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说,到了今时今日,日本推理小说已经发展的自成一体,关于日本推理的历史就不用多说了,大家直接键入‘日本推理小说’6个字,度娘就会很热心体贴的答复你。
简单来讲,日本的推理小说兴起很早,早在一战后就渐成气候,到二战前后几乎成为当时日本社会小说的主流——推理小说成为一个国家小说的主流,这是很少见的,哪怕侦探推理小说的主要源泉国英国也不曾如此。
不过仔细想想,二战前是日本军国主义最严重的时候,大多日本□□人物反战人士都去蹲小牢了(著名的《千年□□》就是以此为背景的),社会思潮极度疯狂,这种情况下对小说家来讲,写写用怎么精妙的手法杀人似乎比较安全。
到了二战后,美国大爷接管脚盆岛,从明治维新以来的梦想就此破灭,普通群众和小说家对各种所谓的主义思潮感到十分疲倦,而不少有识之士直接意识到,到了如今这地步,日本再怎么蹦跶也跳不出山姆叔的手掌心了,更加懒得倡导什么理念,什么民族复兴啊日本第一呀大东亚共荣啊都成了幻影泡沫,于是小说风向就更加趋向于技术层面——怎样更完美的密室,怎样更离奇的分尸,怎样更精妙的不在场证明……等等等等。
说那段日子里推理小说是日本小说的主流,并非空穴来风,从二战前十几年到二战后二十年左右,推理小说在社会上的销量最大,各种推理小说奖项的奖金最高,以写《猫知道》的那位残疾女孩为例,几乎就是凭借一部优秀的推理小说直接从贫穷的底层翻身成为有钱有声望的社会名流。
如三岛由纪夫和川端康成,的确文字很高端,意境很美妙,各种奖项和赞誉堆积如山,可惜这种纯文学的东西对于普通社会大众而言不够普及广泛。(某关本文旨在讲通俗小说,所以就不提纯文学方面的影响和地位了。)
直到上世纪六十年代末开始,这种推理小说一家独大的情况才慢慢改变,原因嘛,很简单,日本经济又活过来了——日本太君们在全世界各大城市的勇猛烧钱行为再次给了脚盆国莫大的自信。随之而来的,就是各种类别小说的繁荣,如以司马辽太郎和田中芳树为代表的历史题材小说,也曾万人空巷。
司马辽太郎以日本历史上的著名人物的演绎小说出名,他的小说几乎每本都被大河剧搬上了荧幕;而田中芳树虽然和荧幕无缘,但他几乎开创了亚洲架空历史题材小说的先河,其后各国的模仿者无数。
当然,也是从那时起,日本最强大的文娱产业——动漫,上场了。在之后的几十年发展中,无论推理小说,历史小说,社会小说,统统要为动漫让路。这个以后再说。
回到推理小说方面。
日本优秀的推理作家无数,从早期的松本清张,江户川乱步,横沟正史,赤川次郎等,一直到后来的岛田庄司,绫辻行人等多不胜数,我的手指加上脚趾都未必够用。
日本推理小说的流派也多如寿司里的米饭粒,什么本格派(又分成古典本格和新本格),变格派,出格派,破格派,社会派,硬汉派,历史派,法庭派,旅行派……呼,说的我好晕。
这些流派中最强大接受度也最高的,莫过于本格派和社会派。
