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三言情小说>历史小说>大明:咸鱼暴君>第121章 轮胎发明,意外事件
  平整的官道上,不时有马车来来往往。

  崇祯和李倾城所乘坐的马车,看起来并没有特殊之处,可以说是不起眼,车子的整个结构是用硬木制成,圆弧状顶部用一层通用褐色防水油布遮盖,没有豪华的装点,没有精巧雕饰,没有鲜艳的色彩,就连车夫的衣服也是简单布衣,朴实无华,还不如那些富贵人家的家丁。

  如果一定要说个不同处,也就是车速较快,还能保持平稳,发出的噪音也相对小得多,这些细节,一般人不会注意到。

  李倾城一听说要去看大海船,属于她有份的大海船,她兴奋得这两个晚上都睡不着觉。

  刚刚离开京城的时候,她非常开心和新奇,时不时拉开车窗上的帘布,探出脑袋去看外面的景色。

  碧空如洗,沃野千里,粮食作物郁郁葱葱,看过去像一片绿色海洋,一眼望不到边,农夫在天地里劳作,树林与炊烟袅袅的农舍,点缀其间,给美好的景致增加了浓郁的生活气息。

  在朝鲜,她可看不到这样的壮观的大平原景象。

  上次跟随使团来京城的时候,她是众星捧月,一群官吏把她围在中间,生怕有所闪失,她当时心情也格外郁闷,算计如何逃走,因此根本没有心情看风景。

  现在则完全不同了。

  他是自由的,没有人强迫她做任何事。

  她之前招纳叶秋做伙伴,要叶秋都听她的,如今反而有些依赖叶秋了,但叶秋也尊重她,虽然有时很强势,但大多时候与她有商有量,两人相处轻松愉快。

  这两天,她已经知道叶秋不是账房先生,从王掌柜与伙计对叶秋的敬畏态度上,她猜测叶秋是日月楼的幕后老板,虽然叶秋没有明确回答,但也没有否认。

  这也解释了,为什么叶秋有财力造大海船。

  要造一艘能在大海中航行的大船,可不是那么简单,区区一个账房先生,只靠工钱的话,攒二三十年都不够。

  所以当叶秋说在造海船,她并不太相信,而如果他是日月楼的老板,可信度就大增了。

  可笑的是,那天她升任店里执事,还自以为在日月楼的职位上比叶秋高,原来也只是为他打工。

  两个时辰过去。

  完全放松心情李倾城,一阵困意袭来,老老实实坐下来,跟叶秋一样开撕闭目养神,不知不觉中睡了过去。

  马车里足够宽敞,铺着毯子,其实她也是可以躺下睡。

  但在一个男人面前躺倒,太羞涩了,她做不到。

  闭着眼的崇祯,忽然感觉肩膀一沉,有个热乎乎,软绵绵的东西靠过来。

  他抬眼瞥了一眼,是李清晨的侧脸,压在了肩膀上,她鼻息均匀,弯而长的睫毛微微动了动,然后完全静止,显然是睡着了,睡得还很沉。

  阳光从缝隙透进来,洒在她的白嫩如玉的脸庞,可以看到一层淡淡的小绒毛,朱唇不点而红,琼鼻秀挺,如此近距离细看,能看得出她刻意把柳叶眉画成了更显男子气概的浓黑剑眉。

  崇祯笑着摇了摇头,任由她靠在肩膀上。

  这位朝鲜公主也真挺不容易,女扮男装以为能骗得过他,想拉着他一起上船做伙伴,其实是上了自己这条贼船,犹不自知。

  半个时辰后。

  马车颠簸了一下,李倾城头一滑,撞进了崇祯怀中,她惊醒过来。

  发现自己头靠在崇祯肩膀上睡着,顿时面红耳赤,羞涩难当。

  她是第一次与男人如此亲密的接触,叶秋没有拨开他的头,没有叫醒她,心里感觉暖暖的。

  可是,两个男的这样接触,好像也不太好吧,有那种奇怪的意味。

  该不会,这家伙喜好男风,有龙阳之癖吧。www.33ýqxsś.ćőm

  抬眼发现叶秋正似笑非笑的瞅着她,李倾城表情有些不自然,目光移开,故意伸了个懒腰,大声道:

  “小睡一觉,好舒服啊,从没做过这么稳的马车,李兄,你这辆马车很不一样哦。”

  崇祯目光微动:“有什么不一样?”

  李倾城道:“普通马车以这样快的速度,坐在里头人可能都会被震得跳起来,而这辆车却能行驶平稳。”

  崇祯道:“或许是道路较为平坦。”

  “不止,道路平坦是一方面,但也是这辆马车设计很不一般。”

  “哪里不一般?”

