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锦凝从海上归来,海船便被市舶司扣下,所有东西都要拿去拍卖,赚来的钱一半留归国库,一半是他们海船主人所有。
刘锦凝随行带的几样东西,她自己花了高价买下来。
此次远行,他们去的地方很远,带回来的新鲜物极多。
刘锦凝思忖再三,重新踏入京城。
她没有去薛府,直接去了萧府找林晓。
林晓得知刘锦凝来了,立刻叫下人将她请进来。
刘锦凝坐的是萧府的商船,得来的宝物自然第一时间要献给林晓。
她担心下人说不清楚这东西的好处,就亲自来了京城。
当她将东西拿出来时,林晓整个人都惊呆了。
她之前不是没想过让他们的商船去寻找新大陆,可她根本不会画航海地图,所以根本没办法给他们指点方向。就只能让商船去远一点的地方,寻找新鲜东西。
没想到刘锦凝随着商船越走越远,竟然到了欧洲。
“那个岛的名字叫阿拉贡,岛上的百姓就种植这个东西。我听当地人说这东西可达亩产几千斤,味道也不错。”
林晓看着这小小的红薯,震惊到难以复加的地步。
刘锦凝以为她不信,“您别嫌它小。当地人管控严格,不让我拿红薯,是我贿赂当地百姓,用十两金换回两根番薯藤,当作藤条缠在船绳上。后来又用木头拼了个木槽,从途经的小岛上挖了些泥土,种出来这两个小红薯。海上风大,我自小也没种过地,所以照顾不经心。但是我看过当地百姓种的红薯地,个头有我三个拳头大。”
说到最后,她都有些急了,林晓握住她的手,“我信你。”
既然红薯都有了,那玉米、辣椒、土豆原产地都是美洲,是不是说明也在附近?
她其实有些糊涂,明明新大陆是在明朝才被发现的,为何提前这么多年?
难不成他们一家改变了历史?
其实她想得没错。因为她改良了海船和指南针,良国海船技术传到了外国,他们也开始争先航海,扩张势力。
新大陆也被提前几百年发现。从而岛上的新奇物种也被带到世界各地。
林晓想要其他东西,“那你可知道那个岛的路线?”
刘锦凝点头,“当然知道。”
“既然有这么好的番薯,说明他们肯定也有更多新奇东西。”
刘锦凝细细一想,还真有可能。她当时在岛上待的时间并不长,也只看过红薯地。主要那岛上的官员生怕她偷走红薯,一再催促他们离开。
而她偷偷拿到红薯,生怕对方发现追上来,也不敢逗留,就原路返回。
林晓握住她的手,“不过不急。你先好好歇息。你发明这么好的东西,我一定会禀明圣上,给予你嘉奖。”
刘锦凝忙道,“不用了。要不是你们肯让我登上海船,我哪有这个机会。”彡彡訁凊
“一码归一码”林晓摆摆手,“你也不必推辞。若是你身上有了诰命,再有皇上写的书信,到了外国可能会方便很多。”
私船与官船区别还是很大的。
要是官船,起码对方不会这么无理。甚至为了与良国贸易,他们还会主动送出好东西。
刘锦凝瞬间明白她的意思,便也不再推辞,“好。”
林晓让刘锦凝到客房歇息。刘锦凝想着好不容易回来一趟,打算见见家人。
林晓也没坚持,只让几个护卫保护她安全。她自己则拿着两个小红薯到对面娘家。
李秀琴正在家里看医书。
她之前想着治病救人,可是义诊之后,她才发现自己对伤寒一道,并不精通,有许多病症,她根本不会开方子。
她便去了方六曲家里借了医书。
林晓来的时候,下人根本来不及通报,她一阵风似地跑进后院,直接将两个小红薯放到医书上。
李秀琴呆愣好半晌,才拿起小红薯仔细端详,而后不由瞪大眼睛,说话都开始结巴了,“这…这哪来的?”
她之前听女儿说红薯是新大陆物种,新大陆在美洲,良国在亚洲,离这儿很远很远。
美洲的东西怎么会跑到亚洲来了?
林晓憋不住笑,“是锦凝弄来的。”
李秀琴急了,“锦凝回来了?她还好吗?”
