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林云舒登基,却并未改年号,一直沿用天皇的年号。天皇退位,却并未废除帝号,重掌朝政也是情理之中。
哪怕天皇手上沾染不少鲜血,那些男官还是更希望由天皇掌朝,这样他们不会有种被女人压一头的憋屈感,偏偏天皇并不着急。
反而借由身体不适,再修整两月。
林云舒担心他身体里面还未恢复好,也不好催着他。
天皇躺在榻上歇息,王公公给他拿来不少书籍,他看得那叫一个津津有味。
以前也没见天皇有这个爱好啊,居然喜欢看通俗小说。
天皇看了一会儿,眼睛累了,自己揉了揉眼,王公公小心翼翼道,“天皇,您怎么一点也不着急啊?”
明明是半路夫妻,没想到王公公对女皇无比信任。他丝毫也不担心女皇为会对他不利。
天皇睁开眼睛,斜睨了他一眼,“你没听说过一句话吗?信人不疑,疑人不用。”
这话说的容易,但能做到的少之又少,归根结底,天皇对权利并不是那么热衷。
天皇拍了拍已经看过的这一摞书,“她天天忙于政务,又不兴文字狱,没想到底下的人会如此编排她。”
王公公身体不自觉往下躬了躬。
天皇生起气来,会杀人命的。
就在他思量天皇该如何对付这些文人时,天皇开了口,“去!把这个楼如先生请来。”
楼如?王公公这些天帮着翻书,这人好像不怎么有名啊?天皇为何单单找他过来?
他也不敢问天皇,立刻叫了几个太监到书肆找人。
老二被太监带过来的时候,整个人崩紧了。
这几年,他一直待在家里潜心写小说。可能热情与天赋真的是两回事。他写的小说受众很少,书肆给的润笔费也是最少的。
好在他也不指着这点钱吃饭。只是心里难免有些丧气。
他娘子从六品带刀侍卫升到五品。而他还一事无成。就连他儿子去年都考中了秀才,他这个老子还是个白身。想想都够丢脸的。
老二硬帮帮跪倒在地,口称万岁。
天皇大马金刀坐到方椅上,面容严峻,“你就是楼如先生?”
“草民正是楼如先生。”
天皇将他上上打量一通,从外表上看倒是很符合他对书生的认识。只是别人都在书里提及“女皇当政,贻害无穷”,反倒他从来不曾提及这些。
“你为何没有在你的小说里提及女皇之事?”
老二怔了好一会儿,没想到天皇召他进宫是为了这事,他抿了抿唇,据实以答,“因为女皇是我娘。”
天皇千算万算都没想到会是这个原因,愣了好几秒,才反应过来,女皇给前任丈夫生了四个儿子。
他见过老三和小四,却没见过老大和老二。据他打探得知,两人一个经商,一个一事无成。
知道这人是他娘子的儿子,他就更气了,“你娘受了如此大的委屈,你就没想过替你娘说句公道话?”
天皇身上的威严扑面而来,老二缩着脖子,“我娘子问过娘了,娘说不用管这些。”
他不是不想帮他娘说话,但是他只是一介布衣,担心坏了他娘的事,所以做什么事都要先问他娘。
天皇闻言,脸色倒是好看不少,“你娘只是不屑跟这些人计较,但是朕不一样,朕容不得别人欺辱你娘。”
老二抿了抿唇,抬头看了天皇一眼。
哪知天皇正目光灼灼看着他,老二立刻避开他的眼神,微微垂了头,“天皇想如何为我娘出气?我定当竭尽全力助天皇成事。”
天皇对他的回答很满意,“你可知道你写的书为何卖不出去吗?”
天皇前世就卖过不少自传体小说,除了名气,故事还要精彩,语言也得诙谐。
他写的小说情节不太曲折,笔名也没什么名气,更重新的是他的语言太过死板,不够诙谐。
老二抹了抹头,他要是知道自己的书为何卖不出去,他早就对症下药了。也不会直到现在都没什么名气了。
“朕为你下本书想了好几个名字,《我的女皇母亲》,《女皇陛下二三事》,《我和女皇陛下不得不说的事》”
老二抽了抽嘴角,这书的名字怎么那么一言难尽?
“怎么样?名字够不够劲爆?”天皇丝毫没有看出他皱得像苦瓜一样的脸,反而很兴奋。
老二想到天皇武人出身,能想出这么直白的名字,好像也在情理之中,他硬着头皮点头,“好。”
只是他又有点疑惑,“这书写出来会不会被人批评不合规矩?”
