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是?”
“侦探社。”
“你是?”
“侦……不、名侦探!”
“她是?”
“社里的医生吧,我的同伴。”
“那么……这起案子的凶手?”
“受害人的老板,动机是被用「举报公司的非法生意」威胁了,不在场证明是利用录音捏造的。”
“……好像意外的没什么问题?”
我看着眼前大大咧咧地坐在办公位上、动作神态都与平日无异的乱步,一时不知道自己是该摆出「啊无所谓啦」、还是「真是太好了」的表情。
因为要替太宰写报告书——他本人据说是正在被狂热追求者追杀所以已经三天没了踪影——早上乱步要出门解决委托的时候,我腾不出空和他一起去,所以就拜托了敦保护乱步,然而似乎是出了那么一点点小小的意外,虽然案件是成功解决了,但乱步中了对方的异能,犯人还在被追捕之中,异能也暂时没法解除。
“实在是万分抱歉——!!!”
敦跪在我面前,来了个标准的土下座。
“昂?”叼着薯片,乱步懒洋洋地窝在舒适的软椅里看着漫画,漫不经心地说道,“这种异能可影响不到名侦探,不过就是十二个小时……啊、现在只有十一个小时了,就算什么都不记得,那些白痴的案件在我眼里也依然是白痴的案件而已!——嘛、不过要道歉的话,我要回来的时候街角那家零食铺子里的薯片,十包。”
“没有。”我一拍他的脑袋,驳回了他的要求,转头看向了敦,“没事,虽然找不到太宰了,不过这个异能明天就会自己解除了,你继续工作吧——我记得下午你和镜花还要去法院取文件来着?”
“是!实在是对不起!”
看着敦一脸沉重地回去工作了,我和晶子对视了一眼,她对我耸耸肩,露出了一个看好戏的微笑,安慰似的拍了拍我的背,“幸苦了。”
我苦笑着看着她无事一身轻地回了医务室,又将视线收回到了被我拍了头、正气鼓鼓地趴在桌上的乱步身上。
“今天还有两起案子要出门去解决哦。”
“……哼!我才不去。”
他不高兴地扭开了脸,即使暂时失忆了,闹脾气的水平他倒是一点没减,还和个小孩子似的。
“可以哟,不过明天要是被社长骂的话我可不管你。”我帮他收拾着桌上乱七八糟的零食和玩具,一边提醒了他一句。
虽然乱步估计不记得社长是谁了,不过我想从我的语气里他也能猜到八九分,因为他立刻就露出了吃瘪的神情,磨磨蹭蹭地抱着薯片站了起来。
“啊啊——我知道了!去就是了!”
我将他的零食收进了柜子里,玩具丢进了抽屉,才开始慢条斯理地收拾自己的东西准备出门。办公桌在我隔壁的国木田刚刚就去和社长报告这件事了,这会儿还没出来,于是乱步就坐在反坐在了他的办公椅上,手肘支在椅背上撑着脑袋,无聊地转着圈,看我整理腰包。
“说起来,乱步。”我看他确实是无聊,也就随口和他搭话,“社里的人你都知道是谁么?”
“嗯……”他坐在办公椅上,慢悠悠地滑到了贤治的办公桌边,又慢悠悠地滑到我的身旁,一张张地指过这会儿都没人在的办公桌,答题似的挨个回答我,“黑手党跳槽来的、方便的交通工具、翘班的、工作狂、乡下挖来的未成年、危险的医生小姐、还有一对兄妹——妹妹今天应该在上学。”
他回来后还没见到过直美,但却也准确地指着直美的办公桌给出了对应的描述,我心里这会儿是确实半点担心也没有了,刚刚松了口气,就看见乱步的指尖又收了回来,指向了我。我眨了眨眼,还没想到乱步会怎么形容我,就听见他慢吞吞地开口道:
“我的妻子。”
“不对。”
我冷漠地将手里刚刚翻出来的一颗糖果丢在了他的脑门上。乱步接住了掉下来的糖果,眯着眼睛盯着我又思考了几秒,理直气壮地继续说道:
“那就是未婚妻!”
