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单亲家庭,母亲因病去世得早,一直被奶奶抚养长大。父亲是维和部队的特殊军人,两人也是聚少离多。
最后一次听见父亲的消息,是一个暑假的午后。
五个穿着便衣的男人到他家里,虽然看着普普通通,但个个身量挺拔如松。他们和项奶奶谈了没多久,奶奶抱着他开始痛哭。
在老人断断续续的哽咽中,项浩宇好像明白了。
父亲再也不会回来,而他可能要被接到城里的大家族里去生活。
他没听错,是路父为救项父牺牲,只是两人都没从那场国际恐怖袭击中挺过来。
两人是要好的战友,在路父的遗书中特地提到过。若发生不测,希望家里人能帮助照拂项家那个孩子。
路家家大业大,把一个小县城的孩子领出来收养也不是什么大事。
但从一开始,项浩宇就知道他欠着路家了。
路家派人来接他那天,是个大阴天。
过了父亲头七,奶奶哭肿了眼。送他上车时叮嘱他要好好听话,既然有去到大城市继续念书的机会就要更认真学习,长大后把这份恩情回报给路家。
小镇孩子到一线城市富贵人家的局促感在第一天开车门时就表现得淋漓尽致,自动化的劳斯莱斯车门让他要推开的手僵在原地。
车停在一栋别墅楼门口,这块园林区放眼看去全是林立的高楼大厦,每一户都装修得极为奢华贵气。
———“他真的好黑啊!而且很瘦很小。”
不远处传来一个小女孩毫不掩饰的惊呼声,身材有点微胖。穿着蓬蓬的粉色公主裙,两边的双马尾发箍上都各自绑着珍珠点缀的蝴蝶结。
边上的精致妇人佯装生气地打了一下她的手,用眼神嗔怪地瞪她一眼:“小鹿,不可以这么没礼貌。”
“知道啦。”小女孩用着软乎乎的嗓音,乖乖点头。把目光又放在他身上,走上前牵过他的手,“我叫路鹿,小鹿的鹿。哥哥,你是项伯伯的儿子吗?”
少年错愕地点点头,耳根一下燥得红透了,也说不上来是什么原因。
刚进来倒是连招呼也不敢打了,低着脑袋看向两个牵在一起的手。女孩的手白嫩软滑,和他这种常年在外面野的孩子一点也不一样。
偏偏路鹿没注意这么多,拉着他的手往屋子里走:“你真的好瘦啊,我江辙哥和你一样大,他好像都比你高一个头啦。而且我都和你一样高……”
少年更羞赧了,嗫嚅着不说话。
女孩单纯没心眼,说话直来直往。
但家教修养很好,看见他尴尬的样子立马懊恼地打了下自己的嘴巴,拍拍他的手:“不过没关系,我家有很多肉!一定把你养得白白胖胖的,长得超级高,和我爸爸一样高!”
路母回头瞧见保姆阿姨走出来把人迎进去,看向一同下车的助理:“就是这个孩子?”
