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三言情小说>历史小说>摄政王>165.她是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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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只手不太方便,他擦的很慢,身上有些伤,只要动作稍大便会微微的疼。

  不知是不是错觉,屋里一股子怪异的香味,闻着懒洋洋想睡觉,沈斐擦完脸和手,重新躺回床上,探手将窗户推开,屋外已然大晴,太阳早便出来,算算时间,该是辰时。

  起晚了?

  他垂下眼睑,撑起上半身,又坐回床沿,将靠得很近的水盆推了推,双脚搭在边缘,单手掀开碗,瞧了瞧里面的饭菜。

  是他最近唯一一个能吃得下去的虾,自从摔伤了身子,体虚,吃不下油腻的东西,越是清淡越喜欢,但是水煮虾有腥味,加了香料之后味是变好了,可那料掺杂在虾里头,很难清除,沈斐每次都要挑半天。

  不知不觉又挑了大半柱香,饭菜已处于温凉状态,等他吃完,喝药的时候一摸碗沿,早便凉了个透底。

  沈斐盯着看了一会儿,还是将药尽数喝完,碗搁在床头柜上,从枕头下拿了一本书,翻开昨天看的那页,继续看了起来。

  不厚的一本书,昨天已经看了大半,只剩下小半本,如果是平时,不到半天便能看完,今个儿竟莫名烦躁,那书一整天也只看了三五页。

  他将三脚架拉过来,握在手里,陡然使力撑住自己的身体,才刚走了一步,便整个人摔了一跤,拉住三脚架才慢慢站起来。

  这架子做的牢,也足够细心,每一节竹子上都绑了绳子,好方便他握,所以他摔下来后可以很快站起来,继续练。

  说起来奇怪,今个儿除了朝曦不在,平安竟然也不在,不知道都去做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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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朝曦正带着平安打猎,快冬天了,蠢熊要冬眠,大雪之前必须把它从五百斤喂到六百斤,否则冬天没有食物,朝曦又穷,平安饭量也大,让她供养那是不可能的。

  熊不一定要冬眠,冬眠是因为冬天没有食物,抓捕猎物也麻烦,它喜欢吃鱼,大冬天下水捞鱼身上的毛如果一直不干,很容易生病冻死,所以大多数熊都选择冬眠。

  朝曦也选择让这厮冬眠,可以少烦两个月,平安只在最冷的时候冬眠,一般在大雪前后,其它时候还是尽量保持活跃,努力抓捕食物,活到下一季。

  它每次冬眠朝曦时不时会过来看看它,还活着吗?有时候闲了,撬开厚冰网些鱼上来,倒在它的洞里,这厮醒了就能吃,也有时候腰包充足,去外头买一笼回来,总归一周过去看它一次,倒也不麻烦。

  麻烦的是大雪到来之前,要带它到处打猎,鞋不知道踩坏了几双,泥里来,风里去,脏的不能见人,还要连续这样很久,叫她天天洗不现实,朝曦便干脆跟平安睡一个地方,昨天没回去,早上蒸了些馒头,她将馒头包在油纸里,当成一日三餐,匆匆装进药篓里离开。

  山里来回跑麻烦,按照往年的情况,朝曦一般带着平安一直走,三五天不回来,到处找地方睡,就地解决吃喝,如此还快一些,毕竟这附近是平安的领地,没有大型动物,抓小型的一天也抓不了多少,不如直接跑出平安的领地,出去抓一只大的,够平安吃上两三天。

  一到这个季节,平安唯一的任务就变成了吃,不停的吃,一只大型野猪三五百斤,可以让它吃上两三天,这段时间朝曦便能回去好好歇息歇息。

  不过森林里一直有一猪二熊三老虎的说法,野猪排在熊和老虎的前面,自然是有它的原因,总体来说不离强壮,膘肥,加上凶猛,遇到它很麻烦,就跟火油似的,一旦斗上不死不休,尤其是公猪。