“完全错误。”
我拿起他脱下放在桌上的帽子盖了他一脸,无动于衷地给他的回答打了个零分。虽然什么也想不起来,但接连被我驳回了两个答案,乱步显然很不服气,他坐起了上半身,手里紧紧攥着我刚刚丢给他的糖果,上上下下仔细打量了我一遍,然后底气十足地给出了最终答案:
“暗恋对象!”
……「未婚妻」和「暗恋对象」中间的那个阶段是被你吃了么?
我叹了口气,面色沉重地仰头扶额,觉得自己可能还是低估了失忆这件事对乱步的影响。
*******
乱步一直都很好哄,这一点无论是在他失忆前还是失忆后都是一样的。虽然连着三个回答全都错了,但在我告诉他我们目前是正在交往中后,他很快就开心了起来,在出门时相当熟练地拉住了我的手,半点也看不出他这会儿是失忆了。
“等下先去青叶区处理一起杀人事件,然后去吃个点心,接着去港北区帮忙调查一个诈骗团伙,晚饭前要顺道到M商事公司董事的府上去谈一谈有关下个星期保卫委托的详情……晚饭在外面吃吧?”我问乱步。
“啊。”乱步满不在乎地回答我,一只手剥了我之前扔给他的糖丢进了嘴里,在走出电梯后顺手将糖纸丢进了一旁的垃圾桶里,“但是我现在想要先去街角的零食铺子买零食,月——见——山——”
他一如往常的、刻意地拖长了尾音喊我的姓,我的脚步顿了顿,转过头看他。
“叫我凛一。”
我面不改色地这么说道。
“不要。”乱步把嘴里的糖咬得嘎嘣响,想也不想就拒绝了我,“我才不和别人一样叫你——不行吗。”
他也转过头来和我对视着,那双狭长的眼眸里平静得没有一丝波动,好像本就该如此一样的理所当然。
“行。”我垂眼苦笑着收回了视线,无奈地轻叹了口气。就算没有任何有关以前的记忆,他的思考逻辑果然还是和以前一模一样,那些奇怪的执着半点没变。
乱步得意洋洋地露出了一个笑来,好像从我这里赢下了局什么比赛一样。我拉着他正要继续往外走,但才刚刚迈出了半步,乱步就拉住了我,拽着我朝他的方向倒去。
我……
我稳稳地站住了。
“干什么?”我警惕地看向他,这家伙突然袭击的前科也不是一次两次了。
完全没有计划失败的失望,乱步的脸上依然是那样天真灿烂的笑容,他抬手正了正自己的帽子,丝毫没有掩饰的打算,直接就伸过手揽住了我的后脑勺,将我带向了他的怀里。
他按着我的脑袋,在我的额间落下了一个吻。
“月见山,你高兴一点。”
我听见他这么对我说到,依然是那样满不在乎的态度,心里忽然就确定了一件事。
……他确实是什么都不记得了。
“我看起来不高兴吗?”我问他。
“这种事情,一眼就能看出来的吧。”他抬起手弹了我一个脑瓜崩儿,力道很轻,我连一点疼都没感觉到,“你可是世界第一的名侦探的女朋友,有什么好不开心的。即使有麻烦,只要告诉名侦探,名侦探三下五除二就能把它解决掉。”
“嗯。”
我抬头亲了亲他的脸颊,他看起来很高兴,像是只小兽般低下头蹭了蹭我的脖颈。
*******
失忆并没有影响到乱步发挥他超绝的推理才能,在到达现场后,两起案件都轻而易举地被乱步解决了。负责案件的警员们甚至没有察觉到乱步与平常有什么不同,照常积极地给他买了零食和汽水,在他推理的时候充当了合格的观众,溢美之词滔滔不绝。m.33ýqxsś.ćőm
与M商事公司董事的会面也一切顺利,我成功地在乱步说出不该说的话之前就截过了话题,让局面没有走向尴尬,只不过之后又多费了点功夫安抚被“冷落”了的乱步。
所有的事情看起来都和往常的发展没什么区别,但我还是明显地感受到了乱步和以前的不同。
“不准亲。”我无情地抬起手把乱步凑过来的脸挡了回去,让他坐回了办公椅里。
——超级粘人,比以前还要粘人十倍。
“我想亲你。”乱步直白地对我说道,似乎丝毫不觉得这有什么不妥。
“那也不行。”我没有半点动摇地拒绝了他,顿了顿又补充道,“一天只能亲三次……最多四次,你已经把今天的次数用完了,再亲的话连晚安吻都不给你了。”
“那就把每天亲的次数改成一百次不就好了。”他噘着嘴,一脸不服气地趴在桌子上,振振有词地抗议,“一天四次根本不够用!起床一次、出门一次、午睡前一次、午睡后一次、解决了委托一次、下午茶一次、下班的时候一次、到家的时候一次、睡觉前一次——每天惯例的kiss都已经花掉九次了!”
