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三言情小说>仙侠小说>那一场冷君缠爱>第744章 :小轩子舍身救主
  潘小蛮叹了一口气说:“埋怨我身在福中不知福,陛下这样宠爱我,可我还是背叛了他,背着他跟陌上阡在一起。”

  小轩子说:“主子的心事,别人不懂,难怪奴才也不懂么?如果不是陌公子,主子如今也不能活生生的站在这儿。主子的寂寞,孤单,无助,别人不懂,奴才懂。”

  潘小蛮过意不去:“小轩子,如果那天东窗事发了,说不定还把你连累了去。”

  小轩子赶紧说:“主子快别这么说,奴才跟着主子,也是一种福分。以前主子说过,百年修的同船度,千年修的共枕眠。五百年的回眸,才换回今生的擦肩而过。奴才跟着主子这么多年,虽然是主仆,但也是一种缘分,这缘分来之不易,得很久才能修成的正果。”

  潘小蛮说:“谢谢你小轩子,这辈子能遇到你,也是我的福分。”她无话找话说:“小轩子,我们认识有多长时间啦?”

  小轩子想了一下:“十二年了。”

  潘小蛮点点头:“是啊,十二年了。我第一次进宫的时候才十五岁,如今转眼已二十七岁了,时间并不如我想像中的那么难熬,一晃就过去了。”

  小轩子回忆:“是啊,奴才刚刚见到主子的时候,主子才十五岁,活泼可爱聪明伶俐,还时常惹祸,那首‘坚强的小美女,打不死的小美女’的歌,如今奴才还记得。”

  潘小蛮心情再不好,也忍不住笑出声来:“那是我乱唱的。”

  小轩子说:“主子这歌唱得好,那歌就是主子当时的写照。”

  潘小蛮叹了一口气,很是惆怅:“如今老了,一转眼,我已二十七岁了。都说女人三十烂泥巴,如今,我离成烂泥巴也没多远了。”

  小轩子赶紧说:“主子可别这么说,主子的样子还年轻着哪,看上去还不到二十岁,怎么会这么快是烂泥巴?”

  小轩子这话倒不是吹棒,那是潘小蛮使用了陌上阡研制的肌香丸效果,如果肌香丸没得用了,她很快就打回原形,变成了皮肤发皱眼神黯黄老态龙钟的大妈——别说她跟陌上阡有一腿,就是她跟陌上阡没一腿,她变成了大妈,赫连墨还会宠爱她?

  潘小蛮不敢确定。

  想到赫连墨,潘小蛮心情格外的沉重,也格外的烦乱,她甩了甩头,把赫连墨从脑海尽量抛开了去。她望向小轩子,努力挤出了笑容:“小轩子,我们认识十二年了,除了欢儿和扎苏,你陪我的时间最长,在我心中,我早已把你们当了家人。小轩子,你知道我最讨厌你什么吗?”

  小轩子倒也聪明,想也没想,就回答说:“知道,主子最讨厌奴才称呼主子为‘主子’,还讨厌奴才自称自己为‘奴才’。主子你说过,英雄不问出处,好汉不问来路,人与人之间应该是平等的,应该是没有高低贵贱之分的,有贵贱之分的只是人品。”

  潘小蛮说:“那你还叫我是‘主子’,你还自称为‘奴才’?”

  小轩子叹了一口气:“主子,并不是每一个人都像你这样想。在别人眼中,我们做太监的,是不健全的人,连做人的资格都没有。”

  这个话题太沉重,潘小蛮不想再继续说下去,换了别的话题:“小轩子,你看到陌上阡了没有?我一整天没见到他了,他去了哪儿?”

  小轩子茫然:“奴才也不知道陌公子去了哪儿。他也许出宫去了,前两日奴才还听他说,给主子制的肌香丸还差两味药,这两味药不容易寻到,估计他出宫去找了。”

  潘小蛮“哦”了一声。

  这个时候陌上阡还惦记着她的肌香丸。其实用不用肌香丸,潘小蛮也无所谓了。当时陌上阡为她制作肌香丸,是要让她面色娇嫩,肤如凝脂,肌得甜蜜,青春不老。更重要的是,使用了肌香丸的女子,身上所发出来的奇香,可以强烈刺激男人的欲,让男人欲罢不能。陌上阡之前说过,她有了肌香丸,定能迷惑赫连墨,战胜后宫所有的佳丽,独享专房,宠冠后宫。

