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谭忆栀他们到达小镇歇脚的时候,钱益善终于在马车上颠簸了整整一个时辰之后,重新回到了南盛国皇都这边。
但他却并没有像前几日那样十分熟练地往皇宫的方向走起,而是更加熟练的往外于皇都的齐王府赶了过去。
南盛国的陛下虽然育有很多的皇子,但真正头上挂着头衔,有封号的,却只有大皇子,二皇子和三皇子。
但头上有封号有头衔的这几位还是不太一样,就比如说大皇子虽然也被赐了府邸,但府邸却位于远离皇都这座城池的隔壁城池,这就意味着大皇子平日是不会经常返回皇都给皇帝请安的。
而三皇子虽然同样也被封了名号,但实际上相比较于二皇子来讲,这位分却足足差了有两倍。
所以虽说这位皇后所出的二皇子看似在陛下的眼中不是特别的重,但实际上该有的他都有,若非说原因的话,可能就是皇帝欣赏他不同于本家,更不同于皇后,那种喜欢争名夺利的心思,反而是性情方面比较淡薄。
而此时这位在外人眼中永远都是那样完美无缺的二皇子陛下,却自己坐在卧室当中关着门,足足喝了有半坛子的酒。
这酒的度数不同于平日里的国酒和花酒,而且后劲儿极大,所以喝了有一段时间的,二皇子此刻双眼都变得迷离起来,即便此时仍旧算是白天,外边的光线也很足,甚至一天还没有完全昏暗下来,但二皇子的神智已经有些不清晰了。
保养得体的那张白皙脸颊上染满了红晕,但即便如此,二皇子的视线却仍旧是没有离开就挂在他床头旁边的那幅画上。
画的纸张都有些略微泛黄,可见这画已经被保存了很多年。
不同于那些仕女图,或者是美人图之类专供让人赏心悦目的话,二皇子面前的这幅画看起来略微有些滑稽。
是一个脸圆圆的男人穿着一看便价值不菲,而且十分与众不同的袍子,从轿子里慢慢而出来的样子。
从那些抬轿子的人愁眉苦脸,满头大汗的样子可以看得出,这男人的体重并不轻,但瞧男人脸上得意的笑容,似乎是做了什么好事,而不是给其他的轿夫添了负担一样。
二皇子瞧着瞧着便扑哧一声笑了出来,似乎是联想到了当年就发生在他眼前的趣事儿。
二皇子明明白白的记着,那年自己刚刚13岁。
岁数刚刚10岁出头,算起来还是个半大的孩子,但从小就被皇后娘娘灌输着,10岁之后便是成人的二皇子在那时便已经十分有担当了,带着自己的一众弟弟以及最小的妹妹在宫猎的时候,去林子里捕猎。
皇家的园子向来都是防守严格的,所以就算是放任着这几个孩子在这林子里随便跑也不会出什么意外,毕竟这里能被捕猎的通通都是兔子或者是野鸡之类,没有什么战斗力的。
再加上那张二皇子虽说是起着带队的职责,但实际上却染了风寒,从早晨起床便一直头重脚轻,所以眼瞧着这几个人都骑着马,往园子各处跑去了,二皇子便想出猎宫透透气。
没有叫随从,因为当初二皇子想的是不走很远,但却没有想到迷迷糊糊之间竟是从山顶慢慢的走到了山脚下这边儿。
而有些混沌的大脑也被由远及近的唢呐声吸引住了。
原来是一支结亲的队伍,从山下的村子出来,然后途经这山脚下。
这一支队伍大概有十几个人那么多,除了有4个轿夫抬着一顶大红花轿之外,其余的人都是乐队班子,吹吹打打的,就从二皇子的眼前过去了。
原只是看热闹,并没有准备再次停留多久的,二皇子刚要转身往山上走,结果便听见一阵不寻常的马蹄声。
这马蹄声不同于皇家那些骑兵的马蹄,就连踩踏的响声都不一样,所以二皇子没按捺住好奇心,又转头瞧了一眼,结果便看见一群穿着黑色服装,有一部分蒙着脸,但大多数都长得凶神恶煞,一看便是不好惹的那种山贼形象的人骑着高头大马从不远处跑了过来,瞧他们脸上带着的狞笑,接下来要发生的应当不是什么好事儿。
