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三言情小说>其它小说>一觉醒来我变成了妖艳贱货>第 81 章 第八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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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爱玲《流言》

  天才梦:

  我是一个古怪的女孩,从小被目为天才,除了发展我的天才外别无生存的目标。然而,当童年的狂想逐渐褪色的时候,我发现我除了天才的梦之外一无所有——所有的只是天才的乖僻缺点。世人原谅瓦格涅的疏狂,可是他们不会原谅我。

  加上一点美国式的宣传,也许我会被誉为神童。我三岁时能背诵唐诗。我还记得摇摇摆摆地立在一个满清遗老的藤椅前朗吟“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犹唱后.庭花”,眼看着他的泪珠滚下来。七岁时我写了第一部,一个家庭悲剧。遇到笔划复杂的字,我常常跑去问厨子怎样写。第二部是关于一个失恋自杀的女郎。我母亲批评说:如果她要自杀,她决不会从上海乘火车到西湖去自溺。可是我因为西湖诗意的背景。终于固执地保存了这一点。

  我仅有的课外读物是《西游记》与少量的童话,但我的思想并不为它们所束缚。八岁那年,我尝试过一篇类似乌托邦的,题名快乐村。快乐村人是一好战的高原民族,因克服苗人有功,蒙中国皇帝特许,免征赋税,并予自治权。所以快乐村是一个与外界隔绝的大家庭,自耕自织,保存着部落时代的活泼文化。

  我特地将半打练习簿缝在一起,预期一本洋洋大作,然而不久我就对这伟大的题材失去了兴趣。现在我仍旧保存着我所绘的插画多帧,介绍这种理想社会的服务,建筑,室内装修,包括图书馆,“演武厅”,巧克力店,屋顶花园。公共餐室是荷花池里一座凉亭。我不记得那里有没有电影院与社会主义——虽然缺少这两样文明产物,他们似乎也过得很好。

  九岁时,我踌躇着不知道应当选择音乐或美术作我终身的事业。看了一张描写穷困的画家的影片后,我哭了一场,决定做一个钢琴家,在富丽堂皇的音乐厅里演奏。对于色彩,音符,字眼,我极为敏感。当我弹奏钢琴时,我想像那八个音符有不同的个性,穿戴了鲜艳的衣帽携手舞蹈。我学写文章,爱用色彩浓厚,音韵铿锵的字眼,如“珠灰”,“黄昏”,“婉妙”,“splendour”,“melancholy”,因此常犯了堆砌的毛病。直到现在,我仍然爱看《聊斋志异》与俗气的巴黎时装报告,便是为了这种有吸引力的字眼。

  在学校里我得到自由发展。我的自信心日益坚强,直到我十六岁时,我母亲从法国回来,将她睽违多年的女儿研究了一下。

  “我懊悔从前小心看护你的伤寒症,”她告诉我,“我宁愿看你死,不愿看你活着使你自己处处受痛苦。”我发现我不会削苹果,经过艰苦的努力我才学会补袜子。我怕上理发店,怕见客,怕给裁缝试衣裳。许多人尝试过教我织绒线,可是没有一个成功。在一间房里住了两年,问我电铃在哪儿我还茫然。我天天乘黄包车上医院去打针,接连三个月,仍然不认识那条路。总而言之,在现实的社会里,我等于一个废物。

  我母亲给我两年的时间学习适应环境。她教我煮饭;用肥皂粉洗衣;练习行路的姿势;看人的眼色;点灯后记得拉上窗帘;照镜子研究面部神态;如果没有幽默天才,千万别说笑话。

  在待人接物的常识方面,我显露惊人的愚笨。我的两年计划是一个失败的试验。除了使我的思想失去均衡外,我母亲的沉痛警告没有给我任何的影响。

  生活的艺术,有一部分我不是不能领略。我懂得怎么看《七月巧云》,听苏格兰兵吹bagpibe,享受微风中的藤椅,吃盐水花生,欣赏雨夜的霓虹灯,从双层公共汽车上伸出手摘树巅的绿叶。在没有人与人交接的场合,我充满了生命的欢悦。可是我一天不能克服这种咬啮性的小烦恼,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蚤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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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气短情长

  朋友的母亲闲下来的时候常常戴上了眼镜,立在窗前看街。英文《大美晚报》从前有一栏叫做“生命的橱窗”,零零碎碎的见闻,很有趣,很能代表都市的空气的,像这位老太太就可以每天写上一段。有一天她看见一个男人,也还穿得相当整齐,无论如何是长衫阶级,在那儿打一个女人,一路扭打着过来。许多旁观者看得不平起来,向那女人叫道:“送他到巡捕房里去!”女人哭道:“我不要他到巡捕房去,我要他回家去呀!”又向男人哀求道:“回去吧——回去打我吧!”这样的事,听了真叫人生气,又拿它没奈何。