  但,此时潘小蛮对“独享专房,宠冠后宫”没了兴趣——她对赫连墨失望,也对自己失望,对如今的生活心生倦意。

  潘小蛮想,也许,这是命运的错,不应该把她跟赫连墨凑合在一起。

  两天之后,赫连墨果然见潘小蛮了。但他没亲自到永福宫来,而是让冯伦带来他口喻,宣她到椒房殿书香斋去。

  潘小蛮忐忑,极是不安,但她还是去了。

  小轩子和欢儿扎苏跟在潘小蛮身后,到了椒房殿。刚刚进了大殿门口,潘小蛮发觉气氛不对,椒房殿比任何一个时候都要戒备森严,到处都有身强力壮的御卫兵把守。

  那些衣甲鲜明的御卫兵,手执制式长矛,屹立不动站在自己的岗位上,板着脸孔,不言苟笑,神情严肃,威武而肃杀地注视着来往的每个人。不知为什么,此时虽然风平浪静,天气也格外的晴朗安好,但潘小蛮觉得,这气氛有说不出的压抑。仿佛是暴风骤雨来临前的宁静,空气中莫明的流窜着一股剑拔弩张的紧张,随时随地都有硝烟四起的可能。

  书香斋在椒房殿的西南面。

  那是一个造型很特别,精美入画的小阁楼。纯木质结构,二层楼,顶部用黄绿色琉璃瓦覆盖,外观宏伟,结构精巧。

  书香斋门前站着四个手执长剑肃立的侍卫,把潘小蛮拦住。冯伦说:“对不起皇后娘娘,陛下有令,只能让皇后娘娘进去,其他人在门口守候。陛下还有令,无论是谁,进书香斋之前,定要搜身。这是为了陛下的安全着想,严禁携带凶器进去,以预防万一。”

  潘小蛮瞪他:“难道我也要搜身?”

  冯伦说:“是,皇后娘娘。”

  如换了以前,潘小蛮早已大怒,甩袖而去。但今日不同往日,因为心虚,理不直气不壮,潘小蛮没了这个勇气。她忍气吞声,把头一昂说:“搜就搜!身正不怕影子歪是不是?反正我没带凶器,也不怕你们搜。”

  冯伦使了个眼色,有两位宫女上前对潘小蛮搜身。

  潘小蛮也随了她们搜。但令人不可置信的事儿发生了,潘小蛮身上,忽然落下了一样东西,重重地摔到地上,发出很响亮的“当啷”声——那是一把三寸长的小匕首。在阳光照耀下,匕首发出了亮晶晶的光。

  潘小蛮一愣,顿时傻了眼,还没明白为什么她身上有这把小匕首,那四位手执长剑的侍卫杀气腾腾,不由分说一下子的就冲到她跟前来,手中长剑,剑光寒森森一闪,齐唰唰地架在她的脖子上。潘小蛮只觉得领际凉飚飚,冰冷的剑尖贴在脖子上。

  这阵势,她哪里见过?

  于是很窝囊废地吓了个毛骨悚然外加屁滚尿流。

  跟在后面的小轩子欢儿扎苏三人也懵了,一下子不懂得反应。冯伦眼睛朝潘小蛮看过来,沙沙的鸭公声,但语气却有些阴冷:“皇后娘娘,你身上藏着匕首,这怎么解释?”

  潘小蛮张口结舌:“这匕首不是我的。”

  冯伦问:“匕首不是皇后娘娘的,但怎么会在皇后娘娘身上搜到?”

  潘小蛮咬了咬嘴唇:“我怎么知道?”

  冯伦说:“皇后娘娘,带匕首见陛下,是不是要刺杀陛下?刺杀陛下,那可是死罪一条,皇后娘娘可知道?”

  潘小蛮瞪了他,忽然明白过来,她被人陷害了。一时之间,她不知所措,一种莫明其妙的恐惧在她身体里游走,有寒气从脚底升了起来,但额头,身上,不断地冒着冷汗,一滴又一滴,湿透了全身。

  这时候小轩子忽然冲了过来,大声说:“这匕首不是皇后娘娘的,是我的,是我偷偷放在皇后娘娘身上,皇后娘娘根本不知情——”

  话音还没落,一位手执长剑的侍卫立马把手中的长剑以了迅雷不及掩耳之速度指向他,又再以了迅雷不及掩耳之速度,狠狠地朝他刺过来。剑刺进了小轩子的胸膛里,鲜红的血瞬时染了身上的衣服。