本格派是推理小说中当之无愧的老大哥,开山祖师是江户川乱步,从欧美流派的阿加莎和奎因开始一直在推理小说中唱主角。简单来说,本格派就是着重于杀人的手法和技巧,具有高度的逻辑性,无论是侦探破案还是凶手杀人,其思维分析方式都必须是缜密的,有理可循的,把所有的线索摆在读者面前,让读者也有机会能分析出罪犯是谁,揭破谜题之后众人恍然大悟,心服口服。
阿加莎也倾向于本格派,但无论是阿加莎的古典本格还是后来岛田庄司的新本格,无论是搞密室,还是渲染诡异恐怖的气氛,加入惊悚的元素,但最后破案都必须依靠逻辑思维和线索分析,不能毫无理由的天外飞来一个灵感,或侦探本人有第六感会算命占卜什么的。
与本格派只注重凶案本身相比,社会派则另辟蹊径。
以森村诚一为代表的社会派,其实每件凶案中的手法和技巧并不出奇,如他的《人性的证明》中,八衫恭子杀死自己黑人儿子的手法半点不稀奇,就是找个时间偷偷见面然后一刀捅死完事,也没有什么过硬的证据和破绽。案件中真正令人兴味的是杀人动机,一个社会名流服装设计师怎么会和美国贫民窟的一个黑人少年扯上关系呢?然后一层层抽丝剥茧之下,往事慢慢露出悲伤的真面目,那是整整一代战后日本人的无奈和耻辱。
总之,社会派的特点,并不十分注重凶案的技巧和手法,更注重的是杀人动机,凶案演变的过程,然后影射出整个社会或某个时代或某阶层人物的共性。森村诚一的《荒诞世界》和证明三部曲,还有松本清张的《砂器》和《雾之旗》等都是这方面的代表作。
社会派推理小说的优点是,如果你了解那个时代,或经历过那个时代,就会让你有莫大的震撼力和心灵撼动;但如果你完全不懂故事的背景或某阶层任务的心理,读起来就无感了。
当年电影《砂器》和《人证》,不知让多少观众潸然泪下。
曾经社会派和本格派斗的天昏地暗,不过从目前来看,貌似还是本格派稍占上风。
相比之下,变格派也曾是很大的一个流派,是少数我非常不喜欢的小说流派。
变格派的特点是描写科学幻想,变态心理,案件大多阴森恐怖,荒诞不经,杀人手法十分夸张,大多数变格派作者(注意不是所有作者)既缺乏本格派的严密逻辑推理,又缺乏社会派悲天悯人的人性关注,大多靠卖弄惊悚和天外飞仙般的臆想来取悦观众,真是不知所云。
不过也有例外。
同属变格派的拔叔系列(有评论家认为不属于变格派),某关却不能不喜欢,因为作者的文字功力太强了,把心理变态的汉尼拔教授描写的入木三分,刻骨铭心。作为日本变格派开创人的横沟正史,作品如《狱门岛》和《犬神家族》,某关觉得虽然逻辑推理有些意外诡异,但凄凉妖艳的渲染很棒,依旧不失为上乘佳作。
我真心不喜欢变格派的很大一个原因,觉得看多了变格派凶案小说自己都快不正常了,到处都是变态的心理和惊悚的气愤,还有各种诡异阴暗的想法。杀人嘛,就应该有非常实际的理由,为了钱,为了爱情,为了复仇,为了灭口,清楚明白发人深省,可变格派推理小说的杀人动机总有些莫名其妙的,像拔叔这样直白的心理变态爱吃人肉人肝什么的,简直是变格派中的好凶手了。
——这些纯属个人意见,有喜欢变格派的亲请完全无视我吧。
最后来说说近几年十分红火的东野圭吾。
事实上,这位大叔才是某关写这篇东西的主要原因,也是前几天我险些卷入掐架的原因——原因很简单,题眼是‘作为新本格之父的岛田庄司和东野圭吾,谁更了不起,以及东野圭吾到底算不算一个推理作家,有那么了不起吗?’