助理点点头:“是,这是他奶奶托我给您的东西。”
一块用红色塑料袋子包裹的黑白格手帕,手帕裹了好几层。打开后,是个成色并不算上品的翡翠镯子。
可以看出来,这已经是老人最好的东西了。
助理看着那只镯子,有些心酸地开口:“他家里那个老人身体也不好,问过当地医生,说是没几年了。”
“缺钱送钱,缺药送药吧。”路母叹口气。
董事会急着召开,她手上的股份又多了一笔。如今钱当然不是问题,可她也只能为亡夫做这些了。
……
项浩宇觉得,这个家庭的女主人好像不是很喜欢他。
她年轻漂亮,比镇上那些三十余岁的女人都要金贵。可她总是无缘无故地坐在客厅发呆,偶尔也会盯着自己看,眼神总是很哀伤。
不知道什么时候起,路母发觉到他的无所适从。
要求他跟着路鹿一样认识路家的亲友,也在他面前自称妈妈。
项浩宇慢慢把自己融进这个家,有了清晰的认知。
他有两个最亲的家人了:妈妈是路夫人,妹妹叫路鹿。
后来路母带着他们从作为她新房的别墅楼搬回了大院里。
她不常在家呆着,因为要去公司和叔伯们共事,还要照顾家里那位常年在医院重症病房的母亲。
富人家有人生病总归是要比穷人家好受点,有最好的医疗设备和足够的资金支撑老人在上万一晚的病房里耗着。
大院里倒是有不少同龄的孩子,项浩宇经常跟着一个叫江辙的男孩一块儿玩。斗蛐蛐、去古玩市场开原石、打球溜冰……
很简单,每个圈子有新人加入时总会有排外现象。乡巴佬、穷酸小子,都能是项浩宇的代名词。
但这哥们儿从不这样叫他,江辙这人潇洒干脆。
话不多,从小就长得招女孩稀罕。每回开口都是吊儿郎当的懒散样,相处起来也舒服。
哪怕是对着外面捡垃圾的老头,江辙也没有半点公子哥的优越心理。
项浩宇觉得和他做朋友这些年,对后来自己自卑内敛性格的变化也有很大帮助。
其实五六年级的事,项浩宇已经记不太清了,印象最深的是有一次路鹿过生日,家里来了很多人。
麻将桌前围了很多客人,给妹妹送着贵气又高档的礼物。
有个涂着大红唇的女人看见他帮保姆阿姨一块儿端水果果盘出来,开玩笑说:“浩宇要听话啊,不好好表现就把你送人了。”
一群大人哈哈大笑,对这话没感觉到半点不妥。
笑完又齐齐有些唏嘘,还能唏嘘什么呢?
感慨路母年纪轻轻当寡妇,养自己的娇娇女就算了,还得养丈夫战友的孩子。
“……其实换个角度想想也好。我们小鹿是小公主,身边总要有个哥哥保护的,不能让人白吃这么多年饭不是?”
女人摸摸路鹿的小脸,逗弄着她的鼻尖。
小女孩正专心拆着芭比娃娃的玩具套盒,闻言抬起头凶巴巴地反驳:“我也可以保护哥哥!”
“好好好,你最乖了。”女人应得敷衍,显然没把女孩的话当回事。
妹妹听不懂,项浩宇却不至于这么迟钝。
寄人篱下总容易敏感,他那时候就知道要好好表现,不然会对这个家没有价值。
一晃十年,他比路鹿大一岁,虽然总走在她前头,却也同样是作为一个陪护者在她身边守候着。
不能走太快,太快了妹妹跟不上。也不能太慢,否则会被别人说他没用。
给她补课,守着她升学。看她成年后订婚,被家里人安排了大富大贵的平坦一生。
好像真等她嫁出去了,他的任务也完成了。
直到上大学,大二那年他被一个女生追求。
项浩宇二十年来没谈过恋爱,其实有个成天事儿一大堆的妹妹,也没空想这些事。身边的少爷朋友倒是很多,对他们换来换去的女朋友也有点数。
可人家都是真少爷,和他不一样。
他跟着玩归一块跟着玩,但万事得有分寸。别人有家里收拾烂摊子,他只会被路家那些叔伯们反收拾。
不过好像到了那个可以自力更生的年纪,年少时的谨小慎微也慢慢变少了。
项浩宇看着兄弟都一个个谈起恋爱,突然在想身边那个女孩也还行。开朗漂亮,每天咋咋呼呼跟他妹妹似的,很会讨人开心。
他这人表现在外面的嘻嘻哈哈,在这些年里总归带着点面具外的牵强。
所以对笑起来很真实元气的女生都下意识觉得很舒服,很想靠近。
谁也没想到,第一回的尝试约会,就被路鹿搅黄了。
按道理来说,小女孩可能心理想法都这样,怕哥哥有女朋友之后就不对自己好了。
何况路鹿这种比其他女孩更娇气点的,平时拧个瓶盖都得让他拧。
那天她在电话里大喊,说他要是敢去就死定了。
但小姑娘只顾着冲着电话喊,注意力也不集中,下楼梯一个不小心踩空了。
背着她去医院的路上,路鹿一点也不怕丢人地大哭,眼泪全顺着脸颊滑进他领口里:“反正我没嫁出去前……你不能比我先找对象!”m.33ýqxsś.ćőm
项浩宇听了有些好笑:“你这公主脾气,嫁出去被人退回来怎么办?那哥哥得寡一辈子?”
