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淮北赶到楼下的时候看见程小纭大大咧咧似的靠在车门上玩手机,等听到渐进的脚步声才抬头,脸上挂着几分笑意将黑色袋子递过去。
“我都听莎莉跟我讲了,昨晚上谢谢你替我解围,但也把你的一套西装给弄脏了,这里就当是我的赔罪外加感激之情。”
盛淮北瞥了一眼那牌子,这个牌子向来以低调奢华为主,光是一件外套下来就能花掉普通白领大半年的工资。
“吐我一身就赔给我一套新的?”盛淮北笑着问道。
程小纭自然知道他是在调侃自己,无所谓的耸了耸肩,“原本只是想要出干洗费的,但是莎莉说我这样太没心没肺了,怎么说你也算是我的‘救命恩人’?”
“既然是‘救命恩人’就连吃个饭的权利都没有?我还以为你会有好酒好菜招待一下我。”盛淮北做出可惜的样子,但实际上眼底满含笑意。
程小纭深深看了他一眼,才道:“盛淮北,你可是有女朋友的人,我若私下跟你吃饭的话,这好像有些不太好吧。”尽管知道他与元媚是互相利用的关系,但程小纭还是想要爱护自己的口碑,至少在自己的人生轨迹中不会被安上什么“第三者”的标签。
“也不是孤男寡女共处一室,即便是想跟你们杂志社赞略合作,你作为杂志社的中层领导,跟你吃个饭谈事务这也不行吗?”盛淮北一手拎着袋子,一手却是插在裤兜上,明明看着不太正经的样子,却偏偏又有一种恣意风流的潇洒,难怪这么多女人对他五迷三道的,这男人就像是某种好闻的香水,让人闻了以后就容易陷进去。
程小纭只是笑了笑,最后点头:“行,时间你安排,下礼拜四之后我都有时间,到时候给我打电话或者微信就好,那东西我已经送到了,我先回去了。”
程小纭上了车,忽然想到一件事,便又摇下车窗,“对了,刚刚我在买衣服的时候遇见元媚了,她手里拿着的款式跟我这是一样的呢。”
盛淮北眼中划过些许愕然,但很快了然似的露出兴味的笑意,望着那逐渐远去的奥迪车子,嘴角也溢出微笑,她还真是记仇。
回到公司不久就接到了元媚的电话。
“淮北,今天中午能一块儿吃饭吗?”元媚的声音向来软糯糯的,乍听之下很有那种林黛玉的味道,一般男人只怕能难招架的住这种柔声细语。
盛淮北瞥了一眼摆在桌子上的礼品袋,声音轻然道:“好,你把餐厅位置告诉我,我一会儿到。”
元媚一怔,原本按照以前的习惯他应该会直接开车到医院来接自己一起去吃饭,但这次他并没有这么做,这点变化顿时让元媚心里有些不舒服,但还是很快就压抑住了这样的不适感。
自打她去红城培训之后跟盛淮北大概有两周的时间没有见面,即便是每日保持手机联系,但盛淮北也依旧会找气其他的借口婉拒与她的通话语音。盛淮北的这个变化让元媚隐约感到了些许不安。
大概是来自女人的直觉,元媚觉得盛淮北的确没有以前对自己上心,甚至可以说对她的态度冷淡了许多,元媚也曾想过是不是男人都这样,得不到的时候总是恨不得对你百倍的好,但一旦得到手之后,却认为女人已经离不开自己,于是便卸掉所有的伪装。
可她与盛淮北交往不过才三个月的时间,且两人的关系甚至可以说跟热恋中的情侣相比就跟小学生似的,甚至连进一步发展的亲密关系都未曾有过,最亲密的一次也就是十指紧扣的牵手。
但她是女人,对于两个的关系又不可能主动开口替要求,如若是遭到拒绝她绝对无法忍受自己的自尊心受损,且当时她被盛淮北宠得太好了,以至于忽略了这些。
