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年站在原地没动,安静地看着路易森走到床边,弯下身,轻声道,“先生,余先生来了。”
何骁睫毛颤了颤,眼皮轻动,慢慢睁开来。即使染着病气,他的眼神也是极锐利的,能看出若是身体健康,必然是强势且手腕厉害的人物。他动作徐缓地偏过头,视线的焦点最后定在了余年身上。
何骁抬了抬手,等候在一旁的护工快步过来,取下了氧气罩。
尽量调整了几次呼吸,何骁声音无力,沙哑道,“你的外公是余修宁,外婆是盛令仪,对吗?”
余年点头,礼貌回答,“是的。”
对方安静下来,不知道是在思考什么,隔了好一会儿,才问了第二个问题,“你的生日,是在除夕?”
虽然不知道对方为什么会问出这个问题,但余年还是回答,“是的。”
听见余年的回答,何骁像是泄了力气一般,又闭上眼休息了一会儿,才朝路易森道,“把东西交给他吧。”
路易森应下,“是,先生。”
当着余年的面,路易森戴上手套,从一个保险箱里,将一个青铜底座拿了出来,递到余年面前,“余先生,您验看验看。”
对比起青铜簋的上半部分,这个底座保存十分完好,呈长方体,正面装饰的饕餮纹,与余年自己发现的那一半的纹饰完全相同,细节也没有差异,而上方的断口也能吻合——确实是青铜簋的底座无疑。
余年没有贸然接下,而是谨慎道,“要换回这件青铜簋的底座,我需要付出什么?”
路易森摇摇头,“不需要付出什么,先生的意思是,您可以直接带走。”
余年将目光投向何骁,发现对方已经再次闭上了眼睛。
仿佛是看出了余年想说什么,路易森道,“余先生,先生的意思是,这件东西只会交到您手上,换成您的老师、或者是相关机构的工作人员,我们都不会卖出、转让或出借。”
房间里十分安静,耳边能听见医疗器械的电流声,余年垂眼思忖良久,最后还是道,“抱歉,我不能要。”
得到这个回答,路易森没有半点惊讶,而是说道,“好的,我们在宁城会停留一段时间,如果余先生改变主意了,随时可以联系我,带走青铜簋。”
路易森将余年一路送到电梯口,这才返回卧室,重新站到床边,汇报道,“先生,余先生已经离开了。”
何骁费力地睁开眼,看了看余年离开的方向,又缓缓地重新将眼睛阖上。路易森照例去查看医疗仪器上的数值,刚背过身,就听见何骁嗓音低缓,像是在自言自语一样,“真的很像,很像……”
余年带着保镖到停车场时,谢游已经到了。他将正在看的文件放到一边,拉过余年的手,“怎么样?”
余年把事情大致说了一遍,“我觉得何骁和这个管家路易森的态度都很奇怪,所以最后拒绝了,我心里不踏实。而且单就历史价值来说,存放在老师实验室里的那半个青铜簋,就已经完全足够。对剩下的半个底座的需求,并不紧迫,所以我还有考虑的时间。”
谢游道,“我了解过何骁这个人,背后没有家族倚仗,年轻时白手起家,心智胆略都极为过人,在国外也是呼风唤雨的人物。但近年不怎么出面,据说是身体极差。而且他没有结婚,也没有孩子,传言已经立下遗嘱,会将财产全都捐出去。”
余年手指无意识地划过谢游的手心,沉吟,“如果最后准备是将财产全部捐出去,会将青铜簋的底座无条件赠送,那确实是说得通的,但为什么会找到我?”
而且还强调,其他人都不会给。
余年躺下,枕到谢游的大腿上,放松下来,“算了,先不想了,这一次我拒绝,如果他们有什么其他的目的,应该很快就会再来找我的。”他抬手,用指尖摸了摸谢游的喉结,“我下午没其他安排了,陪你上班怎么样?”
谢游握住余年作乱的手,放到唇边吻了吻,“求之不得。”
过了两天,余年被孟远从词曲稿里拉了出来。
顺手从办公桌的抽屉里拿了个香蕉递给余年,孟远一边碎碎念,“要不是你的歌还霸着排行榜的前几名,我真的要怀疑,我带的这个艺人是不是已经过气了!”
