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三言情小说>历史小说>大明之明武帝实录>第2章 朱元璋教孙,孙子教爷爷
  洪武十年十二月一日。

  医官体系已经完善。

  各地医馆的肄业生为从九品,优秀者可以到应天府深造。地方十三省医馆的官职比太医院降一级,府州医馆再降一级,数量翻倍。

  太医院的官职有院使(即正院长)一名;左院判和右院判(即副院长)各一名(一般院使为三品,院判为四品);下有御医(相当于主任医师)二十人左右,负责宫中上层官员医疗事宜;再下有吏目(相当于主治医师)二十余人,分为八品及九品,负责为一般官员看病;医士(相当于住院医师)二十名左右,恩粮生(相当于助理住院医师)约二十至三十人不等,肄业生(相当于实习生,没有处方权)约五至十人左右。

  太子府,辰时四刻(北京时间7-9点,此时八点)

  此时的皇长孙朱雄英已经三岁了。

  三岁的男孩子好动,对于世上的一切东西都十分好奇,可以说是实打实的熊孩子一个。

  朱雄英也不例外,此时的他还没有开始上学,身边的人大都是名医,因此他对医学方面十分好奇和喜爱。

  当然对于一个心智成熟的成年人来说,他的这些好奇一部分是装出来的,另一部分是真的好奇,毕竟朱雄英的前世是一个孤儿,对于他来说,父母的管教,爷爷奶奶的溺爱是他从未有过的体验,而这一生,前世所缺少的所有的父爱母爱都补全了。这是朱雄英没有想到的。

  熊孩子最爱干的事情是什么,用尿和泥巴玩,当然对于朱雄英来说用尿是不可能的,他用水代替了,上树摸鸟蛋,下水捉鱼,上房揭瓦,就没有他不敢干的。

  “朱雄英,小混蛋,你跑哪去了,我最喜欢的金簪子是不是你拿去了,给我交出来,不然小心你的屁股。”常氏刚去给皇后请安,回来换衣服的时候,想戴上自己最喜欢的金簪子,侍女却怎么也找不到了,这个金簪子可是皇后娘娘赐下的,就这么不见了,虽然皇后娘娘人很好,不会说什么,可是自己也会于心不安的。

  转念一想,自己的寝宫也不可能有外人进来,太子从来不会管这些,而身边的侍女不是自己从常家带的,就是宫里赐下的,也不可能拿皇后御赐的东西。

  此时,名侦探常氏已上线,想来想去,只有一个可能,就是自己生的儿子朱雄英,只有他才会干出这种事。

  听到自己母亲的喊声,朱雄英命令自己身后的宫人不准发出声音,自己则三下五除二爬上来树上,然后纵身一跃便跳到了房顶上。

  常氏老远就看到了自己儿子身边的宫人,大声问道“皇长孙人呢。”

  “太子妃请息怒,皇长孙他在上面。”

  “上面?”常氏抬头一看,自己的宝贝儿子,大明尊贵的皇长孙正蹲在房顶冲着自己做鬼脸。

  常氏感觉自己的头有点晕,也不知道这混小子随谁,才三岁啊,都能上房揭瓦了,还是太子府的瓦。

  至于她为什么不担心,因为这小子这样已经不是一次两次了,每次自己想揍他,或者太子想揍他,他爷爷奶奶不在的时候,他都会爬上去,然后等着他爷爷奶奶来解救他,自己和太子怎么劝他,让他下来他都不下来,怕挨打,每次都是等着他爷爷奶奶来了才下来。

  “朱雄英,你下来,娘保证不打你,娘刚从宫里回来,你也不想你爷爷奶奶跑一趟吧,你爷爷可是刚下早朝啊。”常氏温柔的对房顶上的朱雄英说道,心里却在想等这个混小子下来,看我怎么收拾他。

