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三言情小说>言情小说>阿宾与白洁>27 空气之心
  “嗯……先不着急,感知一下再说……嗯……奇奇怪怪的欸……推演一番……”无龙草停在虚空之中,看着天边的橘子,自言自语。

  枝条上的小龙舒服地调整了一下姿势,似乎她的人生除了睡觉就是做梦,至于过去时光里的所谓封印之沉眠,貌似对她没啥影响。

  “……科技?现在大家都不玩儿法力了吗?这就是传说中的末法时代了?嗯……果然,感知不到什么修士了,只有一些行将就木的老古董在苟且趴窝……”无龙草继续自说自话。

  “咦?为何此界疆土……变得如此之小了?被打崩了?或者是被某种至上法宝镇压成这个鬼样子了?嗯,原本应该更小的,只是中了点儿奇怪的……类似巫毒的玩意儿,而又变大了一些……嘿,这个叫做科技的新流派,勉强也算有点儿意思……emmm,世间生灵也被污染得奇葩又搞笑……奶奶滴,这帮外来的科技派‘修士’胆儿不小哇,敢在这儿胡搞瞎搞,更何况天空可是她的领地!竟敢就那么明目张胆飘在天上。虽说她已经不在此界了……”

  无龙草又经过一小会儿的思考,终于不再顾忌,决定直接把所有的橘子都干了,哪天她回来了,又或者如果在外界与她相遇,此举也算是个筹码,到时候再摆低姿态好好捧捧她,兴许她一开心,就不计较曾经的事儿了,毕竟相比较于尊严,还是自由自在价更高——

  她们俩之所以被她封印,是因为曾经她们的作死行为。

  无龙草嘲讽她的颜值:“胸部又大又白又圆,真恶心!腿又长又直又白,丑死了!脸蛋那么妖艳,穿的那么暴露,野鸡投胎啊你?看以后哪个不开眼的倒了八辈子霉会娶你!”

  小龙则更具有侮辱性,因为她直接就把她当傻子,“你家里的宝贝好多哦……实不相瞒,我是个骗子,怕不怕?怕了的话,就赶快把你最好的法宝交出来,要不我就要开始骗你了!”

  然后她把她们吊起来一顿胖揍,揍完就把她们关了禁闭顺便一人喂了一化肥袋的安眠药,不为别的,就因为这二位输人不输阵,嘴太臭太硬,哪怕被打得鼻青脸肿也死活不肯认错,叭叭叭叭叭叭叭叭叭叭叭叭叭得骂个没完没了——

  “天使族就了不起啊?长得母猪一样那么大个儿!都快高我三个头了!也不怕你未来老公是个人?跟你站一块儿,猛一看还以为是你儿子!”

  “你那对大翅膀,为什么比别的天使更华丽更巨大?是不是串了种了?继承自某只大扑棱蛾子?是你爹还是你娘不检点啊?”

  “浑身冒光跟个灯笼一样!也不怕晃瞎了自己的眼!就算你不在乎自己的眼,也要照顾一下他人吧?有没有点儿公德心啊?”

  “不就仗着修为高法宝多吗?有种你别用法力!全身法宝都丢了!包括衣服!然后我们再一决雌雄!”

  “你欺负人——啊不,你欺负龙!你还算是个人嘞?——啊不,你还算是个天使嘞?你简直就是个大坏蛋!看你这么坏,指不定哪天脑子一热就要毁灭世界什么的,大家快来防患于未然啦!啊?都不敢?哼,你们这帮没有骨气的小软蛋!”……

  总之,封印加安眠药的双重作用下。

  “整个世界终于清静了。”

  ……

  无龙草轻轻抖动身躯,一叶落,化而千道生,生出一条洁白的象征着曾经此界修士巅峰道果的光之纱线,一线横亘苍穹,像穿糖葫芦一样把地球天空中的橘子瞬间悉数穿爆了。

  那是人类历史上最绚烂的烟花。

  也许橘子有过反抗,但从其外观从完整到稀碎的短暂过程中看,跟不存在过反抗没有任何区别。

  橘子爆炸后的碎片如雨落大地,拉着长长的烟尾……

  “此界已近乎荒废,我们也该破碎虚空,飞升!”

  “要不要管一管巫毒的事?”

