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一点上,大唐其实是不如大怂财大气粗的,而且也没有挥金如土的洒脱。
唐人信奉的是另一套生存哲学,当我暂时打不过你的时候,就先让你嘚瑟一会儿,条件什么的都好说。
但只要让我缓过劲,劳资特么的弄死你!
这种事,贞观初年逼着太宗皇帝缔结渭水之盟,过不了多久就以在长安表演才艺为生的颉利可汗最有发言权。
在这样的社会氛围下,报复,或者说反击,简直就是水到渠成理所应当的事情。
所以,王方翼对坐在主位上的薛讷的出现,一点都不意外。
黑齿常之在安西都护府,那里比这边的局势复杂多了,轻易不能调动;刘仁轨那一副老骨头,根本就到不了漠北。
剩下可选择的对象,也就那几个了。
丘神绩就是条疯狗,咬人还行,出来打仗只怕够呛;娄师德善于屯田,军事方面还差点意思;程务挺,那一抔黄土也不知道干了没有……
想到这里,王方翼对主位上的薛讷随意地拱拱手,淡淡地说道:“折冲府队正王方翼见过大将军。您要是没什么吩咐,末将就回去喂马了哈。”
知道你薛讷牛,亲老子是三箭定天山的薛仁贵,但耶耶也不是一点跟脚都没有的穷措大,你主将的威风,还摆不到耶耶面前!
隔山不打鸟,您一个河东道行军大总管、左卫大将军,没必要跟我这不入流的兵头一般见识吧?
“且慢。”
薛讷还没说话,薛讷旁边的一个白胖子却说话了。
“没请教……”
“监军狄仁杰。”
“哦,没听说过。”
习惯性地嘴欠了一句之后,王方翼才忽然想到,自己好像现在真的只是个大头兵,平时还无所谓,但现在朝廷摆明了车马要找骨笃禄的晦气,自己也被编入了军中,那就是任人宰割的鱼肉了啊!
“对不住啊,狄监军,小的乡野粗鄙之人,实在是不知道您的大名。您可别怪罪呀!”
狄仁杰大笑:“永淳初年大破西突厥阿史那车薄啜,杀敌七千,擒其首领三百余人,西域震服的王方翼王仲翔,居然成了乡野粗鄙之人?与君相比,狄某岂不就是不识之乎的稚童?”
这话,可是挠到了王方翼的痒处了。
什么东突厥西突厥,在他眼里都是突厥,都是给他送人头刷经验值的小怪!打突厥,他从来就没有怕过!
薛讷点点头:“可以。”
声音冰冷,还有些生涩,就像一个很久不说话的人忽然开口不知道该怎么协同口舌一样。
声音嘶哑还无所谓,但薛讷忽然说的“可以”是什么意思?
耶耶可是什么话都没说啊!
这时候,狄仁杰的作用就显露出来了:“大总管的意思是,一切都按照王队正对付西突厥的法子来,萧规曹随嘛!”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草原上的部族之间就流行一个规矩,每征服一个部族,凡是高过车轮的男子一律杀死,没有身孕的女子重新分配。
血腥吗?
残酷吗?
王方翼不这么认为。
成年的男子,虽然看似是个很好的劳动力,但他随时可能反叛,派人看着他们劳动实在不划算。而且,草原部族之间既不同文也不同种,一刀砍了,也不会有什么负罪感,更不会有腐儒跳出来骂娘。
说起来很残酷的办法,却造就了草原生生不息,一代代的传承。
所以,王方翼在对付西突厥余孽的时候,也就入乡随俗了一把,很是杀了个人头滚滚。
被人骂了,王方翼也不在意。
被骂就对了,如果哪个武将被文官集团称颂,那他绝对只剩下造反然后被全家杀头这一条路可走了。
“你们知道规矩吗?”王方翼试探着问道。
不是他轻视薛讷和狄仁杰,实在是因为各地的风土人情、风俗习惯不一样。中原地区喜欢开战之前骂一阵,说着“杀你全家”其实根本就不会那么做;而在北漠,却是个实打实的犯罪描述。
他们,真得能接受吗?