  “娘,我才不下来,下来就要挨打,我才没有那么傻,我还是等爷爷奶奶来吧。”朱雄英大声说道。

  “等我来,大孙子,今天又干了什么坏事,怎么又跑到房顶上去了,快下来。”朱元璋一脸慈祥的看着房顶上的朱雄英笑着说道。

  这孩子真像朕小时候啊,皮实,上树摸鸟蛋,下水摸鱼,不同是他能摸到,自己小时候摸不到,因为那些好东西早就被吃完了,不然自己也不会造反。

  “爷爷,爷爷您来了啊,我这就下来,我没干什么坏事,我就看我娘的首饰盒里的那个金簪子很好看,适合用来给泥巴扎孔。”朱雄英一脸天真的说着。

  金簪子给泥巴扎孔,自己这孙子真是奢侈啊,不对,这孩子对金银这些东西没有概念,还是需要带去民间转转,要让他知道人间疾苦。

  想着想着朱元璋一把抱起了朱雄英对常氏说道“标儿媳妇,你去给雄英换一身简单的衣服,我带他出去转转。”

  “对了,雄英,你把金簪子还给你娘,知道了吗?要知道,君子,不夺人所好。”

  “哦,好的,爷爷,不过什么叫做君子不夺人所好啊?”

  “就是说,男子汉,不会去抢夺别人喜欢的东西,当然这个东西已经是别人的了。如果不是的话,各凭本事。”

  “我懂了,爷爷,金簪子是娘的东西,我不应该去拿。那我有什么东西是我的呢?”

  “傻孩子,你可是医仙呢,医馆医官这些东西都是你的呢。以后还会有更多...现在爷爷带你出去玩好不好?”www.33ýqxsś.ćőm

  “好呀好呀,我娘也一起去吗?”

  “就咱爷俩,不带你娘好不好”

  “也好,不过出去玩爷爷要给我买好吃的”

  “好吃的,什么好吃的,太子府的饭食雄英你不喜欢吃吗?”

  “好吃的,就是我没吃过的。”

  朱雄英的这个回答让老朱风中凌乱了好一会。

  没吃过的=好吃的。

  老朱哭笑不得。

  “爷爷我们去哪玩啊。”

  “爷爷带你上街转一转,让你看看咱的大明有多繁华。”

  刚上街,朱元璋就看到买糖葫芦的,就开始紧张,街上那么多雄英没有见过的吃的,他要是都想吃怎么办。

  “爷爷,那个红红的是什么”趴在老朱怀里的朱雄英一脸好奇的问道。

  “小公子,这是糖葫芦,很好吃的,两文钱一根,小公子要尝尝吗?不甜不要钱。”卖糖葫芦的小贩说道。

  “爷爷,我想吃。”朱雄英眼睛直勾勾的盯着糖葫芦说道。

  朱元璋身边的太监见此急忙上前,给了小贩一两银子,这些都给我,直接把小贩的插糖葫芦的杆子都给买了下来。他先吃了一口,过了半刻钟对朱元璋点了点头示意没有问题,才把糖葫芦给了朱雄英。

  “爷爷,为什么要他先吃啊?”

  “他是在给我们试毒啊,雄英”

  “试毒,为什么要试毒。”

  “因为这世上有很多人想让我们一家死啊。好了,不说这个了,你以后就知道了。”

  “大孙,爷爷考考你,一两金子=十两银子,一两银子=1000文,糖葫芦2文一串。一两金子能买多少糖葫芦啊?”

  (明初,官定白银一两值钱1000文

  《明史·食货二》:“於是户部定:钞一锭,折米一石;金一两,十石;银一两,二石。”

  明代一石约等于现在的94.4公斤,一两白银等于700元左右,黄金和白银换算比例为1:10。也就是说,明朝的一万两金子,就大概相当于现在的6900万元人民币左右。)

  “5000串,金子,娘的金簪子可以买5000串糖葫芦。”

  “好大孙,你怎么算的,算的这么快。”

  “很简单啊,1000里有500个2,10个500就是5000啊”

  朱元璋听自己好大孙说的十分简单,却怎么也理解不了。

  于是乎街也不想逛了,带着朱雄英就回到了太子府。

  “爷爷,我们怎么回来了,不是说好了逛街的吗?”

