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三言情小说>其它小说>一觉醒来我变成了妖艳贱货>第 70 章 第七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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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继续炒冷饭。

  mm:

  两个月前,老爸到香港来看我。头一个晚上他就带我去他最喜欢的香港酒吧,几个老外坐在那儿喝啤酒。

  第二天,轮到我带他去“我的酒吧”了。我选择的是“酷名昭彰”的dragon-i。

  没有老旧的木头,桌面是纯黑的设计,椅子有猩红的软垫,天花板垂下来画着龙的灯笼。

  没有爵士乐团表演,倒是有一个dj在那里玩唱盘,转出hip-hop和r&b音乐。

  前一晚我们喝大杯啤酒,在这里,我们喝马丁尼和琴酒鸡尾酒。

  满满的是年轻人,我注意到,老爸确实显得有点不自在。

  你现在大概已经猜到我到底想说什么了吧?

  老妈,我丢两个问题给你接招:第一,请问为什么我们的“品味”如此不同?

  是因为我们分属不同世代?还是因为我们来自不同文化?或者,有没有阶级因素呢?

  第二个问题比较关键,就是,老妈,你为什么不去了解我的时代或者文化或者“阶级”的品味世界呢?你的穿衣哲学、老爸的宗教美学和他的怀旧酒吧,都不是我的调调,但我也还可以欣赏。

  我愿意去博物馆看雕刻展,偶尔去怀旧酒吧坐一会儿也觉得不坏,我可以穿很“牛津”味的衣着,也可以穿最随意的肥裤子和带帽套头运动衣,我也不讨厌你听的1960年代老歌。

  那么你为什么不试试看进入我的现代、我的网络、我的世界呢?

  你为什么不偶尔去个你从来不会去的酒吧,去听听你从来没听过的音乐?难道你已经老到不能再接受新的东西?还是说,你已经定型,而更糟的是,你自己都不知道你已经定型得不能动弹?

  安德烈

  亲爱的安德烈:

  我对你的世界没有兴趣?

  什么跟什么呀!你不记得,为了理解为什么你们听hip-hop音乐,我仔细听了hip-hop,而且是找到歌词,对着歌词细听的。

  中年父母的挫折,安德烈,可能多半来自于,他们正在成长的孩子不愿意把门打开,让他们进入自己的世界,而不是父母不愿意进入。

  你不就嫌恶我“母爱”太多,电话太多吗?

  今天抵达台北。在开往陽明山回家的路上,买了一瓶两公升的鲜奶。

  回到家,打开冰箱,发现丽沙阿姨知道我要回来,早一步填满了冰箱,里头已经有一瓶两公升的鲜奶。现在我有两瓶两公升的鲜奶。

  仔细看了一下保鲜日期,一瓶是今天到期,已经接近不新鲜了;另一瓶则是三天后。你会从哪一瓶开始喝,安德烈?

  一个青岛的朋友跟我说过这个故事。人家送了他们一箱苹果。

  打开一看,大部分新鲜青翠,有几个却已经开始变色。我的青岛朋友不经思索,伸手就去拿那快要腐坏的;她17岁的儿子也不经思索就抓了一个最青翠的开始喀嚓喀嚓啃起来。

  他母亲急急说,“唉呀,先吃坏的呀。坏的不吃,明天怕就不能吃了。”儿子觉得母亲很奇怪,说,“你从坏的吃起,到明天,那好的也逐渐变坏了,结果你就一路在追赶那坏的,你永远在吃那不新鲜的苹果。你为什么就不能直接享受那最好的呢?”

  朋友说,她听了儿子的话,半坏的苹果拿在手里,站在那儿,一时说不出话来。

  好吧,安德烈。现在我站在那打开的冰箱前面。

  请问,你会先喝哪一瓶牛奶?

  我在陽台上坐下来。

  眺望台北盆地一片空蒙。一只老鹰,孤孤单单,在风里忽上忽下,像一个少年独自在玩滑板。我想,咦,何以听不见他拍打翅膀的声音?

  侧耳细听,知道是被满山满谷的蝉声覆盖了。夏天,陽明山被蝉的部队占领。

  想到你的信把我描述得如此“不堪”,我低头检视一下自己:今天穿的是什么?

