解释解释!”她委屈巴巴:“是他们!是上官齐他们先偷偷骂你和大哥,我才同他们打架的!你可是我的好二哥,你得讲理!我护着你们还有错吗?”

  看那小小年纪,倒是能说得很。

  顾之恒黑着脸转身瞥了一眼上官齐,那上官齐领头的几个孩子连摆手:“没有没有,顾二公子我们不敢啊。”边说还边跑。

  见他们走了,顾之恒放开了她,弹了一下她的脑门:“回家收拾你。”

  哪知一放手,她朝他扮了个鬼脸,转身撒腿就跑。

  跑了没两步就撞上了他,巷子窄,他站在那里,她便跑不过去。

  顾稚初捂着头抬首望他,愣了愣,而后笑得亲昵:“这位哥哥,你生得真好看,你是谁呀?”

  这小脸变得快……

  但是她并不记得他了,一点也不记得了。

  他道:“我唤上官连城。”

  她眨了眨眼睛:“这位哥哥也姓上官啊,这长安城里好多人姓上官啊,不过你是姓上官里最好看的一个。”

  顾之恒:……

  顾之恒问过她几次,怎么不记得连城哥哥?

  顾稚初挠头想了许久,的确是没半点印象。

  她道:“兴许连城小时候没现在这么好看!”

  她才没印象的!

  但是顾稚初还小的时候还唤他:“连城哥哥”,这长到八、九岁了,倒是不那么唤了,总是“连城连城”没大没小的喊他。

  连城心里有点落差,但也不是那么介意,毕竟她也忘了曾唤他“连城哥哥”。

  而在顾稚初十五岁之前的人生里,只有他记得他们之间的交集。

  十五,四岁的意气少年郎,正是热血的时候,他外出游历到成为一名将士,征战沙场,识得朝野权力与势力时他已二十来岁,回居长安城。

  她出落得亭亭玉立,是个小姑娘了。

  依旧顽皮,但是识规矩了许多。

  那日她不知为何被倒挂在树上,正扑腾着想自救,他徐徐行了过去,问:“这是你兄长教给你的新招式?”

  她倒好,瞪了他半天,问:“好生俊俏的哥哥,你从何处来呀?”

  又一别六年,她认不出也情有可原,他如此想着。

  只是她还忘记了一些事,可他一直记得。

  那个被兄长欺负得躲在一旁偷偷哭泣的小女孩,因为瞧见他与他兄长比剑术赢了便缠着他嚷嚷着要嫁予他。

  他告诉她:“这不是随随便便就能说定的,是要长大以后两个互相喜欢的人才能嫁娶。”

  她却理所当然的道:“那长大我便做你喜欢的人不就好了吗?”

  许是被她缠得烦,他便答应着:“那你快些长大吧,你长大了我便娶你。”

  “我会快快长大,你要慢点长大等等我。”

  年幼戏言,她很快忘记了,他也晓得当不了真,却不知为何一直记得。

  后来他再见过她几次,她依旧是淘气模样,只是不再似小时候再缠着他了,偶然见到他还会生硬的朝他行礼。

  他并不喜欢顾稚初的规矩。

  ――

  回到长安第一年,他就犯了病,每日窝在院内,一窝就是几个月。

  他院中有两棵倚墙而生的梅花树,那年冬季开得十分灿烈,算是他寒冷院里的一抹红,闲时他便喜欢坐在梅树旁看书。

  只是不知从何时,那梅花树上的花枝一日比一日少。

  有一回他起早了,便看见了那偷折梅花的小贼,那小贼没露脸,一只手臂伸过墙,挑得那开得最灿烈的一枝,十分果断的一折便伸了回去,连带着扯落了一大片梅花翩翩。

  他认得那小贼手腕间的一抹翠绿。

  他突然想起顾之恒来探他时提起过,他家那小妹看上了对面街的一个书生,每日给他送花来着?

  他:……

  对面街的穷酸书生?若他没记错的话,那书生考了几次落榜,连个秀才都算不上,再说那书生品行也不行,顾稚初这眼光同瞎了一般……

  他暗示顾之恒,顾之恒冷冷表示:那书生还看不上他家妹妹……

  这梅花又一折就半个月,他寻思着他这院中的梅花未到冬间就得秃了……

  但很快,他发现他那梅花似乎没少了,便听闻那书生拐了尚书家的女儿私奔了。

  ……白瞎了他的梅花。

  再一日,他依旧坐在树下温书,听得头上声响,他便抬首望去,正与那偷花小贼双眸撞了正着。

  那水灵大眼惊慌失措,连回了身。

  他听得那隔壁传来很响的一声“砰”重物落地的声音。

  他:……

  他细细想过几次,他比那书生可怕?

