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出而起,日落而息,生活十分惬意。
他们的旅行生活也从第二天开始。
第一站是蒙德城周围的果酒湖。那是环绕蒙德城的天然淡水湖泊。
宽广的湖面和粼粼的波光历经千百年不变,水澈见底,入口清冽甘甜。正是这样的水源成就了蒙德美酒的盛名,也让果酒湖成为了蒙德的重要标志之一。
第二站则是奔狼领。那是他们旅程的第三天,跟随一队冒险家来到了这里,狼啸密林,阴森的同时刺激着人的内心。
这让昕辉他们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激动与好奇。
第三站是风起地,那里有一棵参天的古树,清风吹拂……
…………
如此的旅行中,昕辉与绫华也会适当的停留,在蒙德城内游玩参观,适应蒙德人民的生活。他们骨子里的那种自由,的确让异乡人向往。
昕辉两人对蒙德逐渐的熟络,甚至他们的一些活动与节日昕辉他们都能参与进去,特别是喝酒。
酒对于蒙德人来说是灵魂所在,如果生活中没有它的调味,那一定会失去很多的乐趣。
昕辉其实也是个很爱喝酒的人,只是没有独自喝的习惯,初次来到酒馆的时候独坐一桌,显得孤僻与拘束。
当时的他,觉得自己与周围那种畅聊的环境格格不入,点了一杯蒲公英酒后,准备喝完就走。
在那稍显昏暗的灯光下,突然有着一位浅绿色的身影凑到了自己身边。
那是一位身穿白色学士服,绿色短裤的少年,内黄外绿的披风系在肩膀,青翠的眸子闪着晶莹的光泽,如同宝石一般剔透,他双侧扎束着两股麻花辫,发尾由黑渐变成绿色。
头顶的学士帽旁是一朵塞西莉亚花,最显眼的莫过于它那细长均匀的足腿上,穿着一双白色的裤袜,看起来如同丝袜一样的质感。
这样青涩稚嫩的外表,让人分不清他的性别,但是昕辉却是知道,这位可是我们爱摸鱼的风神大人,自然是不可怠慢。
“你是?”昕辉假意问道。
“你有酒吗?看起来你好像不喜欢喝的样子?不如我们一起吧。”温迪用他那略显洒脱的微笑和天真无邪的外表,直接接近了昕辉。
若是别人,恐怕就要被这位风神给讨酒成功了,而熟悉温迪性格的昕辉自然不会让他得逞。
“看你的打扮,手中还有竖琴,是吟游诗人吧?不如你给我唱一曲,我听得高兴了,给你酒喝。”昕辉诱导说道。
“好啊。”我们的风神自然是满口答应,毫无底线可言。
这里要提到,因为温迪外貌的关系,经常会被当做未成年,基本没法买到酒。第一次碰壁,还能嘟囔几句“上回来蒙德可没有这种规矩”。等发现全城酒馆都只对自己提供无酒精饮品时,就该考虑别的办法了。
温迪就开发出了一边弹琴边用嘴咬着酒杯喝酒的绝技。在做吟游诗人的“工作”时,他会呼吁观众把投钱改为投喂,如果喜欢他的曲子,就去酒馆里买些好酒来请他一杯。
所以,温迪对于昕辉主动提出的投喂,自然是不会拒绝。
他拿出了天空之琴竖琴,手指已经弹奏起来,歌曲曲调静雅,似乎是那种婉转沉郁的风格,而后转为治愈的快节奏,在酒馆里引得外人驻足。
昕辉见他的确弹奏的不错,兴致一到,从怀中拿出了一支长笛。
开始吹奏《安神的镇魂曲》。
对灵魂而言这曲歌有安神魂归的作用,对人类而言,它则是让人心灵平静的美妙歌曲。
琴声配合着笛音,让人心头如水,所有人心灵舒缓的同时,又被牵引着情绪,这种感觉,十分美妙。
等到演奏结束,酒馆里有许多人在那里拍手叫好。
“两位小哥演奏的真好!”
“那位是常来的吟游诗人,这位小哥…有点面生啊!不过,既然来了,那么大家就一定会熟络的。”
有人在其中认出了温迪,却对昕辉不太熟悉,但他们并没有去管那么多,只是对于昕辉的演奏表示钦佩。
“看来,你也有属于自己的歌声啊!”温迪自然也听出来了昕辉的笛音有些妙处,“看周围人这么热烈,我是不是应该用个铁盆来讨钱?”
前一秒风神大人还无比正经,而下一秒,他脱口而出的话就这么没有节操。昕辉对于他,也算是佩服了。
“这杯蒲公英酒给你吧!算是对你的酬劳。”昕辉把蒲公英酒推了过去。
温迪则是如获至宝一样,举起酒杯,便将蒲公英酒一口下肚。这种酒并不烈,反而有些淡雅的清新气息,很多能喝酒的人都会把这种酒当成一种饮料。
“你这么能喝的吗?”
“开玩笑,我超会喝的啦!”温迪不是自夸,在喝酒这一方面,他还真没输过谁。
虽然每次都是醉醺醺的,但绝不会逊。
“哦?出来喝要有酒量,要有金钱,像你这样的穷诗人可是很少见。”昕辉直接点明了温迪的窘迫。
温迪却是不以为意,“要不然,你出钱,咱们来比一比酒量?”
“行啊,不过,我们怎么比呢?”昕辉想着,与风神大人共桌,怎么样也得喝一点吧?
“简单,一人十杯苹果酒,喝完之后,看谁更清醒。”温迪提议道,“不过,输的人要请对方喝三顿酒。”
“行,我接受了。”
虽然温迪喝十杯酒的愿望有些过于贪心,竟然趁此机会要占自己这么多便宜,但昕辉可不能这样退却,一旦退却,不就认输了吗?
就这样,两人在桌子上各摆了十杯苹果酒,果香带着酒香飘满整个酒馆,这种架势自然引来了周围人的围观。
“小哥,你可得小心点啊,这个吟游诗人酒量了得,我上次可在他手里吃了亏。”
“可不是嘛,别看他一副小孩模样,实际上那是障眼法,小哥注意点就行。”
“……”
昕辉听到的基本都是这些劝诫的话语,但她还就真不信这个邪,既然见了最好酒的风神大人,那就一定要比出个高下,看看谁更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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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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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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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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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章 与风神拼酒免费阅读.https://www.33yqxs1.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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