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微博更了两章不可描述,大约六千字。
今晚的更新里会截一小段当过渡段,不上车也不影响阅读。
微博名:叽叽叽叽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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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语文课本上有道题,鲁迅先生写道“我的院子里有两棵树,一棵是枣树,另一棵还是枣树”,课后题问“这句话反映了鲁迅先生的什么心情?”
老罗当年念到这儿就退学了,他说“我他妈的怎么知道鲁迅先生在第二自然段到底是怎么想的,可是教委知道,还有个标准答案”
冯唐是另一种高中生,他找了一个黑店,卖教学参考书,黄皮儿的,那书不应该让学生有,但他能花钱买着,书中写着标准答案“这句话代表了鲁迅先生在敌占区白色恐怖下不安的心情”。他就往卷子上一抄。
老师对全班同学说“看,只有冯唐一个同学答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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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过了好多年,他俩认识了。
老罗一直初中学历,没买□□,没考电大。贩中药,摆地摊,来北京混滚滚红尘,冯唐在协和学完了医,美国念完博士,进了麦肯锡当完了合伙人,买了后海的四合院,老罗刚来北京住他家,他给老罗找钱投资搞学校。“有了钱,有什么坏事儿,就更敢作了”
老罗在饭桌上横绝四海,嬉笑怒骂,冯唐是饭桌上不吭不哈,挺文静的,但眼睛活,别人说没意思的话他就拿手机拍桌上的姑娘,有人说邪话,他笑得又快又坏,有时候还侧头跟老罗补充句什么,我们没听清,问说什么,老罗一挥手“别问了,这是个流氓”
我当时觉得冯唐狷狂,有天晚上吃完饭一起坐车,他跟我说从小没考过第二,托福考满分,不用背,是照相机记忆力。写东西的时候根本不想,憋不住了一坐,象有人执着他手往下写。
我心里想,这哥们实在是。
后来还跟老罗聊过“他挺有优越感啊”
老罗带着欣赏之意说“臭牛逼呗”。他自己也根本不是个谦退的人,“希望那些喜欢用“枪打出头鸟”这样的道理教训年轻人,并且因此觉得自己很成熟的中国人有一天能够明白这样一个事实,那就是:有的鸟来到世间,是为了做它该做的事,而不是专门躲枪子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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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始冯唐的我不太喜欢,一股元气淋漓,但横冲直撞不知所终,在我们姑娘家看来,这是由男性荷尔蒙驱动的写作,是另一种动物的呓语—–好象我们的存在只是象一面镜子映射出他们,不容易有共鸣。
不过他的文字真是腥,鲜,写跟姑娘在实验室用烧杯喝七十度的医用酒精,边上都是用福尔马林泡着的人体器官,“我喝得急了,半杯子下去,心就跳出胸腔,一起一伏地飘荡在我身体周围,粉红汽球似的,我的阳.具强直,敲打我的拉锁,破开泥土的地面就可以呼吸,拉开帷幕就可以歌唱。酒是好东西,我想,如果给一棵明开夜合浇上两瓶七十度的医用酒精,明天夜合会脸红吗?香味会更浓吗?它的枝干会强直起来吗?”
中国字和中国字往一块这样一放,象有线金光钻在冯唐的文字里,有的地方细尾一荡抽人一下。
这挺怪的,我们都是七十年代人,我的课外阅读是批判胡风的文件和作文通讯,写作文是“平地春雷一声响,四.人.帮被粉碎了”,他这个东西从哪儿来的?
