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只要活着就好了......那样就不会食言。

  回楚国的这一路上,车马很慢,他们并不急着匆匆赶回去。

  沈长歌附在楚玦耳边:“你可还记得答应过我的一件事情?”

  楚玦:“什么?”

  沈长歌笑道:“当初我用宋音来帮楚庆和子泠和好,你还不相信我,如今他们俩已经冰释前嫌了,愿赌服输,你是不是该......穿裙子给我看了?”

  楚玦沉思片刻:“这个......有这回事吗?我怎么不记得了?”

  沈长歌不依不饶:“当然有了,你可不要抵赖!”

  楚玦摇头:“没有的事......”

  沈长歌坚定:“有的,绝对有!”

  楚玦否认:“没有!”

  “绝对有!你抵赖!”

  “没有!”

  ......

  回到誉王府的这天,正好是晴空万里。

  沈长歌已经安排清虚去叶王府了,当然她不会让叶家知道,是她找来了清虚为叶溟看病。

  楚予安和楚予宁已经会跑了,他们纷纷跑着过来,抱着沈长歌的大腿。

  看着他们这小短腿跑步的模样,沈长歌忍俊不禁,她突然觉得,小孩子也有可爱之处了。

  沈长歌蹲下身子:问道:“有没有想我?”

  楚予安和楚予宁异口同声:“想!”

  沈长歌捏了捏二人的脸,还挺有肉感了,竟然胖了许多,她回头对楚玦道:“看来,楚庆还挺会带孩子的,真是有天赋!”彡彡訁凊

  楚玦将楚予安抱了起来,他还是更喜欢女儿一些,“那是因为我们的孩子乖巧。”

  “娘,你看那边有彩虹!”楚予宁扯着沈长歌的衣袖,往院子西边走去。

  “你跑慢些!”沈长歌哭笑不得,只好跟了过去。

  这时是春天了,府上的桃花已经开了。

  楚玦抱着楚予安,站在沈长歌身后,他道:“这桃花,就应该开在合适的季节,才最好看。”

  沈长歌正站在桃花树下,楚予宁在里面跑来跑去,楚予安见了,也从楚玦怀里下来。

  小小年纪的楚予安已经有长姐风范了,她跑过去抓住楚予宁,奶声奶气地教训他:“弟弟你不要乱跑,都把花瓣踩坏了!”

  她有些心疼地看着地上的残花。

  楚予宁似乎很听楚予安的话,他弱弱低下头,“姐姐......我知错了。”

  楚予安点点头:“知错就好。”

  花瓣纷纷扬扬地落下,被风一吹,漫天飞舞。

  沈长歌伸手去接那些飘落的花瓣,是啊,桃花只有在合适的季节开放,才最好看......

  楚玦在后面唤着她的名字:“长歌。”

  沈长歌回过头,楚玦正站在光影之中,朝她走过来。

  玉面金冠、衣袂生风。

  楚玦站在沈长歌面前,伸手拂去她发上的花瓣。

  “说来奇怪,我总觉得上辈子就爱上你了,下辈子......你一定还要做我的妻。”

  沈长歌只答了一个字,“好。”

  ”不过......“沈长歌话锋一转,“你什么时候穿裙子给我看啊?”

  这时候,风恰好吹落一朵桃花,落在他的眼睫上。

  岁月静好,一世安宁。

  ……

  许多年以后,当沈长歌一个人坐在院子里,看着这满园桃花的时候,她总是忍不住眼眶泛红。

  姹紫嫣红开遍,年年岁岁如此。

  只是那个说要陪她走过漫漫余生的人,已经不在这岁岁年年里了。

  在某一个清晨,沈长歌看见镜子里的自己,两鬓都开始生了白发。

  她猛然意识到,自己已经老去。

  原来拥有权势地位的人,也还是战胜不了时间。

  世人争名逐利,又是为了什么呢?

  门外儿女们的笑声,声声传入沈长歌的耳朵里。

  楚予安和楚予宁跑进来,都是一脸气呼呼,“母妃,你可要为我做主啊!”

  沈长歌瞅了瞅他们两个,“又吵架了?”

  这些年来,这一对同胞姐弟是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好像不吵架就过不下去了。

  开始的时候,沈长歌觉得孩子们很吵,后来,当那个人不在了,她总是觉得孤单,听着孩子们吵吵闹闹的声音,似乎觉得好受一点了。

  楚予安拉着沈长歌的手撒娇,“母妃,弟弟他说那个赵家的二小姐比我漂亮,我不服!”

  楚予宁脸色有些微红,他正是十七岁的年纪,正值少年。

  少年人不善说谎,一旦心动,便是一生。

  喜欢的人,永远是最好的。

  他嘀咕了一句:“姐,赵二小姐就是比你漂亮。”

  沈长歌真是哭笑不得,“你们就为了这事吵架?都是要成家的人了,还这么吵吵闹闹的,以后我要是不在了,看你们找谁说理去?”

  楚予安拖着沈长歌的手,“母妃,你要去哪?我不许你去。”

  沈长歌温柔地摸了摸女儿的头发,“我将自己困在这里太多年了,想出去走走。”

  ……

  这一走,从楚国到西周,从西周到南疆。

  沈长歌将曾经和他走过的路,再走一遍。

  万水千山,满眼如昨。

  这一路上,虽然天气变化无常,时而狂风卷沙,时而飞雪连天,但沈长歌却没有停下自己的脚步。

  她会泛舟去采一捧新熟的莲蓬,也会爬上千米雪山,望一望白雪皑皑。

  只是,她还是会时刻想起他。

  在无数个难眠的月夜,在无数个惊醒的清晨。

  她一个人走遍了当初两个人计划好了的天下。

  所遇之人,皆不像他;所到之处,思念如影随形。

  后来,沈长歌走累了,就坐在酒楼里听听戏。

  凭栏之下,是一个穿着青衫的年轻说书人。

  他站在台上,神采飞扬地讲着故事。

  “故事的开始,那是很久之前了。你们可知道,当今圣上最敬重的人是谁?”

  台下人纷纷说:“当然是誉王妃了!”

  “诶,你们说对了!就是这位誉王妃,当年一力扶持身处冷宫的小皇子即位,后来为他扫平皇位路上的一切障碍,这才成就了当今圣上啊!”

  说书人手中折扇一敲,咧嘴一笑,继续说道。

  “今天我给大家讲的故事就从此开始,说起这位誉王妃,她可真是个传奇女人啊,虽说誉王走了这么多年,天下又有谁敢小瞧她半分呢?她硬是以一己之力,撑起偌大个誉王府,上打权臣,下教子女,府里府外,井井有条。就连皇上,也要给她三分面子……”

  台下有人起哄,“我们想听听,誉王夫妇的爱情故事,你要是讲得出来,我便服你!”

  说书人晃了晃脑袋,折扇打开:“要说他们之间的爱情啊,我当然清楚,容我稍会给你们讲。现在,大家伙该喝茶的喝茶,该听曲的听曲,且听我作笑谈罢……”

  沈长歌忽地一笑,原来她这所谓一生,不过就是寥寥几句笑谈。

  她瞬即又想通了,不只是她,谁的一生不是旁人嘴里的笑谈呢?

  满眼芳菲看遍,白雪枯骨尽成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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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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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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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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