余年这两天都没有通告,天天跟着谢游。谢游上班,他就抱着本子在旁边写歌,整个人都像是随着夏天的结束,也变得懒散起来。
听孟远念叨,他笑道,“孟哥我冤枉,我可不是什么都没做,这几天虽然没赶通告,但我很忙的,专辑需要的十二首歌都已经全写完了。”
愣了两秒才反应过来,“十二首都写完了?”孟远忽然想到,“等等,年年,你说的写完,是词曲有了,还是编曲都齐了?”
“都齐全了。”
听到这个回答,孟远一巴掌拍到了余年肩上,“这么效率?”
“那当然。”余年剥开香蕉皮咬了一口,继续道,“明天录完节目,就开始过带,把音轨分出来,我自己写的歌我熟悉,应该很快就能完成。之后加乐器音进去,我算了算,除了常规的乐器音外,还需要大提琴和小提琴的音,我不想用电子合成,要麻烦孟哥去联系一下提琴师。”
“你是想现场收音,然后加进去对吗?”
“嗯,这样一来,效果会更真实。”
音乐方面,孟远都依从余年的意见,他记下来,又在办公室来回踱步,“按照你这效率,专辑多久能做好?”
“应该花不了多少时间吧?现在九月十二号,顺利的话,十一十二月?”余年自己也说不太准,“我不想赶得太着急。”
“不用赶。”孟远重新坐到椅子上,“你现在和出《绮丽》时的状态完全不一样,发《绮丽》时,你有热度有流量,但还没有作品傍身。现在不一样,你的《绮丽》为你开了一条大路出来,后面出的单曲《梦呓》也给这条路镶金嵌银,现在,你的实力已经得到了认可,不知道有多少歌迷在等着你出新专。”
余年弯着眼睛,“所以这一次,孟哥你也不催着我赶通告,刷曝光度了?”
“一个阶段有一个阶段的计划,你现在就算十天半个月不出现在人前,但你的歌一直都有人在听,这不也是在变相地刷存在感?”孟远说着,又扔了一张烫银的邀请函过去,“不过,这个你必须得参加。”
一眼就看见了上面的logo,余年伸手拿起来,“是黛铂的品牌活动吗?”
“嗯,黛铂这次会在宁城办一场秋冬大秀,已经在筹备了,投入的资金非常大,品牌方也非常重视,估计是想借此扩大亚洲区的市场。你是代言人,他们有意让你走开场。”
余年把邀请函上的文字看完,落款是,“黛铂夫人?”
“对,”孟远说得详细,“‘黛铂’是一个家族的姓氏,最开始就是个小工坊,后来这个工坊在瑟琳娜·黛铂的手里迅速扩张,大家都称这个奇女子叫黛铂夫人。而现在的这个黛铂夫人是瑟琳娜的曾曾孙女,叫伊丽莎白·黛铂,也是现在黛铂的总设计师。她亲口表示,如果你能走开场,她会亲自为你设计服装。”
余年没直接做决定,而是问孟远,“孟哥,你的意见是?”
“我的意见当然是参加,一方面你是代言人,就是不上台也得在场,反正都要去,在下面坐着,还不如上台走秀。另一方面,这种水准的曝光度,有一个是一个,反正我不嫌多。”
“那我也没有异议。”
敲定后,孟远给了那边答复,黛铂的速度也非常快,很快就派了人过来,量取余年的身形数据。第二天是录制《藏宝》的日子,余年一大早就到了录制现场,没想到古益延到的比他还要早,已经坐在了休息室里。
余年连忙快步上前问了好,笑道,“我还以为自己会是第一个到,没想到古爷爷您比我还要早。”
古益延递了个水果给余年,和蔼道,“人老了,觉少。”
他拄着拐杖,又叹气,“这两天身子不太利索,老毛病犯了。我还在跟甘州讲,其实我挺羡慕你外公,好歹后继有人。”
说完这句,顿了顿,他又道,“越是到了这个年纪,我越是明白,为什么有些书画上,会印下不少章子,大概就是,跟这些流传千年的古物比起来,人的寿命实在太短,就想着,把自己名字印在上面,也好让后人知晓,这世上,曾有过这么一个人。”
这番话说得伤感,余年细致耐心地剥着橘子,回答,“人百年虽短,但总好过蜉蝣朝生夕死,不是吗?”
不想余年会说出这句,古益延笑着点点手指,“你啊你,听你这么一说,你古爷爷我,不好意思再怨下去了。也是,跟蜉蝣比起来,我活了几十年,什么都见过吃过,也不枉此生了!”
余年两下吃完手里的橘子,笑弯了眼睛,“对!”