我不过说了两句,结果被喷了一脸口水回来。
个人认为,从推理的角度来看,东野圭吾并不算出色。他的小说本身很精彩,可就推理的层面来看,并没有任何创新的手法,没有任何奇特的技巧。
以《嫌疑犯X的献身》为例子,这本书可说是东野圭吾小说中销量前三高,影视改编最成功的作品之一,可其中的杀人手法一点也不稀奇,用杀害另一个无关者来扰乱真正被害人的被害时间,进而制造凶手的不在场证明——这种手法早在阿加莎的《藏书室女尸》中就已经使用过了,而且之后也有不少小说家或借鉴或改编过这种手法。
东野圭吾在《嫌》里的手法,无非是对阿加莎经典手法的一次变形而已。非但不稀奇,而且其中存在极大的BUG。
阿加莎写《藏书室女尸》时,虽然指纹技术已经成熟,但血型辨别技术还并未在刑侦系统中广泛应用,更别说DNA技术了,所以阿加莎在当时的背景下使用那种手法是很自然的。可是《嫌疑犯X》的成书时间是什么时候了,日本应该早就具备了完整的血型辨别刑侦技术甚至初级的DNA鉴别水平了吧。
警察一开始就怀疑过那对母女,可是那对母女有铁杆的不在场证明,然后事情就陷入胶着,然后就不得不去请伟大的汤川教授出马——太二了吧。
哪怕是只受过港剧刑侦片训练的普通观众,也会觉得,既然你怀疑那对母女,你为什么不把这对母女的背景先查一下,然后就能查出那女人有个混混的前夫,然后去找那个前夫,找不到,人呢?失踪了。什么时候失踪?找人问就可以发现那个混混前夫的失踪时间很巧合,如果有幸能问到混混前夫的狐朋狗友,很可能就知道混混前夫是去找前妻的。
除非是焚化炉,不然前夫的尸体不可能烧干净,只要留下一点DNA,有那个女儿在,凶手还能逃的了吗?需要非得汤川教授来显摆吗。
还有《白夜行》等小说,都很好看,很畅销,但是——东野圭吾的小说很特别,说他是纯文学嘛,他的确是以各种谋杀案和死亡为故事的展开基础;说他是推理小说嘛,其实他的杀人手法毫无创新,甚至他更多的笔墨是在描写什么父子情,夫妻情,恋人情,嫉妒,憎恨,里面各色人物的长吁短叹悲欢离合等。
说他是本格派嘛,却根本没在破案和案件分析本身上留过多笔墨;说他是社会派嘛,其实故事里面的爱恨情仇大多没有社会共性,不具备反思社会弊病的强大理念,反倒有些浪漫的言情性和煽情性。
感觉东野圭吾的小说,好像什么因素都占一点,但又似乎什么都不是,于是争议性就很大。尤其是当东野圭吾名利双收,各种利润度和影视名气度隐隐胜过一大帮埋头兢兢的正统推理小说家,于是口水就来了。
有人认为,东野圭吾是日本推理小说界的新星,对逐渐没落的日式推理作品做出了精彩的变革和革新;另一部分人认为东野圭吾是日本推理小说没落的标志,他的小说失去了推理小说最值得骄傲和最本质的特点,不注重案件的各方面因素,而以悲剧的煽情和人物间的悲情来取悦观众,就纯技术新颖而言,岛田庄司至少胜过他几十个马身。
我个人认为(注意主语),作为一个畅销作家,东野圭吾是了不起的,他抓住了读者的脉搏,拿住了市场的口味,而且他的作品伸展性很大,无论改编成电视剧还是电影,都十分精彩,完全具备了畅销和普及的基本要素。
但是如果只从推理角度来看,那么东野圭吾无疑是三流的。他的汤川学系列中的很多用物理知识来破案的桥段经常遭到专业人士的置疑,而且不少是很牵强的。
而我们的阿婆则不同,‘推理女王&侦探女王’的名号不是白叫的,她首创了很多经典的谋杀案例,现在很多电视剧里的案件都还在继续借鉴她的创意呢。
如《ABC谋杀案》中,以连环杀人来掩饰特定杀人;如《东方快车谋杀案》中首创了集体杀人;如《阳光下的罪恶》中的时间差来制造不在场证明;如《罗杰疑案》中的凶手自述谋杀案,《啤酒谋杀案》首创了回忆破案法……这些现在看来似乎毫不稀奇,但那可是大半个世纪前的作品呀,是阿加莎了不起的首创。
尤其那部横空出世的《无人生还》,一经面世,立刻震惊文坛,里面惊恐气氛的渲染,悬疑场面的制造,十个人十种死法,每种都不一样,每种都奇思妙想——简直是推理小说中的巅峰之作,至今无人能出其右。
这部小说里的各种桥段,无数次被各种文学作品借鉴,连武侠书都有。如古龙的《楚留香之蝙蝠传奇》中,那条大船上一个人接着一个人死去,每个人都有嫌疑,但又每个人都无法确定,最后凶手居然是早早‘死去’的丁枫。
