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三言情小说>其它小说>谋杀金丝雀[ABO]>第 84 章 散场
  婚礼的那天早上。

  钟诚被梦魇住了,冷汗沾湿了枕头,脸色苍白,心悸难耐,差点儿没醒过来。

  因为在梦里。

  他见到了林斯辰的墓碑。

  ————

  在实验室经常熬的天昏地暗,三天两头不修边幅的林斯辰,就在钟诚婚礼这天。

  他打扮的特别体面。

  穿了一身量身打造的纯黑色高定西装,剪裁精致,修身得体,袖口的绿宝石闪闪发亮。林斯辰原本就长得不错,温雅俊美,他出身世家,纵使经历蹉跎,也磨不掉骨子里的高贵。

  同行的女子自下车起,便配合地主动挽着他的臂,她身着一席优雅的白色长裙,虽长相普通,但胜在她睿智聪慧,识得大体,小鸟依人似的依偎在林斯辰身边……

  巧的是,她也有颗美人痣。

  两人一同站在钟家公馆门口的喷泉前,林斯辰昂首挺胸,气宇轩昂,面对钟家,他从未表现的如此淡然,步履款款,优雅且自信。

  迎宾用的喷泉正绚烂的喷涌着。

  侍者接过林斯辰的请柬,引领着他向里走。这时,他突然从口袋里摸出一枚硬币,捏在指尖,默念三秒,学着钟诚做过无数次的那样,对着它,丢出去。

  霎时间,像变魔术一样,在众目睽睽之下,喷泉瞬间停滞,静默了。

  这是钟诚告诉他的秘密。

  掷币,许愿。

  ————

  钟诚和凌钏作为一对新人,在举行婚礼的礼堂门口迎宾。

  往来宾客繁多,个个都是上流社会的精英人士,带着礼貌疏离的假笑。钟诚却始终面无表情,冷着张脸,谁的面子都不给。

  林斯辰信步而来,嘴角带着似有若无的笑。

  他携着女伴来到钟凌二人的面前,钟诚不自觉地低垂了眉眼,像是抬不起头来似的,更不敢去直视林斯辰,只是按照流程般机械化地朝林斯辰伸手,行握手礼。

  却不料,林斯辰直接越过他,握住了身边凌钏的手。

  低着头的钟诚,手尴尬地停滞在了半空,他听到凌钏有些惊讶地说道:“阿辰,你怎么来了……”

  林斯辰笑笑,“青梅竹马一场,结婚也不叫上我,钏儿你不够意思啊。”

  钟诚缓缓地伸回了手,抄进口袋里,他背过了身,听着林斯辰和凌钏青梅竹马久别重逢的寒暄。

  “当年怎么一声不吭就退学了,我找你了好多年……”凌钏和林斯辰像小时候一样,对撞了一下拳头,亲昵地撞了下肩,“你也不来找我,后来在新闻上看到你时,都不敢认……这些年过得怎么样。”

  “勉强活着。”林斯辰开玩笑道。

  “什么时候有空,一块喝一杯啊……”

  他们这辈世家子弟里面,林斯辰就跟凌钏玩的好,小学的同学录里第一页就放的他。凌钏这个人挺特别的,其实也不容易。

  凌钏他妈身体不好,生了他之后,底子就坏了,再也没有别的子嗣,但是在ABO的上流社会里有时候血统还有第二性别比什么都重要。

  结果凌钏就在13岁那年分化成了Omega。

  身处豪门,他妈妈有太多太多身不由己,许是太想母凭子贵,又许是丈夫在外拈花惹草,有了私生子,而她太想让自己的儿子顺理成章的成为凌家第一位继承人……这位母亲,自凌钏分化之后,便持续给他注射Alpha类型激素,强迫他变得高大,强壮,硬是要他成为了一个Alpha。

  当然,后来事情败露了。

  私生子上位,而凌钏只能被丢到豪门Omega的相亲市场,像件商品似的被待价而沽。可受激素影响的凌钏,五官、体格,无论从哪个方面看都是硬邦邦的Alpha,怎么看都是要砸在手里的赔钱货。

  钟诚背对着那对凌钏和林斯辰,烦躁的喉咙有些痒,想溜出去点根儿烟。

  “钟……钟总?”

