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谭姑娘这出去一趟是找到了一个如意郎君呢,那你们聘礼可下了吗?不知道能够被谭姑娘瞧上的这位俊俏模样的公子,家里是做什么买卖的呀?我瞧着这公子眼生,想来应当不是咱们这镇子上的人吧!”
李家婶子这话问的可以说是怀揣着最后一点希望,毕竟在古代来讲三书六聘那是十分重要的,若是成亲之前这聘礼还没有下,聘书还没有到位,但就意味着这婚结与不结其实还是在一念之间的。
最关键的是李家婶子这话其实是有意点拨一下谭忆栀,那就是自家的条件,在这镇子上已经算得上是比较好的了,哪怕不是数一数二,但至少也算是能排得上前十的名号,而且土生土长在这扇子里住得久的老居民都是和他们认识的,各家各户都知根知底。
如果嫁的是一个外乡人,那么不知根不知底,最后的结果就可能是人财两空,被人骗钱又骗色。
但是谭忆栀也不是那种会闪婚的人,哪怕是对方的容貌再好,哪怕是像白沐风这种,可以算得上是倾国倾城万里挑一的容颜,谭忆栀当初也仅仅是抱着欣赏的态度而已,真正倾心也是经过多番遭遇彼此的心走到一块儿,这才慢慢的水到渠成。
而且像李家婶子说的第2种情况,白沐风的家底不殷实这种是绝对不会发生的状况,毕竟整个西北可能除了那些富甲一方,特别特别富富的,比流油还要富的,富甲之外,最有钱的可能就要数西北王府了。
而且这还仅仅是钱财方面,若是论起权势的话,整个西北可能除了皇都那边有几个全勤朝野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官员之外,这普天之下怕是就没有比白沐风身份更加尊贵的了。
所以无论是钱是权是容貌,甚至于是人品或者是方方面面,谭忆栀都对白沐风非常满意的。
不过眼下自己心里究竟是怎样想的,倒也没有必要去和婶子说的特别清楚,因为这婶子也仅仅是在这镇子上相中了谭忆栀,想要让谭忆栀过自己家门的人之一。
若是但凡又觉得谭忆栀不错的,谭忆栀便去和人家解释一下自己现在过得有多么多么的好,自己相中的郎君有多么多么的优秀,那么谭忆栀觉得哪怕是听的那些人不厌烦自己解释的这张嘴也会因为口干舌燥而死,毕竟人家怎么想是人家的事儿,自己想怎么做是自己的事情。
所以当下谭忆栀也并没有多说别的,只是微微一笑,然后直截了当的牵起白沐风的手。
当着这婶子的面子,谭忆栀就把那手晃了晃,两个人的肤色对比实在是有些强烈,毕竟白沐风可是出了名的,晒都晒不黑的冷白皮,谭忆栀则是属于那种一冬天能够稍微白皙一点,但只要一到夏天一干院子里的农活,这皮肤就必然会被晒黑的那种类型。
而眼下刚刚过了夏天才入秋,经过这一夏天的洗礼,两个人的肤色差就更加显得有差距。
“多谢婶子挂心啦!我是个爹娘去世的早的,家里全凭舅舅舅妈做主,不过这婚姻大事儿他们都说我自己觉得合适就可以。而他家的父母也觉得我这个人还算是不错,至于门当户对,只能说我是高攀了人家,至于攀的有多高,婶子您就想象去吧!还有就是咱们镇子上总共就这么多人,我要是仅仅局限于这里的话,估计这辈子都嫁不出去,所以这个夫婿是我在西北城池里挑的,还是挑的最好的那个!”33ýqxsś.ćőm
谭忆栀难得好脾气,每句话都给婶子解释了一遍,但每一句话好像是解释清楚了,实际上却又没有解释的那样清楚。
不过话都已经说到这个份上了,可以说谭忆栀从某些方面来讲,完完全全的拒绝了李家婶子的期许。
哪怕心头有一点执念,但这婶子也还算是个聪明人,知道若是这话再往下说下去的话,那以后可能和谭忆栀见面都会很尴尬了。
微微一笑又说了几句圆场的话之后,谭忆栀便笑呵呵的和婶子道了个别,然后约定好什么时候来取衣服,紧接着便和白沐风手拉着手一起走出了这布庄的大门。
婶子愣愣的在原地站了好长时间,都没缓过神儿来,似乎是觉得自己原本一直心心念念着的期望,终于在今天完完全全的没了。
这婶子的男人过了小半盏茶的功夫,从后院一瘸一拐的走到了屋子里来,看到呆愣在原地若有所思的身子,往前走了两步,把人唤回来了神儿。
“这大白天的,铺子的门都开着,你在这愣什么神儿呀?也不怕突然之间进来客人,让人家看见了笑话了,去咱们家现在也没病,没灾的,在这里感慨什么呢?”
