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三言情小说>历史小说>贞观太上皇>第一百二十二章:狡辩
  有些人,你虽然讨厌他,恨不得他死,可是有时却发自内心的敬佩他,因为他......做的事情都是正确的。忠言必将逆耳,忠臣向来为君主所厌。

  而魏征就是这样的人!

  李世民必须承认一点,他现在非常想让魏征去死,死远点,最好一下子撞死在棱角,撞得头破血流,然后弃骨扬灰,大解心中郁气。

  但他不能,或者说此时此刻不能。大唐百废俱兴,颉利可汗虎视中原久矣,渭水之盟的耻辱还未被滚滚流逝的江水洗刷。民事凋敝,隋末战乱十室九空,此时的大唐太虚弱了,哪怕它继承的是隋朝庞大的疆域,但就如同一个病着的巨人,群狼环伺!

  国有诤臣,不亡其国!

  兼听则明,偏听则暗。这些浅显易懂的道理,历代君王都在懵懂幼时背诵过,可背诵与实施起来却是天差地别。

  “玄成,朕明白你意,何必以死而谏之?”李世民僵硬的脸上硬生生的挤出笑容,隐藏在衣袖的手攥的更紧了些,可是又忽的松开,抬脚向前跨了一步。

  “朕非昏庸之君,臣乃正直之臣。”

  他对着在场的官员先夸赞了一番,让他们平身,可是只有几名官员起身,二十几名御史台的言官却依旧跪在地上。

  跪,这个字在唐朝是不同的。他们非是屈服于胡虏的刀剑、权势的淫威,而是委婉......不,是强硬的抗争!

  魏征却丝毫不领情,悲呼道:“陛下心存大志,意在开创盛世,威加四夷,微臣实明知,然褴褛发于微丝,破履始于初试......陛下今日因噎废食,焉知明日不荒于政?

  荀子亦曾言,骐骥一跃,不能十步,驽马十驾,功在不舍。今日陛下宽于心而放妖道,明日......君主怠政,奸妄得权,朝堂亦将乌烟瘴气,百姓亦会深陷于水火之中。

  如此,陛下所图,所想,所思,所虑之王朝霸业将付之流水,安能兵出漠北,一解渭水盟约之愤懑?“

  四周喧嚣的声音顿时停歇,那些嬉笑、看热闹的百姓也不再出声,反而敬佩的看着那个颧骨高昂,眼睛深陷,颔下有着三寸美须的朝廷官员。

  他是魏征,是敢于以死谏言的言官。

  他身上所穿的朱紫色圆领官服洗的有些发白,白的令人感到不可思量,在下裳里的褐色内衣,也隐隐约约能看到补丁,他很瘦,瘦的有些能被风一下子吹到。

  可他很顽强,左手拿着官帽,右手提着下裳,那颗倔强似老牛的头颅永远不肯低下,若是低下,那便是命陨之时。

  “呵,真是头蠢驴,陛下已经答应的事情,哪能轻易反悔?”长孙无忌不屑的瞅了一眼魏征,在口中含着的唾沫真想一口呸到魏征脸上。

  “可笑,真是可笑,还真的有言官敢死谏?若是那道士真的有一天能成为霍乱朝纲的妖道,只需派遣两名刀斧手,趁其不备,直接杀了了事,哪里需要这么麻烦。还需要违抗陛下的圣旨.......“

  说罢,长孙无忌将衣裳上的褶皱仔细的捋平捋顺,头上的碧玉发簪也固定的一丝不苟,他用手抬了抬沉厚的下裳,从列臣中站了出去,端庄的走了几步,充满了贵族的教养与风范。

  可是......他跪倒了,跪倒在言官的前面,表情充满了淡然,头上用碧玉发簪固定的官帽也摘下放在地上,顿时发髻紊乱,他一拜道:“微臣长孙无忌......附议魏征所言,处斩国之妖孽!”

  最后的一句话,他说的斩钉截铁,没有丝毫可以商量的余地。

  朝堂上的众臣见状,也三三两两的走出了席位,他们有老的,有少的,老的不能走路,需要仆役的搀扶,少的则捏着袖角,心里紧张非凡,但依旧抬头,昂然斗志走向前方。

  “臣等附议魏征所言,褴褛发于微丝,破履始于初试!”

  扑通一声,数百名臣子提裳下跪,语气决然。此刻是逼宫?还是劝谏?

  太上皇想不明白,可也想明白了。有股气象,叫做贞观,有股气魄,叫做魏征。

  正是这股气象、气魄,狡诈如狐的长孙无忌选择了跪下,而不是似猎人一般潜伏在暗处,猎物纵然可口,可......背弃原则将怀着幼儿的母鹿捕捉,那便是人神共愤的事情。

  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

  在长安城的春季,每隔两三天便会下一场春雨。春雨不大,淅淅沥沥的如同浸润的甘霖,浸湿了衣服,却不会让人感到厌烦。

  可是今日的李世民却有些烦了,烦的头疼,列臣站过去支持魏征,他是欣慰的,可也是恐惧的。

  皇帝的权威似乎被一种名为道理的东西所束缚,所约束,若是冲破这层约束,那便是昏君,若是甘于被禁锢,那便是.......明君。

  而站在一旁的李渊,心里也蛮不是滋味,是遵从魏征的忠直言论,将清羽这队友给出卖,还是保护队友,做一个反派?

  这件事情似乎越搅越大,他都难以收场,本来简简单单的让清羽忽悠一下李世民和朝臣,接下来抓住清羽把柄,然后两人合伙卖香水,偷偷的发大财,甚至还可以假借“仙气”这个招牌吸引热点。

  但万万没想到,毫无漏洞的计划被轻易的撕开了。m.33ýqxsś.ćőm

  “某不赞同汝等所言。”李渊最终还是咬了咬牙,站了出来,毕竟也不能见死不救清羽,开口道:“若由魏征所言,褴褛发于微丝,破履始于初试,那么我等干脆不要穿衣服了,反正最后都要破,也不用穿鞋子,反正最后都要被脚磨烂。

  某曾经在《韩非子》上看过一个小故事,从前有个郑国人,想要买一个新鞋子,于是事先量好了自己脚的尺码,可是到了鞋匠家里却发现尺码忘在家里,便急匆匆的跑回家中,但最后市集散了,鞋子也没有买到。

  此乃韩子所言郑人买履!

  现在朝政是废是兴,何不如汝等拭目以待,为什么偏偏非要用已经丈量好的尺码来看?“

  “狡辩!狡辩!“魏征心里恨得牙咬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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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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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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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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