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一名宿将,程务挺很清楚大军行进时的情形。

  人马的嘶吼,再加上脚步声、马蹄声、车轮声,混杂在一起,震耳欲聋。特别是骑兵冲锋时,万马奔腾所发出的巨大声响,心智稍微不坚定一些的,就会被吓得肝胆欲裂。

  现在,远处飘扬的滚滚烟尘,隐约可闻的马嘶,已经如同一朵遮天蔽日的乌云,直向朔州而来。

  黑云压城城欲摧!

  当下最紧要的,不是割掉那几个突厥人的脑袋领功——程务挺也不觉得自己还需要立什么功劳,就是斩首一万级,天后也不会赦免他——而是速速点起狼烟,向朔州示警,向大唐示警。

  阿史那骨笃禄那孙子又来了!

  好在,这个不知名的烽燧虽然破败,但柴火颇多,点燃起烽火应该没什么问题。

  可狼烟呢?

  急切之间让耶耶去哪里找狼粪?

  自己拉的味儿不对啊!

  火堆燃起,程务挺为一泡翔,咳咳,准确地说是一堆干了的狼粪发愁起来。

  看着死去的突厥人的尸体,程务挺冷笑道:“能让耶耶给你们送终,也算是你们的造化了!”

  火是纯洁的,是神圣的,是能净化灵魂的,当然也能用于净化环境。

  把这几个罪孽深重的突厥人火化了,既杜绝了瘟疫传播的风险,又让他们的灵魂进入了天界,无量天尊,善哉善哉。

  于是,程务挺就像个勤劳的小蜜蜂一样,一次又一次地往来于烽燧和凶案现场之间,只为让那些突厥人发挥自己最后一点作用,为大唐的边防事业贡献出一份光和热,哦,还有烟。

  背着个尸体爬上爬下,对这个年纪的程务挺来说,实在不是一件让人轻松愉快的事情。杀人他在行,杀多少都行,但背人,实在有点强人所难了。

  这不,还剩下好几个突厥人没有来得及贡献光和热,又一队百十人的突厥斥候来了。

  身为斥候,每一座汉人的烽燧,都是他们又爱又恨的地方。

  爱是因为,每一座烽燧里的人都不会很多,只要能一网打尽也算是一份不小的功劳,相当于后世开战前首先拔除了一个预警雷达站。

  恨是因为,狡猾而又懦弱的唐人,总是能依靠那不甚高大坚固的堡垒让我们苍狼的子孙付出血的代价,还是很多血的那种。而且,唐人又总是能找到机会,点燃烽火,向后方示警,让我们不敢过于深入唐国,也劫掠不到太多东西和人。www.33ýqxsś.ćőm

  好在,伟大的骨笃禄可汗,用他睿智得到天神感召的心胸和眼光,敏锐地发现这里是一条进攻朔州的最佳路线,就派了自己的义子白狼探路。

  按照唐军打仗的习惯,一定是数支小队的斥候先行,然后是分拨的游骑清理对方的前哨,最后才是大队人马的行军。

  如果没有这三步,监军一定会砍下带兵将领的脑袋当球踢。

  看着敌人的战马在踏进了几个陷马坑之后就不再高速奔跑,程务挺只得叹息了一声“突厥人也不全是蠢货”,果断放弃了收集“燃料”的举动,迅速躲到了烽火台上,准备伺机放冷箭。

  您要问程务挺是不是怕死,为什么不直接冲上去跟敌人决一死战,为什么不大吼一声“来者何人”把敌人给吓退?

  “好宝贝啊!”程务挺抚摸着刚刚缴获的铁胎弓,对白狼的送装备的行为非常赞赏,“耶耶要是有这好宝贝,才不会跟人家动刀动枪呢!”

  数十个碗口大的陷马坑,熊熊燃烧的烽火,地面拖行的血迹,还有风中传来的莫名其妙的烤肉味,无不在诉说着敌人的凶残和狡猾——对于突厥人来说。

  在对那些被摔断了脖子的同袍致以三秒的哀悼,利索地帮助那些奄奄一息的同袍早登极乐之后,突厥将领左手画圈,右手指着烽燧,已经安排好了战术。

  十余人下马探路,剩下的人穿好皮甲,举着各式各样稀奇古怪的武器,嘴里喊着整齐的号子,一步步地向烽燧包围过来。

  百十人对一个人,什么样的战术才最合理?

  一群人单挑一个人,还是采取车轮战,一直把对方给耗死呢?

  对方的将领是个懂行的,没有采用这两种办法,一声呼哨,一轮齐射就来了。三波箭雨过后,烽火台就变成了一个插满箭支的草垛子。

  一个烽火台不过一个小队,队正队副加十个大头兵,在没有坚固的工事和塔盾的情况下,只这三波齐射就能伤亡殆尽。

  期盼中的惨叫声没有出现,突厥人就知道土楼子里面的人不多,或者是已经跑了。当下最要紧的不是追击那未知的唐军,而是赶紧灭掉烽火,阻止远处烽燧上的人跟着点火预警。

  几个突厥人嘻嘻哈哈地说笑着,准备上前挑散刚燃烧不久的柴草,几只短矛就激射而出,穿透了他们的胸膛。

  “滚出来!藏头露尾的算什么好汉?”

  烽火台实在太小,根本就没有藏人的地方,突厥人也不是瞎子,齐齐地对着某个角落叫嚣道。

  “耶耶在此!”

  这些突厥人的后面,一堵低矮土墙的转角处,一块木板腾空而起吸引了数支弓箭,趁势而出的程务挺却已经近身杀了过来。

  不是他不想走,实在是烽火尚未燃烧起来,如果他不出现,烽火很快就会被突厥人熄灭掉。而临近的烽燧看见这半途而废的烽火,只会当程务挺一时疏忽失火了或者是他这个罪臣穷极无聊在玩火。

  至于跑过去报告,你确定自己能跑得过战马吗?

  此时的程务挺,就像是坠落凡间的普罗米修斯,屹立在烽火之前,百人敌!

  什么荣耀,什么功绩,什么抱怨,全不在他考虑范围之内,他现在心里只有一个想法:让这火燃烧得更大一些,更黑一些,让朔州的官兵百姓能看得到,能提前做出防范。

  多提前一刻做准备,就能少流一个人的血,就能少一家受损失。

  “杀!”

  程务挺高举横刀,大喊。

  “杀!”

  突厥人各执兵刃,也在大喊。

  每一次冲杀,都有不少鲜血洒在火堆上,而那火堆就像是得了助燃剂一样,燃烧得也愈发激烈。

  腾腾黑烟,扶摇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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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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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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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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