“惯例只有睡觉前晚安吻的那一次。”我站在办公桌边不为所动地回答他,只觉得还好其他人这会儿都不在社里,没听见他的这番言论。
“但是我想亲你。”连着被我拒绝了好几次,乱步有点消沉地耷拉着头发,小声地嘟囔着,“……为什么不能亲。”
我一时语塞,答不出他的问题。我哪知道为什么,只是以前他一天下来只会亲我三四次,我习惯了这样而已。除了日常的晚安吻,他只有在气氛恰到好处时会自然而然地给我一个吻,或是在只有我们两个人的时候,趁着我专心于其他事,偷亲我一口。
因为突然想亲,所以哪怕我们正走在人来人往的街上也要扭头亲我一下,他以前可从来不会这么做,或者,倒不如说——
“你今天想亲的次数也太多了点吧。”
我还是忍不住说出了这句我憋了一下午的话,有点难为情的瞥了他一眼。
只要没有其他感兴趣的事情,就会立刻把视线落在我的身上,只要盯着我超过了五秒钟,就会理所当然般的凑过来想亲我。
出乎我的意料,乱步露出了一瞬间呆滞的神情,他似乎没想到我会说出这样一句话来……不、也许更准确点,他似乎没想到我说的这句话。
——你、今、天、想、亲、的、次、数、也、太、多、了、点、吧。
他有些茫然地仰头看我,我同样不解地和他对视,半晌他好像才终于确认了我说的是实话,没有任何夸大的成分,但也因此,他似乎更加困惑了。
“……我以前很少亲你吗?”他问出了失忆后第一个有关「以前」的问题。
“我都说了,一天三四次……有的时候更少一点,只有晚安吻。”我不自在地避开了他的目光。
乱步好像对于我的回答感到很迷茫,我好半天没听见他的答话,正想转头去看他,就被他拉住了手。
“月见山。”他轻轻拽了拽我的手,眯起眼睛仰头认真地看着我,“低头。”
“?”
我有些不解,但还是稍微俯下身靠近了他。
“怎么了?”
我看着他那张白皙的、带着些许孩子气的脸,本就狭长的双眼微微眯起,蝶翼般细密纤长的睫毛下只露出了些许翠榴石般清澈的眸光。
那双漂亮的、翠色的眼眸,带着些许的困惑注视了我一会儿,我还没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乱步突然就伸手勾过我的脖子,抬头吻了上来。
我感受到了他柔软的唇瓣,他轻柔地咬住我的唇,湿濡的舌尖如同猫儿饮水般灵巧而又小心地舔舐。我试着小小地咬了他一口作为回应,近在咫尺的那双碧瞳里,立刻便像是落下了星星一样亮起了点点的光。
我们的吐息短暂地交织在一起,又很快地便分离了。乱步意犹未尽似的舔了舔自己的唇,满足地眯起了眼,他像是确定了些什么猜想,因此而露出自信从容的笑容来。
“一天果然还是要一百次才够。不是「今天想亲的次数很多」,而是「每天都想亲你很多次」——这一点不管是以前还是现在肯定都一样。”
他站起身,拿过桌上的帽子,仔仔细细地戴好,把头歪向了我这一侧。
“我想亲你。”他像是个孩子一样高高地扬起嘴角,脸上带着天真烂漫的笑意,说出的话也像是孩子一样单纯而又直接,“亲你的时候会觉得开心。”
我忽然也觉得,一天三四次的亲吻似乎确实是有些太少了。
“……那就亲吧。”
我靠近他,轻轻吻了吻他的唇。
*******
我大约是明白现在的乱步和以往有什么不一样了。
没有记忆到底是没有记忆的,他能够用他那卓绝的头脑推理出每个人的身份、推理出当下的情况、推理出自己要做的事,但他没法推理出以往我们之间所发生过的一切。
他知道我们是正在交往的情侣,也许也知道我们曾经一同长大后来又短暂的分别,但他显然并不知道自己曾经是多么小心翼翼地对待我们之间的感情。
以前的他总是害怕某一天我就会突然不声不响地离开,害怕自己的某句话可能会刺伤我,害怕不经意间的某个举动也许会唤起我不好的回忆。所以他总是一边不加保留地把所有的喜欢都塞给我,一边却又小心谨慎地只向我索要少之又少的一点点回报。
