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三言情小说>历史小说>钢铁鲜血烈焰>第497章 讨魔令
  在旧时间线上的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期,日军偷袭珍珠港,自以为能给美军毁灭性的打击,结果却是没把美军“打死”,却给结结实实地“打疼”了,结果拥有完整工业体系和庞大军事力量的美帝全面参战,把“穷鬼帝国主义”的日本揍的连妈都不认识……

  你问以上这段话和新时间线上的战局有什么关系虽然毛雄辉这边好不好带入美帝另说,但新阿拉伯帝国的做法毫无疑问的是在模仿倭国之神奇作死……发动奇袭,没把对手打死,却给打疼了,那么下一步是什么?用脚趾头都想的出来是绝地大反击啊。

  “新阿拉伯帝国及其仆从国残酷、凶暴到了极点,无时无刻不在想着毁灭我们,和这些家伙根本不存在任何和平的可能,唯有战争,战到其中一方彻底倒下,才能解决问题。”这样的话毛雄辉之前说起来,别人可能不太认同,但到了瘟疫攻击之后,“域外天魔爪牙”的威胁确实到了人人惊恐,人人憎恨的地步。毕竟真刀真枪、火铳大炮的杀过来还有办法对付,而瘟疫这种东西不管是“诅咒”还是小小的病原体,都是无影无迹,而且防不胜防的。

  “困守本土是没有前途的,今天敌人发动了这种袭击,明天又换了一种,就算每次都能防下来,也是成百上千、甚至成千上万的死亡,人命关天,人命关天懂不懂必须一路杀入魔穴,将他们悉数剿灭,方才有和平、安稳的日子……”这话自然是明面上说的,而暗地里说的则是更为冷酷、也更为实际的另一套——

  “如果不发动远征,单纯本土防御的话,要付出多少?得到的回报是多少?”

  “如果发动远征,一路攻城略地的话。要付出多少?得到的回报是多少?”

  战争是政治的延伸,而政治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经济。或者说的更明确一些,赔钱的仗没人愿意打(当然如果已经打起来了,不想亡国只能硬着头皮继续)。一个例子就是汉朝和明朝对西域的态度完全不同——汉朝时候丝绸之路贸易繁盛,控制西域有利可图,所以才有那么多的都护府,而明朝时候丝绸之路已经衰落,东西方贸易的重点转移到了海上,所以对西域的征讨、占领力度远远低于汉朝,强盛阶段到哈密卫为止,而到了衰落时期,退守嘉峪关。

  而攻打新阿拉伯帝国及其仆从国有什么利益?“南洋物产丰盈,气候湿热,水稻一年三熟”之类的好宣传,但天方那地方多数是沙漠,虽然有两河流域那种水浇地,但粮食产量也就是瘸子里拔将军,骆驼、毛驴和椰枣缺乏吸引力,阿拉伯马但是有点挖头,不过考虑到经济趋势,宣传重点依然是——油。

  在以老科学家宋应星为首的科研团队的不断努力之下,石油的开发利用正在以某种狂热的速度进行。和后世内燃机大量吞噬汽油、柴油不同,现在汽油、柴油(或者沸点类似的混合物)的主要用途还在武器方面,用于制造“龙息火柱”和燃烧弹,而在民用领域销量最好的其实是煤油、石蜡、沥青。

  虽然毛雄辉这边一直在大力推广煤气灯,但这玩意需要管道供气,使用起来没有煤油灯方便。煤油灯的热销带来的是煤油市场的急剧扩大,至于之前作为主要照明耗材的菜油,已经彻底回到了它本来该去的地方,也就是锅里。

  如果说煤油是“比较方便”,那么石蜡就是“特别方便”了。你用煤油还得搭配个灯,而石蜡融化了加根棉芯子浇铸成行,那就可以直接点了。更不用说石蜡除了作为照明耗材,还可以用来密封各种物件,由于不存在被老鼠吃掉的问题,它甚至比蜂蜡、白蜡还好用一些。

  在可以预见的未来里,唯一能对煤油、石蜡产生一点点威胁的是鲸油相关制品,但考虑到鲸油的本质是酯,煤油、石蜡的本质是烃,随着化工的发展,它们的“重合度”只会越来越小。

  相比于光辉闪亮(好吧,这说的是火苗子)的煤油和石蜡,沥青这种黑不溜秋的“炼油下脚料”也有其用途。石油沥青相比于焦油沥青,性质更稳定,毒性也更低,所以可以更加放心的用在防水涂料领域,另外也不要忘了后世最大的沥青用途之一——修路啊。

