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三言情小说>仙侠小说>我全家都带着金手指穿越了>第六百三十八话:程大人(两章合一)
  在京都百姓们津津乐道嫡公主选定了驸马这事之际,京城又发生了一件可以算得上轰动的大事。

  那是一个微风和煦的午后,阳光懒懒散散的,街面上都没有什么行人,铺子里的伙计掌柜、街边的摊贩、老树下的老黄狗都在打着盹儿。

  突然,一阵急促的马蹄声响起,踢踏、踢踏、踢踏。

  惊醒了昏昏欲睡的人,他们抬眼张望,只见一辆青布小马车跑得飞快,咻得一下就过去了,只留下一道残影。

  幸而是街面上没什么行人呢,要不然,就这个速度跑,不撞飞一堆人才怪呢。

  见过八百里加急的插旗快马在京城的街道上疾驰的,还没见过这般加急跑过的马车呢。

  这是出了什么大不了的事了?

  五城兵马司不管管?

  五城兵马司负责京都的街道管理等,自然不会不管,这不,马车还没跑进内城,就被五城兵马司的人给拦住了。

  “车内何人!为何在京城纵马飞驰!”

  赶车的车夫赶得满头大汗的,见这阵仗,不由扭头看向身后的车帘,“老爷...”

  须臾,那车帘掀开来,露出一张既红且白又黑的怪异面庞来,“是我!我有要事要即刻进宫面圣!”

  带队的这名兵马司指挥使正是熟人,识得车上这人,见他如此急迫,不由得就放了行。

  等马车再次疾驰而去,身后的属下不由问起:“大人,车上那人是何人啊?看着像是得了什么重疾一般。”

  他可是第一次见人的脸可以又红又白还黑的?

  那指挥使道:“那是我姑母的小姑子的公爹,司农卿程大人。”

  他之前听他姑母提起过,说是程大人自去年秋后,就常出门,一出就是十天半个月,有时候还一两个月呢,也不知道是在做什么。

  总之,人是越来越黑,也越来越瘦,但一双眼睛却是越来越亮,跟着了什么魔似的,不知道的,还以为他被哪个矿场司扣押去挖矿给折磨疯了呢。

  说起来,这回程大人好像也是二月就出了门吧?这又是近两个月的,突然这般急匆匆赶着要进宫面圣,这是出什么大事了?

  不知道的,还以为程大人是替皇上微服出巡监察地方事发现了什么特大贪官污吏或不得了的事呢。

  可程大人,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农官呀!

  不搁庄子里研究他的农事,这是作甚呢。

  指挥使十分的想不明白。

  在程大人进了宫门之际,承安坊,翰林方府,刚午睡起来的徐茵茵便得了连翘禀报道:“郡主,马宽刚从外头回来,说是程大人回京了,这会儿估摸着已经进宫了。”

  徐茵茵听着,慵懒的撑了一个懒腰,不免露了一丝笑意来。

  谋划了大半年的,这厢终于是成了。

  这事说起来,徐茵茵都有些哭笑不得。

  自去年敬献了玉麦之后,她爹同他商议,这种出头的事,他们还是暂且不要露头了,免得太出风头,惹人怀疑。

  别人发现不了的新奇东西,为何偏偏你们发现一回又一回呢?

  这事说不清楚,那就让别人也出出风头,如此,就不会显得她特别了吧。

  而这个别人,便是程大人了,他就是最合适的人选。

  且都不用怎么费劲引,程大人自去年玉麦收获之后,自个就一心往城外去了,城外的这个山那个山的,他都爬了个遍,爬累了,爬不动了,就雇了力夫背、抬,总之,一心想着也能在山上发现新奇的粮食什么的。

  他可是农事官,这事别人还能比他更擅长?