“那我陪你寡一辈子啊呜呜呜呜。”
胡搅蛮缠,不讲道理。
可他偏偏拿她没辙,宠着她,让她开心已经成了自己的本能。人要是逆着本能,就跟穿心刺骨一样痛。
时间再往后推,路家公司出了点事。
其实也不止是路家,临近的这一大家子都被查了。
项浩宇临近大学毕业,倒是没什么所谓。
但路鹿那段时间,直接被安排和那群大院里的二代子弟们一块儿送去国外避嫌。
那段时期是真的有些混乱,他好兄弟的名字出现在征信名单上,养了他十几年的家庭也一瞬间有些萧条。
也只是那一刻项浩宇才搞清楚,因为自己和路家是没有经济牵扯的。户口没迁进去,路家也自然不会在他这种养子的名头下放财产。
买好机票送路鹿去机场的前一天晚上,路家那位住在重症病房里的姥姥在病危通知书下了三天后去世。
一场葬礼对路家来说,不过是在众人的情绪上雪上加霜。
一行人穿着白衣跑上跑下办丧事,路母心系女儿,让项浩宇带妹妹回去先睡觉,明早还要赶飞机。
家里空空荡荡,大家忙上忙下。
他哄着路鹿睡下才两个小时不到,洗完澡出来,就听见她在那边苦巴巴地敲门,带着点哭腔喊哥哥。
打开门,女孩穿着粉色的睡衣裤。踩着双毛茸的拖鞋,抱着一个枕头:“我梦到姥姥了,有点害怕。”
没等他说话,路鹿自觉从他撑着门框的手臂下钻进去,踹开拖鞋蹬蹬蹬爬到了他床上。
她胸前还抱着那个枕头,头发长成了点,到肩膀了。下巴搁在枕头上,乖得像只小狗狗。
项浩宇看着她的头发,想起读中学那会儿,她总要求自己给她绑辫子。
一大老爷们天天研究鱼骨辫、蜈蚣辫等辫子教程也够奇葩的。他想了个损招,哄她说短发最好看。
她信了,把短发一留留了好多年,以至于结婚都是短发。
他可能没说过,其实她什么样都好看。
“姥姥走之前还说梦到姥爷来接她了……哥,你说是不是真有这种预兆啊?”女孩的脸在暖黄色台灯下映衬着,有些恹恹。眼睛完全哭肿了,像只红眼的兔子。
项浩宇端着凳子在床边上哄她,零零碎碎说了挺多。
到最后把人说困了,她往床里边挪了个位置:“我不想一个人睡,你陪我睡。”
“我在这看着你睡,不走。”
“你可以上来啊,坐在那多难受。”女孩拍拍身边的空位,一脸天真。
她睡觉也不防备,睡衣领口的纽扣松开两颗。
虽然性格看上去就跟一直长不大似的,但身材实在算得上同龄女孩里火辣的类型。大胸大长腿,走在路上就是吸睛类型。
以前身边有狐朋狗友嘴上说想追她,拿她开玩笑都会被项浩宇打一顿。
真轮到自己用一个男人的眼光去审视她,他满脑都是罪孽感。伸手把被子往上拉,几乎把人裹成粽子。
路鹿不满地左右扭动两下:“我要被勒死了!”
“别说话了,快睡。”他声音不自觉压低了,甚至有些微不可闻的哑,在寂寥的夜里显得别有磁性。
路鹿盯着他,眼睛眨了眨:“哥,你声音好好听哦。你能不能亲我一下?”
“……咳咳。”项浩宇是真被吓着了,拿起另一个枕头往她身上打了几下,“再胡说八道你就回自己房间去。”
她嘟嘟嘴:“亲额头怎么了?以前你给我讲完晚安故事不是也亲过嘛!”