  “我刚刚又推演了一下,橘子好打,巫毒……不像刚才想的那么简单,反正清除起来大概会很费劲,浪费那许多力气干啥?再说了,飞升也是纯体力活儿,咱们又不是她,飞升就像吃饭喝水,而且,此界已入末法时代,这巫毒虽坏,但反着想想,未尝不是一件好事,它为这里的生灵,提供了另一条别致的修行之路,也许某一天,此路也会出现登顶者。总之,把此界封起来就好了,免得那些科技流修士的援军什么的再过来胡搞瞎搞,那几颗橘子所展现出来的力量,远远配不上这里的科技巫毒的复杂,所以我们刚刚干掉的,不出意外的话,应该只是些小喽啰。”

  “巫毒肯定也有危险啊,谁知道那些外乡科技流‘修士’在搞什么阴谋诡计,要不还是清除了吧,费点劲就费点劲,毕竟这里是咱们的故乡。”

  “我们的故乡,在遥远的过去,那里有我们熟悉的风景和人物,而不是现在,现在的这里,几乎到处都是陌生。管那么多干什么?人族有句话,儿孙自有儿孙福,咱们只是两个老不死,管那么多,会被年轻人讨厌的。我们的目标,是一念万界生灭、我自永恒不死的至高大道,应以无限之界为故乡,不必执着于区区一个生我之所。关键我还是觉得巫毒也是一条路,有总比没有好,哪怕是饮鸩止渴,也比蹉跎百年便化为尘埃要好。反正这个时代的生灵,皆如蝼蚁,是没有资格做选择的,留下巫毒,便是我替他们做出的选择。”

  “哦,好吧。”

  很快,地球上空出现了一个巨大的黑色的深渊漩涡。

  所谓渊漩,她们或者说曾经的修士们,管它叫“虚桥”,是打破界壁并建立连接通道的象征。

  无龙草与小龙一跃而入,虚桥随之消散。

  进入之前的一瞬,她们留下了纵横十九道光之白纱,笼罩在天空之上。

  那一天,太多当代人族看到了一道银白光线穿爆了橘子,以及一个略做停留的——迷你黑洞。

  尤其是对物理天文什么的特别痴迷的那拨人,看到黑洞这种宇宙奇迹后当时就原地高潮了。

  而那十九道光纱,则被后世称之为“神之白枰”,还有一个优雅而暴躁的传说:虚无的伟大的神明是和平与爱的化身,祂打算与橘子内部的外星人头目以棋论道解决纷争,没想到土包子乡巴佬外星人根本不知道“棋”是个啥,还大言不惭地责问神明:“你给解释解释!什么他妈的叫他妈的惊喜——呸!围棋!什么他妈的叫他妈的围棋?解释解释!”,此等逆举,直接导致神明怒而穿糖葫芦……

  ……

  阿缤、阿晴、白捷、梓瑜,都被天空中突兀而来的巨大爆破声吵醒。

  不约而同出来看是不是毒奶粉策划他老妈炸了。

  很悲伤,并不是,而是天空中的橘子炸了。

  最开心的当属阿缤,他以为橘子没了,他所得到的负面能力也就没了。

  只是等了一会儿,没发现任何区别,就有点儿失望。

  不仅是他,其他人也都没有出现任何异常,还和之前一样。

  似乎橘子没了也仅仅只是橘子没了,就像喇叭花失去了双肩包,对如今世事毫无影响,末日还是那个末日。

  白欢喜一场。

  其他三人虽然也盼望回到曾经的文明时代,到处莺歌燕舞欣欣向荣,但愿望没有阿缤这么强烈,毕竟太监的滋味儿他们不能感同身受,最多也只能理解,而现在的日子也不算太糟糕,不过是娱乐活动太少外加每天都会有一些幸运村民被鬼念吃掉而已。

  “都多少年了,你们怎么一个崽儿都没下呢?”阿缤随口问。

  “多少年?开什么玩笑?我们昨天才刚结婚。你是不是记忆错乱了?”白捷无语地说。

  “就算只有一天,那也该生个一儿半女啊。”阿缤说。

  “在一起一天就能下崽儿?北极旅鼠都没这么高效好吧?”白捷说。

  “好像真是我糊涂了,确实,怎么也得有三两个月才能下崽儿啊……”阿缤说。

  “那可不!等着吧,最多仨月,你就会有侄子或者侄女了!”白捷兴奋地说。

  “也许是龙凤胎!”阿缤也跟着开心起来。

  “行了行了,睡觉睡觉,回去睡觉了!”白捷搂着梓瑜急不可耐地往家走。

  阿缤嘱咐一句:“你悠着点儿!也别太辛苦了。”

  白捷和梓瑜走后,阿缤看着阿晴的平坦的小肚子。

  阿晴立刻双手捂住,“耍流氓?死太监!”

  “如果哪天我不是太监了呢?”阿缤的目光游弋到阿晴的胸部。

  阿晴挺直腰背,扬起下巴,“那就来啊!”

  阿缤一把抱住阿晴,力气大得惊人——这是他想象的。

  他还希望自己抱住阿晴的那一刻,阿晴的脸颊会发红发烫并且害羞地闭上眼睛一动也不敢动,那就最好了。

  他还想贴着她的耳朵对她说:“你知道每天都会想什么吗?我每天都会想一件事:把你按倒在床上,你挣扎反抗也没用,总之我要把你操得死去活来,还要让你给我生几十个孩子,你这辈子都别想跑,死也埋一个坑里,《诗经》上说了,这他妈的就叫‘归于其居’,够浪漫吧?”