  这不,京城周边的山爬完了,继续往外扩,什么八峰山赤玉山这些离京城两三日路程的地方都去了,而后还越走越远——

  徐茵茵一直让人跟着他注意他的行踪随时来报的,自然是知道他的一举一动的,见得时机差不多了,便私底下单独的吩咐了寻雁去办一件事。

  她从兑换商城里兑换了几株连根带叶的红薯,让寻雁悄无声息的带去了香山深处种下,然后引程大人去发现。

  这事若在旁人看来太过奇怪了些,不经推敲,但寻雁只听她的命令,听令行事,从不多问从不多嘴,实是最好的“工具人”了,虽然这么说有些不好,但总归就是寻雁的忠心毋庸置疑,再没谁比她更放心办这些事的了。

  “坑”已经挖好,就等程大人往里头钻。

  可程大人也真是,两三回的就打那红薯藤上跨过去,愣是没发现了,她得了寻雁传回来的信,都恨不得直接让寻雁将那红薯给挖出来丢他身上算了。

  于是乎,不得不再细致了些,就差明晃晃的告诉他那就是个好东西了,程大人这才终于皇天不负有心人的“慧眼独具”发现了那株与众不同的红薯。

  后头的事,就不需担心了。

  程大人亲自上手,将那红薯研究了又研究,然后成功挖出了底下的红薯来,接着,又在周围搜寻,最后将几株分散的不远的红薯都给挖了出来,整整挖了一背篓的。

  再然后,程大人横着心洗干净一个红薯,切了一块来尝了,能吃,且过了一夜他也一点事都没有。

  有土豆这个高产粮食在前,程大人凭着这几株就挖出了一背篓的红薯这个结果来看,也觉得这红薯定也是高产粮食没错了。

  这一发现,让程大人亦是激动的满面红光,他也发现新奇的作物啦!

  于是乎,这便有了程大人快马加鞭日夜兼程的往京城赶回来,因为一路上没好好的歇,坐马车坐得吐了一回又一回,脸红是因为压抑不住的激动,脸白是因为快虚脱了。

  能撑着不倒下,那皆是因为那口想要第一时间跟皇上禀报这疑似又一高产粮食的作物的气。

  这不,程大人面圣之后,将红薯呈上,前因后果一说,人就华丽丽的倒下了。

  随着程大人被皇上派宫里的内侍亲自送回程府,又派了太医前往看诊,宫里的赏赐这些也哗啦啦的往程府去,消息灵通的人家便都知道了。

  哦,原来是程大人在距离京城三百里之外的香山深处发现了高产粮食,这粮食跟土豆一样,根叶露在地面,而果实都长在地里。

  据说此粮食朱红色的表皮,白色的果肉,润泽可食,口齿生津,生食如葛,熟食如蜜,味似荸荠,是以,皇上替其赐名为地瓜。

  此地瓜只区区几株,就收获了一背篓的果实,实在是高产,若真是推广种来,那么,大燕百姓便又有了一样可以果腹且产量高的粮食了!

  此前有嘉成郡主敬献发现的稀奇粮食而得封县主,现有程大人发现了高产地瓜而赏赐不断,荫庇其子。

  一时间,往那些个深山老林踏足的人多如牛毛,只可惜,野物打了不少,山珍发现不少,还有些碰上了老虎熊瞎子的。

  真是各种奇遇都有,但就是没谁发现什么新奇粮种作物之类的。

  徐茵茵听得别人说起这些个新鲜事儿时,也只是一笑置之。

  这种特别,她可不想烂大街。

  要是人人都能随便进山就找回新奇的东西来,那还有何稀奇的?

  不过还有一样东西,她得赶紧接着让程大人发现的好。

  西红柿炒鸡蛋和白糖拌西红柿什么的,她现下特别的想吃啊。

  虽说系统商城里随随便便,但她现下身边随时有人伺候着,早晚都有人,偷吃什么的,真是不太方便。

  且若能光明正大的吃,谁愿意偷吃啊?

  不过这个机会,一等就是好几个月。

  春去秋来,养好了身体和精神的程大人避过了最热的夏日,这不,天气刚刚凉爽下来,就再次踏上了“征程”。

  能替大燕百姓谋福祉,能得皇上的看重,这种种,都促使着他的一往无前。

  这几个月,京城周边的山都被人踏出了一条又一条的新路,这事他搁家里也没少听说。

  不过,他一点也不急,不是所有人都有这个慧眼识珠的能耐的。

  嘉成郡主数其一,他嘛,现也勉强算得上其二吧?