但是现在的乱步就没有了那么多顾忌。
他什么都不记得,只会顺着自己的心意行动。他想要拥抱、想要亲吻、想要和我黏在一起,于是他就伸出手来拥抱我、自然而然地亲吻我的脸颊、我走到哪他都要跟着我。
但我不觉得这有什么不好的。
我希望他在想要亲吻我的时候就能低下头亲吻我,总好过他在亲吻我之前还要浪费精力去考虑诸如我会不会生气之类的问题。但是我也知道,只要十二个小时一过、异能的效果消失,他就会想起以前的所有事情,重新变回原来那个哪怕只是我主动牵起他的手、他都会忍不住扬起嘴角的江户川乱步。
可那又有什么办法呢。
我只是个需要被人推着才能继续前行的胆小鬼,偏偏他又是个害怕稍一用力就会把我弄碎的胆小鬼。我们彼此心知肚明,但又谁也不敢挑明这件事,只能这样彼此搀扶着,很慢很慢地往前走。
但就算走得很慢也没关系,只要有一件事的确定的就好,只有那么一件事。
“乱步。”
“嗯?”
“为什么你一开始会觉得我是你的妻子?”我整理着被褥,漫不经心地对坐在一旁抱着枕头的乱步问道,“明明也没有对戒之类的东西吧……倒不如说我哪里看起来像是个已经结婚了的人啊!”
我不满地瞥了他一眼,但他半点愧色都没有,反倒是理直气壮地钻进了我铺好的被窝里,朝我张开了手,要我躺进他的怀里去。
我撇撇嘴,但还是关了灯,窝进了他的怀里,他立刻便合拢了被子,将我牢牢地抱在了怀里。
“因为本来就是。”他小声地和我咬耳朵,话里是满满的笑意,“就算现在暂时不是,以后肯定也很快就是了。”
“回到侦探社看见你的第一眼我就知道了,我在失去记忆之前肯定很喜欢你——当然,现在还有以后也是。”他自信满满地回答我,好像下午连着猜错了三次的人不是他一样,“名侦探喜欢的人就应该是名侦探的妻子……所以你就应该是我的妻子才对。”
“喜欢也是可以推理出来的么?嗯?”我想仰起头去看乱步,但他却不让我抬头,于是我只好作罢,“你怎么就知道我是你喜欢的人呢?”
“这是「名侦探的直觉」。”他得意洋洋地回答我,柔软的指腹温柔地抚摸过我的脸颊,“在看到你的第一眼它就告诉我了、”
我紧紧地贴着他温热的胸膛,甚至能清晰地听见他的心跳声,沉稳而有力,像是要传达给我什么讯息。
“——这就是你每天都想要亲吻的那个人。”
他低头吻了吻我的耳朵,低哑缠绵的像是在说一句情话。
“乱步。”
“嗯?”
“亲一百次也可以。”我闭上了眼,往他的怀里蹭了蹭,“明天、后天、大后天……不管哪一天都好,你想亲的话,亲一百次也可以。”
——『谁让你喜欢我呢。』
我在心里无奈地叹了口气。
——『谁让我喜欢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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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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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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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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