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三言情小说>历史小说>异界军火帝国>291不需要那么准
  布纳斯的射击场内,唐陌饶有兴致的看着韦斯打光了一个手枪弹匣,然后继续装填。

  好的枪手是用子弹喂出来的,没有大量的实弹射击,再有天赋也都是白给。

  必须年复一年,日复一日的不停开枪,维持自己的枪感,才能够保持肌肉记忆,让自己在最短的时间内做出最正确的射击动作。

  韦斯是唐陌的贴身保镖,在找到可以放心使用的其他继任者之前,他都是唐陌身边最后的屏障。

  这样的人是要时刻保持最好的战斗状态的,所以韦斯总是抓紧一切时间,训练自己的战斗技巧。

  他的手枪已经玩的出神入化,几乎每一枪都能够正中靶心。而且他的出枪速度快得匪夷所思,如同闪电一般。

  “呯!”最后一枪打光,韦斯把手里用来测试的PPK手枪样枪放在了托盘上,有些意犹未尽的回过头来看向唐陌:“你总是能造出让人喜欢的武器。”

  坦白点儿说,PPK手枪真的是非常便于携带,而且威力不算差的单兵武器,这东西在韦斯的手里,简直堪称神器。

  比起个头很大的M1911手枪来,PPK手枪似乎更适合保镖或者间谍之类的人员使用。

  不过,PPK手枪同样也有自己的缺点,首先的一个缺点就是这种武器的威力相对于来说太小了。

  M1911手枪的口径更大,使用的子弹可是比PPK使用的7.65毫米手枪弹威力大了太多,停止能力自然那也是高出一大截的。

  所以,其实放在韦斯这样的用枪的高手手上,M1911手枪这种一枪就能解决问题的武器事实上拥有更大的威力。

  同样只能装7发子弹,PPK手枪的7发子弹或许无法解决问题,可M1911手枪就要稳妥的多。

  因此韦斯还是更喜欢威力巨大的M1911手枪,至少在实验了许多种手枪之后,韦斯更偏爱的是M1911手枪和“驳壳枪”。

  如果能够携带的话,韦斯更愿意携带驳壳枪,也就是毛瑟自动手枪,这种武器的威力很大,而且可以临时充当自动武器来使用。

  虽然在准度上缺陷巨大,可是韦斯更喜欢这种拥有强大威力的自动武器,毕竟和当年的希瑞克燧发手枪比起来,现在参与大唐集团手枪竞标实验的手枪,那都可以算得上是精品中的精品了。

  鲁格手枪事实上也有样枪被制造出来,不过这种开火的时候不那么稳定的手枪,韦斯并不喜欢。

  虽然价格昂贵,而且使用了许多新的技术,可鲁格手枪的固有缺陷依旧很多,很难与更稳定的PPK与M1911竞争。

  事实上哪怕是三德子时代,普鲁士的贵族军官们佩戴鲁格手枪的也不太多,大多数鲁格手枪都被留给了警察和二线部队……毕竟战场环境太差了,这种金贵的手枪不太合用。

  在唐陌穿越之前的世界里,1910年前后,诞生了太多太多性能优秀的手枪了。

  杰克和比利时都有不错的设计,勃朗宁大威力手枪和杰克的CZ手枪都很有名。

  而唐陌的实验室里,这些手枪也都被能工巧匠们复制了出来,用来测试每一种手枪的极限性能。

  最终,M1911手枪和PPK手枪成了唐陌比较青睐的半自动手枪,而更早古一些的毛瑟驳壳枪,就被当成了异端送到了其他地方,去坑希瑞克的蠢货们去了。

  毕竟,谁也不知道的是,唐陌真正要搞出来的自动武器,可不是一直到21世纪都没有大规模普及的自动手枪,而是更合理的使用手枪弹的冲锋枪!

  那种和乌兹冲锋枪一个大小,结果近战威力却非常一般的武器肯定不是唐陌想要的。

  毛瑟手枪的唯一亮点,就是中距离的威力——它的有效射程比起手枪来确实非常远,尤其是在安装了枪套客串的枪托之后,精度也非常高。

  可如果安装了枪托,这种自动手枪就基本上和冲锋枪差不多一样大小了,根本不是手枪……

  这也是性能在手枪里算是逆天的毛瑟自动手枪,只有在华夏战场上大放异彩的主要原因——这里没有冲锋枪!

