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三言情小说>历史小说>农家医女有点田>第234章 234 我是个低调的人
  “上火了?上火能有这么大的反应吗?”

  谭一松多多少少也是读过不少书的,他还真的没从那些书里看到过上个火能有这么多症状的。

  最关键的是山子这些个症状看起来一点都和上火挂不上钩不说,还特别像是谭忆栀之前和谭一松说过的那些可能会死亡的病历症状。

  所以谭一松才会那么着急的想要和谭家族长谈谈,心里想的是至少让山子先出去接受医治钱之类的都是身外之物,但如果因此耽误了治病的最佳时候,那才是得不偿失的。

  要是早知道上次身上的这些病症仅仅是因为上火而引起的,那谭一松怎么可能会如此着急,怎么可能当初会被那些谭家人折磨得如此不耐烦?

  谭忆栀撇了撇嘴心里知道,没有办法跟这些人解释这上火究竟会有多少的症状,而山子身上的这些症状也确确实实是上火很严重的,一种程度才会引起的这些并发症。

  但是经过前两天的简单推断,再加上今天的确诊之后,谭忆栀可以特别轻松的告诉山子,他身上确实是因为上火而引起的并发症,没有什么严重的症状,也算是让所有人都舒了口气。

  可能也就只有山子心里有点不得劲了,毕竟是因为自己的一时贪嘴,所以多吃了那么多的橘子,再加上确确实实是前阵子盛产鱼肉,也是一年当中鱼肉最为肥美的世界,家家户户在村子里基本上每天都会吃上一顿的鱼,而谭家自然也不例外,这才引起了这一记下来一系列的乌龙事件。

  谭忆栀似乎能够想到山子的心中所想,简单安慰了他几句,说自己以前也得过这种病症之后谭忆栀就拿着药方出了门了。

  此时此刻时间已经快要到中午了,盘算了一下家里剩下的那些吃,是应当够这些人吃,上中午一顿饭之后,谭忆栀就直接拉着,刚刚在院子里干完了许多的活儿,以至于整个人都瘫在椅子上,大口大口喘着气的白沐风出了院子。

  狗子瞧着谭忆栀带着白沐风匆匆忙忙出门的背影,以及一点儿都不必会直接便牵住的手,默默地笑了笑。

  他应当是指家里最通情达理的一个人了,平日里也没有什么远大的抱负,小的时候脾气暴躁了一点儿,而这些年已经被谭忆从磨的没有什么脾气了。

  所以这些年自己的那点兴趣爱好也就紧紧的放在了打理打理家务,或者是认认字跟其他陌生人交交朋友之类的。

  明日里无所事事的狗子,可以说是最早就分到谭忆栀和白沐风两个人之间关系有一点不同寻常气味的人了。

  这一点倒是和他的名字有点相像,因为狗子天生就对这种八卦的事情好像有极其敏锐的嗅觉,可以说这一点和现在的狗仔非常相像了。

  只不过他是了然于心,但却不会开口询问的类型,现在眼瞧着这两个人在院子里已经完全没有什么遮盖,甚至于从回来的时候就没有什么要掩盖的意思,狗子在心里多多少少也为谭忆栀高兴的。

  毕竟这么多年,谭忆栀挣了很多钱是被村子里的人实实在在放在眼里的,但落在家里人的这些眼中,他们看到的却是谭忆栀起早贪黑为这个家上上下下忙活的样子。

  钱不是大风刮来的,而是一个铜板一个铜板从外边挣过来的。

  而如果家里人从原本一个不是那么能吃的地点也成多了,三个半大小子可以说是一个人当中最能吃的时候,而且还是三个特别能吃的男孩子时,这份家里吃喝的开销就已经相当于普通人家的两三倍了。

  但是谭忆栀却从来都没有埋怨过这点,甚至于在这三个人刚刚来到这里,不知道该干什么的时候,谭忆栀也没有把他们当成下人一样知识,反而是鼓励他们去干点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长此以往在发展成了现在这个状态。

