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科长来买东西?”叶黎主动打起了招呼。
“对,买点排骨!”钱科长眉眼间笑意盈盈,一看就是有好事儿。
“叶厂长也来买肉啦?”钱科长看到了叶黎手里拎着的五花肉。
“嗯。我父亲想吃,我今天给他做红烧肉。我买完了,先走了啊。”叶黎和钱志道别后拎着肉回了家。
钱志买了排骨又去买了好多菜,拎着沉甸甸的两兜子东西兴高采烈地往家走去。
凌云今天早上突然的造访让钱志受宠若惊。没想到凌云竟然主动找上了门。
所以钱志今天上午没去上班,向刘华请了假。
回去的路上,钱志看到卖冰糖葫芦的大爷,便拦住了大爷买了一串又大又红的冰糖葫芦。
“凌云最喜欢吃酸酸甜甜的东西了!”钱志把冰糖葫芦牢牢攥在左手,两个大袋子全放到了右手上。
买的东西太多了,钱志感觉自己走路都困难了。
终于到了家门口,钱志敲响房门。
凌云给他开了门,看到门口傻傻给自己买了一堆东西的钱志。凌云的眼神闪过一丝愧疚,但转瞬即逝。
“怎么买了这么多东西?我只在这里待两天。吃不了这么多的!这些东西花了你不少钱吧?”凌云赶紧去接钱志右手的袋子。
“没多少钱,你好不容易来一趟。我肯定要给你露一手!自从和你分开之后,我学了好多拿手菜呢。哎,别拿袋子!给你这个!”钱志不让凌云帮忙拎东西,而是把左手的糖葫芦递给了凌云。
要是往常的凌云看到这么一串又大又红的冰糖葫芦,肯定会高兴地欢呼起来。可今天的她却十分反常。
反应过于太平静了,凌云点了点头接过了糖葫芦便不再言语。
她看着糖葫芦发起了呆。
“怎么不吃呢?我记得你最喜欢吃这个的!”钱志看到凌云走神,便好心提醒道。
“哦,对。我最喜欢吃冰糖葫芦了……”凌云小声嘀咕着,眼眶渐渐发红。
冰糖还是还是一如既往地好吃,可此时她的心情却复杂至极。彡彡訁凊
果然是物是人非,两个人一旦错过了,就再也回不到从前。
“凌云,帮我把门关一下。我去厨房做饭,你在屋里坐会儿啊。要是觉得烦闷,可以去我屋里看会儿书。”钱志对凌云还像以往一样不设防。
“好,那你先忙。”凌云手里拿着糖葫芦,径直走进了钱志办公的房间。
房间的桌上堆满了书籍和草稿纸,十分的杂乱无章。
凌云见状嘴角露出了一丝久违的笑容,这么长时间过去了,钱志这个坏毛病还是没有改掉。当初他们俩一起搞实验的时候,钱志每次都会把“战场”搞得一团糟。最后都由她来收尾整理。
凌云将糖葫芦放到了茶杯上,自己则开始整理钱志的房间。
不一会儿杂乱无章的房间就被整理得井井有条,而凌云拿起了一张草稿纸认真的看了起来。
她越看越觉得惊讶,钱志竟然把她当初的思路实践了出来,草稿纸最后几行字有些潦草,凌云看不清楚最后的实验结果如何。
“看什么呢这么认真?”
钱志的声音突然从身后传了出来,吓得凌云手一抖,把草稿纸掉落在地上。
“吓到你了,真不好意思!你没事吧?”钱志将地上的草稿纸拾起来,又放到了凌云手上,示意她继续看。
“钱志,你这个草稿纸上的实验结果如何?成了吗?”凌云小心翼翼地问出口。
“没有成啊!这是我半个月前的草稿纸了。所有的草稿纸上记录的实验方法都没成功。”
听到钱志的话,凌云松了一口气。仿佛当初自己放弃研究的决定是正确的。
可钱志接下来的话,却让凌云心里有些难受。
“凌云你知道吗,我终于把咱们一起研发的那种面料做出来了!这还得多亏你的思路呢!只可惜你没有和我见证成功的那一刻。”钱志想到那天上午在工厂试验成功的时候,他激动地连叫了三声。那叫声跟大猩猩一般。
“你真的研究成功了!”凌云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她上次和钱志见面分开才不过两个月的时间。
以往他们两人一起研究这个面料好几年都没有结果,怎么短短两个月就能够有实质的进展呢。
“钱志你不会是骗我,想让我加入你现在的单位吧?”凌云还是不相信自己听到的话。
“我知道你不相信,就连我现在回想起来都觉得不可思议。你知道吗?最后的实验数据跟咱们之前的就差一点点!可就是这一点点,却让我们在原地打转了好几年。是不是有时候也挺无奈和残酷的。”钱志非常理解凌云现在的感觉。
“能让我看一看你的实验数据吗?这毕竟算是我没有完成的一个愿望。我想亲眼见证一下它的成功。”凌云说完看向钱志,等待着他的回应。
“没问题!不过实验数据在工厂。等吃过饭,下午你随我一起去工厂吧。”钱志解释道。
“哦,在工厂放着呢。我一个陌生人去不太合适吧?”凌云知道工厂里除了钱志还有叶黎和周琳她们,她不太想见她们。
“没什么不合适的。我们叶厂长当初还想拉你入工厂呢,正好这次你们见了面,也再聊聊呗?”钱志不觉得有何不妥,反而他还想让叶黎和凌云见面。希望叶黎能再劝劝凌云,把她也留在工厂。
“既然你都这么说了,那我下午跟你一起去吧。”凌云最后答应了钱志的提议。
“别再帮我收拾房间了,我这个人不习惯那么整齐,用不了两天又变回原样了。”钱志将凌云带出了房间,给她找了几本杂志看。
“我还是帮你一起做饭吧。光你一个人忙活,我在这儿看杂志有些过意不去啊。”凌云放下杂志,挽起袖子准备切菜。
可钱志突然一下子抓住了凌云的胳膊,一脸担忧地问道:“凌云,你的胳膊怎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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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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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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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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