选择的男人说话总是直来直去的,这一点婶子在经过多年的磨合之后,早就已经习以为常了。
轻轻摇了摇头,没有解释那么多婶子指示,叹了好几口气,然后盯着自家男人一瘸一拐的腿,不由自主的感慨到:“能不愣神儿吗?我爸忘了那么多年的儿媳妇儿,就那样跟人家跑了,而且还拒绝我拒绝的这么彻底,总感觉这些年来看到的那个笑盈盈的孩子好像不是那个孩子了。”
“???”
婶子家的男人一脸怪异的看着婶子,不太明白这平日里大大咧咧好像对什么都不甚在意的女人,今天怎么突然之间感慨了这么多。
不过眼下可也确实不是什么感慨的时候,毕竟就算是没有办法成为自己的儿媳妇,谭忆栀也仍旧是这家不装的大顾客,一年至少要置办两次衣服,而每次花的都是大价钱。
在自家男人诧异的目光之下,婶子抬起手来轻轻拍了两下,自己这张保养得还算是不错的脸,略微泛起一些*之后,这才坚定着眼神,低头继续缝制着方才没有制成的衣服,嘴里还絮絮叨叨着:“我家儿子就算不是那天仙一样的人物,好歹也是这十里八乡出了名的懂事外加有孝心!我还真就不信,我现在好好工作,努力的挣钱,以后不能给我儿子找一个像样一点的姑娘家了呢!”
不太明白自家婆娘究竟是受了什么样刺激的男人此时此刻眼力劲儿飞起眼瞧着这屋子好像没有什么自己该呆着的地方,于是便赶紧钻到了后院,继续去保养自己这条受伤了的腿去了。
而谭忆栀方才在说完了那番话,并且和婶子道别之后,倒也没把这事放心上,反倒是白沐风心里乐滋滋的,因为谭忆栀虽说平日里不经常在外边特别彰显两个人的关系,但也从来不避讳,不过像这样明目张胆甚至于大大方方把自己介绍给人家,虽说介绍的时候隐晦了那么一点,但白沐风心里也跟抹了蜜糖似的甜。
甚至于这一路都不需要,谭忆栀在旁边牵着白沐风了,改成白沐风晕乎乎的揽着谭忆栀的肩膀,笑的那叫一个甜,甚至于这一路,因为脸上的那块布还没有来得及完全遮盖住,所以倒是吸引了不少小姑娘的芳心,那也和这些人在瞧见了旁边站着的谭忆栀,眼神之中略有不善之后,就只能够悻悻的转过头去了。
出了布庄,两个人又去了做鞋的地方,因为在这个时代,女性同志平日里出去抛头露面的工作还是比较少,大多数的妇女都是身怀绝技的,要不然会绣花,要不然会织鞋子,总之是像谭忆栀这样,喜欢摆弄中药却不会绣花纺织的很少很少。
所以像是这种卖鞋子的地方,其实在整个阵子上也只有这一家,而大多数卖的都是平日里比较便宜,特别是夏天穿着比较凉快而且很舒适,但是耐磨程度却并不是特别强的茅草鞋。
谭忆栀当初在想到过冬棉鞋的时候,第1个人想到的是自己二舅妈,因为在村子里家家户户年纪稍微大一点的女人,都会为家里这一家老小准备好过冬的棉衣和棉鞋。只不过那个时候谭忆栀只把这个念头想了想便作罢了,因为若是自己和谭一松两个人也就罢了,而家里还有那三个半大小子,就算是二舅妈肯帮这个忙,谭忆栀都觉得不太好意思让人家直接做出5双过冬的棉鞋。
因为这个时代没有电灯,所以如果熬夜的话,就只能够点着小油灯,在油灯面前用针一点一点的那个鞋底,然后再往里续上棉花,这是一件非常劳心费神的事情,所以这个时代有很多女人,年纪稍微大一点,眼睛就不中用了,就是因为点灯,在夜里做活的时间太久了。
不过那个时候谭忆栀坚信有钱能使鬼推磨,即使现在也是这个道理,所以很快谭忆栀在朝几个店铺的老板打听了之后,便知道这镇子上有一家小作坊专门给人制作草鞋,平日里收入不算是很高,但是一到夏天大家喜欢省事儿,所以有很多人光顾,这家小铺子一年的收入都指着夏天多卖出去几双茅草鞋。