她与关文淑关系好,关文淑每每说起刘锦凝,总是掉眼泪。她也跟着担忧。
“好着呢。”林晓捏捏下巴,“就是人糙了点。瞧着都不像她了。”
十几年风吹日晒,刘锦凝原先养的细白皮肤早就没了,现在满脸风霜,再加上她还用男子打扮,学男子走路,看起来比男子还有男人味儿。
要是关文淑看到刘锦凝这样糟蹋自己,估计会心疼掉眼泪。
李秀琴却不怎么在意,只要孩子心里舒坦,活得敞亮,那就比什么都重要。
“娘,你让我爹把这红薯种了吧?到时候给锦凝求个功名,这红薯也是她想法子弄来的。”
李秀琴点点头,“好。等你爹晚上回来,我就跟他说。”
李秀琴将红薯交给丫鬟,让她们收好,起身道,“我得回去告诉你刘婶,她还不知道锦凝回来呢。”
林晓将她拉住,“娘,不用了,刚刚她说去看看家人。肯定会去刘家看望婶子。”
李秀琴点点头,刚要坐下,突然又站起,“可她不知道你刘婶住哪儿啊?我……”
“我让护卫跟她一块去的。他们会给她带路的。您就放心吧。”
李秀琴这才放心坐下。
林晓也没急着走,将她娘刚刚放在凳上的医书捡起,“娘?您怎么看这书?”
李秀琴叹了口气,“没办法。我去义诊,前来看诊的百姓得的都是伤寒病,我不太会开伤寒派的方子。”
林晓无语,这就相当于营养师去当门诊医生,专业不对口。
“娘,我觉得你其实没必要学这个。”
李秀琴见女儿都不支持自己,也有些丧气,“我算是理解你爹了。许是年纪大了,我将这些药方背了几十遍,怎么都记不住。看来,我这义诊开不了多少天了。”
开方子不能有一丁点差错,她记不住的方子不敢开。
林晓摇头,“我不是说这个。”
她拍拍医书,“娘,您最擅长外科和调养。为什么不写这方面的书呢?这样您还能成为鼻祖呢。”
李秀琴指指自己,“我写书?”
她就是高中生,而且毕业好多年,学的知识早就还给老师了。哪里能写书。
林晓不喜欢她娘过度谦虚,“怎么不能?您别忘了,是您诊出皇上中了毒,外面的人都传您是神医。要不然您每次义诊也不会有那么多百姓过来捧场了。”
李秀琴没给自己脸上贴金,“他们来捧场是因为我不收诊费。”
“名气肯定有一方面。”林晓继续道,“您想啊,如果您出了书,到时候就有许多人看了您的医书,肯定会治更多病人。您也算积了功德。”
李秀琴对功德倒不怎么在意,她在意自己能不能救人。医者最大的职责就是救人。
“那我要想想。”李秀琴还真心动了,如果她出书,兴许真能救很多人呢。
林晓见她娘心动,也不打扰她,直接回了萧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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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边,刘锦凝在护卫们的带领下,终于找到刘府新家。
刘轩之前在地方当县丞,因为做得好,升了官,调到京城当一名七品小官。
官位虽小,但是一家人待在一块,倒也和美。
两个儿子都已各自成家,有了自己的小家庭。关文淑有两个儿媳帮衬,在家当起老太太。
她偶尔会去林府找李秀琴聊天,大多时候就是陪着孙子孙女。
但是关文淑心里总是挂念那个在海上飘来飘去的女儿。
十几年的相处,并不是一朝就可以抹杀的,她看到好东西,总会惦记给锦凝买一份。因为找不到人,送不出去,就只能自己收起来。
今儿她又得了一件做工精巧的簪子,想着锦凝戴上一定好看,正拿着簪子仔细端详,下人就来报,说是有客来访,想求见老太太。
关文淑早已不当家,主动要见她的客人大多是她的旧友,闻言一怔,问道,“来人可说是何人?”
那丫鬟刚进府没几年,也不认识刘锦凝,闻言摇头,“是个男子。还带着几个护卫。”
关文淑想来想去,也没想到她哪位旧友是这号人。
突然她想到薛胜宗,会不会是他派来的人?
是不是锦凝有消息了?
关文淑将簪子放回匣子,立刻让丫鬟将人带进来。
当关文淑到了厅堂,没多久,刘锦凝独自进来。
亲手养大的女儿,哪怕她刻意扮成男人,皮肤变粗糙,胸1部被裹紧,她还是一眼就认出了这是她心心念念的女儿。
“锦凝?”关文淑抱住女儿,“你怎么才回来?”
刘锦凝有些不知所措,在外这些年,她挂念的人就是这个母亲。
虽然这个母亲并不完美,却是切切实实疼爱过她,有什么好东西也会惦记着分她一份的娘亲。
“娘,我回来了。”
关文淑嚎啕大哭,这就吓了丫鬟们一大跳,有那机灵的小丫鬟当即就去通知两个奶奶。
大郎媳妇和二郎媳妇很快赶到,看到婆婆抱着个男子,哭得不成体统,又听对方称娘,暗自猜测这人是不是婆婆在外头的儿子?