  不过他没有。

  他还是觉得尽管末日了,可过往的文明痕迹不应悉数消逝。

  人之所以是人,就是懂得控制住某些疯狂。

  很可笑是吧?毕竟现在他们都已经在同一个屋檐下了,衣食起居无不相关联,甚至彼此光溜溜洗澡都不避讳,不过是没有行夫妻之实罢了,虽然没有夫妻之实,但他们的亲密关系却要超越不知多少同床异梦的所谓夫妻。

  所以,他却在此间末日的此时此刻装什么道德君子?看都看光了却抱都不敢抱?这什么鬼逻辑?难道眼睛的罪恶要比手轻一些吗?如此可笑地掩饰着意图强奸一个黄花大闺女的极度变态的肮脏内心,确定不是在假正经?还是半吊子的假正经!

  论心无完人,论迹有贤人。

  半吊子就半吊子吧,假正经就假正经吧,若能半吊子假到底,始终不越那一方自禁雷池,也算牛杯了。

  也许唯有保留这一丝貌似很多余的可笑底线,才能维持自己作为一个人的最后一丝尊严和体面不彻底崩塌。

  阿缤想到这儿,忽然就傻呵呵地笑了起来。

  笑着笑着就流泪了。

  “神明说,你是祂给我钦点的媳妇,不过我觉得我确实不配,你在最美好的年华遇到最不能给的我,这绝对是神明有某种傻杯心理在作祟,所以才会搞出这么脑残的剧情,虽说主角是太监的小说也有不少,可像我这般遭遇的太监属实独一份,好歹让老子的剧情进展得无敌一些痛快一些酣畅淋漓一些热血沸腾一些绝世无双一些行吗?你个变态的死神明……阿晴,记住,如果哪天你遇到喜欢的人了,千万不要放过他,一定去祸祸他一辈子……”

  阿缤还未说完,阿晴毫无征兆地一把抱住阿缤,力气大得惊人。

  一瞬间,阿缤的脸颊就发红发烫,并且害羞地闭上眼睛一动也不敢动,似乎之前那个处处透露出老色批形格的放浪家伙被某个纯情少年夺舍了。

  阿晴贴着他的耳朵对他说:“其实……我们相处这么久,我已经很喜欢很喜欢你。我记得当年你试喝我酿的酒的时候,那毫不犹豫的神色,哪怕一次次被毒倒,也从未退缩,那时候开始,我就有点儿喜欢你了。告诉你个秘密,其实我们真的很般配,你是太监,而我其实……我性冷淡!我最恶心那事儿了,想都不愿想,因为想一下都会很想吐,我也从来没有自行解决过什么生理问题,那种行为简直是要我的命。以前的好多比较露骨的话,也不过是想让我看起来像个正常人。”

  此时此刻,阿缤的愉悦心情简直攀升到了此生以来的顶峰,就像一万匹草泥马在珠穆朗玛峰顶对着肮脏的莽莽尘世肆无忌惮地吐口水,但他高达250的智商又不允许他稀里糊涂,所以他很敏锐地想起一事。

  “……明明之前神明有这样描写你的内心独白:太遗憾了,他是个太监啊,让一个不能跟我滚床单的太监做我的老公,噫~~~好可怕的感觉。难道神明也会写错吗?难道我们不是被设定好的吗?”

  “当然会!当然是!肯定是隔得时间太久,神明忘记了曾经的设定,所以前后矛盾逻辑混乱,再说了,你也知道的,神明多少有点儿脑残精神病儿,瞎写一气也实属正常操作,这些也已经是读者共识了。安啦,不要在意这些无关紧要的小事。”

  然后阿缤和阿晴双双归家。

  他们第一次睡在了同一张床上。

  阿缤抱着阿晴,感受着各自的体温与气味,说着天荒地老,像世间所有甜蜜的眷侣。

  “以后你在我面前,不用伪装什么正常人,我想要的,是最真实的你,而最真实的你,在我看来就是最正常的,你觉得你不正常,其实只是你太过于在意这个不正常的世界。”阿缤说。

  “我会的。告诉你哦,其实我以前经常伪装成和正常人一样,在很多事情上。”阿晴说。

  “举几个例子?”阿缤说。

  “多的就不说了,大概就是——明明我不想笑的时候,但我还是要笑。明明我不想哭的时候,但我还是要哭。”

  “懂了,就是应付朋友或者工作什么的嘛!很正常嘛,人人都会这样的。”

