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三言情小说>其它小说>一觉醒来我变成了妖艳贱货>第 73 章 第七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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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第一次听周云蓬唱歌是三年前在一个酒吧里,没座位,大家都坐硬纸板上。

  他9岁彻底失明,有记者问这是否从精神上摧毁了你?

  他回答,不会的,那时我还没有精神。灾难来的太早,它扑了个空。

  小孩子感到的是难受,象心上擦着砂纸“小时候总是姐姐带我去厕所,每次刚蹲下,姐姐就会在外面叫“完了吗?”我说“没完。”过几分钟,姐姐又叫“完了吗?”我说“没完!”心里特内疚惭愧,仿佛自己是个贼。那时想,什么时候自己想去厕所就去厕所,而且一个人去,想什么时候完就可以什么时候完,该多好!”

  看看中国现在唱民谣的人,唱得青山绿水的,但70年代出生的人,谁有天真烂漫的过去?罗大佑唱《童年》是写实,周云蓬翻唱只能是个想象:“没那么文雅的童年,没山没水,我们那里就是些平房。”

  没什么美,没什么诗意,就是这么个年代,就是这么回事。人在贫瘠的地里是贪婪地想象着一点儿湿味儿往出长的。

  他心里一直较着个劲,“要象一个正常人一样生活”,想去正常的学校上学。

  十七八岁的时候,正是虚荣心最强的时候,下课时走廊里全是学生,他怕撞了人,还想到人群里有同龄的小姑娘,有一种自卑,他说那种心情特别扭,“走进那条走廊就像踏入地狱一样,总是等所有人都进教室了,最后一个进去。”

  每天回家把课堂录音整理成盲文,有时候要抄好几天,他居然能这么把地理学好,“那时关于气候带,测算太阳高度角,都要看地图,理解起来特别麻烦,我要动用所有智慧来理解。”

  他青春期这种狂热,几乎是一种精神上的高烧,不是这样也支持不下来。

  我那时候能找到的有文学味道的书很少,他能找到的盲文书就更少,图书馆都是比如《□□选集》,还有一些按摩的书,文学类的极少,《红楼梦》全是洁本,涉及谈恋爱的都给你删掉。他说“我恨透那些删书的人了”。

  他考上长春大学特教学院的中文系。发现会弹吉它的男生比写诗的男生更吸引女生,就开始学琴,学完琴教人,教一小时琴,人家帮他念两个小时书。本来也想听点武侠,但觉得让别人念这样的书,自己就太亏了,就念世界名著,人家读得辛苦,他自己也只好强挺着不能睡着,“所以《复活》、《红与黑》、《恶心》都是半梦半醒中读完的。”

  上完学他被分配到一个色拉油厂,“我想上班,工厂也不让我去上班。我特别焦躁,成天在屋子里转来转去。想着这样的日子离死还有几十年,怎么过啊?我想劳动,但是不被允许。经济利益还是另一方面。我参与不到现实生活中去,没有荣誉感,没有那种被人认可的成就感。”

  他嘲笑那种日子是“狗活”,想来北京试试,先看能不能活下来,别的不会,会写诗,会弹琴,所以一下车就去了西直门地铁,卖唱挣了二十块钱,觉得能活下去,就留下来了。

  他挣点儿钱,到处走,走一走再回北京住一阵子,上海苏州杭州南京长沙腾格里的沙漠阿拉善的戈壁,那曲草原和拉萨。走滇藏路,徒步到昆明。晚上有帐篷,不是买的,是找个裁缝店,找了些塑料布缝起来的。晚上刮个风就倒。身上就只有四个凉包子,一瓶小二锅头,又下雨,饥寒交迫,就地睡下。帐篷根本不顶事,都湿漉漉地糊在脸上。

  冷热饥渴,这都特别具体,用他的话说,算是知道了自己的渺小,也别追问什么终极意义了,没有那个。生活本身“不好不坏”。

  有人说是不是用流浪考验自己的意志,他说:“这种考验有意义么?你也可以把手放到火上看谁时间长,这也是考验意志力,但是这是一种自虐行为嘛,为了显示人类的意志去做这种事情我觉得是一种虚荣,还不是个人的虚荣,是一种集体的虚荣感造成的一种东西,有的人以为全人类的目光都在注视着他,哪怕在孤独的时候,他也为了某种目光在生活。”彡彡訁凊

  他喜欢走,但是走到哪算哪,不是为了征服什么,也没有那么强烈的目的非要走到哪。

  当天在现场还有个女孩说,“我朋友让转告一声,希望您永远不签约大公司,永远在路上歌唱。”

  周云蓬笑,“这是希望还是诅咒啊?每个人都希望自己生活得好。只有不正常的人才希望自己受苦。就像《大□□者》里说的一样,那些人是机器人。我觉得你的朋友应该希望我能卖很多唱片,签大公司,有海边的大房子,在新闻联播放《中国孩子》,我们不歧视主流媒体。”

  众人看着我笑。

  有人问,那请问怎么能兼济天下?