所以谭忆栀来到这家做鞋的铺子里,和那个人花重金定了好几双冬天穿的棉鞋,对于这家铺子来讲真的是久旱逢甘霖。
而对于谭忆栀来讲,这花钱就能解决的事情也是非常好的。
所以双方就像是谭忆栀冬天在那一家布庄买棉衣一样,这一合作便是合作了好些年,直到现在年年到秋天的时候,谭忆栀还是会过来买上几双冬天的棉鞋,毕竟这孩子的脚是一年大过一年,个子窜的高了,这鞋子自然也是要换的勤一点。
这做鞋子是有特定的模子和尺子的,原来做草鞋的时候没有后来这家做鞋的店铺专门为了谭忆栀这笔大买卖,买了两把尺子回来。
白沐风自小到大穿着的用着的全部都是人家给他准备好的,可以说从来没有见过这种模子,毕竟家里那些秀娘的功力可要比这位做鞋子的师傅高上不知多少倍了,可以说白沐风身上衣着和鞋子以及各种配饰的尺寸都是那些绣娘了然于心的,这也是他们必须要了解的基本功。
所以冷不丁瞧地这种古法制鞋的流程,白沐风还是颇为感兴趣的。
这些将显然是因为谭忆栀当初的那些订单,所以才使得家境好了一点,眼下就连吃饭的家伙事都要比当年更加完善了不少。
甚至于给人测量鞋子大小的动作都要比之前娴熟了很多。
谭忆栀觉得这家店铺做的鞋不仅舒服而且还很耐穿,最关键的是制制作的工艺虽说复杂,但这位老伯伯手脚却是极其麻利的,可以说等他们在这镇子上稍微逛上一圈就可以回来提鞋了。
所以谭忆栀特别放心的写下了一张该花多少银子的纸条之后,便带着白沐风到其他地方去转悠了。
这镇子吧,说大也不大,说小吧,也不小,店铺什么的都是有的,而且开的五花八门什么都有,只不过开着着的地方比较集中。
几乎都是在一枝花酒楼的那趟街道上,所以就算是逛了一圈,总共也花费不了多长时间,眼下这时间已经到了正中午,谭忆栀这肚子除了早上吃了一点儿张婶弄着的鸡肉之外,也没有什么其他东西入肚。
所以这快到午饭的时候,就直接带着白沐风到了一枝花酒楼里,虽说火锅和烤串儿天天吃,肯定是要上火的。
但是隔三差五吃上两顿,再搭配着一点炝炒的小菜还是很不错的。
一进屋伙计便直接把谭忆栀带到了2楼的雅间儿,也就是最里边最角落的那个小包厢里,俩人胡吃海塞,吃了一肚子的好吃的,这才从一枝花酒楼里悠悠然的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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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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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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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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