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三言情小说>历史小说>贞观太上皇>第九十三章:太子神童也!
  李世民兴奋了好久,心情才逐渐回复下来,看着太子李承乾的眼神越来越满意,抚着这张皱巴巴的纸像是摸着二八处子最娇嫩的肌肤。

  纸张并不珍贵,皇宫的纸篓里浪费的纸张不可胜数,可写在上面的诗句才真正是价值千金!

  “王振,你且派宫中识字的宫人,将此诗抄写三百张,待会朕要给朝堂上的诸公好生看看!”

  老宦官王振点头称是,从李世民手里接过那张皱巴巴的纸,仔细端详了好一会,惊叹道:“此诗定可流传千古。”

  他可是穷苦出身,家里实在养活不起,要不父母也不会将他送入宫里,阉了命根子,成了太监。

  所以读这首诗时,心中感慨自然如酿泉涌出石缝,身子骨一颤,竟让他忘记身份尊卑,不由自主的发声。

  “微臣素为太子詹事,总揽东宫事宜,太子虽不庸碌,但也绝非骆宾王这般神童,陛下宠爱太子,一时夸赞并无不妥,然派人抄录太子所做律诗,此事……过矣!

  宋有智人拔苗助长,以至禾苗灼而毁之……陛下如此这般,后患无穷啊!”

  老喷子魏征自然不明白其中的道道,但他作为太子詹事,虽不直接教导太子,但是也大致了解些。

  太子承乾虽不至于说愚钝,但肯定是和神童沾不上边的。

  在他看来,皇帝你刚才说太子比骆宾王厉害,臣也就忍了,毕竟自家的孩子怎么看也比邻居家的孩子觉得天才。33ýqxsś.ćőm

  但你也不至于抄录诗词,他做的那些诗能让人看吗?

  你做皇帝的不羞愤,咱们做老师的也不好意思。

  这样做,就是毁太子的前程!

  谁知以往被喷的唯唯诺诺的李世民今日雄起了一把,说道:“玄成,你说的有一定道理,然而……却不知太子之英才,在吾看来,是汝等这些当老师的过错。”

  玄成,是魏征的字。

  说罢,他假惺惺的叹了几口气,但眼神中的得意任谁也能瞧个一二三来。

  见时候不早,李世民也就不再卖关子,让旁边抄录的宫人将已经写好的诗词递给三位东宫的辅臣。

  “叹兮,叹兮,元初有义乌的骆宾王做咏鹅之诗,震惊长安上下,朝堂内外,文人墨客争相抄录,竟有左思《三都赋》之景象,遭致洛阳纸贵……

  谁料太子所做《悯农》,虽言简意赅,但其意思深远,非一般膏粱子弟可为,陛下教导之功,莫过魏武,膝下东宫、卫王二子定可远愈曹丕、曹植……

  臣为陛下贺!”

  李纲作为太子太傅,坐在最前列,因此第一个浏览完《悯农》这首诗,所以也是第一个起身奉承。

  有的时候,诗词所取得的荣耀是与作诗人的身份地位挂钩的。

  《悯农》虽然写的极好,同时也流传千古。但李绅做此诗的影响力,是肯定不如太子李承乾的。

  一个东宫太子,年仅八岁的太子竟然做出如此惊世文章,而且“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这其中的每一句都能与政治相结合,转为为隐形的政治资产。

  提起大唐的储君,老百姓听到这句诗也将无比的感动,在皇宫中还有一个挂念咱们穷哈哈的太子……

  别以为这不起眼,其实隐藏着惊人的软实力。

  就如同秦始皇的长子扶苏公子,纵然没有功绩,可他的仁德,成为了最惊人的政治资产。就连刘邦当上了皇帝之后,也时时感慨若是始皇帝传位给扶苏,他可能还是沛县的一十里亭长,每天过着浪荡子的生活,到晚上踹寡妇的门……

  “太子虽然平日略显平庸,但实际却是恪守中庸之道……应是昨日出游长安,见田间麦地百姓劳碌,兴有所感,遂写下此诗……”李世民在脑海脑补道。

  在他看来,昨天李承乾乘车出了长安城,看到了乡间老农播种时的艰辛,才有了创作此诗的感触。

  他话题一转,又感慨道:“太子平日的表现太过平常,武不如恪儿,文不及青雀,若非某平时砥励他……此诗难以问世啊!”

  “陛下圣明!”魏征等人同声道。

  他们也只能捏着鼻子认了,谁要人家是皇帝,而且还这么不要脸,明明是他们的努力……若非他们做老师的辛勤耕耘,怎会有李承乾这颗花骨朵顺顺利利的结出果实。

  而站在一旁的李承乾,顿时有点小懵逼了。

  啥!?

  孤什么时候这么厉害了?

  犹记得这是皇爷爷随意撰写的一首诗,他自己也并未太过重视。

  李承乾此时的感受,很复杂。就相当于大学生给小学生做作业,然后这篇小学生作文却获得了茅盾文学奖,捧上了一个可望不可及的高度。

  关键那些评奖的人,东宫辅臣,自己的父皇也是非常认同。

  “孤的世界观……崩了!”李承乾感慨道。

  “可恶!”小胖子李泰捶了一下案桌,神色很是愤怒,喃喃自语道:“平日里大哥不显山不露水,老师和父皇都认为本王的文采最高,今日如此一鸣惊人,让本王处于何等地位?本以为像骆宾王的这种天才只能出一个,却不料大哥也是如此……此乃折辱于我!”

  他甚至可以想象,平日里讨好说他卫王文采冠绝诸皇子的人将来会怎么看他,“哦,瞧,这是卫王,那个聪颖的皇子,可是文采不如太子,武艺……你瞧他那胖墩样,则能与吴王相比……”

  “羞煞本王!”李泰小胖子的眼神头次露出嫉恨的目光。

  另一位皇子李恪心里也是微微泛着苦意,本来太子不如他英武,也不如青雀文采高,可是今日却大大颠覆了以往的印象,同时也让他离储君之位越来越远了。

  那日在翠华山下,弯腰射野鹜之时,他就说了,“不知孤他日是否有机会可临玉辂!”

  玉辂,乃是皇帝的行撵。

  “明日,不,今日,今日回去某就试试两石弓,这次一定要能拉起,既然文采比不了太子、青雀,那……就用刀剑拼一个……”

  李恪看着欣喜的父皇,以及诸位大臣,心里呐喊道:“恪类炀帝,也定会……临帝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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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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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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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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