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三言情小说>科幻小说>精灵之少年大蛇丸>中秋快乐!emmm……说一些这本书的心得吧。
  咳咳,不好意思……又卡住啦。

  想了想,不写点什么出来,感觉心里有点过意不去。

  没关系,单章就当和读者随便闲聊一下吧。

  关于这本书呢,8月11号上传,到现在一个月零十二天,写了接近十六万字。

  因为题材的问题,一开始其实没什么人气,一直到十万字收藏都没有破千,推荐票才一千多,可以说非常惨了。

  精灵题材真的小众,我后来去调查了一下起点文市场,发现这个题材的历史最高成绩,是一本叫做精灵养成系统的书,粉丝值只有15万,收藏是六万出头。而目前的精灵文扛把子,就是之前说的庭树……粉丝值是144万,收藏是五万五。33ýqxsś.ćőm

  然后,次一点的精灵文,没有看到过十万粉丝值以上的,再次一点的五万都是顶天的……

  从收藏和粉丝,可以看出精灵题材的上限,真的是小众题材。

  嗯,据说庭树那本书一开始的时候更惨,十万字都没有签约……

  直到大概十万字之后,我这本书,才稍微有点起色,看的人多了一丢丢。

  这里要感谢几个读者把这本书加入书单,特别是一个叫“我道唯心”的,前期给了这书不少帮助,宣传了一波人气。

  其实我觉得吧,说不看重成绩,那个是假话,我也很看重成绩的。

  有人给推荐票,给打赏,给书评鼓励,我会开心好一阵子。

  当然,如果有人骂我,那我脾气可能会暴躁一点,若是正好心情不好,说不得会禁言删帖……毕竟尊重是相互的,你尊重我我才能尊重你。

  不过,相比较成绩,我还是觉得,把书写好才是重要的。

  毕竟,这两者是相辅相成的,书写好了才有成绩。

  而且我觉得,写点我自己觉得好玩的剧情,那才比较有意思。

  自己都不觉得有意思,那读者肯定更不会觉得有意思了。

  但是,要写好一本自己觉得有意思的书,并不是那么容易的。

  我觉得写书最大的难点,就是在于——

  要让自己有意思的同时,肯定也要让读者觉得有意思。

  据说,读者的代入感大概只有作者写书时代入感的一半?三分之一?可能更少。

  很多书会被读者说自嗨,其实原因就是在于,作者笔下的文字,意思没有传达到读者那里。

  写这本书的时候,我有考虑过这一点的。

  比如说,一开始给阿柏蛇做特性基因移植的剧情。

  有些读者吐槽——

  作者,你这不是高中知识吗?

  作者,基因实验本质上是淘汰实验,你让主角一步成功,是不是太轻松了?

  作者,你真的懂吗?你写的太简单了吧?为什么我感觉你对科研缺乏基本的认识呢?

  这里我要说几句。

  书里短短的几千字,几万字,读者看着似乎很简单,几分钟就能看完一个剧情,然后若是里面出现一些貌似是问题的问题,部分读者还会站出来,有些读者是好意的提醒,而有些则会抱着恶意来找刺。

  不管是哪类读者,我要说:写书不是这么简单的,你几分钟看完的剧情,作者可能都要去做很多准备工作。

  你看着某些似乎是有“大问题”的剧情,但我写之前都是有过考虑的,至少在连载期间,我的写作热情会让我认真地对待我连载中的这本书。

  就说这个逆转录移植特性剧情吧。

  基因工程当然没这么简单,至少要涉及到大学以上知识。

  问题是:写那么复杂,你倒是看明白了,但是,不是此类专业的读者,会看得明白吗?

  事实上,部分人或许也不是这个专业的,但这些人会很挑,他们可能会要求作者,用通俗易懂的文笔,既要让他们看明白这些深奥的专业知识,还得写得不枯燥,这样才能“合理”。

  这是不可能的。

  网文是通俗文学,你要想着能从通俗小说中看懂专业知识,那我劝你真的不如认真读书,考个好大学。

  大学才会接触的高等数学,物理学,生物学,都是非常复杂的,光看小说就别想看懂了。

  事实上,逆转录的学问,要涉及到rna上的东西,是以rna为模板合成dna的过程,而文中一律只有“基因”这个词,根本没有这两者的区分。

  rna是什么?核糖核酸。

  dna是什么?脱氧核糖核酸。

  好了,有人知道这两个是什么吗?