  “也有一些稍微特别的情况,比如哭,我外婆死的时候,我很难过,因为她很爱我,对我特别特别好,但我就是不想哭,因为我能看得开,谁不会死呢?但是在那帮亲戚面前,我得咬着牙把眼泪挤出来,因为我不乐意他们传我的坏话。毕竟做人呢,有时候还真就得在乎一下别人的看法,尤其是在自己还没有能力扛得住他人对自己的负面看法带来的负面后果的时候。有时候,他人的坏话,真能毁掉你很多事,并不是你不在乎就能清者自清安然无恙得了的,这就是人言可畏了。甚至有些人其实是明白你为什么不哭的,但他们就是坏,就是借机要坏你。”

  “嗯……有道理。我会永远站在你身前的,不管你是哭还是笑。”

  “还有,我从小生活在一个很糟糕的家庭里,考试分数是我的噩梦,一不留神就要被暴力对待,学校里又有许多人渣老师和人渣学生,总之,太多的让我伤心难过的事情就那么发生了,导致我极度讨厌学习,那些课本就像一根根套索,死死勒住我的脖子,让我喘不过气来,所以我高三那年直接离家出走了,好好学习考大学什么的,在我眼里一文不值,至今我也不后悔没有继续读下去,我也早就知道社会的苦也不是好吃的,但对我来说,社会的毒打也比学校的蹂躏更好受。并且我对我后来的生活还是很满意的,因为我靠我自己的努力,是赚到了不少钱的,对的,就是做主播,我也不羡慕那些因为上了大学而更有前途的人,人各有志,我志不在象牙塔。你大概以为以为唱唱歌跳跳舞就能挣到钱,其实没那么简单的,能像我这样既保住身子又挣到钱的,在这类主播里更是不多。常常有亲戚朋友问我,没好好学习考上大学,你后不后悔呀?后悔?从未后悔!可是我还是要摆出属于正常人的必须出现的那种特别惋惜的后悔模样,最差也得是闷闷的面无表情,总之绝不能有任何无所谓或者根本不屑的情绪表露出来,然后还得对他们说‘我好后悔好后悔当初要是上了大学就好了’之类的,然后他们的眼睛里就会浮现出或多或少的某种心满意足,只是比较隐晦而已。似乎没上过大学的人在日后会后悔,已经成了定论,但这个定论并不适用于我。再说了,如果我当初上了大学,肯定就不会遇到你了,当然,也许会遇到比你更好的,可现在我只想要你,而且我已经很满足了。人要学会看清自己,知道自己想要什么,知道世事难全,就是个优秀的人了。”

  “这个我懂,因为我本来也打算读完高中就不上了,而且我这些年来已经打过太多工,一直在见识这个社会的残酷,可我还是决定不以大学为唯一。当然,我也知道上大学是很好的,学历是个好东西,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大学确实是最佳出路。”

  “虽然原因不同,但我们的选择相同。”

  “所以这是天意,我们就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都说秀恩爱死得快,我们还是收敛一下吧。”

  “切,我们又没在大庭广众之下秀恩爱,收敛什么?”

  “可我有时候会觉得有很多双眼睛在看着我们。”

  “怎么会!可能是你最近没休息好的缘故吧?”

  忽然,当年时风紫的某些话又飘荡在耳边,仿佛魔咒,已经不止一次让阿缤觉得这个世界的恐怖,就像活在一个一切都是被人为操纵的生态箱里。

  又释然,既然万事不由我,又有什么好怕的?啥也不操心了,活一天赚一天!

  阿缤快乐地抱着阿晴,阿晴笑眯眯地握着他的手。

  两个人毫无睡意,继续聊天。

  “告诉你个秘密,你不要讲给别人听哦。”阿晴说。

  “放心。”

  “这可是我想了好久才想明白的!白居易有一首诗,花非花,雾非雾——知道吧?”

  “……夜半来,天明去?”

  “对的对的!古往今来对这首诗的解读挺多的,而我也有我的答案。我甚至觉得我这个答案,堪称完美!而且还是个‘半实物’性质的答案,毕竟其古今释义基本都是内在深意类的。要不,你先说说你的想法?”

  “我没啥想法,关于此诗,我只知道一些书面解释,你肯定也知道,抱歉,扫你兴了。”

  “哪有!能对你诉说我的秘密,是我的幸福!”

  “那你的答案是什么啊?”

  “灵感!”

  “灵感?”