  一件青烟色的棉布薄衫裙。直筒形的,假如你拿一个大塑胶袋,在上面剪出一个半圆,两翼剪出两个袖洞,就是了。赤足。指甲没有颜色,脸上没有脂粉。身上没有首饰;今天是个独处的日子。

  我出门的时候,是会“打扮”的,安德烈。不过衣服总是白色或黑色,看起来像是一个“极简主义者”的行动宣示,但真正的原因是,一、我哪有可能把时间投掷在衣着和打扮的琢磨思考上?二、我可能在用所谓“极简”美学来掩饰自己其实对“美”和“品味”缺乏心得,没有成就。

  大概在你进入14岁左右的时候,我就发现,你穿衣服已经有了自己的风格和品味。

  你弟弟也是在他14岁的时候,开始不再像“孩子”,而不经意间流露出一种翩翩少年的矜持。我不说破,但是在一旁默默地欣赏。我惊讶,“成长”这东西多么纤细、多么复杂啊。

  谁都可以看见一个男孩子长高了,细细的胡子冒出来了,声音突然改变了,鼓鼓的孩儿脸颊被棱角线条取代,但是人们不会注意到他眼里的稚气消失,一股英气开始逼人;人们也不会发现,他的穿着、他的顾盼、他的自我,敏感得像女高音最高的一个音符旋绕在水晶玻璃上。

  他的领子竖起或翻下,他的牛仔裤皮带系在腰间的哪一个高度,他穿恤衫还是衬衫,衬衫尾扎进或露出……所有的细节都牵引着他的心的跳动。

  而你我之间,安德烈,是有差距的;那个差距既是世代之差,也是文化之异,甚至是阶级的分野。

  你的母亲,安德烈,是一个在“第三世界”长大的少女。

  我出生的1952年,台湾的人均所得不到200美元。集体匮乏之外,这少女还来自一个难民家庭,从中国流离迁徙,一贫如洗。一直到1970年,我才在家里看见冰箱和电视机——因此阿姆斯壮1969年的登陆月球,这个17岁的台湾少女是没看见的。

  台湾到1965年都是“美援”的救济对象。“美援”,在这个台湾少女的记忆里有三件东西:一是洒了金粉的圣诞卡,乡村天主教堂里的美国神父会给你,上面有马槽、婴儿,还有肥胖可咬、长着翅膀的天使。

  二是铁罐脱脂奶粉。三是面粉麻布袋。

  机智的妈妈们把麻布袋裁剪成孩子们的上衣和短裤。于是你看见大大小小的孩子们“穿着面粉袋恤衫”,胸前还印着两只大手紧握,写着:“中美合作,20公斤”。不是“马铃薯麻布袋”,安德烈,你的母亲是“面粉麻布袋”的一代。

  除了面粉袋恤衫,18岁以前我基本上只穿过学校制服。

  别以为是英国学校那种表达身份和地位的校服,有领带和皮鞋。我们穿着白衣黑裙(你可知道我的“极简美学”的原始来处了吧?)。

  裙长超过膝盖,要受罚;发长超过耳根,要受罚。我的兄弟们穿的是卡其裤和白上衣,头上顶着军警的大盘帽,帽子里是剃得发青的头。33ýqxsś.ćőm

  外国人来台湾,吓一跳,以为台湾满街都是士兵和警察,是个警察国家;他们不知道,那是学生。你会说,可是这些和“贫穷”没什么关系。

  是的,这种美学的单调和品味的统一,和贫穷的关系少,和威权政治的关系大。但是我想告诉你的是,当威权政治和贫穷一起洒下天罗大网把你罩住的时候,品味,很难有空间。

  因为,请问品味是什么?它不就是细致的分辨、性格的突出,以及独立个体的呈现吗?每一件,都正好是贫穷所吝啬给你的,也是威权政治所剥夺于你的。

  安德烈,你是否开始觉得这样成长的母亲挺“可怜”的?那你就错啦。

  贫穷使得我缺少对于物质的敏感和赏玩能力,但是却加深了我对于弱者的理解和同情。

  威权统治也许减低了我的个人创造力,但是却磨细了我对权力本质的认识而使我对于自由的信仰更加坚定,可能也使我更加勇敢,因为我知道失去自由意味着什么。

  过去,是我们必须概括承受的。

  那么你必须“概括承受”的过去,是什么?你所成长的国家,人均收入是30579美金。

  培育你的是一个民主开放、文化多元的社会;你的父母都有博士学位(尽管“博士”可能是100分的笨蛋或流氓);你属于那种还不到15岁就已经走过半个地球的“国际人”;你简直就是一个被太好的环境宠坏的现代王子。

  品味,太容易了吧?

  但是,你能回答这个问题吗:如果这太好的环境赋予了你美感和品味,那么它剥夺了你一些什么?你的一代,是否其实有另一种的“贫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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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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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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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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