  “车轮,上车前我看到车轮上贴了一层黑色胶皮,应该就是这东西起到了作用。”

  崇祯暗道,观察力不错,给她说对了。

  这丫头虽然缺乏独立处世能力,但眼光与学识,都有相当高的水平。

  这辆车的车轮上,的确附加一层硬胶皮,减少了地面的冲击,车轮的磨损,大大降低了颠簸和噪音,也使得车速有效提升,相当于是一圈实心轮胎。

  这个世界,还没有轮胎的概念。

  自己把弄出来这种类似轮胎的东西,本是为了加强火炮的运转速度。

  火器营装载火炮的马车,行走缓慢,木铁制作的车轮也容易损坏,如果换成全铁制车轮,又太过沉重,再加车上火炮的重量,遇到下雨天,或经过软土地面,很容易陷在泥地里,严重拖慢火器营的移动速度。

  于是,自己就想到了后世的轮胎。

  橡胶制作,耐磨,轻便,有弹性。像是给车轮穿上一件合适的鞋子,马车行驶效率大为提高。

  从而,也有效提升火炮转运速度。

  这种“简易轮胎”,暂时没有像外推广。

  明军马车全部加装简易轮胎,加上备用的,就需要海量橡胶,而目前国内生产橡胶的主要是琼州,也就是海南岛,眼下产量不高。

  刚刚发圣旨给琼州巡抚,命令他全面扩大种植橡胶。

  另一方面,也要求加入大明皇家商会的海商,尤其是郑家,派商船去东南亚大量收购橡胶,因为东南亚是最盛产橡胶的地方。

  橡胶的宝贵价值,还没有被开发出来,价格低廉。

  如今还可以用非常便宜价格购买,大量囤积。

  但一旦“简易轮胎”推行,消息必然传出去,到时全世界的马车都开始使用“轮胎”,橡胶价格必定疯涨。

  到时就买不到廉价橡胶了。

  东南亚连接两大洋,地理位置十分重要,香料等特产品深受欧洲贵族欢迎,在这个时代拥有得天独厚的重要经济价值,荷兰,西班牙,葡萄牙等强国在这里赚得盆满钵满,因此也存在激烈的竞争。

  如果橡胶价值开发出来,南洋的热带群岛更会成为炙手可热的宝地。听说有许多华夏人在南洋讨生活,受着欧洲人与当地人的压迫和排挤,万历年间,葡萄牙和当地人曾经屠杀马尼拉华人。

  华夏人大多拥有吃苦耐劳,好学勤奋的优越品质,别人不愿意做的,他们做,别人做六个小时,他们做十个小时,十四个小时,因此不管在哪里,华夏人群体一代代传下来,都能积累出巨大财富,财富使人眼红,引得外族人觊觎,于是发生了掠夺和屠杀。

  马尼拉华夏人遭受大屠杀时,大明已衰弱,鞭长莫及,但以后……

  “你在想什么?怎么突然不高兴了?”

  李倾城感受到崇祯眼中的冷意。

  崇祯深吸一口气,恢复自然神态,道:“没什么,你困的话,可以躺下睡。”

  “不用不用,我不困了。”

  李倾城头摇的像拨浪鼓似的,这家伙,要是喜欢男风的话,趁我躺下睡觉,做出不可描述的侵犯,那就麻烦了,他应该不是这种人,不过,那天他抓着我的手,回想起来,感觉好生暧昧,还有他看我的眼神。

  他如此俊美,公子世无双,优雅又不失豪气的风范,却喜欢男人,太可惜了,不然的话,若是自己与他双宿双栖也未尝不可,反正比嫁给那个暴君崇祯要强百倍,他也是自己喜欢的类型,哎呀……在想什么呢,羞死人了……

  她越想越觉得眼前的人有可能喜欢男人。

  为了掩饰神情的不自然,她拿起了一张大明报,装模作样的品读。

  崇祯问道:“你不是讨厌大明报吗,怎么这最近天天抱着看?”

  “也不是讨厌大明报了,是讨厌这里面整天吹嘘你们的大明皇帝,其他文章,写得很精彩,就像这篇,土豆的吃法,把土豆拿来油炸,变成一种叫薯条的美食,金黄色,又香又脆,撒点盐巴,可以沾一些酱汁来吃,听起来是不是很好吃?晚上我们试一试做这道美味。”