  朝曦很幸运碰到了野猪,很不幸是头公猪,她与平安协力,利用地形和工具,勉强将那头猪宰了,自己也没好到哪里去。

  平安身上尽是细小的伤口,是跟野猪

  厮杀时被那头猪用獠牙顶的,发了疯似的,朝曦的迷·药都不管用。

  朝曦后背也受了伤,刀子捅进去,还没来得及收回来,便被那头猪拖着跑了一段路,后背磨在地上,生疼生疼。m.33ýqxsś.ćőm

  他俩处理了那头猪,能吃的吃掉,吃不掉的砍几根树枝,做一个架子,让平安拖着回来。

  朝曦腿也受了些伤,走不快,时不时还要坐下来歇息,闲着无聊时便拿出一根棍子,削削磨磨,做一个拐杖。

  这拐杖她用不长,准备给沈斐用,所以做的格外用心,回来的路上不着急,朝曦顺便采了些药,明早晒晒拿去卖掉。

  她回来的时候已经半夜,沈斐又没吃中饭和晚饭,药也没喝,怕吵醒他,朝曦照例点了香,那香对人无害,只能加深人的睡眠。

  床头柜里有一瓶擦伤药,朝曦拿出来对着镜子给自己擦了擦,平安在门外等的着急,打开门探头想进来。

  它身子太大,卡在了半路上,又拼了命想进来,挤的门框咯咯作响,朝曦连忙过去,将它推了出去,这头大熊险些把她的门框拆下来。

  朝曦在院里给它抹伤,长的口子包扎起来,不长的干脆不理,用温水洗了洗,送这头熊去歇息。

  她自己明天要下山一趟,所以洗了洗澡,换了身衣裳,弄干净后才进屋歇息。

  第二天一大早爬起来,做饭洗漱,将锅和小灶一起端进来,里面燃了煤,只要沈斐在火快熄的时候夹一块新煤丢进去,可以烧一整天。

  锅里的水架的多,够烧,上头放了俩蒸笼,里面有馒头有菜还有药,一起蒸的全是药味,也管不了那么多,够他一天三顿,三碗药就是。

  这是朝曦昨天晚上琢磨一夜想出来的法子,还可以,如果能弄个轮椅更好,这人就可以自己坐着轮椅到处去看看。

  尿壶床底下有,上茅房有三角架,既然能自己练习到屋檐下,辛苦些去茅房自然也可以,不用她怎么操心。

  当然轮椅还是非常有必要的,可以让他活动起来更方便,偶尔躺累了起来坐坐,瞧瞧外面的风景,有利于养病。

  朝曦临走前拿了两馒头,里面夹些菜,一个嘴里吃,一个用油纸包起来,搁在药篓里,饿了吃。

  平安送她到山谷出口,目送她离开。她也没空道别,要忙着赚钱。

  她现在基本属于两边跑,一天给人看病,赚取银两,攒钱买轮椅,一天帮平安捕猎,她只是个大夫,活的却像个男人,连捕猎这种活都做了。

  当初想做的时候只觉得她应该可以胜任,带着不确定和疑问,真做起来发现也没什么,也就第一年的时候不懂,仓促了些,让平安断断续续醒来三四次,大冬天不得已出去捕猎,天寒地冻,动物们被压在雪下,非常不好逮,历经两年竟也习惯了。

  腿上还有伤,背上的伤也没好,这么急着出山看诊除了要给沈斐买轮椅之外,还是为了躲沈斐,怕她老是出现刺激到这人。

  总归在沈斐眼里,她是恶人,恶人该有点自知之明,少讨人嫌,也许以后这人会看在她还算识趣的份上,对她的回忆没那么糟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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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斐跟昨天一样,辰时才醒,又在屋里闻到了那股子诡异的香味,打开窗户散了散气息,那股子味道才淡下去。