  有人知道这两个的区别是什么吗?

  你知道这两个用来干什么的吗?

  你能举出这两个的一些例子吗?

  嗯,想必光是看缩写,就很头痛了吧?

  你别说,就算是作者我,在这本书开书之前,也要去查一下,毕竟都是学校的知识了,毕业几年早全忘光了……

  开书之前,我特地去回顾了一下生物方面的专业知识,查了一下,哦,高中基本都是dna知识,没有涉及到多少rna,ok,那就别写rna,就写dna就好了,或者直接就一个“基因”代替,用稍微模糊点的说法带过去。

  写书就是这样的,自己觉得有意思的同时,还得让读者觉得有意思。

  网文是通俗文学,不只是作者的写作门槛比较低,读者的阅读门槛也很低,大多数读者都是高中、大学年纪,部分读者会进入工作。

  读者看网文是为了什么?学专业知识啊?不要闹。

  作者在写书前,必须要尽量照顾好大部分读者的阅读体验,避免造成“自嗨”的情况。

  写书真的挺辛苦的。

  不是我卖惨,写每个剧情前,我都要去查一下资料,一方面是为了不要写出太小白的剧情,另一方面却是为了不要写出太“老白”的剧情……

  其实起点也是有不少硬核类型的书的,但是基本都没怎么火过。

  作者我也是一个书迷,我看了下,其实都写得不错,但大部分就是太“硬核”了,硬核到读者很难看懂,久而久之就变成了自嗨……

  小说的本质是小说,不是说明文,写成自嗨那就完蛋了,一定要将作者的心意传达到读者心里。

  这就是我在写这本书大部分时候的心得。

  还有,写了一段时间,我也发现,精灵文这个题材,还有一个普遍的写作难点。

  那就是:怎么在文章内容篇幅上,处理好主角和他所拥有精灵的各自的篇幅问题。

  有人会说,精灵文嘛,精灵难道不是主角吗?

  并不。

  准确来说,一部小说里,主角只能有一个——至少网文这类体裁必须要这样。

  精灵虽然可以说是精灵世界的主角,但是真正的主角必须只能是大蛇丸,视角是要跟着大蛇丸来的,不能喧宾夺主,否则读者哪来的代入感。

  所以这本书,大部分都是大蛇丸在行动,就算是战斗,也是大蛇丸发挥的作用最大(布局指挥什么的),最后取得胜利。

  但这里出现个问题:几个精灵,存在感似乎变弱了。

  比如说阿柏蛇,一开始的篇幅挺多的,我回顾了一下最近几十章,它都没出现过……

  不是我不想让它出现,而是找不到切入点让它出现……

  可能这就是精灵文小众的原因吧。

  其实宠物小精灵的受众很大的,口袋这个ip遍布全世界,几乎大部分的八九零后,就算没看过动漫、没玩过游戏,至少都听过“神奇宝贝”吧?

  按理说,不应该是比海贼火影受众小,还小那么多的题材……

  我想了想,可能其中一个原因,就是题材本身不好写吧。

  同人小说,首先是一部“小说”,其次才是“同人”,而不是先是“同人”,然后是“小说”。

  所以我在写作上,优先度是先考虑大蛇丸的视角、大蛇丸的剧情,接着才是次一点的角色的剧情,必须要避免某些角色“没必要”的剧情的出现……

  这个角色篇幅问题在处理上挺难的,我发现我水平还是不够,写出来的和我想的差得非常多……

  咳咳,总结了好多,这些大概就是我写这本书的心得吧。

  还有一些细节问题,我就不说了。

  篇幅太长,这个单章,差不多快三千字了,或许有些读者都看得不耐烦了……

  其实就是心血来潮,跟大家唠嗑唠嗑。

  不过,说的都是些想说的,虽然不是正文,但我觉得,也不算是凑字数吧?想说就说了,正好文章码不出来,就和大家稍微聊聊。

  心里话就是不一样,痛痛快快的。写小说三千字我起码要三四小时,这个我写了一小时。

  中秋节嘛。

  大家过得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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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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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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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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