大概是因为他和老罗都把背标准答案的时间省下了,老罗退学后,看李敖王朔《罗马帝国衰亡史》,冯唐看劳伦斯,二十四史和《金.瓶.梅》。我十七岁学汪国真的时候,他俩已经写了,老罗写个挺魔幻的尿床故事,投给《收获》,冯唐投的是《少年文艺》,里头有句诗,一个半大孩子,已经邪得很狰狞了,“我没有下.体,也能把你燃烧”。
他们都这么野气生蛮地长起来,瞧不上肉头肉脑的精英,香港有个董桥,句子写得刻苦又艳丽,六十岁的时候感慨:“我扎扎实实用功了几十年,我正正直直地生活了几十年,我计计较较地衡量了每一个字,我没有辜负签上我的名字的每篇文字”,文章叫《锻句炼字是礼貌》。
冯唐说“这些话听得我毛骨悚然,好象面对一张大白脸,听一个日本艺妓说,“说我扎扎实实用功了几十年,我正正直直地生活了几十年,我计计较较地每天画我的脸,我没有辜负见过我脸蛋上的肉的每个人”
朋友里说起冯唐,分两类,一类喜欢他,说“他左手一指明月,右手一指沟渠,然后把手指砍了。”
另一类连他的名字都不能提,“阴气太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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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理解他们说的“阴气”是什么。
有次跟冯唐说起韩寒,他说韩的杂文好,我问他觉得韩的怎么样,他举个例子说有个他喜欢的作家叫伊恩,写过八个中篇,全是禁忌,欺负白痴什么的,非常颠覆根本道德的人性最黑暗的一面,“但是他的视角是好家的视角。”
他说了个细节“他们在二楼,在一个小渔港旁边,有鱼的味道一直在,跟女生抱在一起,感到怪兽在挠那个墙,他说给那个女生听,那个女生一开始没听到,慢慢她也听到了。”
这个细节让他感到用口语无法表达的那种敏感,“这是正常人的眼睛看不到的东西,但是是正常人在某一天,或者下雨,或者醒来,忽然感觉到的东西。”
他说,这就是家的责任。
他说“韩寒根本没摸到门呢”
他认为自己有这个敏感,“曾是寂寥金烬暗,断无消息石榴红”。
他学医的几年加重了这个气息,“我记得卵巢癌晚期的病人如何像一堆没柴的柴火一样慢慢熄灭,如何在柴火熄灭几个星期之后,身影还在病房慢慢游荡,还站到秤上,自己称自己的体重。”
能看到最黑暗处的人,大概有曹雪芹说的残忍乖僻与灵明清秀两气相遇的气质,“使男女偶秉此气而生者,在上则不能成仁人君子,下亦不能为大凶大恶。置之于万万人中。其聪俊灵秀之气,则在万万人之上;其乖僻邪谬不近人情之态,又在万万人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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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奇怪的是,写这一类字儿的人一般远离俗务,吃完大酒横着肚腹,让帝王让开别挡着光。他不,从美国回了香港,香港又回了内地,还转到大国企工作,当上了局级干部,简直是泡在世俗里,“中午喝酒,喝到三点,谈,谈到了晚饭,没谈完,吃完晚饭看二人转,晚饭被三中全会了。吃完凉菜,就站着敬酒。喝得吐了再喝,到十二点。”
我问,天天开会怎么办?
他说有个大官儿跟他说“开会的时候带一念珠,就当听和尚念经”
d的套路,老外的套路,政治的套路,商业的套路,他都熟。说政治需要相对透明的规则,如果没有很多年的契约精神的积累,办不到。“现在要不然是大国企,要不然是小本生意。别的根本形成不了力量”,我说你能做什么,他打个比方,现在都知道医院不行,要靠药养着,他当年的协和的同学都是严重低工资,但没有载体帮它扭这个劲儿。他想利用这个国企去开个十家医院,不要什么人都去协和。
他说,现在这种垄断的状况,只能试试拧身钻进体制,“把事挑起来”
我有什么俗事儿就问问他,他说他有个有用玩意儿,是一个戴金链子的美国老太太教的,在麦肯锡公司苦练了十年,叫金字塔原则。给我发个文件来。
“用一句话说,金字塔原则就是,任何事情都可以归纳出一个中心论点,而此中心论点可由三至七个论据支持,这些一级论据本身也可以是个论点,被二级的三至七个论据支持,如此延伸,状如金字塔。
他写“对于金字塔每一层的支持论据,有个极高的要求:mece(mutuallyexclusiveandcollectivelyexhaustive),即彼此相互独立不重叠,但是合在一起完全穷尽不遗漏。不遗漏才能不误事,不重叠才能不做无用功。”
我才第一次看到他搞咨询管理的嘴脸“过去皇帝早朝殿议,给你三分钟,现在你在电梯里遇到领导,给你三十秒,你只汇报中心论点和一级支持论据,领导明白了,事情办成了。如果领导和刘备一样三顾你的茅庐,而且臀大肉沉,从早饭坐到晚饭,吃空你家冰箱。你有讲话的时间,他有兴趣,你就汇报到第十八级论据,为什么三分天下,得蜀而能有其一。有了这个原则,交流起来最有效。”
这人是有志于世事的,看中曾国藩立德立功立言三大不朽,“曾国藩牛啊,把自己的肉身当成蜡烛,剁开两节,四个端点,点燃四个火苗燃烧,在通往牛逼的仄仄石板路上发足狂奔。”
所以他第一学老曾人情练达,依靠常识百事可做。第二如果想立事功,不要总在集团总部务虚,到前线去,到二级公司去,真正柴米油盐酱醋茶,对付痞子混子傻子疯子,对一张完整明确的损益表负责。第三学老曾灵明无着,物来顺应,不象和尚隐入五百里深山,要喝尽世事煮沸的肉汤,领会什么是“未来不迎,当时不杂,既过不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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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有一样他恐怕学不来,老曾一辈子一只青藤箱,一件布衣,前襟上还带着油渍,稍有点世俗之念,就骂自己是畜生,说不为圣贤,就为禽兽。他是两样都要,事功文章古玉姑娘,哪样都舍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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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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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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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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