  崇祯暗笑,你讨厌要嫁给的皇帝,就在你眼前呢,而这道薯条,也是本皇推广土豆吃法的一种。

  土豆之前没有在大明推广开来,其中一个原因,也是没有人知道适合的吃法。

  很多人只是把土豆简单蒸着吃,味道自然单调,吃多了容易腻,没煮熟,吃了容易拉肚子,发芽或者青色的土豆,吃了还有可能食物中毒。

  因此,保守的当政文官,排斥这种外来食物,更不可能大力去推广了。

  现在,把后世的一些土豆经典吃法,利用大名报,进行权威宣传,其中最受欢迎的,要属土豆泥和炸薯条,制作简单,又把土豆的风味,淋漓尽致的发挥出来。

  接下来。

  李倾城认真看报纸,崇祯也在思索一些事情,一路无话。

  天色渐渐暗下来。

  马车进入一处清泉镇的地方。

  这个小镇是官道旁,不少旅客与商人在这里休息,倒是颇为热闹。

  崇祯的马车停在了一家客栈前。

  没有悬念,这家客栈,早就被包下来,上上下下都是锦衣卫的人。

  皇帝出行的每一步,都经过精确的计算,都有周全的保护。

  没有惊动地方官,不然就不是微服私访了。

  知道皇帝离开京师的人不多,范景文,李邦华等也蒙在鼓里。

  崇祯自始至终是公认的勤政,这几个月来,皇帝也不经常上早朝,朝臣有要事,只要递上奏章,皇帝皆有批复,从未耽误事。

  朝臣也都习惯了,反正朝廷运转保持顺畅,他们就没话讲。

  小馋猫李倾城,一下车就去找客栈老板,得知店里有土豆后,便请求去后厨研究制作炸薯条。

  老板当然不敢拒绝。

  目送李倾城进入后厨,林忠陪领着崇祯,来到一个密室,跪了下来:“陛下,老奴着实不忍陛下行车劳顿,是否转道,由大运河乘船南下?”

  崇祯扶起林忠陪,道:“不用,乘船看不到沿途百姓的真实情况,南边有新消息吗?”

  “有几条。”

  林忠陪开始汇报情况。

  过了一会儿。

  李倾城托着一个盘子走出来,笑盈盈道:“薯条做好了,简直太美味了,要不要尝尝。”

  林忠陪拱了拱手,知趣离开。

  崇祯拿起一根炸得表皮酥脆的薯条,咬了一口,口齿喷香,笑道:“不错,看来你学到了制作的精髓。”

  皇帝要下榻的地方,食材配料都是顶级,只要用心,制作方法简单的薯条,一般不会难吃到哪里去。

  接着几盘热腾腾的菜肴端上来。

  “没想到,这样的小地方,做出来的菜肴味道,不输给日月楼呢。”李倾城吃饱喝足,心满意足的放下筷子,“吃太饱了,李兄陪我到街上逛逛?权当消消食。”

  “好啊。”

  崇祯含笑道,不知为何,与天真烂漫又很有理想的李倾城在一起,隐约有一种初恋的感觉。

  两人在小镇唯一的大街上闲逛。

  李倾城不知道的是,这可忙坏了锦衣卫,街上人多眼杂最是不好守护,戚元辅不放心,也现身出来,挑个扁担,扮作脚夫,跟在他们身后。

  “这家茶馆也有读报人呢,我们进去听听。”

  走了一圈,李倾城指着一旁的茶馆道。

  本来嫌弃大明报,如今自己看不过瘾,还要听人读报。

  反正闲着也是闲着,崇祯没有拒绝。

  进门却看到有人在吵嚷。

  一个儒生模样的中年男子,愤声道:“不要读那劳什子的报了,我堂堂秀才,苦读十年,明日却要被迫去南方作坊里劳作,都是你这读报人所害。”

  “孙秀才,读报人怎地害你了?”一旁有人不满儒生打断读报,语声不快的问。

  “他净宣扬劳作的好处,却贬低读圣贤书,撺掇我家内人,逼我去南方作坊劳作,否则不跟我过了。”孙秀才满腹委屈的样子。很不爽。

  “孙秀才,明明是你从不劳作赚钱,导致家中穷困,你老婆叫你去做事赚钱养家,有什么错?”

  “自古是低贱村夫劳作,我堂堂秀才,一身风雅,本来若中举,便可出仕为官,如今却被朝廷断了出路。”

  “朝廷不是给了你们读书人许多出路吗,转学数算、兵法、策论,还有外语、工科等好几门呢,你却不肯,坚持读四书五经,怪谁呢?”

  “四书五经乃圣人传下,世代正统,你说的那些,俱是歪门旁道,不可学。”

  孙秀才十分固执的与众人理论。

  李倾城见这秀才如此迂腐,忍不住上去说一句:“好吧,你读了圣人正统十年,那么,你为你国家贡献了什么?”

  孙秀才一时语塞。

  李倾城又道:“一切都是你自己选择,没人刀架脖子上逼你吧,既然是自己选择,你怪朝廷,怪革新,这是什么道理?亏你自诩是有学问的读书人。”

  此言一出,赢得茶馆民众的喝彩。

  “说得太对了,当今皇帝陛下对外亲自上阵血战,用生命守卫国门,保护我等,对内惩治贪官奸臣,减免税赋,降低物价,还给你提供了赚钱的活,你还想要朝廷怎样!?”

  “孙秀才你滚出去,别干扰我们听报。”

  “你就是懒惰而已,抱着一本书摇头晃脑多舒服,劳作多累,不赚钱不养家,活该被你妻子骂。”

  众人叱喝声中,孙秀才被赶出茶馆。

  崇祯盯着李倾城,目光怪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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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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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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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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