  钟诚从内衬的抽出金制属的烟盒,朝声源处侧了侧身,“嗯?”

  无意间的一瞥,瞳孔突然放大,手里的烟盒也落了地,“安蕊。”

  林斯辰虽然一直在跟凌钏寒暄,实际上他多多少少地一直在留意着钟诚,敏锐地捕捉到了这声称呼,他冷笑一声,“怎么,钟总,你们认识?”

  安蕊不解,钟诚的神色为何在见到她之后,突然间变得这么差。她只是钟氏集团里的一个普通文员罢了,钟诚,她自然是认得的,可是,高高在上的钟总怎么可能会认得她。

  他们在今天之前,明明没有任何交集。

  钟诚缓慢地弯腰捡起了他的烟盒,心里一团乱麻,即使处在这种场合,忍不住点了根烟,没有抽,就是夹在手指里,“不……不认识。”

  他还装作不在意似的多瞥了几眼安蕊,对着林斯辰明知故问道:“这位是?”

  “未婚妻。”林斯辰面色如常。

  安蕊适时的脸颊一红,面若桃花。

  毕竟过了十年,钟诚也算上成熟稳重,心里再翻江倒海,面上也得做到八风不动,“是吗,恭喜啊。”

  “同喜。”林斯辰道。

  距离婚礼开始还有一个多小时。

  钟诚端着酒杯,打量了几眼安女士,梦境里的人出现眼前,还是和他有着复杂关系的女人,他对此感到格外好奇。

  在这个场所里,Omega就像偶然混进来的的劣质品,唯一入得了眼的不过嘴角那颗跟林斯辰一模一样的美人痣,却又不及他半分风骨。

  林斯辰正要跟他擦肩而过,走进会客大厅时,钟诚拉住了他的衣袖,自然地凑到他耳边,“你们俩个怎么会……”

  林斯辰注意到了凌钏和安蕊异样的目光,不过他不在乎,同样亲昵地凑在钟诚耳边说,“她是我好不容易才找到的,啊对了,你信不信我跟她的信息素契合度高达百分之九十。”

  “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林斯辰眼神冰冷了,“从生理角度,对我来说,她确实比你更有,性吸引力。”

  凌钏看着钟诚冷漠的扑克脸终于裂了条缝,手里的花名册被攥层一团,这算什么,一个平平无奇的Omega还想靠信息素上位吗?

  ——————

  身为伴郎的吴烬看着钟诚自林斯辰出场时时,那绿眼睛就止不住的发直。

  心道,不太妙。

  两个人远远的看着,林斯辰泰然自若的与上界名流交好,里面不少世家名媛向他抛出橄榄枝,不过他一一婉拒,示意自己已非单身。

  安蕊眼睛亮晶晶的,在林斯辰的臂弯里,心跳的飞快,脸上的表情开心的难以言表。

  她只是一个普通的上班族而已,一个月前,俊美的林斯辰先生找上门来,邀请她假装自己的未婚妻出席,这场钟先生的世纪婚礼,至于原因他拒绝回答,但承诺会支付一定报酬。

  最初安蕊还以为林斯辰是个骗子,不过他的气质出尘,温和的神情让她不忍拒绝。目前单身,有这机会跟着帅哥走一遭,也算是个不错的消遣,更何况钟诚的世纪婚礼,多少人挤破头都没有机会参加。

  如此一来,就算林斯辰不支付她报酬,让她倒给钱都愿意了。

  那些在常出现在报刊电视上的社会名流,全部围在她身边,艳羡地看着她,充分满足了她那一点点虚荣心,就像脚踩在棉花上一样,走路都轻飘飘的。

  …………

  钟诚等林斯辰抽离手臂,接了一个电话离开时,款步朝她走了过去,并向她举杯示意。

  安蕊有些受宠若惊,赶忙回礼。这时,钟诚开口道,“您是林斯辰的未婚妻?”