  “雄英啊,你给爷爷仔细讲讲你刚才说的那句话呗。”

  ???

  “讲什么啊,爷爷。”朱雄英一脸懵逼,糟了,刚才好像暴露了什么,不过也没事,暴露就暴露,我就说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脑子里本来就有。

  “父皇,您回来了,常氏说您带雄英出去玩去了,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

  “标儿啊,正好,去你的永华殿,雄英刚才说了一句话我没怎么听明白,急忙赶回来就是为了让他说明白。”

  “什么话,让父皇您这么着急。”

  朱元璋仔细的说了下前因后果。

  "也就是说,您为了让雄英知道金银的价值,带他上街吃糖葫芦,考他一金可以买多少糖葫芦,他答上来了。"朱标有点不敢相信。

  “对了,就是这么个事情。所以我就把雄英带回来了,让他给咱讲讲其中的道理。咱虽然算不出来,但是咱觉得大孙算的是对的。云奇你去把户部尚书沈立本叫来,朕看看他这个户部尚书当得合不合格。”

  户部尚书沈立本很懵逼,他正在处理国事,就被皇帝叫来,他一来就被问了句一两金子可以买多少串2文钱的糖葫芦。

  半刻钟后,他用算盘打出了答案,5000串,自己这手算盘功夫没有落下啊,沈立本暗自得意。

  “沈立本,算出来了吗?”

  “回皇上,算出来了,5000串。”

  朱元璋和朱标相视一笑。

  “你这户部尚书不行啊,沈立本,咱的大孙可是一眨眼就算出来了。”

  “什么,这不可能。”沈立本惊呼。

  想我在算术一道上也是沉浸多年,怎么可能有人算的比我快。

  “去把皇长孙叫来。”

  不一会,皇长孙和太子妃常氏就到了永华殿。

  “大孙啊,爷爷给你出一道题,一两金子=十两银子,一两银子=1000文,一斤肉50文,一两金子能买多少斤呢?”

  “200斤。”朱雄英脱口而出。

  “沈立本,该你了”

  又是半刻钟,200斤,皇长孙答得对。沈立本一脸苦涩,自己这一把年纪是活到狗身上去了吗?算术一道还不如一个三岁的孩提。

  沈立本的回答一出,瞬间,永华殿上所有人的目光都看向了常氏怀中的皇长孙朱雄英。

  而我们的皇长孙殿下此时睡着了,还流口水了。

  “雄英醒一醒,你皇爷爷叫你呢。”

  朱雄英迷迷糊糊的睁开了双眼,他做了个梦,梦里自己正在吃着炸鸡喝着可乐,打着游戏。

  “雄英啊,给爷爷讲讲你怎么算的。有奖励哦”朱元璋笑眯眯的说道。

  “爷爷,给我纸和笔。”一听有奖励,朱雄英瞬间来了精神。

  朱标听闻,一挥手,身边的太监就去取来了纸笔。

  “把纸铺在地上,给我拿个垫子。”朱雄英对着常氏身边的侍女说道。

  准备工作完成后。

  朱雄英趴在垫子上,吃力的用毛笔写了0-9十个数字。

  然后又列出了如何计算的算式。

  1000÷2=500

  500✘10=5000

  列完所有的算式后开始给殿内的人讲解小学生课程。

  但是听课的人一个个听得特别认真。

  殿内的人都不笨,很快就明白了其中的数字和符号的用处。这么简单的事情,以前怎么没有想到。

  “雄英啊,告诉爷爷,你是怎么知道这些数字和符号的啊?”