  他歪头瞧了瞧,今个儿准备的比昨天齐全,搬了炉子在他床边,中间放了个板凳,只要他坐在板凳上,挪挪身子就能过去。

  沈斐洗了洗手,有些费劲的将饭菜端出来,稍稍扒了一点在碗里,剩下的放回去,只留了一小碗菜和一个馒头,还有药慢慢喝。

  蜜饯抽屉里有,打开发现蜜饯旁边的擦伤药被人动过。

  这药是朝曦看他身上尽是擦伤准备的,平时都是她给他抹,昨

  天不在,沈斐自己抹,用完将药膏搁在最角落,现在变成了中间位置,盖子也盖的匆忙。

  这里除了他只有朝曦和平安,平安拧不动,不是他动的,明显是朝曦。

  这人受伤了?

  沈斐单手拿起挂在抽屉鼻环上的铁夹,夹住一块煤,放在炉子里烧。

  他起的晚,炉子险些熄了火。

  这个炉准备的当真是好,可以一直烧,保温到天黑,药也准备了三碗,预计着她晚上回来。

  一天说快不快,说慢也不慢,稍微找些事做,不留神便过去了。

  天色渐渐转黑,沈斐举起手,让袖子尽数滑下,露出整个手臂来。

  他的手好看,手臂也好看,修长白皙,线条优美,玉一般,微微发着光。

  沈斐盯了一会儿,又将手臂收了回来,塞进被子里,目光挪去窗外,神色若有所思。

  已经两天没擦澡了。

  住一起十天后,朝曦发现了一个细节,平时喜欢将床整个占去的沈斐开始靠着墙睡。

  那床不大不小,他睡中间刚好只够他一个人睡,旁人挤都挤不上来,但是他一让开身子,登时空出一个人那么大的位儿,正好够朝曦躺下。

  朝曦琢磨着他什么意思?

  是老躺一个地方,不舒服?还是说原来一直防备着她,不敢睡,最近才开始睡熟,半夜闹床,所以每次朝曦上茅房,都看到他偏在一边?

  其实还有一个原因,沈斐终于被她的诚意打动,愿意接纳她,主动让一半床给她。

  他自己腿脚不方便,除非故意挪动,否则半夜闹床什么的根本不成立。

  可好端端的,她也没做什么?这人怎么突然就接受她了?

  朝曦怕自己想岔了,非但没有跟沈斐更进一步,反而关系越发恶劣,所以没动,依旧睡她的长椅上,早上天气好的时候将人搬出来晒晒太阳。

  这人很不喜欢阳光,找各种理由不去,比如有一天早上,朝曦意外发现他比自己起来的还早,半躺在床上看书。

  外面有太阳,在阳光下看书对眼睛不好,朝曦又不愿意打扰他难得的兴致,不让他看,便准备等他看完了再抱出去。

  沈斐这一看,看了一上午,错过了早晨的太阳,中午的太烈,真去晒会直接将人晒黑,沈斐舍得,她也不舍得。

  本以为一大早看书只是意外,谁知接下来几天也是如此,朝曦便懂了,这人抗拒晒太阳。

  晒太阳代表着健康,即便他再抗拒,朝曦还是会将人弄出来,顶多允许他挣扎挣扎,然后连人带被子一起抱去院里。

  她喜欢在院里给这人擦手擦脸,偶尔闲了给他洗洗头,衣裳换下来洗掉,这人就像个大型布娃娃,从头到尾任由她折腾来折腾去,也不说话,弄的朝曦心痒难耐,十分想现在就将人用了得了,免得每天惦记着。

  她仔细想了想沈斐预留床位的意思,后知后觉醒悟,可能就是她连续十天什么都没做,所以这人才对她放松了警惕,准备慢慢接纳她。

  给她留床位就是个好兆头,当然不乏试探她的意思,如果朝曦真动了心思,他又会像个河蚌似的,将自己关的更严,所以朝曦忍了忍没动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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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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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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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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