  所谓功夫不负有心人,他这有能耐的再加上不辞辛苦,相信定会再找到好东西的。

  程大人信心满满,而现实也诚不欺他。

  许是运气实在太好,这回他出动,不过只一个月不到的功夫,便在齐州境内的一座大山的山岗之上的山壁之下,发现了几株奇异的果树。

  这果树,枝叶没什么稀奇的,看着跟茄子和辣椒差不多,但枝条上挂着一个个红通通的果子,像大红的小灯笼,又更像是柿子。

  满山遍野什么样的浆果野果都有,其中,有毒的不知凡几。

  程大人也知道,越是好看的东西越有毒,就跟山上的菌子一样。

  是以,他虽被这果树吸引,但不敢贸然亲自去品尝。

  便即让随从去山下村落买来一只鸡,摘下一个红果子来,切开研究过了,让鸡啄食了。

  等第二日,鸡还是活蹦乱跳的,程大人顿即放了心,亲自摘了一个红果子来尝了,唔,酸酸甜甜的,吃起来又脆又嫩且,汁水也十分的足,实在是解渴得很呐!

  程大人只觉自己发现了一种新奇的水果,这果子,长得跟柿子一样,但比甜瓜还要解渴生甜。

  虽不是粮食,但能为大燕百姓多发现一种解渴的水果,也是一件不可多得的好事啊。

  为怕这摘下的红果子烂掉,程大人压根就没摘,直接连根拔起,将果树果着泥土一起运回京城。

  如此日夜兼程,赶回京的时候,红果子好在是没有烂,鲜嫩如旧。

  红彤彤的,一个个喜人得很,皇上见了也是颇为新奇,一听这是可食用的水果,便也不由尝了,这一尝,也是不住点头。

  顿即让程大人先在皇家庄园里试种,后续再慢慢推广开来。

  这事一传开,京城之中便又多了不少的谈资。

  发现高产地瓜的程大人跑了一趟远门,又发现了新奇的东西,这次,不是粮食而是是水果,听说这果子长得跟柿子相像,红彤彤的,好看得紧,皇上便给这果子取名为红柿!

  程大人此次又立了一功,龙颜大悦,皇上又重重的赏赐了程大人呢!

  这让那些派出了不少人都没有发现的人也是直摇头叹没有这个运道,罢了,罢了。

  倒是因着程大人先后发现两次稀奇作物使得龙颜大悦得了厚赏,众人便不由得想起了此前就是靠着这些而入了皇上的眼,一步步到了如今的郡主身份的嘉成郡主。

  咦?嘉成郡主自成亲之后,怎么就没有动静了?

  这都一年多了,也没见嘉成郡主再敬献什么好东西给皇上皇后呢。

  这是黔驴技穷了没得献了,还是成了亲要管的事不少,没这个闲暇了?www.33ýqxsś.ćőm

  不过女子成婚最主要的是什么,那不就是延绵子嗣嘛。

  可嘉成郡主这都成亲一年多了,上头没有婆婆立规矩,日子过得要怎么轻松就怎么轻松的,哪家新媳妇都没她这般肆意的了,怎么也没见肚子有动静呢?

  时人都是八卦的,这事不提这个茬倒罢了,这一提起,那就一发不可收拾了。

  先是各府夫人奶奶们私底下的闲谈这事,到后头,大街小巷的妇人们都讨论起来了。

  以至于方从云在翰林院里,都被人打趣了。

  作为探花,被赐翰林编修的温兴元于九月里成了亲,如今也正是新婚燕尔,蜜里调油的时候,对于同在翰林院的这个一次又一次压了自己一头的方从云,他心里自然是看不惯的。

  虽说这一年的翰林院生活两人并没有闹什么不睦,但差不多的人都知道这两人面和心不和的。

  这不,听得温兴元明晃晃的打趣方从云何时当爹,翰林院众文人也是闲暇之余难得的看起了热闹来。

  不是妇人才八卦,男人也同样。

  且男人八卦得更多,比如,这成亲一年多还未有孕,是不是方翰林不行啊哈哈哈哈——

  对于这些打趣和那赤裸裸的怀疑他不行的眼神,方从云面上仍旧是云淡风轻。

  只是心里到底是做不到无动于衷的。

  虽说他跟妻子常说顺其自然,可成亲一年多以来,除了妻子偶尔不想要的日子,他们的夫妻生活还是很和谐幸福的,妻子也没有喝避子汤什么,为何就不见孕信呢?

  想到妻舅家的大表兄便是因为天生弱精才一直没能让妻子有孕,这吃了大半年的药调理,才总算是在上个月查出了好消息。

  方从云思索了两三日以后,便在这日特意跟上官请了一个时辰的假出来,避人耳目的,悄悄去了同济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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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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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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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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