  狗子没有像山子那种做饭的天赋,更加没有像竹子那种,对于料理农间事物非常感兴趣的意思,但是他这是这些年来干活干的一点儿都不少的,甚至可以说是最多的一个,因为他平日里忙活的都是一些很杂的事儿,包括屋子里的规整,包括陪谭一松去读书,包括加强谭家这个小院和整个村子之间的联系,也就是平日里和其他村民沟通的工作。

  甚至于山子在镇子里,虽说是一枝花酒楼主厨旁边的大副手,但实际上与人沟通的能力也没有狗子强,所以平时在和谭一松经过镇子一枝花酒楼的时候,狗子都能够进去和所有人打一声招呼,也算是替山子多说说话了。

  而且谭一松其实在外边也不是一个特别善于言谈的人,所以在书社里的时候和其他的书童以及其他的同学进行沟通,这种事情也就都放在了狗子的身上。

  这些年来,其他的狗子穴道的可能并没有那两个人多的为人处事,这事绝对不比任何人差,哪怕是谭忆栀。

  也就是平时不喜欢潜山,不喜欢漏水,所以才会一脸憨笑,好像对什么都不在意,一身懒骨头,一动都不想动的样子了。

  “哎呦~这园子里的大姑娘终于要出嫁喽~”

  狗子瞧着那两人的背影,就瞧了一会儿,等到看不清什么之后,这才哼哼起歌来。

  谭忆栀昨天也只是在回村子的时候经过了一下镇子,而今天却是实打实准备去镇子那边上点货的,所以说家里的冬货,昨天已经问过这些人了,制备的差不多了。

  但是谭忆栀刚才趁着有功夫翻了翻衣柜,还是觉得这家里的衣服相比较于过冬要少上不少,而这些半大小子已经成为了大小子,他们对自己平时却不太上心,至少只穿的和用的,平时是谭忆栀给什么,他们就用什么穿什么。

  所以每年冬天谭忆栀都在置备一点过冬的棉衣,包括棉手套,棉鞋子什么的。

  虽然不知道白沐风这回能在自己家这边住多长时间,但谭忆栀想着左不过都是买,就算是给白沐风也制备一身也花不了多少钱,而且自己那些衣服相比较于去年来讲也有点短了,特别是袖子那里,冬天可不像夏天夏天穿的衣服稍微短一点,薄一点还能凉快凉快,但是冬天所有人都是要在外边劳作的,这衣服袖子裤腿子稍微短一点,那就是冻手冻脚的问题了。

  所以谭忆栀即使在第1年过冬的时候,手里稍微有那么一点点紧巴巴的情况,但是却还并没有在衣食住行上有任何亏待家里人。

  衣服穿的都是厚实的棉衣,出门穿的也都是被熏烤的十分热乎的棉鞋,甚至于手上戴着的都是棉呼呼的手套,这全身上下由外而内的热足以让家里人心里也是热乎乎的了。

  谭忆栀朝村长的儿子借了一辆他家唯一用来折返一阵子和村子之间的马车,虽说今天这马车已经跑了一次阵子了,但谭忆栀开了口,村长的儿子必然是不会拒绝的,甚至于非常乐意的就把马车借给了谭忆栀。

  毕竟谭忆栀可是村长孙子的偶像,还是村长孙子的师傅,而村长的孙子在村长家里那地位可是最高的人,所以连带着谭忆栀,现在也成为了他们家的第一顺位,可以说是有求必应了。

  甚至于这村长的儿子还笑呵呵的问了谭忆栀好几句确定他俩能够驾驶着这马车不会跌落,不需要自己跟着他们一同去之后这才把马车给他们,放下了自己要跟她们一块儿去帮他们驾车的心思。

  谭忆栀自然是不可能干这个活了,所以驾驶马车控制方向的人自然而然就变成了白沐风。

  而原本对于白沐风还有那么一点点不信任的,他一直在看到白沐风展现了十分娴熟的御马技术之后,心里稍微多了点崇拜。

  不知不觉时间已经到达了深秋,特别是坐在马车上的时候,微凉的风一阵一阵的刮过露出来的脸颊,也就是两个人出门的时候,谭忆栀有先见之明,穿着的都是厚的衣服,如若不然的话,还没有被这天气冷死,就先被这马车上的风刮的受不了了。

  但是相比较于自己这一身厚厚的衣服,谭忆栀觉得自己更加有先见之明的地方,在于提前准备了一副特别厚的手套,让白沐风戴到了手上,如若不然的话,抓着缰绳的手估计早就已经冻得通红通红的了。

  “你学这个骑马学了多少年啊?我看你这熟练的程度,可像是骑了好多年马的老师傅了!”