  还没等安蕊回话,突然间旁边又插过来一到声音,泠然又肯定的语气,好似气势汹汹地:“你就是林斯辰的未婚妻。”

  两人一块侧目,安蕊不认得他。

  可钟诚认得。

  是林斯辰的原导师,现任同事,三十几岁的高龄未婚Omega,没有人邀请他,也不知道他从哪里搞来的邀请函,一进入礼堂内部,便一杯一杯地喝着闷酒,酒精烧的他脸颊通红,眼睛是湿润的,像在森林里迷路的小松鼠。

  是在信武实验室里,差点被钟诚强迫……的郁言。

  吴烬远远的看着微醺的郁言加入战局,他都不敢过去,两个Omega为了一个林斯辰争风吃醋就算了,他钟诚一个Alpha也得在里面掺和掺和……

  安蕊莫名其妙地看着这位长相娇美的男性Omega,不出几秒,她就瞬间理解了个“差不多”。想来林先生会选择雇佣“未婚妻”,就是为挡一挡这些乱七八糟的“烂桃花”吧。

  “是我。”安蕊微笑地说。

  “你们认识多久了。”郁言看着眼前这个姿色平平的Omega,实在想不通……

  “一个月。”安蕊并不慌。

  钟诚侧身装作看别的地方的样子,他小口抿着酒,实则暗地里咬牙。

  “一个月,呵。”郁言轻推了钟诚一把,大概是看他傻站着没表示,很不爽,“我和他认识十年了……”

  郁言比钟诚还要忿忿不平,郁言一直对林斯辰抱有好感,直到那次实验室的救助……让他彻底沦陷,之后他知道林斯辰陷入某个重大案件里难以脱身,他什么也没说就一直等,等到他凯旋归来,郁言明里暗里展开了追求……

  好不容易等到情敌钟诚结婚,他怕林斯辰不死心,特地搞了张邀请函来看看,谁知碰上了林斯辰带着他的未婚妻……

  钟诚点了点头,算上那些默默注视的日子,钟诚可认识了不止十年。

  郁言自认完全不比眼前这个Omega差,只是大概是急于证明自己,再加上酒精的因素,让一贯冷静自持的他,在两人面前彻底失了分寸,像个手忙脚乱的泼妇。

  然后钟诚听着安蕊再给他俩致命一击。

  “那又怎么样?”安蕊不急不慌,颇有大家气质,“就凭他和我的信息素契合度百分之九十。”

  “这个理由你满意吗?”

  钟诚手里的高脚杯,发出的“咔嚓”的一声轻响,那细长的杯脚,竟被他掰断了。

  信息素、信息素、去他妈的信息素。

  ——————

  临近婚礼仪式开始了,钟诚先去后台忙一些注意事项,胸口别着花的伴郎吴烬,一路磨蹭到了林斯辰旁边,抬手敬了他一杯。

  “你今天来,是要抢亲啊,还是砸场子?”

  ————

  婚礼后台,凌钏和钟诚因为一点小事吵的不可开交。关于捧花,凌钏想用与自己信息素气味一致的香槟玫瑰,钟诚死活要选那说不上来名字的小白花。

  说起来凌钏也是带着气的,这么重要的日子,虽说是毫无感情基础的联姻,好歹也得在外人面前装出点样子来吧,结果迎宾时全程没有好脸色看……

  “你若非要选那花,到时候你自己拿着吧。”两个人第一性别都是男性,礼服自然都是西装,凌钏个子高,体格也硬气,光从外表看,也是毋庸置疑的A,谁拿捧花,也就有点用来分辨,到底谁是新娘的意思……

  钟诚懒得理他,自顾自地把弄着他的小白花。

  钟诚正好就是他最瞧不起的那类人。

  私生子上位,有什么可傲气的,若不是他前面的兄长分化成了O,钟诚估计还在贫民窟讨生活吧。

  凌钏正了正领结,像是想到什么似的,他嫌恶地暼了一眼钟诚那与帝国人相异的绿眼睛,“要不是后来林家没落了,现在站在我身边的哪里轮得着你。”