  他说,作一个自私的公民,能捍卫自己权利就不错了。我们过去的教育都是兼济天下给自己弄得面目全非也不敢说话,太空洞了。

  他说过其实人类这个概念就是一种幻觉,“因为你到不了所有的地方,你也不能接受所有的人,其实你所谓的人类就是你身边的亲戚朋友,别的都是一种虚幻的东西,而且最终要回归到个人,什么都要最终回归到个人。”

  在座谈的现场他放了“野孩子”的歌,是写凡高的《伏热》:

  他的心就象石头一样坚强

  就算破碎了,那也是,那也是石头

  他的爱就象花儿一样善良

  就算天黑了,那也是,那也是花儿

  他说,多简单的词儿,花儿和石头,这简直是被先锋诗人嘲笑的词,但这诗意。

  周云蓬写过一段话,“在我的梦里,会凭着小时候的记忆,看到树是绿的,还是蓝的,我健康的奔跑,不用怕撞到什么。可是我梦见了她,完全是一个黑影,因为我从来没有见过她。从此我在梦里和白天,都是瞎的。”

  这个疼,是在人心脏上捏一下。

  他说在西藏喜欢听牛铃的声音。“一低头一抬头,周围全是牛铃的声音,变幻莫测又清透。我比较喜欢水声,海洋啊,流水啊。我去过雅鲁藏布江大拐弯,据说那里的水很壮烈。我听了听,像闷雷,很低沉,很持久。我是靠听觉来感觉世界的”

  这世界是他闻出来,听出来,摸出来,踩出来的,人们只是看到事物存在,但他能感觉到事物的存在。

  在中央台录节目的时候,有观众对他说,“我非常不幸失明过,又非常幸运地重返光明,所以我想把失明时感受到的一切展现出来。”

  周云蓬说,如果你失明的时候没有做好,那你能看见的时候也未必能做好,我并不认为失明的生活会是一种艺术的来源、灵感。

  他说,失明是一个存在,对他来说,走在街上,被石头绊了个跟头,这个石头就会提醒你一次,你缺了些什么,那种感觉渗透一生,没法超越。他说,“我承认它的存在,也承认没法超越,或许这就是我看待它的态度。”

  有人说那你怎么保持平衡,他说我尊重我的倾斜甚至倒下,平衡是高高在上者的品质。

  常有人问他,“你看不见是否非常痛苦?”他说,“还可以。”

  他们说,你真坚强。

  他说,你要让每个人说起来,谁都挺痛苦的,痛苦是个最普通最平常最普及的东西,比电视还普及。

  很多人说:“见到了你,才觉得能看见世界是这样的幸福”

  他说,幸福不是比较得来的。

  很多人面对残疾人,都容易有一种沉重感。

  就好象不沉重不够尊重,当天在现场问他的问题都是这么起头的“周老师,我问一个比较俗的问题啊,请问您有没有流浪的情愫?”

  情愫,都是这样的词。

  饭桌上刚认识的气氛里也有这个郑重的紧张,稍过一会儿就会发现,他松松垮垮喝着酒,但随手一句,可以在言辞上直接修理老罗,让我们乐不可支。他蔫坏一笑。

  那天在现场,有人问我,说你怎么会跟老罗和冯唐这样的流氓一起混啊。我说,哪有姑娘喜欢肉头肉脑的好学生啊,只不过不好意思坏。

  周云蓬也说,作为一个盲人不容易坏起来。人们会觉得,作为一个弱势群体,你还敢坏啊,太不要脸了。

  他高中的时候跟转学来的姑娘恋爱,两人约会,因为看不见,被学校发现了,他是好学生,学校认为你怎么能这样自毁身残志坚的典型,他说“我情愿像一团泥那样瘫软在自己的幸福中,也不愿成为广场上站得笔直的雕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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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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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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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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