  “爷爷,我头里就有啊,你头里没有吗?”朱雄英拍了拍自己的头,不解的看着朱元璋。

  “爷爷头里也有,只是爷爷想知道雄英头里的和爷爷头里的一样不一样。雄英还知道其他的什么不一样的东西吗”

  “不知道,雄英不知道,爷爷还没给我奖励呢。”

  “传朕旨意,封皇长孙朱雄英为皇太孙,户部尚书,主理户部,原户部尚书沈立本降一级使用。再把太孙刚才说的方法记录下来,让天下人都看看,都学学。”

  “父皇,这不太好吧,雄英还太小。”

  “他在算术一道上比沈立本还强,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达者为师,对吗,沈立本?”

  “是是是,陛下言之有理。”沈立本诚惶诚恐的说着。

  “爷爷,户部尚书是干什么的。”

  “就是让雄英算数的,有俸禄哦,雄英可以拿去买糖葫芦。雄英啊爷爷答应给你的奖励已经兑现了,现在能给爷爷说说你的头里还有什么吗?”

  “好呀好呀,我想想啊,天花之类的疫病可以打疫苗来预防,从一些症状较轻的天花患者中,取皮肤上的红疹,然后将它晒干研制成粉末,之后让没有得过天花的人吸入这些粉末,致死率是3%,嗯,难产的话,可以通过剖产肚子上的腹壁、子宫把胎儿取出来的,取出来之后用针线缝合产妇就可以活下来。”

  朱雄英还想说什么的时候,一只手盖在了他的嘴上。

  “传令下去,皇太孙今天刚才说的话一个字也不许透露出去,违者斩。”朱元璋威严的低喝到。

  朱元璋和朱标对视苦笑,还好没让雄英继续说下去,不然这殿内的外人都得死。

  天花啊,朱元璋对此心有余悸,他的脸上到现在还有红麻子。咱的父母在咱小时候死于鼠疫,咱命大得的是天花没死。现代人因为注射了疫苗,天花不会造成死亡,古代就不一样了,得了疫病一般看自身的免疫力,或者说听天由命。

  咱早知道,咱爹娘是不是就不会死于鼠疫了。

  不管怎么说,既然知道了防治的方法,就一定要实行下去。

  “标儿,滑伯仁最近在干什么,让他根据雄英的方法去试试看,能不能预防天花这些疫病,对了雄英说的难产的处理方法也去试试。”

  老天爷,你待我不薄啊,给咱老朱家送来了这样一个妖孽的孙子,我朱元璋代着天下百姓谢谢你啊。天花等疫病的预防如果能实现那能救多少百姓的性命,孕妇难产的处理,如果是真的那有能挽救多少生命,朱元璋自己身边就经常听到哪家的夫人因为生孩子一尸两命。

  要是雄英说的都是真的,有多少人会给他立长生祠,把他当神明一样膜拜,祈祷他长命百岁。我朱元璋都没有过的待遇我的大孙就要有了吗。

  上天啊,求您保佑雄英说的都可以实现吧。

  (天花发病后,大多1到2周痊愈,主要包括高热、皮疹、水泡、脓疱、痂皮、瘙痒以及头痛以及全身不适等。1、天花具有一定的潜伏期,大多1到2周,过了潜伏期后会突然发病。表现为高热,头痛等全身症状,发病的头两天可能在下肢以及腋下和腰部两侧出现一过性的皮疹。2、在发病的三四天后,体温会迅速的下降,自觉症状可逐渐减轻,同时会产生离心性分布皮疹,一般可出现在四肢的末端,以及头面部的红色斑疹,但几个小时后,这种斑疹转化成丘疹。3、一般在六七天后就会转化成水泡,中央有一定的凹陷,而水疱的周围有红晕,此时口腔和咽喉可能也会出现明显发疹。4、当病情发展到八九天后,水疱逐渐转化成脓疱,而且患者的体温可能会再度的上升,中毒症状出现明显加重的现象,患者头痛以及全身不适的症状比较明显。5、在第11天后,这种脓疱可能可以逐渐的干燥,形成黄绿色的比较厚的痂皮,但患者大多感觉到明显瘙痒症状,体温可能会于逐渐下降,病情也逐渐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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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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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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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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