  “没错!就是灵感!搞文学艺术之类的东西的,最喜欢最需要的是什么?那肯定是灵感!白居易是个诗人,我是个十八流网文写手,虽说侍弄笔墨的水平天壤之别,但勉强还算有点儿共通之处,而我想了那么久这首诗究竟有没有一种新颖别致的答案,最终从‘创作’这个方面入题,然后我就灵光乍现一般得到了只属于我自己一个人的答案!就是灵感!”彡彡訁凊

  “那你快解释一下。”

  “灵感嘛!肯定像花一样美丽动人沁人心脾,又像雾一般飘忽不定难以捉摸,但灵感又不是真的花和雾,所以说,花非花,雾非雾。听说很多搞创作的,都喜欢晚上熬夜搞,我曾经也如此,因为夜深人静万籁俱寂,更容易激发出灵感,至于天明之后,肯定就不搞了,因为要去睡觉啦,所以灵感也就‘夜半来,天明去’咯。灵感来的时候往往是一刹那,相当短暂,很容易就会消逝,如果一个不留神没有及时记录下来,或者没有让灵感多在脑子里过几遍,就很可能会忘记,甚至再也找不回来,这就是‘来如春梦不多时,去似朝云无觅处’!”

  阿晴讲的很清楚。

  阿缤听得很认真。

  来回琢磨思考了一会儿之后,阿缤说了一个略显苍白却又饱含着朴素而强烈的钦佩情感的词汇:“牛杯。”

  “嘿嘿,过奖过奖,说到底不过是经验之谈啦。不过这也确实只是属于我一个人的答案,毕竟古代诗人的主业几乎都是仕途,写诗文是副业或者爱好,白居易是个公而忘私的好官,他肯定不会大晚上的浪费时间去琢磨着怎么写好诗,退一步讲,就算有这种时候,肯定也很少。”

  ……

  聊着聊着,又说到“小说套娃”上。

  “虽万物琳琅,皆是苍白的蒲公英,自由飞舞,不过是披着风的枷锁。”神明又在——呸!阿晴又在多愁善感了。

  “我要用你小说里的一段话来给你打打气了,说实话,我也看了那段话之后,就释然了。”阿缤说。

  “哦?是什么?说来我听听,也许我已经不记得了。毕竟我写了太多小说,毕竟有些时候,写得出,未必做得到。”

  “命运是被谁注定的呢?是‘我’,‘我’又是被谁注定的呢?是世间,我们只能在有限中有限旋转,我们该不该勉强笑着,说:‘便是可悲,又有何妨?’——喏,就这段。”

  “原来祂也曾如此潇洒。”阿晴温柔地笑了,并不勉强。

  ……

  天明时分,两个人倦意上涌,于是沉沉睡去。

  这一觉阿缤做了一个好长好乱的梦,有现实中曾发生过的,也有光怪陆离的虚幻,彼此交叉错落如乱麻——

  他梦到曾经在县里一家制造廉价劣质耳机的小工厂打工的日子。

  那是他为了给奶奶减轻压力而在暑假找的工作,也是他的第一份工作。

  进厂开头就被“破格”抓去干维修工。

  他哪儿懂个屁的维修,他看见那些电脑软件与冰冷机台就难受发蒙。

  不过渐渐也学会了点儿东西。

  他还给在那里的每一个认识的人起了个私下里才会说出来的外号。

  杨旭,一个留着大胡子的程序员,他管他叫胡子哥。

  包金龙,主管,天天牛得二五八万似的,说话也难听,他管他叫包工头。

  周宏伟,一个老资历维修工,技术好人品好,特别照顾新人,他管他叫新手村村长。

  门宗仁,一个同期新人维修工,因为他第一次介绍自己的时候,阿缤听成了“门中人”,所以他喜提外号“闪哥”。……

  维修师傅的名头说起来比流水线工好听不少,想象一下也应该比较清闲,没事儿就溜达溜达,这儿看看那儿瞧瞧什么的,发现问题了就凭借着高超技术搞定。

  但这个小破黑厂的维修工,那简直就是被当驴使唤的。

  无它,那些机器几乎很少有超过十分钟不出问题的时候,频繁至极,而且其问题可谓是各种各样层出不穷,其中一部分还是无解的那种,只能靠着来来回回手动治标,一天下来手都发麻。

  想摸鱼?那纯看运气,能摸一个钟头的鱼,都算上辈子积了大德了。

  还有那里的笔也是一绝,就像被投放在漂流瓶一样,一会儿在南极洲跟北极熊玩儿跳皮筋,一会儿在亚马逊雨林跟袋鼠比掰手腕。

  只要你把笔放一个地方不去管,三分钟之内必丢!不过一段时间之后,往往会在别人的手中发现它的身影,你去问,得到的回答往往是“这根笔是我借的×××的呀”或者“我看没人用,就先拿来用用”之类的。

  阿缤还交了两个好朋友,也都是同期来的维修工。

  一个叫胡本福,一个叫王自勇。

  唯独这俩,没有被阿缤取外号,后来他自己也纳闷为什么没给他们起个响亮霸气的外号。

  关于“王自勇”这个名字,胡本福说它的寓意就是自告奋勇,代表着有自信有底气有实力,阿缤文艺一些,他觉得应该把名和姓连起来解释:王者,自当奋勇。

  王自勇本人则啥也没说。

  总之三个人很要好,形影不离。

  啥?你问这个时候白捷去哪儿了?阿缤应该跟白捷是天打雷劈生死相依的一对啊。

  笨!白捷这时候爹妈还好好的呢,自然不用出来打工赚钱填补家用。

  小破黑厂里机器运转的声音很大,导致三人不胜其烦,日积月累,甚至觉得听力都有所受损了。

  “此地不生产耳机。”王自勇说。

  “那生产啥?”胡本福问。

  王自勇掏了掏耳朵。

  阿缤立刻会意:“生产聋子!”