“你们能做得了这个主吗?”王方翼又问。
不是看不起薛讷和狄仁杰,这天底下能提拔他王方翼的,只怕除了上阳宫的那位,再也找不出第二个人。
职位什么的都是笑话,真正的老鸟没一个在乎那个的。今天你可能只是个守门小卒,明天你就可能是统领一方的大将军。
“此乃监国太子的意思。”狄仁杰往东都方向拱拱手,遥祝李余在天有灵,“监国智谋深远,胸襟宽阔,岂是你这罪臣所能评价的。”
薛讷点点头:“嗯。”
“那就干?”王方翼狞笑着,“杀他个鸡犬不留?”
“干了!”狄仁杰也狞笑起来,“宁为百夫长,胜作一书生!”
薛讷再次点点头:“嗯!”
…………
人有伤虎意,虎有害人心。
尽管在大唐眼里,骨笃禄最多也就是个打着阿史那家族旗号的马贼,但骨笃禄自己却不这么,也不能这么认为。
自己都怀疑自己的血统了,还怎么骗别人,说自己是伟大的阿史那可汗家族的直系后裔?
此时,这位伟大的“颉跌利施可汗”正在大排宴筵,与诸喽啰欢庆取得的又一次胜利。
此次进攻朔州,可谓大获全胜!
阵斩朔州都督,掳取金银、铜铁、布帛、粮食无数。
虽然被王方翼搅了局,没能进一步扩大战果,让人有那么一点点小小的遗憾。但唐人不是常说,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嘛。
不深入敌境,就避免了被人抄后路的危险,说不上是吃亏。
而且,此行还有一个巨大的意外之喜,那就是得了程务挺的脑袋!
当大队人马经过那个烽燧时,分明看见了那个山一般伟岸的男子,尽管整个身躯已经破破烂烂,几乎找不到一块完整的地方,却仍然保持着战斗的姿势,单膝跪地,一手撑地,一手执刀。
他的身前,是一排排如韭菜一般被放倒的突厥战士,他的身后,是一个早就熄灭的火堆。
“他在护卫那个火堆!”当时就有人叫嚷起来。
“天啊!这还是个人吗?这世上怎么会有这么强悍的人!”
崇拜强者的天性,让他们中的一部分人当时就跪拜起来。
更有人忧心忡忡,唐军一个老卒就如此凶悍,咱们还打得过他们吗?
要不,咱们撤吧?
任骨笃禄斩杀了好几个意志不坚定的家伙,军心却还是动摇了。
事实摆在眼前,一个百人敌就在那里,如果唐军都是这么骁勇善战,咱们这一去就不是去发财,而是去送死的呀!
幸亏,熟知唐国风土人情的国师阿史德元珍赶来,一眼就认出了老卒的身份——大唐前大将军程务挺!
这就对了嘛!
用百十个人换一个大将军,还是可以的。否则,唐人就太可怕了。
所以,程务挺的尸身很快被那些号称要“生啖其肉”实际上却是拿回去偷偷供奉的家伙,给分割干净了。
甚至,连骨笃禄自己都分到了最大的一块。
有什么关系呢?
程务挺再厉害,也已经死在了我突厥勇士的刀下,供奉起他的尸身,让他勇武的精神保佑我突厥战无不胜,也是可以的吧?
毕竟,这样的勇士在哪个国度都不会太多,这样的人无论是生前还是死后都应该得到尊敬。
所以,在听说大唐朝廷派出名不见经传的薛讷来讨伐自己时,阿史那骨笃禄是不在意的。
你以为现在是贞观年间呢,大唐随便派个人过来就是绝世猛将?
薛讷,不知道,不认识,不在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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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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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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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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