自从上次无意间知道盛淮北将另一个女人带到公司,甚至被传得整个公司都认为那就是天盛传媒未来的老板娘后,元媚这才真正有了危机感,再加上元朗一直在告诫她,绝对不能放弃盛淮北这个大靠山,盛家的权势与背景远超他们的想象,元朗为了医院是绝对不允许自己分手的。
元媚深呼吸一口气后抛掉脑中那些乱七八糟的想法,拿出化妆包开始给自己精心打扮,女以悦己者为容,一个女人要留住男人最好首先还是得靠漂亮的容貌与优秀的内心。
元媚故意晚到了十几分钟,似乎这样能够稍微吊一吊男人的胃口。
经过精心打扮一番的元媚进来的时候的确引起了不少桌异性的注意,毕竟她长得清纯漂亮且有气质,不管是不是第一次见面的男人都不会太抗拒这样楚楚可怜的女孩。
盛淮北已经点了两杯喝的,自己端起杯子喝上自己那杯肉桂拿铁,心里想着如果不是因为知道元家的那些破事,他或许能一直被元媚这种清纯善良的假象多迷惑一段时间。
元媚坐下来之后发现面前的一杯姜汁摩卡是自己的,那是以前跟他出来吃饭的时候她最经常点的一种咖啡。
原来他还没有忘记自己喜欢的喝的东西,心里正高兴的时候,忽然瞥见他放在椅子一侧的购物袋,脸上的笑容也顿时有一刻的凝结。
“淮北,你刚刚去购物了?”购物袋是新的,而且盛淮北也从来不会用这种高奢品牌的袋子装东西,元媚嘴角的笑容牵起,但明显的没有以往自然。
盛淮北深深看了她一眼,才淡笑道:“一个熟人送的,的好像是西装外套。”
元媚微微咬着唇,但还是笑着问:“我能看看吗?”
盛淮北把袋子递了过去,元媚此时依旧维持着脸上那略有些虚浮的笑,但仅仅是看见里面衣角的一块布料花粉她顿时就笑不出来了,拿着包装袋的手蓦地用力一抓,似乎恨不得立马将这袋子揉碎。
里面装着的西装外套跟她放在车内的是一样的,她故意将买的那一套西装放在车里,就是为了一会儿有借口让盛淮北上她的车子送她回去。
“你这个熟人还挺有品味的,这款外套是今年冬天新上的款式,价格不便宜。”
原本仅仅是怀疑而已,但在看见袋子里一起放着的购物小票的时候,元媚的瞳孔有瞬间的闪动。
购买时间就是一个小时之前,而且商场也同样是南洋百货,这跟她所购买的是同一家商场,不仅如此就连结账的时间也想差不了几分钟。
而在那个时间点购买过这件衣服的人只有当时遇见的程小纭,难道说程小纭就是当初他带去公司的那个女人?
女人的直觉往往精准得可怕,尤其是这世界上绝对没有那么碰巧的事情。
“是吗?我还没有打开看过,既然你都觉得不错,那看来我还真要穿了试试看。”盛淮北拿起杯子浅啜了一口,心情似乎还挺好的。
程小纭也拿起杯子低头喝了几口咖啡,但原本最喜欢的燕麦摩卡压根品尝不出什么味道,舌头只感觉阵阵发苦,心里的猜测跟狐疑不断的交织着。33ýqxsś.ćőm
轻轻放下杯子,她唇抿成了微笑的弧度,便笑着问:“你以前好像不喜欢别人送你东西的,尤其是衣服你认为还是自己买着更适合一些,怎么今天好像特别开心的样子,是因为这个礼物吗,还是说送的人让你觉得开心?”
盛淮北倒打算如实回答,微颔首:“算是开心吧,毕竟收到礼物还是挺让人心情愉悦的,而且这件衣服款式也不错,我不是不喜欢别人送我衣服,而是大部分送的都不适合我,我才认为没必要浪费这个钱而已。”
元媚笑了笑似乎表示理解,然而心里的不安却没有丝毫的解除,因为直到现在盛淮北依旧不打算说这衣服是程小纭送的,且好像还挺喜欢的样子,但究竟是喜欢衣服还是喜欢送的人,这就不得而知了。
难道在服装店的时候程小纭是看见自己挑选了这一套,所以猜测到是送给盛淮北的,于是打算捷足先登让盛淮北开心吗?