  所以,华夏是毛瑟自动手枪的天然优势战场,这是环境造成的,并不是这种武器本身的性能优异。

  因此这种武器并非不可替代,相反这种武器非常容易被替代:只要生产正经的冲锋枪就可以了。

  “说实话,这种手枪我还没想好怎么命名,S4或者S5?”唐陌感受着阳光舒服的晒在他的身上,开口问韦斯道。

  韦斯想了想,开口回答了唐陌的问题:“其实,我更喜欢能解决问题的那支……大的。”

  “嗯,男人嘛,都喜欢大的。”唐陌不怀好意的调侃了一句。

  韦斯一脸坏笑的乐了两下,然后才开口说道:“那就算我给这支枪命名了。”

  他掂量了两下手里的M1911,给这支异世界的手枪命名成了S4,而PPK手枪也就顺理成章的变成了S5型半自动手枪。

  瞬间,他就更喜欢S4手枪了,毕竟这是他命名的手枪,越看越是喜欢。

  唐陌却坏坏的笑着,对着旁边端着盘子的随从招了招手:“把那个东西拿过来吧!”

  那名侍从赶紧上前,把手里盖着白布的盘子递到了唐陌的面前,唐陌没有立刻掀开白布,而是看向韦斯道:“还记得我给你讲过的那个笑话吗?”

  “哪个?”韦斯努力的回忆着唐陌给他讲过的各种各样的黄色笑话。

  “十步之内,拳快的那个……”唐陌知道韦斯肯定是想歪了,于是提醒道。

  韦斯一愣,然后装模作样的点了点头:“记得,你那时候跟我说,十步之外,枪快……十步之内……枪又快又准。”

  “那只是玩笑。”唐陌笑着揭开了那个托盘,让里面的东西呈现在了韦斯的面前:“现在,准不准的,已经不需要太在乎了。”

  唐陌为自己的部队选择并不是德国的MP系列冲锋枪,因为他喜欢另外一种——美国的汤姆森冲锋枪。

  这是一种略显复杂,但是综合性能还不错的冲锋枪,不过唐陌喜欢它的原因,是因为它曾经反复的出现在一些黑帮的电影里面。

  芝加哥打字机,藏在提琴的盒子里被穿着黑西装的杀手拎着到处走的画面,看起来非常有感觉。

  当然了,唐陌直接制造出来的它的改进型——没有前置握把,只有横置护木的美军军方版本。

  这种武器诞生于1928年前后,所以并没有什么技术难度。相比起来,德国更好的MP-38冲锋枪就要晚上许多。

  其实从性能与契合度上来讲,唐陌是想选择MP-38冲锋枪的,因为它的制作工艺更先进,精准度更高,在其他性能表现上也更好。

  别的先不提,就是德国冲锋枪更够折叠这一点,就很吸引人:唐陌很看重便于携带的武器。

  只不过,在唐陌犹豫究竟应该选择哪种武器更好一些的时候,另一个因素左右了他的选择:子弹!

  唐陌已经决定量产M1911手枪,或者说是改进型的M1911A1手枪,可这种手枪的子弹是11.43毫米口径的。

  另一种唐陌比较喜欢的PPK手枪,它使用的子弹是7.65毫米口径子弹——是的,又一种全新的子弹。

  而唐陌的安全部队的士兵使用的步枪子弹是8毫米口径的步枪弹,这又是一种完全不同的金属定装弹。

  与此同时,大唐集团生产的马克沁重机枪的口径也是11.43毫米的弹药。

  这就让唐陌陷入到了一个比较尴尬的纠结之中:他的子弹口径实在是太多,太杂了。

  如果再生产使用9毫米口径手枪弹的MP-38冲锋枪,那他就不得不再开一条生产9毫米口径手枪弹的生产线。

  加上现有的子弹生产线,大唐集团要同时生产6种不同口径型号长短的子弹:点四五口径(11.43)的手枪弹、点三二口径(7.65)的手枪子弹、9毫米口径手枪弹、8毫米(7.92)口径步枪弹、点四五口径(11.43)机枪子弹,还有针发枪的纸壳定装弹……

  这是唐陌,或者说大唐集团不愿意接受的。

  所以唐陌不得不有意识的削减自己子弹的型号,以此来缩减自己的生产线,并且简化部队的后勤补给。

  事实上武器的发展是有一定的延续性的,唐陌在左轮手枪上选取了比较先进的柯尔特左轮手枪,于是就把子弹的口径选定在了点四五(11.43)上。

  于是接下来,M1911手枪的子弹同样也是点四五,这就在很大程度上简化了唐陌的子弹生产。

  所以,在冲锋枪的选择上,唐陌就不得不做出一定程度的妥协,放弃了他更看好的MP-38冲锋枪,转而选取了芝加哥打字机,汤姆森冲锋枪。m.33ýqxsś.ćőm

  尽管这种武器并不尽如人意,可总归也是一种非常成熟而且有效的武器。如果说这种武器的缺点是笨重和昂贵的话,这在如今这个时代根本完全不是问题。

  这种武器只是用来装备唐陌的安全部队的,因此唐陌也就更愿意简化一下,让新的冲锋枪使用现有的子弹。

  因此,当唐陌掀开了那块白布的时候,韦斯看到的,就是一支制作精美的汤姆森冲锋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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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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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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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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