  二小女人

  我们门口,路中心有一块高出来的“岛屿”,水门汀上铺了泥,种了两排长青树。时常有些野孩子在那儿玩,在小棵的绿树底下拉了屎。有一个八.九岁的女孩,微黄的长长的脸,淡眉毛,窄瘦的紫袄蓝裤,低着头坐在阶沿,油垢的头发一绺绺披到脸上来,和一个朋友研究织绒线的道理。我觉得她有些地方很像我,走过的时候不由得多看了两眼。她非常高兴的样子,抽掉了两根针,把她织好的一截粉蓝绒线的小袖口套在她朋友腕上试样子。她朋友伸出一只手,左右端详,也是喜孜孜的。

  她的绒线一定只够做这么一截子小袖口,我知道。因为她很像我的缘故,我虽然一路走过去,头也没回,心里却稍稍有点悲哀。

  三家主

  有一次我把一只鞋盒子拖出来,丢在房间的中央,久久没有去收它。阿妈和她的干妹妹,来帮忙的,两人捧了湿衣服到阳台上去晒,穿梭来往,走过那鞋盒,总是很当心地从旁边绕过,从来没踢到它,也没把它拿走,仿佛它天生应当在那里的,我坐在书桌前面,回过头来看到这情形,就想着:这大约就是身为一家之主的感觉吧?可是我在家里向来是服低做小惯了的,那样的权威倒也不羡慕。佣人、手艺人,他们所做的事我不在行的,所以我在他们之前特别地听话。常常阿妈临走的时候关照我:“爱玲小姐,电炉上还有一壶水,开了要灌到热水瓶里,冰箱上的扑落你把它插上。”我的一声“噢!”答应得非常响亮。对裁缝也是这样,只要他扁着嘴酸酸地一笑,我马上觉得我的衣料少买了一尺。有些太太们,虽然也吝刻,逢到给小帐的时候却是很高兴的,这使他们觉得她们到处是主人。我在必需给的场合自然也给,而且一点也不敢少,可是心里总是不大情愿,没有丝毫快感。上次为了印书,叫了部卡车把纸运了来。姑姑问我:“钱预备好了没有?”我把一叠钞票向她手里一塞,说:“姑姑给他们,好么?”“为什么?”

  “我害怕。”

  她瞠目望着我,说:“你这个人!”然而我已经一溜烟躲开了。

  后来她告诉我:“你损失很大呢,没看见刚才那一幕。那些人眉花眼笑谢了又谢。”但我也不懊悔。

  四狗

  今年冬天我是第一次穿皮袄。晚上坐在火盆边,那火,也只是灰掩着的一点红;实在冷,冷得瘪瘪缩缩,万念俱息。手插在大襟里,摸着里面柔滑的皮,自己觉得像只狗。偶尔碰到鼻尖,也是冰凉凉的,像狗。

  五孔子

  孔子诞辰那天,阿妈的儿子学校里放一天假。阿妈在厨房里弯着腰扫地,同我姑姑道:“总是说孔夫子,到底这孔夫子是个什么人?”姑姑忽了一想,答道:“孔夫子是个写书的——”我在旁边立刻联想到苏青与我之类的人,觉得很不妥当。姑姑又接下去说:“写了《论语》、《孟子》,还有许许多多别的书。”

  我们的饭桌正对着阳台,阳台上撑着个破竹帘子,早已破得不可收拾,夏天也挡不住西晒,冬天也不必拆除了。每天红通通的太阳落山,或是下雨,高楼外的天色一片雪白,破竹子斜着飘着,很有芦苇的感觉。有一向,芦苇上拴了块污旧的布条子,从玻璃窗里望出去,正像一个小人的侧影,宽袍大袖,冠带齐整,是个儒者,尤其像孟子,我总觉得孟子是比较矮小的。一连下了两三个礼拜的雨,那小人在风雨中连连作揖点头,虽然是个书生,一样也世事洞明,人情练达,辩论的起点他非常地肯迁就,从霸道谈到王道,从女人谈到王道,左右逢源,娓娓动人,然而他的道理还是行不通……怎么样也行不通。看了他使我很难过。每天吃饭的时候面对着窗外,不由得要注意到他,面色灰败,风尘仆仆的左一个揖右一个揖。我屡次说:“这布条子要把它解下来了,简直像个巫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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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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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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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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