  ――

  后来几日,白辞告诉他,那顾家小四比以前上墙的次数多了,时常趴在墙头上逗留。

  听闻她因为那书生一事这阵子郁郁寡欢,他想便由着她吧。

  只是……她这情伤似乎受得有点久,一连两个月也没恢复过来?

  一次,连城没忍住抬首:“我这院子也就这株梅花开得最盛,你每日都要来折上一枝,怕是这未到冬间,我这梅花便落得只剩枝了。”

  她似乎吓到了,解释道:“我已是许久不折了,我只是……觉得着上头风景好,才时常往这处爬。”

  他点了点头:“那是我误会了。”

  他知道她许久不折了,只是逗她,没想到真是误会人家了。

  只是这上头有什么风景让她如此痴迷?他也上过屋顶,这除了一片瓦片屋顶就是屋顶。

  后来他偶尔会同她搭话,一人在墙上一人在墙下天南地北的聊。

  无聊时,她还会让他给她念念书里的句子。

  这个冬季过得格外快。

  迎来春季时他的病好了,便不再窝在院里,这个冬季他堆积了太多的事务,他忙了两个多月方回长安。

  回到长安第二天,她便翻了墙,正正当当的落在他面前,神色十分严肃。

  他蹙了眉,这好似是她第一次翻过了墙?

  “上官连城,我想要你当我夫君。”

  她语出惊人,将他惊得懵住了,抬首望着她,几次张嘴却未说半句话。

  许是见他久不答话,她竖了三指:“我定对你一心一意,不见异思迁,不三心二意,不与长街的小混混打架,不看街上俊俏的郎君,不听戏坊里唱闺阁小姐与穷书生的曲,我会学着做你喜欢的妻子。”她顿了顿:“你觉得……这样好不好?”

  ……

  “不好。”他摇头。

  她有些失落:“好吧,那我再想想法子。”

  实际在他看来,顾稚初年纪还小,自小被顾家追星捧月的哄着长大,而今还是个孩子心性,对这种随意许下的话语都是一时兴起,当不得真。

  他一直这么想。

  ――

  (二)

  他生在王家是天之骄子,得一方盛名,能为文臣,上得沙场点兵,世人敬仰。

  是以他年少颇有些轻狂自负,以为看透人心,却忘了人心难测。

  譬如那顾家小妹的心他便有些不懂。

  她就趴在他的书案上微歪着头,笑得跟只狡黠的小狐狸,说着:“瞧见你我便欢喜,我啊姐说这是喜欢。”

  他握笔的手一顿,纸下晕了一块墨,他抬首望着她,她抿唇笑得两腮泛红,眸里一片璀璨。

  她似乎不懂得含蓄二字。

  他放下笔,叹了气,这两个月她时常翻墙来寻他,倒也不是捣乱,他做事看书时,她也只是在一旁安静的呆着,偶尔学他拿本书,通常是看没两页便倒头大睡。

  但是他静不下心来。

  “喜欢是一生的事。”他道:“你还小,一生对你来说还是很遥远的事,这话不能随意说。”

  “一生……”她皱着秀眉:“连城,你话说得不对,一生那么长,谁能知道一辈子的事呢?我们应该活在当下跟着自己走的,才不会有那么多遗憾后悔的事。”

  “我不知道我会不会喜欢你一生,我只知道我会喜欢你很久很久,也许比你的一生还久,也有可能我明日就放弃你了。”她神色肃然:“但我可不会因为想着明日可能不喜欢你了,今日就不喜欢你了,我只知道若是说不喜欢你,我会很难过。”

  他垂了眸,她年纪小,却总有自己一套想法,有理而你却又找不到话语反驳她。

  但在他内心想来,他若喜欢一个姑娘,那便是一生,无论生老病死,他都一心一意。

  而在他谨慎的一生里最后悔的事便是没有及时的接住那个笑眼晏晏的姑娘捧到他跟前的心。

  那两年里,长安里人人都知道那顾家小妹喜欢上官连城。

  她的那份喜欢灿烈而耀眼,同她一般明艳。

  而在第二年的冬日,她趴在那墙头上,鼻头被冻得发红,笑弯了小狐狸般的双眼:“连城连城,你这院子里的梅花都出墙到我这边来了,你也可同来?”

  那一瞬间,他的心颤得厉害,也软得一塌糊涂。

  这世间女子多娇,皆无她冉冉。

  远去萧关前夜,顾家伯父问他:“连城,你可喜欢吾家小女儿?”

  坐上除了顾稚初,顾家兄长与姐姐都在,他没有否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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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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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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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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