他写出来,肯定要会涉及到他娘的**,必定会被那些男人们评头论足。
天皇理所当然道,“你娘是女皇,一千多年的社会里没有一个女人能做到这点。如果你写出来会被别人批评,那只能说你写得不够好。”
好吧,老二终于明白了,这书其实是给他娘洗白用的。而且一定要大肆赞美。
天皇又不放心他,耐心给他指点,“你可以简短介绍下你,但是还是要以你娘为主。塑造人物的形象一定不能太死板,你要适度写写你娘一些无关紧要的小缺点。比如说她喜欢逛街,喜欢茶花。讨厌……”
老二听得如痴如醉,刚刚还觉得天皇不靠谱,但是没想到他居然言之有物,说起人物塑造头头是道。
这些都是老二从来没有接触过的知识点。
他向王公公要了纸笔记下,而后又跟天皇探讨,从哪些方面写。33ýqxsś.ćőm
“在盐俭县的时候,有个非常有名的算命先生看到我家盖的别院,非说我娘贵不可言。当时我们都不信。但没想到我娘连女皇都当了。”
“这个可以加进去。”天皇笑眯了眼。那些开国皇帝哪个没有点“奇人异事”呢。
没想到这个算命先生这么牛,居然不看八字就能算准她贵不可言。
老二点头,又捡了几件小事讲。
写起真事,老二可写的点太多了。
比如说他娘特别喜欢他娘子,非常喜欢弩|箭,平时也勤加练习,路遇山匪时,救了几十号人。
小四当县令的时候,她常常督促他下乡,看看农耕等情况。
总归想让读者了解他娘。
天皇之所以喜欢他娘,还娶她为后,都是有原因的。
老二下笔如神,不到一个月,就把《我的女皇母亲》草稿写完了。
天皇帮他修改一遍,让他拿去刊印。
书店老板没想到一直默默无闻的楼如先生居然是女皇的二儿子。
吓得当场软倒在地,扶着柜台站起来,“您有这层身份,为何一早不说呢?草民真是有眼不识泰山。”
老二也没当一回事,他写书要是告他娘才能出名,那他得多失败,“我娘是我娘,我是我。这书你给印了吧。”
书店老板狂喜,“就冲这名字,印两千册不成问题。”
老二张了张嘴?他以前的书卖的最好的,首印也不过才两百本。就这还差点没卖完。后来还是书店老板用畅销书搭他的冷门书,才给卖完的。
就从那时开始,他的润笔费就少了三分之一。
老二觉得有必要给他提个醒儿,“这些书要是卖不出去,可不能再扣我的润笔费。”
书店老板以为他在说笑,“怎么可能卖不出去呢?这可是专写女皇的书。全国仅此一本。”
老二讪笑两声。原来天皇说的名人效应这么好用。
“对了,润笔费由先前的五十文涨到三百文。你再接着写。”书店老板喜滋滋道。
老二伸了伸手指。一下子就翻转了六倍?
当然这不是钱的问题,问题是,“你们书肆在别的地方也有开店的,对吧?”
“对!”
“如果这书火爆,我觉得你们应该在外地一起卖,省得盗版出来了。”
书店老板正有此意,“那当然。只要首印卖完,我肯定要通知东家。”
老二拿着丰厚的报酬离开了。
他在家待了三天,直到首印当天,早上比他娘子起来得还要早,守在书店对面的茶廖里,等着看对面书店的销售情况。
今天是第一开卖书。
书店自然要大肆宣传。只要进店的文人都会提一嘴。
无论想讨好女皇或是对付女皇,都不妨碍他们想要了解女皇。只是他们没有了解的渠道,现在就有现成的机会,当然不吝啬这点书钱,于是进店的人几乎都买了。
《我的女皇母亲》以老二不可预料的速度火了。连带着老二这个小说界万年扑街王也跟着一块火起来了。
小说用白话文所写,语言很简练,故事情节大部分都很真实。
女皇出身世家大族,却坚守信义,嫁进一穷无白的顾家。婚后十来年,丈夫就去世了。她一个女人以替人接生为生养活了四个孩子。甚至还培养出了一个读书人,跟着进了京,也认识了天皇。
四个儿子个顶个的孝顺,明明可以在家当她的老夫人。她却毅然决然选择进宫,目的只是想为女子做点事。
她坚韧不拔的性格深得天皇喜欢,在天皇身体不好的情况下,更是将国事全部托给她。
她一心为民,并不曾谋私利,也不曾提携顾家或是林家任何一个人。
甚至他四儿子还被她连贬两级,这份大公无私的精神当之无愧为一国之君。
“这写的也太夸张了吧?我哪有老二说的这么好?”林云舒接过天皇递过来的书,匆匆扫了一遍,捂着自己的腮帮子,太酸了。她怎么不知道老二这么会讲花言巧语呢?瞧瞧这书里写的是什么?她贬老四,那是因为知道小四喜欢干实事,而不是她对小四有意见。她其实也是有私心的,根本没书里写得那么好。
“那可不见得。在朕眼里,你就是这样好。”天皇理所当然道,“朕也要天下女人都向你学习。女子有才可以造福大家,无才只会委屈求全。”
林云舒心中高兴,“你这一个月,难不成就是琢磨这事了?”
“对!”天皇叹了口气,“朕不能眼睁睁看着别人欺负你。”
“你知道的我不在乎这些。”林云舒是真的不在乎。她只想当个尽责的好皇帝。
“人言可畏。好名声总比坏名声要好。”天皇不想她被人误会。这样会让他觉得自己很没用。
他不想她再像前世那样一个人孤零零受人欺辱,“过了年,朕就重掌朝政。你还像以前一样在旁边陪我。”
林云舒点头,“好。”
这么重的担子压在她一人身上,也是够累的。
过了年,登基五年的林云舒以天后继续活跃在朝堂。
在皇太孙及冠后,天皇天后将皇位传给他,并不贪恋权位。两人一直活到八十岁,一同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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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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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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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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