“陈年烂谷的事你非要现在来提是吧?!”
-
这其实算一个契机,可项浩宇那晚还是想得太少,否则就该想到这个妹妹是什么时候开始半点不避嫌的。
路鹿虽然娇纵但家教礼貌半点不缺,不至于分不清男女有别。
那么只剩下一个原因:她不想分清。
后来毕业那晚,她回国来参加他的散伙饭。没人比她能喝,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她毕业。
喝醉了又跑他房间赖着他的床不走,闻着他的被子说好香,都是他的味道。
一系列醉言醉语听得他眉头蹙紧,额间几乎能夹死蚊子。
“哥哥……”女孩抱着被子在呓语,喊魂似的一直喊哥哥。
项浩宇没好气地把她宽松往上缩的裤脚扯下来:“喊什么呢?”
“喊你。”
“喊我干什么?还想再喝点?”
她摇头,捂着有点难受的胃又换了话:“项浩宇。”
他笑,把被子盖上去点:“哦,哥哥也不喊了。”
“因为……喜欢你。”女孩声音越来越低,说着说着哭起来,“不想再喊哥哥了,因为喜欢你。”
该怎么形容那一刻的心情?
被闪电劈中,可能也不过如此。
项浩宇弯腰把她埋进被子里的脸转过来:“鹿鹿,可以开玩笑。但你这么大了,要分得清什么能说什么不能说。”
下一秒,醉酒的人睁开了眼,起身搂着他脖子亲了一下:“我没有开玩笑,就是喜欢哥哥,喜欢项浩宇。”
抱着她喝醉胡言乱语的期望彻底落空,他脸色微微僵硬。
甚至不敢再看她那双明亮的眼睛,几乎是落荒而逃地把她摁回床上,被子蒙住女孩脑袋:“你喝多了,早点睡。”
房间门没关。
路母在走廊上呆站着,和转过身的项浩宇对上了视线。
项浩宇有生以来,大脑没这么空白过。
先想的是走出来,要把门关紧。这一刻,做错事的人成了他。
“对不起……”他高挺身影微微弓了背,试图端过母亲手里的醒酒汤,“妈,对不起。”
路母冷着一张脸,避开他,握着汤盆的手隐隐发颤。
“妹妹认错人了。”他手忙脚乱地找理由,她以为我是、是卓家那位。”
这话显然于事无补,路母寒心地看着这个孩子,压低音量:“你呢?你是怎么想的?”
项浩宇攥紧手掌,低眼:“我会辞掉手上这份实习,去外地找份工作。”
路母脸色缓和了点,点头,声线没有波澜:“嗯,今晚就走吧。”
她喝醉了,她不懂事。
从小失去父亲的女孩容易对兄长产生依恋,她没分清这份依恋不是喜欢、不是爱。
项浩宇能为她找一百个借口。在找借口这时间段里,他从来没想过自己对路鹿的感觉。
不光是不配,还因为不可能。
隔着电话的第二天,他装作无事发生,对那个轻飘飘的吻闭口不谈,甚至不告诉她自己在哪座城市。
只能这样,她进一步,他退数百里。
当年两家订下的婚约终于要提上日程,结婚的时候该是他站在妹妹身边,陪她走过那一段长长的红毯。
但路鹿硬是不要。
他也没勉强,在路母和各位长辈的眼皮底下挂了一整天的笑脸。以前总想着等这个女孩出嫁了,他的责任就减轻了。
但人真嫁出去了,他反倒一夜比一夜难熬。
忘记从什么时候起,闭上眼就是她哭得不能自已的模样。
他做了十几年的好哥哥,惯着她十几年。最后见上的那几面,却总是看着她因为自己哭。
他吃着没完没了的助眠药,白天还能勉强像个正常人,晚上总是半夜惊醒。
他想说路鹿没良心,以前屁大点事都会发朋友圈,可后来什么也不发了。
她就是故意的,不想让人知道她的近况,要让人为她操心一辈子。
凌晨四点半,项浩宇看见手机里置顶那冒出来的新消息:【哥,我在机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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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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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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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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