  某天,王自勇抱着胳膊在那一溜机台外围慢慢踱步,神色平静中带着点儿严肃——实际上他只是在想今天晚饭吃啥,抱着胳膊也只是随意为之的姿势,并不是想摆派。

  主管包工头看见了,“小伙,你这样看起来很嚣张啊。”

  王自勇就放下胳膊。

  包工头笑嘻嘻地抱着胳膊走了。

  某天,王自勇背着手在那一溜机台外围慢慢踱步,神色平静中带着点儿严肃——实际上他只是在想今天晚上是玩儿骑砍还是老滚五又或者命运方舟什么的,背着手也只是随意为之的姿势,并不是想摆派。

  包工头又看见了,“小伙,你这样看起来很嚣张啊。”

  王自勇就不背着手了。

  包工头笑嘻嘻地背着手走了。

  某天,王自勇很正常地在溜达,手随着身体正常地摆动,整个人看上去正常极了。

  包工头来了,“小伙,我发现你走路顺拐啊。”

  王自勇微微眯着眼,“顺拐也很嚣张吗?”

  包工头说:“顺拐在这儿堪称最嚣张了。”

  “为什么?”

  “咱们厂长就顺拐,有空把这毛病改了吧。”

  “为什么?”

  “你是厂长吗?”

  “不是厂长就没资格顺拐吗?”

  “没。”

  “那让厂长改了不行吗?他老人家不是天天把‘榜样’两个字挂口头上吗?”

  “唉我说你小子怎么说话呢?太嚣张了!还想不想干了?你家里有人看病要钱,有人上学要钱,还有一堆债务要还,想好啊,可没人逼你。”

  王自勇攥紧了拳头,深呼吸一口气,“我以后会改的。”

  厂里有匿名建议信箱,这是老胡,也就是胡本福的最爱。

  他喜欢把这个小破黑厂的小、破、黑,不厌其烦如数家珍地写在信里,而且措辞激烈至极,基本上是一句一个他妈的、两句一个去你大爷的、三句一个麻辣隔壁的。

  当然,抛开情绪化措辞,其描述与控诉也都是事实,在这个小破黑厂里,洗澡要花钱,喝水要花钱,指不定哪天上厕所都特么按时计费了,员工宿舍像仓鼠笼,恨不得一平米塞进十个人,员工迟到一分钟,直接扣了一个月工资,食堂天花板掉皮掉进员工饭盒的事儿屡见不鲜,大冬天车间热死,大夏天车间冻死……

  当然,老胡的恳切从来没被领导们当回事儿过,最终也不过是自娱自乐不了了之。

  毕竟,谁会跟钱过不去呢?幸福千百人亏了我一个的事儿,傻子才去干!对不?

  某员工一不小心弄洒了一瓶不知干啥的颜料,然后人傻了,嚎啕大哭,看样子那颜料不是便宜东西。

  一堆人围着看,就是没一个去收拾一下的。

  他们在探讨洒在地上颜料的形状像什么。

  有说像苏联人在教日本鬼子种土豆的。

  有说像一位美丽的眼镜娘在抽卷烟的。

  有说像企鹅一样的自由女神在攀岩的。

  而这个时候的阿缤、胡本福、王自勇三个人正忙着跟机台干仗,看热闹都没时间。

  修理机台的问题,占据他们九成九的工作时间。

  一生之敌,机台点检,每天都点个晕头转向,实在受不了了,糊弄差事假装点了即可,反正也没谁真的在乎,上面的人真正在乎的只是你没点他们就可以骂你了,至于点检点出啥问题,他们不在意,所以小心点儿就成了。

  一生之恨,光栅报警,傻逼光栅天天莫名其妙地报警,有时候需要以暴力来解决,比如阿缤就直接把线干断了,后来怕出事又接上了,气不过,锤了光栅两拳之后,光栅好了。

  机台报警的红色闪光灯被他们称作死亡红灯,代表着干不完的活儿,天天累个半死。

  机台一出问题,那就是开启‘不良模式’,光出不良品,然后就得修,这里修,前边堆,一会儿工夫,一只只耳机就会堆出一条长长的‘小火车’,排着队等待检阅,偶尔会有‘军姿’不端正的,就会掉进轨道里去,等到发现耳机数目不对之后,就去到处钻狗洞一样慢慢儿找吧……

