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家极度重男轻女的思想本来就不太受人喜欢,现在冤枉孩子放火烧家,害得平时唯唯诺诺的女儿跳河自尽,将人逼到了绝境,她才会走上这条不归路,村里的人肯定要插手。彡彡訁凊
尤其在这种社会大同的背景下,要是这个大队出了人命,那可是要惊动各级领导的,就更得调解,不能让上级觉得自己无法胜任工作。
于是在各书记、组长、队长的调解下,岑美玉得到了自己想要的结果,既然暂时无法死遁一劳永逸,那就只能循序渐进,慢慢让自己的待遇好一点。
名声什么的她不在乎,反正她肯定不会在这个地方待太久,在那个家里能少点压榨和打骂就行,她需要有时间做自己的事情,没功夫跟这些人耗,也没想改变这些愚昧无知落后的人。
谁也没有资格说她自私,对于从小就是寄人篱下、默默长大,后面又见过了人吃人的末世的她来说,这世界只有自己会替自己着想,自己争取到的东西就是自己的。
要是有人挡住了自己的路,那就先选择避开,实在避不开的,就只能除掉,希望这对父母识趣一点。
岑美玉自编自导自演的一场戏完美落幕,她对结果还算是满意。岑先工夫妇十分不满,没有岑美玉放火的证据,也不敢不听队里的话,只好骂骂咧咧地回家去了。
岑美玉留在后面,想跟这戏里唯一的意外道谢,却发现人已经离开了。
岑美玉回到家之后,发现房里一片黑暗,门已经锁上了,她冷笑一声,到楼下的工具房里收拾了一会儿,用大铁锁把门锁上,然后拿出自己的东西舒舒服服地睡了。
总有一天,她要把自己受过的委屈全部还回去。
很快,岑美玉进入了睡眠之中。
半梦半醒之间,她又梦到了自己被一群恶心可怕的丧尸围攻,在她快要被吃掉的时候,突然有一个英俊的男人从天而降,把她从丧尸堆里拉了出来,然后以不可思议的速度消灭了那些怪物。
……
再活一世,陆金莲大致知道会发生些什么事情,对岑美玉也是恨之入骨,但她并不想把宝贵的时间全部耗在岑美玉的身上。她已经不年轻了,就是重活一世也没有多少日子供她挥霍,她要在有限的时间内做很多让她觉得遗憾的事情。
早上天还是黑的,陆金莲还没醒,就听见她娘窸窸窣窣地起来穿衣服了。
“天还没亮,阿娘你起这么早做什么?”陆金莲揉揉眼睛,这还真是黑得伸手不见五指,不过她也习惯了。
“躺多了腰疼,你要是能睡就继续躺着,过几年你也睡不了了,一醒来就盼着天早点亮,到了清闲的年纪却没那个享福的命。”
陆金莲深有同感,她以前也就是这样,她们天生的劳碌命,闲下来心里总是空落落的,睡着觉都有罪恶感,因为生理原因,老了以后更是躺不下去。
所以见到那些七老八十还干活的,还真不是人家儿女不孝顺,很多时候都是老人自己闲不下来。
她这一下也睡不着了,起来点了自己带来的蜡烛,房间里变亮了。现在都是点油灯,蜡烛也是稀罕玩意,电灯什么的,到二十多年后陆金莲死了也没能用上,穿越过来的人哪里会受的了。
“阿娘你穿这一套吧!”
“你什么时候做的?”
“我做了好长一段时间了,这几天刚做好,这布是我用土布跟人家换的,好长的一块,我就给你和爹各做了一套衣服,好看吗?”
“好看!”
其实她们衣服的版型全都一模一样,又宽又大的,只要穿起来合身就都一样,哪有好看不好看的,只是这布确实和土布不一样,上面印着圆形的花纹,在这烛光下都能看见隐隐的光泽,镶边和扣子也做得特别精致。
陆金莲帮着她娘把衣服的扣子全部扣好,然后把袋子里剩下的一并翻出来,她娘昨晚上就见过了,只是又折了回去。
“这还有围腰,鞋子,阿娘你全穿上吧!”