可细细一想,又不太可能。没听男人说过,婆婆是二嫁之身啊?
两人胡思乱想间,刘锦凝注意到后面来了人,松开她娘的胳膊。
关文淑也看到两个儿媳,便给她们介绍,“这是你妹妹。”
大郎媳妇和二郎媳妇面露古怪,竟然是换女案的主人公?
说起来,刘锦凝的名头还是很响亮的。
当初一出换女案,京城百姓至今还记忆犹新。
她离奇的出身,决绝的做法以及护国寺住持和神算李天应的恩怨,让这桩换女案成为京城最热门的小说。
哪怕过去十几年,一直经久不衰。
两个儿媳嫁进来时,就从各自男人口中知晓那个胆大包天的刘锦凝竟然出海了。
一个女子竟然不顾清白之身,私自出海。这也太过离经叛道。
现在见到本人,再看到她这身打扮,一时之间竟也不知说什么好。
她们不是一类人,说不到一块去,打了声招呼,就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好奇打量对方。
两个儿媳学了这么多年的妇道,最看不上刘锦凝这种肆意妄为的女子。
而刘锦凝也为她们可怜,一辈子忙忙碌碌,在家顺从父母,出嫁顺从丈夫,照顾孩子,孝顺老人,那双眼睛就从未看过自己。
不大的厅堂瞬间寂静无声。
关文淑都替她们尴尬,主动带女儿回房,将自己这些年攒的东西塞给女儿,“这些年娘就想着你能回来。娘知道你心里苦。可娘当初也是气急了。你就不要怪娘了,好不好?”
刘锦凝自然不会怪关文淑。在换女案里,刘家是天生的苦主。她知道一切,却从未告诉他们。她理亏。
刘锦凝不肯要这些首饰,“我现在用不着这些。”她不仅不要,还将自己的积蓄拿了一半给关文淑,“这些都是我攒的。”
关文淑哪肯要,“你自己留着养老吧。娘有你两个哥哥,不需要你掏钱。你呀,怎么那么犟,一声不吭就走了呢?”
她直到今天都不明白,往日那个乖巧会疼人的女儿竟然跑去出海。
刘锦凝不在意地笑笑,“孩儿就想去外面看看。”
她原本想去外面寻找世外桃源,走过很多地方,她才发现这世上根本就没有世外桃源,只有在苦难中挣扎的平民。
渐渐地,她也就看开了。
当你觉得自己不幸时,看看比你更加不幸的人,那些人连死都不能死,被人随意践踏,永无翻身之地。
你还有什么理由说自己不幸,到时候你浑身就会充满力量,并且还会无师自通安慰自己:看看我还不是最悲惨的。
刘锦凝的倔强就这样一日日治好了,她也变敞亮了,不再自虐回想前世,她开始享爱生活。
每到一处,她都会寻找当地美食,然后饮餐一顿。
她也会搜寻新奇物种,然后想尽办法将它们带回国。
这样的生活就是她最想要的,她也不打算再改变。
关文淑憋了半天,才问,“你就没想过成家?”
刘锦凝斩钉截铁摇头,“不,我这辈子都不成家。我喜欢现在的自己。娘,去过那么多地方,见见形形色色的人,什么样的人都有。他们千奇百怪,眼睛有绿色、蓝色、黄色、褐色、红色。我才明白,这世上人是不同的,他们选择的方式也可以不同。我喜欢现在的自己,并且由衷感到满足。”
关文淑心痛难当,“可您将怎么办?你难道要一辈子出海吗?”
海上风大,许多船员年纪轻轻就得了风湿,刘锦凝又是女孩子,在船上待不了几年。
刘锦凝不在意笑笑,“娘,等我老了,会找个鸟语花香的地方养老。您放心,我这些年也攒了不少银子。将来绝对能养得起自己。”
关文淑劝道,“下人照顾跟亲生孩子还是有很大区别的。”
“不必。”刘锦凝笑道,“我这几年也收养了几个孩子,他们都是穷苦出身,将来会照顾我的,您不用担心。”
她确实救了几个跟她一样境遇悲惨的姑娘,却只挑了个最对她脾气的认作养女养在身边。因她年纪小,这次没带回京。
关文淑到底没劝住,刘锦凝估摸一下时间,赶在两个哥哥回来前,借口去薛家看看,告辞离开了。
关文淑见她连饭都不肯在家用,将自己关在房间掉眼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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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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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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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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