  修好了一个机台,他们会说“这哥们儿终于康复了,出院了”,可惜的是,个个儿都会旧病复发。

  有几个机台堪称好兄弟,永远一起出事儿。

  有些怎么修也修不好的只能闲置着的机台,那就是绝症晚期患者。

  有时候会突然死掉一大批机台,那就被称为癌细胞扩散了。

  最大的一次扩散发生在一个中午饭的时候,饭都没吃完就被喊回去修机台,查记录发现一个机台干出了三百多个不良品,其他的虽然没这么辉煌,那也是战绩彪炳,统计过后,发现那一天的不良数,突破了建厂以来的最高水平。

  也有一次长达俩钟头没出事儿,结果偏偏下班那一刻,警报轰鸣震耳欲聋。

  当时阿缤三人就麻了:真他妈是厚积薄发啊!专挑下班的时候整老子们!

  时间长了,阿缤三人都有了幻听,没事儿的时候也总是能听到机台警报声,看到一丁点儿异动,都以为是哪儿哪儿又出毛病了,真可谓是风声鹤唳草木皆兵。

  某次走在马路上,一辆救护车“微冷微冷”地叫着,飞驰而过。

  三人不约而同地加速迈步,然后又不约而同地哈哈大笑。

  麻辣隔壁的,听见120的声音,都想跑过去拔线!因为一般修理的话,第一步就是先拔线,整个过程中也伴随着不知多少次拔线插线,拔插无止境。

  每当因为修理时间过长而耽误了产量,包工头就会大喊大叫,跟杀了他全家一样,阿缤三人也不敢跟他顶,只能默默,只当被狗咬了。

  流水线的一个小胖子班长也挺牛哄哄的,说耽误了干活,就是维修工的事儿。

  阿缤三人简单合计一番之后,一致认为这只小逼胖儿分不清大小王,敢把自己当包工头了,简直是自寻死路!决定大大地震慑一下子。

  因为他们也早看明白了,谁都不怪,就怪他妈的机台太老太破太垃圾,而他们能在这儿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已经算超级不错了,换句话说,他们这样儿的维修工,其实挺宝贝的。

  底气有,又懂技术,搞小胖子那纯粹是十拿九稳。

  然后小胖子就发现他所在的这条流水线,成了全厂最操蛋的流水线,干啥啥不行,报警第一名。

  然后阿缤三人全力针对小胖子,无论是对小胖子还是对上级的每一言每一句都透露着社会人的毒辣。

  最终,维修工的排面到底是大于流水线工,即便小胖子是个班长也不顶用,毕竟班长好找,维修工不好培养。

  小胖子在经历了一番收拾后,彻底没了气焰,再不敢对阿缤三人不尊。

  有时候会看见几个全身包的严严实实跟电影里的生化战士一样的家伙,阿缤一直到离职,都不知道他们到底是干啥的。

  实在累了,有时候也会席地而坐于相邻机台的间隔处,小小一隅,像个墓穴,墓穴里瘫着三个似曾少年。

  由于厂里女员工很少,所以一有空了,几乎每个未婚也没男友的女员工身边都会至少围着三个以上的老色批,这时候王自勇就会感慨:“出现了!世界名画!”

  阿缤闲着没事的时候,用一截橡胶空气软管弯来绕去,缠出了个不规则圆环,像个橡果,也像一颗心脏,他管它叫“空气之心”,最终他没有把它带出工厂,而是留在了厂里一个不为人知的角落。也许某天有人发现了它,但那人肯定这辈子也猜不到它的名字。