围腰上用蓝白二色的线绣了花鸟,这个颜色十分素雅。鞋子是短筒的老人靴,贴布绣。
贴布绣就是把各色的布剪成图案贴在鞋面上,然后用金纸剪成一毫米左右的细条贴在图案的边缘,最后用红线按照一定针法一点一点地固定住。这个比别的绣法都费眼睛,一般老人都是穿这个绣法做出来的鞋子。
这是陆金莲费了很长时间才做完的,布也是她跟人家换的,这几天她就是收个尾。她们平时很忙,就是抽空闲的时间做,一年到头能做两三套是最正常的。
老太太将全套的都穿上,这工业布确实和土布不一样,无论是摸着的感觉还是纹路,都要比她们自己织的好很多,难怪现在的土布已经不值钱了。
“你说你费那么多心思做什么,你自己家里那么多孩子!”老太太虽然高兴,嘴上却还是要念叨几句。
“他们都大了,一个个翅膀硬的不行,我以后可不管他们了,爱咋地咋地。”
“你就嘴硬吧,能把孩子都养大不容易。”老太太生的孩子更多,后面日子不太平,夭折了好几个,但这个成活率已经很高了。
“阿娘你就看着吧,只要以后你和阿爹不管我做什么就行。”
陆金莲之所以不和别家的一样一直生,就是因为农秀珍的事情,从生了农秀珠,她就没有再和农老图同房,后面自然就没有孩子出生了。
其实她很后悔生了这么多孩子,小时候光是养活他们就已经费尽了心血,辛辛苦苦把人都养大了成家了,最后她一点好没得上,还成了恶人。
要是能回到年轻的时候,她绝对不会生那么多孩子,她又不欠他们的,老话说得没错,儿女多了都是债,她的债让她痛苦了大半辈子。
母女俩又在房间里说了一会儿话,天就开始蒙蒙亮了,在此起彼落的鸡鸣声中,所有人开始新一天的工作,她们出来的时候她弟媳已经在做早饭了。
陆金莲的弟媳李红园是从离得有点远的里河寨嫁过来的,她人干干瘦瘦的,因为后面生的孩子一个都没有养住,显得更加没有精神。后面她生下一对双胞胎儿子之后就更虚了,比陆金莲死得还早。
“阿姐,你难得来一趟,可惜我们白天得去上工,不能多陪你了。”李红园表面上的态度十分客气,陆金山就一个人,很多时候都得仰仗这些外嫁的姑姐们,再加上她腰杆不怎么硬,说话声音都不敢大。
“我家里也忙,只是我想爹娘了才回来看看,这也是我家,用不着跟我客气。”
陆金莲作为家里的大姐,所有的妹妹和弟弟都是她带大的,他们都最敬重她,做什么都得问过她。李红园对她来说就是小辈,她说话很少会客气,在文里面,李红园不太喜欢她。
匆匆忙忙地吃了一点垫肚子的东西,这夫妻俩就背着背篓到固定地点去集合了,陆金莲没跟着上山,而是在家里帮着两个老人说话、收拾。
等太阳出来一会儿,山上露水尽了,陆金莲装了镰刀小锄头,背着背篓离开了家。
她跟她娘说的是她最近腰疼,上后山找点草药,那当然是假的,她要去的是某个山洞。
岑美玉有随身空间,现在岑美玉每天只能进去十分钟,可是随着她灵魂、身体、空间的进一步融合,她以后就可以一直待在里面,对空间的控制也会加强。而且无人的时候里面的时间静止,只要有人进去时间就会流动。
由于这些原因,进出空间被岑美玉发现的可能性很大,以后就不能随便进去这个空间里拿东西了,所以现在陆金莲就得做好准备,趁岑美玉还不知道她的存在,多拿一些东西出来。她自己又没有这么好用的空间,就只能找个安全的地方放着了。
陆金莲恨岑美玉,她当然想过抢走岑美玉赖以生存的金手指,可那确实是岑美玉的东西,她没有办法抢。既然变不成自己的,那就只能毁掉了,这破空间可没少害她,两个女儿都是死在上面的。
当然,在那之前,她也得讨回一点利息。
陆金莲也没有去后山,而是翻过后山来到了另外一座山的半山腰里,这里有个山洞,这就是陆金莲此行的目的。
她也不想把东西堆在山洞里,但是没有办法,她没有自己的私人地盘,这个二十年后才被发现的山洞暂时还很安全,它已经是最合适的地方了。
“你去洗洗吧!”
农显安抹了一把湿了大半的短发,干脆地解下围在头上的布条,拿着当毛巾使了,他不在意地道:“不洗了,阿娘你好好地在家,我这就得赶回去了,还有一个小时,我得跑回去,不能迟到……”
农显安说着话就起来了,也不等陆金莲说什么,直接出门下楼,她跟着走了几步,看着他跑得飞快的样子,心里五味杂陈。
她心里是有怨的,因为这些孩子都不信任她,他们相信她是一个坏人,丈夫她可以轻言不要,因为农小荷和农秀珍的存在,他基本上没有让她好受过。
可是这几个儿子,在岑美玉出现之前,他们都对她很好,就像刚才农显安那样,一家人除了那个农秀珍之外还算和睦,因此她才没有刚回来就想着以后不再搭理他们。
在那后来的日子里,他们觉得她辜负了他们对她的信任,她也觉得自己并没有真正地伤害他们,却得到这样的下场,结果就是谁心里都带着不甘心,带着委屈怨恨,却一生都解不开。
要是她在死的那一刻就回来,她肯定是十分偏激的,可是她的复杂感情已经冷却了十几年,还得知了所谓的真相,那就不是那么一回事了。
陆金莲才愣了一会儿,忽然就闻到了焦糊味。她连忙跑回火塘上,揭开锅盖,搅和里面的粥,一用力下面黄黑色的东西就上来了,她搅得更小心了些。
回到这个年代有好有坏,最不好的就是生活条件太差了,和以后的完全不一样,和异世界的更是不能比,她应当像别人重生一样改变生活才是,不过,她可没那些女孩子们年轻气盛,做什么都风风火火的,还是从长计议的好。
自己干完一锅四人份的粥后,陆金莲终于想到了一个好办法,那就是岑美玉的金手指,她似乎可以利用一下,这个突然的猜想让她连锅都来不及刷了。
匆匆地把门栓插住,她就跑回来房间,把门窗都关好,嘴里不知念叨了一句什么,她脑子突然一晕,身体一晃,甩甩头再看,自己已经不在原来的地方了,而是站在了一个陌生的地方。
陆金莲可不是什么都不懂的土包子了,只前后看了几眼,她确定了自己所在的地方,这是一个异空间,用那个世界的话来说,这就是一个随身空间,也是岑美玉的金手指。
这里堆满了乱七八糟的东西,虽然乱,但都是堆成一堆一堆的,还能在里面走动,几乎是外界能搬进来的东西都搬进来了,连路边的大货车都有。她在异世界里待了很久,对这些东西垂涎的不行,现在总算是能摸到实物了。
空间很亮,像是白天一般,却看不见影子,也不知道多高多远,就像是一个密闭的巨大金属箱,陆金莲站在里面完全看不到边际,有很强烈的压迫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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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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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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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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