果不其然,这几个骑着马手里拿着刀的家伙把这成亲的队伍直接围住了,为首的一人还不忘拎着手里的缰绳,来回在花轿旁边转悠。
而那些车夫早就已经被吓得不成样子,但他们除了抬轿子的职责之外,还监护着要保护新娘子的职责,所以眼下也不敢拔腿就跑,只能够愣愣的站在原地,死死的用身子挡住花轿,不让那为首的山贼靠近。
“呦!我当时谁家的姑娘曾经要路过我们福宝山的地界呢!原来是孙家的姑娘呀!怎么着这是不同意前阵子我们大当家的去你们家提的亲,所以着急忙慌把姑娘嫁出去,是吗?但你要不嫁给我们当家的,就算是绕路,也得绕开我们福宝山的地界,今天就这么明晃晃的吹着唢呐,敲着鼓来到我们的地界上,莫不是就是大张旗鼓的告诉我们大当家的孙子姑娘要嫁的人要比我们大当家的强百倍不成?”
花轿里的那人没有发出一丝的声音,而花轿外那些乐队以及轿夫全部都跟着打了颤,因为谁不知道,这福宝山的地界上有一伙山贼,平日里专门就抢那些有钱人家来往的货架,最关键的是他们和本地的官员勾结,平时没少去孝敬当地的父母官。
这就使得即使他们为非作歹,即使他们平日里打家劫舍,但只要不伤及性命,只要我们把事情闹得特别大,那父母官就能帮他们把事压下来,扛起来。
一番恶性循环之下,就使得这一群山贼更加为虎作伥,做事也更加张扬。
而这里除了有一座皇家猎场,每年只会有一次来大批的人马之外,可以说是一个对山贼来讲相当于世外桃源的地界了,所以他们的土皇帝当的那是相当自在了。
但前阵子这山寨的大当家却碰了一个软钉子,那就是当地的富绅孙家的姑娘,在被山寨大当家看上好几年之后,终于下了聘礼,但是却死活不嫁连带着孙家的当家人,都态度强硬,死活不把自家的女儿嫁出去。
山寨大当家的威逼利诱使了好些的手段,甚至于让当地的父母官加以欺压,但这孙家骨头里还是很硬的,说什么都不允许,后来沉寂了几天说给他们考虑的时间,结果就被山寨大当家的,听说那孙家着急忙慌便把女儿找了一处门当户对,而且人品还不错的,人家许了过去,这是摆明了不想让山寨大当家的占任何便宜。
所以在得了信儿知道那队人马会路过自己地界的边界时,那山寨大当家的便没忍住,让自己的手下来到了这里。
命令下的那叫一个清清楚楚,最坏的结果,就是这孙家姑娘宁死不屈,所以自尽在了她的花轿里,而最好的结果则是连人带着花轿,还有身家的陪嫁,通通都抬到山寨里去,到时候生米煮成熟饭就算是孙家不认,那他们也损失了个闺女。
二当家的做事向来有谱,所以大当家的都这样说了,他心里自然也就有了几分计较。
眼下在瞧见这一对抬花轿,外加乐队的人总共加起来也就十几个,而且眼瞧着没有什么能动手的能力之后,二当家的就对自己身后的将近10个山贼更加自信了,所以最后甚至于施施然的就从马上跳了下来,直接把抬轿子的两个人踹倒,然后伸出手来,要把轿子的帘子先开。
若是没看到的话,就算是知道当地出了这种情况,二皇子也不会坐视不理,更何况是光天化日朗朗乾坤之下,在自己的面前就出现了如此欺男霸女的行为,二皇子更加是无法忍耐,虽说身后没有什么护卫,但自认学了多年武艺的二皇子觉得自己对付几个山贼还是可以的,所以眼下便直接一路小跑冲了过去。
甚至还有些不清楚的二皇子早就已经忘了,他手上并没有任何的武器,单凭单打独斗的话,他可能是可以战胜几名山贼,但如果想要从他们的手中把这一伙人完完整整平平安安的救下来,那么这种难度系数就不是他能够完成的了。
但还没有等二皇子冲过去,他便直接愣了一下,因为在那山贼二当家掀开帘子之后出来的这个人并不是大家预料当中穿着一身红衣含羞叹气的新娘子,甚至于这人的头上都没有带着红盖头不说,还穿着一身相当扎眼的铜钱,花纹的衣服,手里拿着一把折扇,那张圆脸轻轻笑了一下,直接就挥手在二当家的手腕上重重敲了一下折扇。