  白沐风略微勾了勾嘴角,转过头看着谭忆栀,北风吹完之后红红的脸颊,不由自主地皱了皱眉头,然后把缰绳都放在一只手上,略微转过身子,把自己一直放在手套里,热乎乎的手放到了谭忆栀的脸上,帮她暖了暖脸颊。彡彡訁凊

  “是你周围有特别懂得骑马的老师傅吗?你这话说的倒像是家里有马夫一样!”

  谭忆栀呲牙笑了笑,可能也是在这秋季落叶的映衬之下,再加上阳光并不是那样的,足使得谭忆栀这张原本带着一点浓墨重彩的脸都穿得有了几分白皙的意思。

  “就你知道的多呗!这要是其他人我就直接这样问的话,人家就直接告诉我他学了多少年骑马了,偏偏你就要和他人不一样,要问我家里有没有骑马的老师傅!”

  白沐风一只手控着缰绳,一只手帮谭忆栀捂脸,倒是两不耽误。

  “我说一样的话,怎么能就这样被你看到了眼中呢,必然是有些与众不同的地方呀!”

  谭忆栀轻轻撇了撇嘴,白沐风寻了谭忆栀开心之后,便直接开口回答了谭忆栀方才的问题,因为他知道这丫头的心眼可小的很。

  “没有完全想过自己究竟切了多少年的马,但是我应当是有小马驹那么高的时候,皇兄先送了一匹和我身高差不多的马,说是年纪小骑的马也应当小一点。但我那个时候啊,自尊心可是很强的,喜欢那些高头大马长得威风凛凛的,跑起来流动曲线特别美的,所以对于黄兄送我的这匹看不上眼,不过不得不说,那马确实是初学者最好学的。”

  谭忆栀听着白沐风在那边讲以前的故事,嘴角就从来没有停下来过,因为她在脑海之中已经想到了一个包子大小,但嘴角却一直冷冰冰的,永远都不会上扬的小冰山的样子。

  “然后呢?”

  谭忆栀津津乐道的想要听接下来的故事。

  “然后我父王还是用那匹马教会了我一些起码的基本操作,因为我从父王的口中得知,皇兄为了弄到这一匹和我身高差不多的马,那可是花了大价钱,费了大心思的!而且从小我和皇兄的关系就好,可以说是皇兄送的这匹马给了我启蒙。”

  谭忆栀听到这儿不由得感叹,是古代有权有势家的孩子从小接受的教育就和寻常人家不一样,甚至于要给现代的那些官二代富二代家里人接受的教育还要强。

  因为耳濡目染是一方面,父母的思想觉悟又是一方面。

  在现在不学无术,顶多算是个纨绔,在古代也是,但琴棋书画却是有钱有势家的孩子必须要会的,哪怕你不精通,但至少你要能做诗,能做对。

  因为在这个娱乐活动特别少的年代,吟诗作对已经可以说是非常普遍的娱乐活动了,若是连这点都做不到的话,那你就只能够在家闷着了,那才当真是无趣。

  “真好啊!你这就属于从小就活在起跑线之上的那种人啦!不像我这挣扎厉害的,才算是越过了温饱线。”

  白沐风原本还听着谭忆栀的唠叨,但听到后半句话的时候,已经觉得这孩子把自己说得有点过分了。

  转过头来,淡淡的撇了谭忆栀一眼。

  “若是你现在的家产只能算是过了温饱线的话,那不得不说我做了这么多年的西北小王爷,连温饱线可能还没过呢!”

  谭忆栀撇了撇嘴,低头摆弄着自己的手指头,心想:这想低调,还低调不了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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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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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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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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