的确如此,盛淮北是挺开心的,最重要的是程小纭送出去这件外套后,她车里的那一套西装就没办法再送了,毕竟她不喜欢被他拿来与程小纭做比较,更不喜欢是送的礼物与程小纭相同,既然是衣服,那她一会开车回去就打算去一趟钟表店,至少要将其他的礼物准备好。
原本是这么打算的,但盛淮北却看出了她有些心不在焉,明知道她是因为什么事情却仍问道:“对了,你来之前好像说过给我准备了一个惊喜,我可是期待着。”是
元媚慌忙抬起头,神色之间有些许的愠怒,但这一丝的愠怒却被她变成了尴尬与委屈,她嘴角的笑容也多了一些苦涩,不了解情况的男人若是看见也许还会觉得这般委屈慌张的模样简直令人心生怜悯,可惜盛淮北却只是不动声色的望着。
“其实……算了没事,说出来反倒是显得我有些小气了。”元媚撩了一把头发,佯装潇洒的说着。
盛淮北也没勉强她,只是含笑望着,一直到对方再也沉不住气,只能咬着唇轻声道:“也没多大事儿,就是我也买了一套一模一样的西装,原本是想送给你的,毕竟前几天圣诞节的时候我人在红城,这是咱两交往以来的第一个圣诞节,但是我们没能一起过我是觉得挺遗憾的,我就想着补送一个礼物给你,一方面是惊喜一方面也是我的心意,但现在看来你应该是不需要了。”
此时服务员刚送来点的东西,元媚瞥了一眼,看见有自己喜欢的柠檬三文鱼以及奶油意大利面,心底原本的不安稍稍消散了些许。
盛淮北看似贴心的将她喜欢的食物摆在她面前,一边说道:“等会吃饭完你把你买的东西拿给我吧,你的心意不能浪费不是?”从他的笑容之中还真看不出丝毫的异样,元媚心里越发的觉得自己看不懂这个男人了,难道程小纭跟他的关系真的只是一般而已?
从她的车上拿完东西,元媚原本还打算挽留盛淮北到她那间公寓一趟的,无奈医院她负责的一个病人有突发-情况,且这位病人还是市内某领导的家属,元媚不得不立即赶回医院。
目送着停车场里元媚渐行渐远的车子,盛淮北又望了一眼手里的西装袋子,忽然无声嗤笑,转而走向自己车子。
返程的半路上他将车子停在天桥底下桥洞口,前边一个流浪汉在大冬天瑟缩着肩膀躺在只用报纸临时搭建的“床”上,他们仿佛就是这个大城市中最底层的蝼蚁,明明有手有脚可以自食其力却依旧选择了在街上流浪拾掇破烂为生,亦或者装穷跑到街上行乞,连自己仅存的最后一丝尊严都舍弃了,任由别人用怪异、鄙夷亦或者是怜悯的目光对待自己。
盛淮北走近那个流浪汉,将西装袋子扔在了他的脚边,随即才走到车边点了一根烟抽起来。
而那个流浪汉被起初的声音吓得抖动着身体,最后起来的时候才发现一个陌生的男人笑着看自己,但身边却多了一个袋子,他仿佛明白了什么,于是手疾眼快的将袋子抱着,贪婪的目光望向袋中。
一个看着邋邋遢遢的流浪汉却穿着通身上下几万块钱的西装,顿时让人觉得有些匪夷所思,但他却极为开心着,因为至少今晚再也不用跟往常那样瑟缩着身体睡觉了。
流浪汉没打算跟对方道谢,在他眼中这就是对方不要的东西,既然给了他就欣然接受。
但他还是很好奇为何这个男人连新衣服都不要,在一阵烟雾缭绕中他始终无法看清那个抽烟的男人,只知道一根烟后那个男人潇洒的驱车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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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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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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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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