一等揭穿凶手,某关当时就拍腿惊叹,丫这不是《无人生还》里的桥段么——好桥段,又被骗了一次,古龙改编的也妙,这才是真正的借鉴,而非抄袭。
在我看来,阿婆的作品才是推理小说的经典,无论过去多久,无论时代如何变化,无论刑侦手段如何进化,它们永远散发着永恒的魅力。
如岛田庄司,也创造了大量列独特的凶案模式,如《占星术谋杀案》中的干尸分离手法等;如绫辻行人的各种密室谋杀。
所以,评价东野圭吾,要看读者是从什么角度去欣赏。如果你只是去看一本小说,那么东野圭吾绝对是出色的;但如果你是一个推理迷,期待精妙的推理解谜,那么去读东野圭吾,无疑有‘上当’的感觉。
推理小说是一门综合艺术,结合了心理,生理,空间,时间,药理,历史甚至科学,但既然为艺术,就不能只是技术的集结,必须还具备相当的情感累积。
额外提一句,阿加莎也是侦探死神体质的首创者,波罗和马普尔简直是走哪儿哪儿死人,活活灾星降世,而脚盆国也很好的继承甚至发扬光大,江户川柯南和金田一等等简直人形流动大杀器。我家阿福就不这样,他还往往能让人不死,米国侦探也是这样,大多是人死了后才出现收拾烂摊子的,果然有节操多了。彡彡訁凊
说到这里,我们有请脚盆岛的好基友兼干爹,阿妹利家,掌声有请!
侦探推理小说从来不是米国的主流文学,哪一个时代都不曾是,但米国依然诞生了许多伟大的推理侦探小说家,别人就不说了,什么约翰.迪克森.卡尔,克雷顿劳森,范达因,大约不少亲连听都没听说过,最多听说过一个范达因二十准则——就说说埃乐里.奎因吧。
奎因不是一个人,是两位美国大叔的写作组合,他俩足足合作了近半个世界,写了七八十部作品,大多数是以侦探奎因父子为主角,也有别的几个侦探。
作为一名刚正不弯的直女,我对这对好基友的生平全然不感兴趣,只说他们的小说吧。奎因的小说就是典型的技术型侦探推理小说,推理侦破的过程特别注重逻辑,甚至有些繁琐,看他们的小说就仿若电影《国家宝藏》中的步骤,一个线索推进下一个线索,一个蛛丝马迹引出下一个蛛丝马迹,合不合理且另说,但绝对不会出现逻辑死的情况。
比如范达因的小说《格林家杀人事件》就曾被人吐槽,既然凶手必然在这个家族的成员中,当这家人死得只剩一个了,那无论这个人看起来多楚楚可怜多无辜,她也必然是凶手了,还需要你个大侦探最后来揭破吗?!省省吧。
奎因小说的另一个特点是可读性很强,情节引人入胜,让读者欲罢不能,通俗点来说,就是特能引起你的好奇心——到底是怎么杀的?到底是哪个家伙?这是怎么完成的?简直猫抓心一般好奇。
当然,奎因小说也不是没有缺点。很妙的是,他的缺点,恰恰是阿加莎的长处,其一是文学性,其二就是对于谋杀动机的描述。
相比前面黄金时期三女杰,奎因基友组都不是正经科班出身的作家,他俩没有真正受过文学的正统全面培训,家中也没有阿加莎那样浓厚的文学气息,甚至称得上是市井出身。
我扯了这么多次‘家庭文学气氛’,可能有亲会问这到底是个什么东西?现在JJ上这么多优秀作家难道各个都是书香门第文科毕业,不也写的很好嘛。我要强调的是,在那个网络和公共教育甚至高等书籍没有普及的年代,如果没有机会进高等学府,家庭教育就极为重要。
简单来说,就是你家得有个好像教室那么大的书房,四面墙上满满都是各类名家典籍,从古希腊到古罗马再到文艺复兴,从苏格拉底柏拉图到亚里士多德再到莎士比亚,你家里个个都是文化人,张嘴就是‘生存还是死亡’,吃饭会来一段‘shewalksinbeauty’,闲来无事喜欢写一点文学评论或理论综述,时不时鼓励还是小萝莉的你也写点什么小故事小诗歌什么的,你从牙牙学语开始,你的亲朋好友就会一遍遍纠正你的语法错误以及说话里的逻辑性表达性艺术性优美性……等等等等。
——说句题外话,简奥斯汀也是在这样的家庭中长大的,而这样长大的小孩,哪怕你当不成作家,言谈举止也特气质,这也就是我们无数次在古典BBC剧集中听到提起的特有逼格的‘manners’,即教养。