一声清脆的响声传遍在场所有人的耳朵,如果没预料错的话,二当家的那只手应当已经断了骨头。
惨叫声突然降临,二当家,死死的握住自己的手,当土匪满打满算已经有15年的光景,但他还当真没有受过如此重的伤,也没有经历过如此重的疼痛,毕竟这一路顺风顺水顺利的从小兵当到二当家,他也仅仅才花了一年多的时间都没有吃什么苦,随着疼痛已经超过了他能容忍的范围。
圆脸儿的男生并没有就此止步,反而是轻轻往前迈出一步,整个人出了花轿,这时大家才发现,这人脚上穿着的鞋子花纹都是和衣服一样的,甚至于上边的图案都是镶金戴银的,而这奢侈劲儿在整个南盛国都是数一数二的。
有些眼力见的山贼已经开始犹豫,而没有眼力劲儿的,则是在听到二当家的喊叫之后也不敢上前了,一时之间大家都愣住了。
而这圆脸的男生却一点都没有替人家上了花轿的自觉性,反而嘿嘿一笑,然后从花轿里拿出一捆特别长的绳子来让旁边的轿夫给这二当家老老实实的捆绑在了地上,那是真的动弹不得。
这是二皇子和钱益善两个人在10岁出头的时候第1次相见,之后因为聊天聊得特别契合,再加上钱益善当时云游四海,没有什么固定的地方,所以就在南盛国这里多呆了一阵子。
默契和心有灵犀都是在那个时候养成的,但钱益善不是南盛国的人,所以注定不能在这里久住,从那之后便离开了一别认识好多年。
而二皇子早早便明白了自己的心意,也发现了自己对于这位挚友有些与众不同的心思,但他一直没有说出口,只是在钱益善即将离别的时候,终于没有忍住,借着酒轻轻吻了钱益善一下。
可能也正是因为这一下两个人才好多,好多年不曾相见,但留在二皇子记忆当中,两个人相见的第1面时出现的场景,却被二皇子害怕忘记的直接画了出来,然后一直悬挂在自己的床头旁边,一挂便是这么多年。
思绪慢慢从回忆里收拢回来,二皇子眨了眨迷离的眼睛,然后又给自己倒了满满一杯酒,一言而尽。
嘴角原本不自觉扬起的那抹笑,慢慢变苦涩,最后完全消失于二皇子那张看起来十分有亲和力的脸上。
望着空荡荡的桌子另一边,模模糊糊之间,他好像看见了钱益善就坐在自己正对面,脸上还带着标准的微笑。33ýqxsś.ćőm
“我肯定是喝醉了呀…哈哈哈…你现在应当已经走了足足有三个时辰了吧…再过一年或者两年,家里肯定要给你找适宜的姑娘了吧,不过按照你天下留情的习惯,想来是红颜知己也不少,而那好看有合适的姑娘家,就算是看中你的钱,应当也会往你怀抱里钻…”
二皇子说着说着感觉眼角有些湿润,但才流淌了一半的眼泪,就被身后房门突然被打开的声音,惊的落在了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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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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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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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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