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三言情小说>仙侠小说>当反派,挺好>第八十四章 千杯不醉
  两个人的走走,却变成了一个人的等待。

  越则煜站在快要褪去的余晖中,双眼看着前方,没有焦距,没有企盼,只是放空。

  日落时分的阳光被竹叶一层一层过滤,最后留在地上的只有薄薄一丝浮色。

  已等了两个时辰,最初的肯定也被动摇,碎叶的清脆声,不过是告诉他,是时候戳破他的一厢情愿。

  太阳被地平线吞没,天际的光亮仅靠最后一点余光在死撑。

  林子朝站在越则煜面前,看着他,要开口——

  “我说过,不会放你走。”

  强势的打断,一如越则煜的一贯作风。

  这一句林子朝记忆犹新,就算忘记,腿上的疼痛也会时不时帮他记起顶撞煜王的下场。当初的反抗换来了一顿无妄的藤罚,希望这一次,自己能有个好下场。

  忽略越则煜眼中的威胁,林子朝深吸一口气,咧嘴一笑。

  “王爷一言九鼎,只是如今,越则煜已不再是当初那个煜王……”

  当初的煜王,这个当初和如今……林子朝是在说自己如今奈他不得吗?越则煜三个字已一败涂地,林子朝已无必要替他上心吗?

  越则煜心头窜起的怒火让他不能控制自己脸上的表情,怒极反笑。

  “既然如此,当初又何必救我?”

  “后来恪王不是来找您了吗?”

  疑问对疑问,没有回答,却又有了答案。

  越则煜盯着林子朝半晌,看着林子朝又摆出了他最讨厌的那张面孔,沉声道:“不过就是想陪你兄长,何必装的如此绝情……在你心里,没人的分量能比得过他。”

  最后一句声音很轻,轻到林子朝差点以为越则煜竟然在抱怨。

  林子朝沉默片刻开口道:“我一向调侃自己运气不好,与家人平静生活是我一生所愿,刚刚恪王的话点醒了我,原来我这一生好运都耗尽在此,兄长平安,劫后重生,我还有什么不知足?余生子朝必会尽力帮您解去身上余毒,望您成全。

  说完,林子朝深深一拜。

  天际最后一丝光亮也消耗殆尽,黑暗终于灌满了整片天空。

  今天的夜,连一丝星光也不曾挣脱。

  看着林子朝冲他弓下的腰,心里的话不受控的自己跳出。

  “只剩一年半了……”

  声音中透出的那一丝挽留连越则煜自己都能听见,在他看来甚至有那么一点可怜卑微。

  娘亲、父皇、母妃、五弟、诸葛先生、盛延、书迁……没有人了,他身边只剩林子朝一个,他不想让他走,任何原因都不愿。

  没有起身,林子朝的回答只有三个字。

  “我不能。”

  “不能吗?”

  喃喃重复着三个字,像是一根铁钉钉入平整的冰面,从一点、一圈、一块、一片,直至整个冰面——砰然破碎。

  突然,越则煜抓住林子朝的手腕,一把将他拽进怀里,盯着他的双眼,冷冷问道:“是不能,还是不愿?”

  像是一个固执的小孩,装作大人模样幼稚的威胁别人,只可以说出他想要的答案。

  手腕的剧痛没有让林子朝皱眉,面对越则煜的突然暴怒,林子朝只是回看去,轻轻笑道:“有区别吗?”

  即便此刻的竹林只剩一片漆黑,但两人如此近的距离,越则煜依旧能辨别出林子朝的平静与疏离。

  因为他不愿,所以才不能。

  棋子就该利用到极致——当初林子朝和那个疯老头在山洞中的对话,在此刻突然回荡在越则煜耳边,所以没有价值的东西就该丢弃。

  手上的力道越来越重,要废掉他的手就在一念之间。

  “你信不信我会杀了你?”

  虽然已经痛到极致,但林子朝依然咬着牙,微笑道:“不会,因为你喜欢我。”

  几个字,生生把越则煜的心脏扭了个弯,五脏六腑都被翻出来在阳光下暴晒。

  如果不是之前,越则煜甚至觉得这么直白的林子朝有点可爱。但现在,这种直白更像一种嘲讽,让越则煜觉得自己是一个小丑,自己遮掩不明的东西在林子朝眼中不过一个筹码。

  黑暗的夜,静谧的竹林,两人的距离很近,近到林子朝可以清楚的看到越则煜勾起嘴角,听的到越则煜鄙夷说出那句话——

  “林子朝,你真的让人厌恶。”

  “谢煜王夸奖,既然两相生厌,不如到此为止。”

  冷笑一声,松开手,越则煜慢慢拉开二人距离,边退边道:“当初你来求我,让你入府当差,利用我暗中蛰伏,打击林余安,如今你又求我,要退出此间,又利用我脱身保全?你是觉得我很心软,还是觉得我太听话?”

  低沉的声音和初见时一样,这样冷漠的煜王让林子朝垂下眼帘,但随即抬头,笑的虚伪,“不知王爷想要什么?”

  “大梦犹生,大醉犹眠,无死何来生。你若今日在此能大醉一场,我便许你重新来过。”

  “喝酒?恪王非贪杯之人,其处不见得会有藏酒。”这不过是其一,其二自己千杯不醉的体质,林子朝不信盛延那个大嘴巴不会乱说。33ýqxsś.ćőm

  果然,越则煜嘲讽一笑,“与我何干。”

  十分轻松的说完,随手靠在树边,躺在树下,舒服的享受竹林的静谧。

  后面的后面,越则煜闭着眼睛,听着一坛又一坛的酒被搬到这里,一点微弱的烛火灯笼被挂在树枝上,三十年上等的西风烈在风中弥散。

  这是军营里的庆功酒,三碗放能倒一个大汉,是侥幸逃生的人们用来忘记死亡,忘记伤痛,忘记一切最好的良药。

  越则煜从头到尾都没睁眼看过林子朝,哪怕他吐了再喝,喝了再吐,哪怕他已经开始拿不稳手中的酒坛,摔碎在地,脚步踉跄,越则煜始终不想去看。

  林子朝掀开瓶塞,晃着脑袋,傻兮兮的冲越则煜一笑,抱起酒坛就往脸上倒。

  烈酒顺着下颌打湿了衣服,林子朝现在全身上下被酒水打湿,狼狈不堪却又浑然不觉。

  现在的林子朝非常讨厌自己,身体已经快要被酒泡烂,可脑子始终留有一丝余地。或许是自己提心吊胆了这么多年,已经忘记了完全放松是什么样了。

  可不小心不行呐,万一自己说漏了嘴,哥哥会被泼脏水,母亲会无辜受罚,林余安那个家伙就又会有了要挟自己的筹码,所以,不可以,不能醉!

  林子朝,你要小心小心再小心,不能信任何人,要记得那些人做的坏事,要提母亲报仇,不可以休息!对,不可以!

  林子朝晃晃悠悠,抬高了酒坛,将坛底的酒倾倒而出。

  ……混蛋人,越则煜……

  酒倒光了,酒坛又掉在了地上,这一次一同倒下的还有满脸通红的林子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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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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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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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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