这种文学修养表现在作品中,就是有些作家渲染气氛特别到位,描述情感景色特别深入人心,你一读他们的作品就有身临其境的感觉。举个栗子,网上写民国文的不少,但我认为渲染那个年代感最到位的还是尼罗和匪我。有些作者写民国文你就无法代入其中,感觉稍微调整一下主语和状语,完全可以当作现言文来看。
奎因小说也是这样,比如阿加莎的几本小说你会一看再看,比如我特别喜欢的《死亡约会》,《空幻之屋》,《杀人不难》等,即使你已经知道了凶手和谋杀手法,你还是愿意再读一遍,去感受那伤感的气氛和动人情感。
但,即使我十分喜欢奎因小说,我也从来没重读过他的任何一本书,一旦我知道了凶手和手法,这本书就对我不再具有吸引力了——如果这里得罪了奎因粉,我先道歉了,纯属个人观点,大家完全可以扔烂番茄臭鸡蛋的。
在《罗马帽子之谜》中,作者引出侦探时用了一大堆父子间的谈话,简直平淡无味,那个帅哥角色无法引起我一丝一毫的情感波动,还不如我家鹰钩鼻子肤色苍白的阿福有范儿,言谈冷静扼要,哪怕是炫耀自己时也是简明扼要。
当然,瑕不掩瑜,如果你是个硬派侦探推理小说爱好者,那么只要谋杀梗写得到位,文学性不那么强也是可以接受的。比如目前大红特红的终点玄幻小说,西红柿三少等人,都知道他们的文没什么文采可言,但人家描写桥段成功,铺垫情节精彩,一样能畅销。
比较让我介怀的还是奎因小说的第二个缺点,谋杀动机描述不够到位,这直接导致每次案件的所有主配角面目模糊。
读阿加莎的小说,那些著名的案件中,你可以记不起波罗或马普尔干过些什么,但你一定记得住那些穷极心智去想辙犯罪的凶犯们。如《尼罗河上的惨案》中的杰奎琳,简直刻画得入木三分,她的疯狂和演戏,甚至知其不可为而为之的痴情,到最后我都同情她了。
前面足足几十万字把谋杀过程,步骤,技巧来来回回写了个透彻明白,可最后点题不够,就如一出恢弘伟大的歌剧,你需要一个压轴的高音部外加一个戛然而止的静音符,才能让听众回味不已。
如奎因小说的巅峰之作《X的悲剧》,凭良心说,真是非常精彩,引人入胜步步惊心,可布置了这一系列的凶手到底是怎么想的,为什么这么不依不饶,全都草草一笔带过;仿佛登山者最后一步一脚踩空了一样。
而这一点可说是阿加莎的拿手好戏,在《东方快车谋杀案》中,死者被捅了十几刀惨死,尽管我们知道死者不是好人,但最后琳达阿登的一番动情的解释,短短一百来字,可谓道尽了被害者亲友的心酸和愤恨,这才让波罗的法外开恩显得那么顺其自然。整本小说立刻上了一个台阶,简直从侦探推理小说上升到对法律和正义的拷问。
可能有亲们觉得喜欢拿感情说事是女作家的惯例,那么我们拿柯南道尔举例好了。《血字的研究》中他用了足足一整章的分量来描述凶手的动机,可谓催人泪下,一个善良的老父亲,一个纯洁无辜的女孩,一段真挚的恋情,全被活活被摧残而亡。
读完《犹他之花》那一章,我真是火冒三丈,觉得把那两个王八羔子扒皮抽筋都不为过,那凶手真是条有情有义的好汉,为了心爱女孩的惨死远走重洋,一路贫寒交加吃尽苦头也决不回头,最后手刃仇人,真特么好男人啊!!!——我眼泪又出来了,去喝口水补补先。
而奎因的小说中每有一个人物,包括主角配角,被害者或谋杀犯,都不能让我有这样的感动!不得不说,这是一种遗憾。再次为阿婆和柯南点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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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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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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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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