等节目录完,余年正在休息室整理东西,施柔喊了一句,“年年,有人找。”
余年抬头,发现是之前上台的第三位藏宝者,对方已经七十岁了,他连忙起身,让老人坐下,这才礼貌询问,“请问您找我是有什么事吗?”
“我叫孙若拙,徽城人,我父亲叫孙豫章。”
余年微怔,很快道,“您家里的堂号,是否叫晨星楼?”
孙若拙笑道,“不愧是余家人,你说的没错,我家里就是叫这个。”
余年也坐下来,“我还知道,您家里祖上有个大园子,有一片梅花林,里面有一座小楼,藏书用的,名字也极为风雅,叫笛在明月楼。”
“园子早些年已经由我父亲做主,捐了出去。藏书一部分送了人,另一部分分家时分了。我家里藏的东西不少,但子孙也多,父亲主持分家之后,那些东西多数都被卖了出去。真正留在孙家的,没几本了。”孙若拙笑着摇摇头,止了话头,“我这次特意来找你,也不是来说家史的,而是想给你报一个消息。”
余年坐直,“您请说。”
“我想你应该知道,二三十年前,家里曾经起过一场大火,烧了不少宝贝。”
余年点点头,“我听我外公说过,好几套孤本都在火海里成灰了。”
“对,我父亲因为这件事,在祠堂的祖宗牌位前,连着跪了好多天,并发誓一辈子不沾荤腥,用来赎罪。但前几天,这件旧事又被翻了出来,我那个愚笨的大哥坦白,说当年的那把大火,是他放的,目的是为了偷出藏在家里的一份竹简。”
余年眉心一跳,“竹简?”
“对,就是竹简。我家里遵循守旧,家业都是传嫡长,所以家里有这份竹简,除了我大哥,旁的人都是不知道的。而大火后,父亲误以为竹简已经被烧成了灰,痛心疾首,十分自责,再没提过。”
“那这一次怎么?”
“因为我那愚笨的大哥,时至今日,才发现自己被人骗了!他年轻时喜欢赌,欠了赌债,有人给他支招,让他把家里一个东西偷出来,卖了换钱。于是我大哥当真将竹简偷了出去,转眼就卖给了一个外国商人,拿到的钱又用去赌,没多久就输完了。
结果这几天,我大哥知道消息,说那份竹简要上拍了,起拍价格,何止我大哥到手的钱的百倍!他才知道受骗,把这件事抖落了出来。”
孙若拙面有愧色,叹息道,“这件事本是我孙家人做的混账事,但实不相瞒,我们家现在家财不多,也就勉强度日,听到上拍的消息,也是束手无策。”
余年明白过来。孙家没钱,没办法再将竹简买回来,所以才把消息告诉别的人,寄望于别的人,或许能将东西买回来。这种事不是没有,一个家族一代代传下来,子孙后代不可能都是好的,连皇帝传江山,都会亡了国,更别说其他。
余年没胡乱应下,而是问道,“请问这份竹简的全名是?”
孙若拙愈加羞愧,“《国书》。”
余年瞳孔微缩,心跳都漏了一拍,“国书?”
十五号,最新一期的《藏宝》节目播出。节目还没播完,余年腕表这个tag就上了热搜。
“——余年腕表我特么看节目就是纯为了看年年的颜,看着看着总觉得哪里不太对经,等我再仔细看,哦,年年手腕上戴的表换了!以前都是戴的欧慕的表,代言人嘛,哪儿哪儿都代言,分内之事,但今天一看,咦,换了一块江诗丹顿!再一看,卧槽,谢游买热搜炫耀过的那一款!我特么人有点不好!”
“——余年腕表年年戴的表,和谢游的表,一模一样!大概,有钱人的审美都差不多?”
“——余年腕表谁还记得,曾经有狗仔说,一个不小心,拍到过余年和谢总从御览会所一起出来,虽然我到现在都觉得,他们应该是约着去打架的。但为什么我这心里,总觉得不太对劲儿呢?”
“——余年腕表年年手上戴的戒指到现在还没取下来,说明感情稳定。谢总也被拍到已经处于恋爱状态。所以也就一块同款手表而已,某些人不要太发散,脑洞跟黑洞似的。”
“——余年腕表悄悄举手,那个,这款江诗丹顿是收藏级的腕表,而且一共就两块,拿铅笔呲拉一声划重点,一共,两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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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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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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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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