  放假的时候,阿缤三人也会出去玩。

  他们去爬山,去海边,也去不象征着死亡的有红灯的地方,不过阿缤到了也没敢开荤。

  某次他们看到一辆洒水车在雨天里辛勤洒水,于是也就少了些对小破黑厂的抱怨:看看人家洒水工,这才叫真正的当牛做马,这么大的暴雨,都还在干活,绝对是劳模。

  他们一起去公共浴室,粗俗地比较着谁的小弟更大。

  他们看到某个垃圾桶旁边竖着个牌子:禁止倒垃圾。然后他们各自掏出一只小破黑厂生产出来的劣质耳机,扔了进去,以表达对牌子的尊重。

  这个小破黑厂唯一值得说道却也不属于它的地方,也只是从员工宿舍到厂区的那段路——两者并非紧挨着的,而是分属在城的两处。

  此路,有漂亮的花草树木和喷泉,有五颜六色的鹅卵石,它们在雨后会显得格外闪亮好看,有悠闲漫步的丁香花一样的小姐姐,有坐在长椅上听歌看书的帅气小哥哥……

  后来,阿缤再也没去过任何工厂打工,因为他觉得那不是人干的活,维修工的痛苦和流水线工人的煎熬,他都自有体会或者亲眼目睹了。

  他开始向工地进发,然后他觉得自己的选择是对的,工地虽然更脏更累,但是痛快很多,而且大多只是身体累,心不累。

  他还梦到自己攒了一笔钱,买了一套房子,然后他变得很懒惰,东西坏了不去修,发扬艰苦朴素的风格,直接不用了。

  尤其是一只吸顶灯告别了天花板之后,垂挂下来,导致那间屋子一半暗一些,一半亮一些。

  他觉得蛮有意思的,有时候会在暗一些的那一半看小说,有时候会在亮一些的那一半玩游戏。

  久而久之,家里的东西都乱糟糟的,像个猪圈,而且很多东西都用不了,有人来拜访,他会得意地对他们介绍自家的装修风格:装修风。

  乍一看,还真像正在装修中的半成品。

  他还梦到自己在一个冬天,从一个很远很远的地方步行回家。

  走了整整一天一夜,足足一百余公里,路过三个县城以及几十个村子,到家的时候,腿都有点儿瘸了。

  途中——

  他在一座小土丘上迎着北风撒尿。

  他看到几个女的赤身裸体挑逗行人,以行为艺术之名,行耍流氓之实。

  他看到一大堆湿润的干草,在夜里闪闪发光,是霜,像无数星辰坠落人间,俯首得见,我为天神。

  他看到一个倒退行走的人,问他在干啥,他说他希望靠倒着走来追溯过往进而掌控时间,问他为什么会这么想,他说这是他看《本杰明·巴顿奇事》的感悟,还说因果的存在根源,是变化,是时间,而掌握了时间,就可以自由地操纵因果,成为一切的主宰。最后阿缤祝他成功。

  阿缤见到一座庙,进去之后发现庙里的和尚正在焚香拜佛。

  和尚要他也烧烧香,说是会有福报的,阿缤说谁没事儿随身带香啊。

  和尚说,不妨事,本寺就卖香的,如果你不想自己动手,本寺还有替烧服务,如果你来都不想来,以后可以打电话通知本寺业务员,这边直接就会替您办好一切,磕头烧香请菩萨,一应俱全。

  阿缤说,我没钱。

  和尚说,那还不赶紧滚犊子?

  阿缤掏出一盘蚊香。

  和尚说,这是啥意思?

  阿缤说,身为一位小说主角,随身带蚊香很合理吧?

  和尚说,然后呢?

  阿缤虔诚地在佛前焚了一盘蚊香。

  和尚们目瞪狗呆。

  阿缤被轰出寺庙,不明就里:出家人不是讲究不着相的吗?再说了,蚊香也是香啊,还能帮着寺庙驱驱蚊呢。

  他在一家水果店花了十五块钱买了六个梨子,一口气吃完,然后拉了六次稀,就地取材用了六种不同的‘纸’擦屁股,为广阔的大地贡献了六份力。

  阿缤在一家街边小店吃饭,其中点了一碗鸡蛋汤,虽然比不上奶奶做的,但也十分好喝,汤汁透亮,味道鲜美,还有大团大团的絮状沉浮在汤里,像村外那条沙河的死水区域,也像动漫《天空之城》里那种画风的云朵。

  夜里赶路,饿急了,去某个像垃圾场一样的地方,试图睡一觉,然后被一条大狼狗逼退。

  也就不睡了,一鼓作气回家吧。

  一户人家外面有个水龙头,阿缤在那个冰冷的天气里小口小口喝了几口冰冷的水。

  他穿过不止一个黑暗的林子,在某处听到猫头鹰在叫,想起奶奶讲过的传说,夜里睡觉不关窗子的话,猫头鹰会在外面借着月光偷偷数人的眉毛,数完了,人就要死掉。阿缤不寒而栗,好在他现在没有睡觉,当然他其实也知道那传说也就是是个没啥逻辑的故事,主要还是有点儿害怕无边的暗夜。

  他在一家超市门口捡了一些人家扔掉的袋装的过期的吐司面包,干得掉渣的那种,贪心,捡了十几个,吃了一个半。

  他很坏地撕破田野里的许多个地棚,觉得可以在里面挖呀挖呀挖些胡萝卜什么的充饥,结果都是大蒜什么的,可惜他不爱吃蒜。

  他路过一座大桥,桥下那条河黑乎乎的一片,让他不由自主地想起芥川龙之介的一篇名为《大川之水》的让他读后产生了某种奇诡感受的文章。

  他也遇到过两次恶狗拦路,不过有惊无险,并未真正短兵相接。……

  他还梦到了……

  醒来之后,他看到阿晴正在看着他,柔和的目光,染着如血的夕阳,头发散落在枕头上,微微凌乱,像某部动漫的可爱女主。

  他觉得她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看!

  “亲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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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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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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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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