  后世城市里司空见惯的柏油马路,本质上是石油工业的副产品,没有那一个个“没有最大,只有更大”的炼油厂全速运转,也就没有那么多的沥青来铺路。而沥青铺路和水泥铺路相比,虽然“承受的最高时速”要低一些,但柏油马路容易修补,还有一定的弹性,不易开裂。彡彡訁凊

  于是乎试验阶段的柏油马路正在铺设之中,由于相对平整外加摩擦力足够,这玩意其实是非常适合“蒸汽三轮车”上路的,现在唯一的问题就是——石油的供给不够,导致沥青的产量也远远不够。

  中国在理论上并不是一个贫油国,但这一切的前提是“勘探和采油技术足够牛逼”,而直到二战时期,鬼子都没有开发沦陷区油田的能力,硬着头皮去打东南亚,侧面证明了中国油田的开发难度。而中东是个比东南亚更加富足的油库,看看后世呼风唤雨的“欧佩克”组织和兴风作浪的沙特石油财团就知道了,为了石油工业的大发展,占领天方是必须进行的步骤。

  于是乎表面上是为了复仇,为了正义,本质上是为了资源,为了利益,两者互相平行,并行不悖的大战略就这么慢慢成型,至于舆论造势的事情,除了昊天教会的集会、《应天日报》的文字和图画外,顾炎武的“新儒”也参与了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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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儒家是个筐,啥都能往里装,既然旧时间线上跪舔满清的那群家伙都能自称儒家,那么为对外扩张背书的人自称儒家……好像也没有什么问题。

  而且说实话,儒家这种最早脱胎于周礼的东西,里面可以用于“扩张是正义”的材料还是很多的。

  “有道的天子讨伐无道的暴君,然后将整个天下都纳入‘王化’的体系”,不管这个暴君究竟则么个暴法,他的宠妃是否是狐狸,反正这个模式的事情确实在商周时期发生过一次了。而顾炎武的思路就是——把天方那边论证成“无道暴君”,这样讨伐起来就是顺应天意。然后按照他所知道的和被人友情提供过的资料看,这天方人的黑历史实在太多了。

  阿拉伯帝国崛起过程中,屠城灭国的事情做的不少,不过那些大都不是中国人,死一堆蛮夷对人触动不够,所以第一大罪孽就从大唐vs阿拉伯的怛罗斯之战开始。话说虽然怛罗斯之战对于大唐和阿拉伯的意义都没有那么重大,毕竟两国此后的内乱才是重头戏,但这却是可以说是阿拉伯军事、宗教存在对广义上的西域地区第一次染指,这……非常重要。

  “如果唐僧取经再晚一百年,那么遇到的就不是妖怪,而是比妖怪凶狠的多的天方贼兵了。”这种言论虽然不便于“正式”提出,但可以作为话本、评书、绣像画之类的出现,什么《孙悟空大战艾哈迈德》、《沙悟净大战马哈茂德》、《猪悟能大战奥萨马》都很有钱途,而且别小看这些东西的影响力,那些自诩高雅的文人同时是神怪小说爱好者的比例甚高。

  怛罗斯之战之后……唐朝中晚期,大食国商人伙同昆仑奴洗劫、甚至一度窃据广州是非常好的题材,可以大肆宣传,唯一有点不对劲儿的是“广州大食人之乱”的终结者其实是黄巢,此人可是特大号反贼,宣传起来政治不正确啊。所以只能淡化这段历史,或者来个“狗咬狗”的评价。

  唐朝过后是五代十国,似乎没有什么天方大食国的事情,但宋朝皇室后来被蒲寿庚坑了这件事绝对是个要点,蒲寿庚是“番客”,而且拜天方人的神,就算不是血统上的大食人,也是精神上的大食人。

  宋之后是元,有臭名昭著的“四等人”制度,天方人属于第二等色目人,是第一等蒙古人的帮凶,对第三等汉人和第四等南人的压榨极为酷烈,很好,这是最著名的黑点,而且年代近,容易写!另外蒙古西征时期,大战天方人,“狗咬狗”的历史也可以写一下,尤其是“山中老人”那个系列的,号称什么天下第一刺客组织,非常适合作为大反派出现!

  正所谓兵马未动粮草先行,在这场旷世的大战在现实中爆发之前,宣传上的集群轰炸,早就拉开了序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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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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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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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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