  ————

  婚礼现场。

  随着经典的婚礼进行曲,那对新人,在众人之间登上了婚礼舞台的正中央。

  钟诚捧着花,一眼就看到了台下人群里的他。

  林斯辰也在看他。

  一时间,世界都安静了,两个人眼里只有彼此。

  第二次了,林斯辰要看着他跟别人宣誓,交换璀璨的戒指。

  他以为两人之间没有感情可言了,或许还可以是朋友,他可以平等的站在钟诚旁边,可是这一刻,他还是觉得,他跟钟诚的距离好像还差了一截。

  台上台下,咫尺天涯。

  钟诚手里捧着的捧花不知是否巧合,那是代表林斯辰的橙花,小白花被精巧的制成捧花,边缘衬着一圈墨绿色的叶子,他表情肃穆专注的看着林斯辰。

  倘若吴烬还有前世的记忆。

  他会发现参加自己婚礼的钟诚与参加葬礼的钟诚重叠了,他们一样捧着纯白色的橙花,一样专注肃穆的看着对方,只不过一个看着林斯辰,一个看着林斯辰的墓碑。

  钟诚知道,橙花象征着忠贞与纯洁。

  它的花语是,新娘的喜悦。

  这是一种非常适用于婚礼的花,而不是葬礼……

  前世的吴烬也替林斯辰不平过,即使在他的碑前,钟诚竟还能如此平静……旁人对钟林二人总是有着无穷无尽的误会,但他知道,林斯辰会懂得。

  “无论顺境逆境,你是否愿意爱他,对他忠诚。”

  牧师在问钟诚,“愿不愿意”

  两个人隔着人海相望着。

  林斯辰从来没怪过,钟诚和凌钏的联姻,他们都是Aphla,他懂钟诚对于权利的欲望和渴求。

  所以两世,他甚至都没有试图去阻止。

  但是那种感觉……

  他也想站在钟诚旁边。

  在万众瞩目里,在鲜花,和祝福里。

  林斯辰伴着那声,“我愿意。”

  在众多宾客的热烈掌声中,独自转了身,他逆着人流往外走。

  太假了,谁都知道那不过是一场虚假的商业联姻,纷纷献上更加虚假的祝福,林斯辰才不要。

  钟诚失魂落魄的看着那个背影。

  他跟林斯辰需要解释吗,有些人可能真的需要。

  可是他们俩个,不需要。

  没人会他更了解自己,他们默契的几乎理所当然,在这场多年前就注定的冰冷联姻上,钟诚无需解释,林斯辰都懂。

  可是,林斯辰还是会在说我愿意的那刻,背过身去。钟诚还是会为他的孤寂的背影而心碎。

  ——————

  仪式结束后。

  钟诚带着捧花立刻就去找林斯辰。他知道,林斯辰肯定会在那里等他。

  玫瑰花开的正盛,满园的红白玫瑰。

  这是十八岁的林斯辰送戒指的地方,那个小少年在钟诚的成人礼上落荒而逃。

  这样将是二十八岁的林斯辰送戒指的地方,即使十年后的他在他的婚礼上背道而驰。

  林斯辰一圈又一圈的绕着莫比乌斯之环。

  他不知道哪些是走过的路,哪些是相反面

  钟诚手里攥着花,神情落寞的不像话,“你还会送我一枚戒指吗。”

  林斯辰淡淡地笑了笑,“我有准备的。”

  他拿出一个深蓝色丝绒的小盒子,在大白天,在玫瑰温室的深处,他剪下一朵最中意的白玫瑰。他无视上面的荆棘,攥在手里,就像他曾经拥有过得那样,鲜红的,疼痛的,染了血的。

  手心攥着玫瑰,拈着戒指。

  林斯辰单膝跪地,他一字一句的默背出了,婚礼上牧师说的话,他也问钟诚。

  “愿不愿意。”

  在无人的角落里。

  在盛放的玫瑰园里,安静的,无人祝福的。

  两个人的婚礼。

  “我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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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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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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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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