  小轩子“啊”的一声叫。

  随后小轩子缓缓的,软绵绵的,很痛苦地倒在地上。他的双手紧紧地捂着胸膛,严捂住了那把剑,有湿粘的血液从他的指缝里大团大团涌了出来,淌在地上,开出大朵大朵血花,那鲜红的血,是那样的触目惊心。

  潘小蛮睁大眼睛,发出一声恐怖的尖叫。

  在这一瞬那,什么都静止了,眼前的景物都成了背景,只除了小轩子身上的血,还在插在他胸膛里的那把刀,那么明亮在突在潘小蛮的世界里,就像一个珍珠停格。什么都静止了。

  过了好一会儿,躺在地上的小轩子忽然微弱地叫:“主子——”

  潘小蛮回过神来,朝着把剑架在她脖子上的四位侍卫大吼:“快剑拿开!快拿开!我叫你们快剑拿开,听到没有?”

  四位侍卫望向冯伦,冯伦略略地点头,于是架在潘小蛮脖子的四把剑,齐齐松开。四位侍卫持着长剑,往后退了一步,随后像石柱那样,威风凛凛站着不动,仍然虎视眈眈的盯着潘小蛮。

  潘小蛮朝小轩子冲了过去,到了他跟前蹲了下来,抱了他。此时小轩子身子已歪歪斜斜,脑袋旁垂,命在旦夕。潘小蛮大急,不知所措了起来,抱着他,泪水夺眶而出。

  她一边哭,一边大叫着:“小轩子!小轩子!”

  小轩子微微地睁开眼睛,嘴角边露出了一丝笑容,他断断续续地说:“奴才记得,主子对奴才说过一句话:如下辈子我们还有缘分相见的话,我们不要做主仆,我们做朋友。主子这句话,奴才一直记在心呢。”

  潘小蛮哭着说:“我也记在心。”

  小轩子说:“那下辈子,奴才和主子做朋友。”

  潘小蛮使劲地点头:“我们下辈子,做朋友!”

  小轩子又再笑了,然后他轻轻地哼:“……喔,坚强的小美女!喔,打不死的小美女!她丫想啥说啥爱啥要啥从不装十三,她丫天真无邪卖萌自己爱自己。喔,坚强的小美女!喔,打不死的小美女……”

  哼着哼着,声音渐渐低了下来。

  小轩子的眼神愈来愈松散,瞳孔渐渐的在扩大,呼吸急促,“噗”的一声,一口鲜血从他的嘴里狂喷了出来。随后,小轩子双眼瞪直,喉咙有痰声。呼吸越来越急,越来越弱。终于,喉咙“咕噜咕噜”地响了几声,身子一僵,声音嘎然而止,没了声息。

  潘小蛮抱了他,大叫:“小轩子!小轩子!”

  扎苏和欢儿也跑了过来,哭着说:“小轩子!小轩子!”

  可小轩子再也不能回答她们了,他的身子一动也不动,渐渐的冷却去。此时插在小轩子胸膛上的那把剑,在太阳的照耀下,明晃晃的,泛着诡异光芒。

  血染红了小轩子的大半个身子,他头发散落下来,盖住了大半边脸孔,露出的小半脸孔异常的惨白,却很安静,尽管带着血迹,但还是一样眉清目秀,还是一样的帅气,他的眼睛半张着,似乎在看着潘小蛮,微微的透着一丝笑意。

  小轩子死了,他死在潘小蛮的怀里。因为死在潘小蛮的怀里,所小轩子以很安详,看上去很满足。

  冯伦一挥手,有两个侍卫走了过来,其中一个侍卫伸手探了一探小轩子的鼻子:“冯公公,他死了。”

  冯伦面无表情:“把他拖下去。”

  侍卫说:“是,冯公公。”他们把小轩子的尸体拖走了。

  冯伦转头望向潘小蛮:“皇后娘娘,陛下在书香斋等着你呢。”

  潘小蛮再笨,再白痴,这个时候也明白过来,她给赫连墨算计了。赫连墨不动声色,装了不相信元聪的话,不但斥责他造谣惑众,还令人打了他三十板子,故意传出消息,给潘小蛮错觉,让她一点心理准备也没有,然后猝不及防的拿她问罪。

  刚才的那把匕首,估计,是赫连墨设计,栽赃到潘小蛮身上。潘小蛮不敢猜想,赫连墨的目的,是让她罪加一等,抑或,以她暗藏匕首要刺杀他,扣上一顶谋反大罪的帽子,就地处决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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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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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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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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